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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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企业与各类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建设企业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合同谈判应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与,不得由个人单独进行。

第六条签订合同前,应认真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性、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确保合作对象的可靠性。

第七条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包括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期限、质量、价格、支付方式等要素,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八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以备查阅和归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五章合同纠纷的处理第十四条合同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确保合同权益的实现。

第十五条企业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第六章合同管理的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合同管理的效果和效率。

第十七条对在合同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企业应给予奖励;对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建设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下属公司、分公司与客户、供应商、承包商等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合同等。

2. 各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报备,并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1. 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为合同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以下职责:(1)制定和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执行合同管理制度;(2)审核、批准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3)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纠纷;(4)负责合同档案管理,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合同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对本部门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2)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的协调和监督;(3)及时向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及合同纠纷。

四、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签订人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利益。

2. 签订人应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书面授权,未经授权不得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前,签订人应向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4. 合同经审核通过后,签订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与对方签订合同。

五、合同履行1. 各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提出变更申请,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核;(2)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3)变更协议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按照以下程序处理:(1)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建筑公司作为建筑项目的主要承包企业,与各方签订合同是一项重要工作。

为规范合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应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经公司领导审核并授权后方可签订。

2. 在签订合同时,应全面了解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工程范围、施工期限、费用结算等关键条款,并与对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双方权益相对平衡。

3. 严禁私自签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以及擅自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动。

三、合同管理1. 成立合同管理团队,制定详细的合同管理计划,并明确各责任人员。

2. 对已签订的合同,按照计划进行系统化的管理,确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 建立健全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将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合同档案的完备性和便捷查阅性。

4. 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程,对合同中的重要事项及时跟踪并进行记录,确保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5. 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协调处理相关纠纷。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1. 如确需变更合同内容,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对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协议。

2. 严格执行变更手续,确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若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请,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解除协议。

五、违约与纠纷处理1. 任何一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及时向对方提出违约通知,并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合同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通过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六、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考核1. 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制定监督制度,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对工作成绩优秀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有违规行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建公司)合同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结合首建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首建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其他直属单位及首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合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加工承揽及定作合同、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款合同、投资及合作协议以及其它各类合同书或协议书、保证函等文件(以下统称“合同”)。

第四条首建公司合同管理遵循“事前防范,事后补救”的原则。

第五条首建公司合同实行专业集中管理原则和法律机构归口管理原则,并执行合同评审程序。

第六条合同管理专业部门应对本专业合同统一编号并实行在线管理。

第七条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首建公司法律事务部为合同归口管理机构;首建公司专业部门配备专业合同管理员负责本业务分工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

分公司设置法律事务员岗位(其职责范围与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相同),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和诉讼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法律事务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首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合同管理情况;(三)参与各类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评审、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四)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事宜;(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和讲座;二、市场开发部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建设工程总包,加工承揽、土石运输等工程承包合同;(二)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监督履行、跟踪检查、变更直至合同终止;(四)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建设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公司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

1.3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2.1 公司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2 合同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公司财务部、法务部、市场营销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3 合同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对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进行审批;(3)监督、检查公司合同的执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4)定期对公司合同进行归档、统计和分析;(5)组织合同法律培训和宣传。

三、合同的签订3.1 公司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对方的合法性、信誉和履约能力。

3.2 合同草案应由合同承办部门起草,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3.3 合同草案经合同承办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批。

合同管理委员会应在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4 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批意见进行,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

3.5 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副本交合同管理委员会备案,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四、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4.1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密切关注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4.2 合同变更或解除应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承办部门应拟定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报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批。

4.3 合同管理委员会应在收到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合同承办部门。

4.4 合同承办部门在收到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批准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XX建设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XX建设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XX 建设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合同管理,合理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2.原则2.1 维护权益,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2 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2.3 分工负责原则。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一级单位。

注:以下条款所称的公司是指合同承办部门所属的一级部门4.合同起草4.1 签订合同有国家统一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参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没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由承办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起草。

合同文本原件公司应保存壹式两份以上。

在合同起草过程中有疑问和异议应及时向集团法务部咨询;法务部可以派律师参与重大项目的合同洽谈和签订。

4.2 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约定管辖等主要条款。

4.3 法务部负责对集团常用的合同建立合同文本库,定期对合同文本库里的合同进行更新。

4.4 对需要拟定的集团重大合同,由法务部视情况提请总经理/总经理授权人决定后聘请外部专业法律机构,在专业法律机构指派专业团队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了解业务实际情况后起草。

5.合同分类管理5.1 依据职权责任划分,应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终批的合同为A 级;应由总监/项目负责人或各分公司总经理终批的合同为B 级;应部门经理终批的为C 级。

5.2 合同分类审批权限见下表合同分类审批权限本表所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本表没有列举的合同参照类似合同划分审批权限。

6.合同审查6.1 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填写合同审批表,由承办人填写合同等级、名称、主体、金额、授权签订人、承办说明,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加具意见后按合同审查程序报批。

备注:承办部门负责人为承办人的,承办人说明与部门负责人意见两栏可合并填写。

合同承办事项如有签呈的,须附签呈。

采购类合同须附比价说明,比价说明应有三家以上供方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及比价情况,包括资质、付款、质量等对达成协议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建公司)合同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结合首建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首建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其他直属单位及首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合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加工承揽及定作合同、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款合同、投资及合作协议以及其它各类合同书或协议书、保证函等文件(以下统称“合同”)。

第四条首建公司合同管理遵循“事前防范,事后补救”的原则。

第五条首建公司合同实行专业集中管理原则和法律机构归口管理原则,并执行合同评审程序。

第六条合同管理专业部门应对本专业合同统一编号并实行在线管理。

第七条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首建公司法律事务部为合同归口管理机构;首建公司专业部门配备专业合同管理员负责本业务分工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

分公司设置法律事务员岗位(其职责范围与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相同),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和诉讼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法律事务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首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合同管理情况;(三)参与各类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评审、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四)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事宜;(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和讲座;二、市场开发部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建设工程总包,加工承揽、土石运输等工程承包合同;(二)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监督履行、跟踪检查、变更直至合同终止;(四)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建设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1.1总则1、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通力协作,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用”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标的金额在伍万元以上的业务必须办理招投标,招标办法参照《工程招标管理制度》,通过招标再签定合同。

4、工程合同标的金额在壹万元、其他合同标的金额在壹千元以上的业务必须签订正式合同,且付款时一律采用转帐方式。

5、公司对外签订的采购、租赁、承包、合作等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售房合同管理办法另定。

1.1.2合同的洽谈1、在业务洽谈前均需填写《业务洽谈登记单》:(1)20万元以上(含)的工程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5万元以上(含)的广告或促销品合同的业务洽谈活动,承办单位组织,其他洽谈人员由承办单位负责人建议,总裁确认;(2)20万元以下的工程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5万元以下的广告或促销品合同的业务洽谈活动,承办单位组织,其它参与洽谈人员由承办单位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指定。

2、不论业务所涉及金额多少,凡壹人经办的业务,其所签合同一律无效,公司各相关部门不得履行此类合同。

3、为保证价格的合理性、可比性及有关条件的公正性、公平性,业务洽谈对象必须选择两家以上。

特殊情况需总裁或项目公司总经理按权限批准。

招投标单位必须三家或三家以上。

4、业务洽谈结束后,应及时填写《业务洽谈纪要》,回呈相关领导。

业务洽谈纪要上参加洽谈人员签字不全者,视本次业务洽谈无效。

5、各业务洽谈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及职业道德,如有收受回扣、礼物的行为,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如因业务人员失职至使公司利益蒙受损失,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3合同的起草与签订1、工程招标合同由项目公司工程部起草;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业务部门提供技术参数、专业要求、时间要求等资料,由招标采购部起草;广告及促销品合同,由策划部起草;其他合同有业务承办部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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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首建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其他直属单位及首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合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加工承揽及定作合同、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款合同、投资及合作协议以及其它各类合同书或协议书、保证函等文件(以下统称“合同”)。

第四条首建公司合同管理遵循“事前防范,事后补救”的原则。

第五条首建公司合同实行专业集中管理原则和法律机构归口管理原则,并执行合同评审程序。

第六条合同管理专业部门应对本专业合同统一编号并实行在线管理。

第七条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首建公司法律事务部为合同归口管理机构;首建公司专业部门配备专业合同管理员负责本业务分工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

分公司设臵法律事务员岗位(其职责范围与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相同),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和诉讼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法律事务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首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合同管理情况;(三)参与各类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评审、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四)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事宜;(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和讲座;二、市场开发部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建设工程总包,加工承揽、土石运输等工程承包合同;(二)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监督履行、跟踪检查、变更直至合同终止;(四)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三、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加工承揽、加工定作合同、土石方运输等专业分包合同;(二)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工作;(四)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分包合同进行监督履行、跟踪检查、变更直至合同终止;(五)负责分包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四、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设备买卖及租赁合同、生产机具买卖及租赁合同及对物资分公司买卖合同的监督管理;(二)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组织首建公司大批量设备买卖及租赁的招投标工作;(四)负责本专业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五、物资分公司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物资买卖合同;(二)负责首建公司内签订的物资买卖合同的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组织首建公司大批量材料买卖的招投标工作;(四)负责本专业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六、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劳动合同、相关协议及对恒信公司劳务合同监督管理;(二)负责首建公司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的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本专业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七、恒信公司(劳务公司)的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劳务合同;(二)负责首建公司劳务合同的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首建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工作;(四)负责劳务合同履行、跟踪检查、变更直至合同终止;(五)负责劳务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八、财务管理部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借贷款合同;(二)负责首建公司借贷款合同的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本专业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九、投资管理部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对外投资、合作合同,首建公司参股单位2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买卖合同(对外投资额度审批程序执行首建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二)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本专业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十、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办公用品(包括计算机及其耗材等)买卖合同;(二)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本专业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十一、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作职责。

十二、首建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资金使用、合同价款或酬金和结算等事宜进行审计监督。

十三、合同管理专业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评审工作。

十四、首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所签订的各类合同由子公司内部自行评审,经首建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由首建公司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并报首建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十条合同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协助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及依法签订;(二)提请有关部门、领导按规定对其经办的合同进行评审;(三)对所签合同有认真执行或监督执行的责任,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四)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协助主管领导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五)对本部门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并分类保管,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整理归档;第三章授权制度第十一条首建公司对所属单位授权管理的职能部门为首建公司法律事务部。

第十二条委托代理制度:(一)授权委托采取书面形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发。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代理人方可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二)授权委托采用长期授权和单项授权制度。

(三)授权委托书由法律事务部负责管理实施,并建立登记台帐。

第十三条长期授权委托制度:(一)首建公司采取两级授权管理制度;(二)首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总经理进行授权(取得一级授权人),授权范围为:首建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合同的洽谈及签订等事宜,总经理有转委托权;(三)首建公司总经理对副总经理进行授权(取得二级授权人),授权范围为:建设工程项目洽谈及投标;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500万元以下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劳务合同及买卖合同的签订,200万元以下的租赁合同及加工定作合同的签订;副总经理无权转委托他人签订合同。

首建公司市场开发部开发的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承包合同由首建公司开发副总经理签订。

(四)首建公司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授权后,按照首建公司领导分工方案的规定,对其分管单位对外洽谈、签订的合同履行审慎义务和行使签订权利。

(五)在副总经理权限范围以外的所有合同,由首建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订。

第十四条委托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严禁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以首建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如委托代理人不再代表首建公司与有关单位签约,承办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告知其原代理人不再有代理权。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第一节合同的谈判与起草第十六条合同谈判分阶段进行,前期以具体承办人员为主,后期以项目负责人为主。

前期主要是收集有关情报、资料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设计合作方案,商定合同的基本条款。

后期主要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反复协商,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第十七条合同谈判涉及重大财务、法律内容,应组成有公司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谈判小组进行谈判。

重要合同谈判,应有谈判记录或会议纪要。

第十八条合同谈判小组应对对方的主体、资信等情况尽审慎义务,进行详细了解、调查,防止恶意磋商、合同诈骗、自始履行不能等情况发生。

第二节合同的审查、签订、分工及权限第十九条合同审查分工的原则是依据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性质来划分,凡报送首建公司专业部门审查的合同应至少给予一个工作日的审查时间;因不及时或延期报送审查,导致合同不能签订,由承办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合同的审查及签订:(一)对外合同在签订前要了解对方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等情况,且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法定资格及代理人证明等文件资料原件。

(二)签订合同时,要统一使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没有示范文本的可参照使用首建公司制订合同范本或双方协商文本;(三)合同签订前,须经有关专业部门进行评审;(四)合同内容要合法、条款要齐全、用词要准确、手续要完备;(五)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酬金;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六)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对方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如由代理人签订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并将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列为合同附件保存;(七)合同一经签订,承办单位应将合同或有关条款内容准确、及时地传递到相关部门备案(包括预算管理部、经营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及项目经理部)并进行合同交底,各相关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熟知合同条款并依据合同约定内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加工承揽及定作合同、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由首建公司所属分公司合同分管部门组织评审,并由首建公司合同管理专业部门审查后报首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订;10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加工承揽及定作合同、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必须由首建公司合同管理专业部门组织评审,并由合同管理专业部门根据合同金额范围报首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或董事长签订。

第二十二条各种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禁止合同履行在先,签约在后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时,应由对方先行或双方同时签字盖章。

第二十四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五条合同管理员应将协议书、合同书、各类票据、书面字据、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与合同相关的资料及时归档,并认真保管;合同涉及资金往来的还应向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定期检查监督;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首建公司两级财务管理部门应通过资金结算途径监督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七条因我方或对方原因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合同管理员应及时向合同专业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公司领导汇报;如因对方原因解除合同致使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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