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基层闹访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基层政法书记应当处理好五种关系

基层政法书记需妥善处理好五种关系年初,区委决定,乡镇(街道)政法委书记由属地派出所所长担任。
这充分体现了区委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区委对公安基层干部的关心和信任。
派出所所长担任政法书记,承担新的使命新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要调整工作思路,妥善处理好五种关系。
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政法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局中,提高政法工作质态;在推进政法工作的同时,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派出所是基层政法工作的主力军,要统筹兼顾政法工作与派出所的警务工作,妥善处理好基层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现实需求与慎用警力之间的关系,找准结合点和平衡点。
既要守住警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的底线,又要有所作为,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要统筹协调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科等政法综治中心各部门的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政治综治中心的整体实力。
稳定与安定的关系基层政法工作的重心已由维护治安安定向维护政治稳定转移。
治安安定是政治稳定的基础,要在维护好一方治安安定的前提下,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政权意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确保一方政治稳定上。
维护政治稳定要注重源头预防,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要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头脑。
在事关政治稳定的大是大非面前和原则性问题上,要充分行使话语权、建议权,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切实为主要领导减压。
打击与防范的关系打击是最好的防范,在带领派出所全体干警充分履行打击犯罪职能的基础上,要投入更多精力抓好治安防范工作。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防范工作既要发挥要专业力量的作用,更要充分挖掘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行政资源。
要组织发动群众开展防范工作,借用好村(社区)的各种义工平台,组织社会各种力量开展治安巡逻,共同守护家园。
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大力推进技防入户工程,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完成。
预防和处理群访应把握“四个关系”

预防和处理群访应把握“四个关系”颓嘧铘瑟谚廑艘暇关系,≥群体性上访事件往往是导致企业内部环境和社会环境不稳定的直接因素,实际工作中可控难度大,社会影响恶劣,容易诱发和伴生治安事件甚至政治事件,必须引起基层领导干部和广大信访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稳定,和谐已经成为推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笔者认为,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重点要注意把握好"四个关系".一要把握好早与迟的关系.定期排查.早抓早主动.大量事实说明,对群体性上访事件,抓得越早工作越主动,也越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从以往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有一个酝酿的过程,往往有迹象可察,有苗头可抓.如果不及早人手,抓住这个关键阶段,小问题就会酿成大矛盾,小事情就会酿成大事端,局部问题还可能引发全局问题.这就要求各级信访部门建立对信访事件的超前预测,超前把握机制,注意经常分析信访形势和信访活动规律,注意把握阶段性信访信息,定期预测或经常排查容易形成非正常上访活动的因素和问题,认真排除各类不稳定隐患, 确定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个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导和分化工作.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苗头, 要及早介入,抢抓主动,在上访群体情绪尚未失控,人员集聚不多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有效化解.只有这●鄢庆辉陈耀礼样,才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二要把握好软与硬的关系.刚柔相济.依法规范信访行为.软与硬是相对的.软主要是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硬主要是进行法制宣传,采取强制措施适时予以打击. 预防和处理群体事件必须软硬结合,刚柔相济,不能一味地软,也不能一味地硬.要区分不同情况,区分矛盾的不同性质和矛盾的不同发展阶段,采取适宜的工作方法.首先是以软为主.对各单位,部门因工作疏忽,考虑欠周全而引发的矛盾及群体性上访事件,要敢于自责,及时查纠,在接访和处理中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和教育工作,并尽最大可能满足上访群众的合理要求.敢于承认工作失误,及时落实补救措施,是我们接受群众监督的最好体现,群众是理解的,支持的.其次是软硬结合.对于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我们工作中的个别问题,个别现象和部分群众存在的不满情绪而挑起的群体性事件,要采取软硬结合的办法进行处理.一方面,对群众要千方百计地疏导教育,稳定情绪,缓解矛盾,赢得群众信任,把群众引导到理性维护自身权益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对那些幕后策划,煽风点火和拒不听劝阻者,在教育分化瓦解的同时,要依法适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理.再次是只硬不软.对有敌对势力介入或受敌对势力指使形成的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和打砸抢事件,必须态度坚决,措施果断,积极配合公安和国家安全机构,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积极调查取证,进行有效控制和严厉打击.三要把握好主与次的关系.抓住关键.及时消除对立情绪.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信访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及时把握动向,提高信访工作的敏感性.要善于把握突破口,抓住重点解决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多方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不可能都解决.要尽快平息群访事件,就不能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及时梳理,分清轻重缓急,力争在某一方面先见成效.要特别注意从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最容易解决的问题人手,以最短的时间解决到位. 对次要问题也应提出原则性意见,逐一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事例证明,对群体性上访事件,各级领导亲自出面解释和协调解决更容易把握10主动.因此,领导者要以诚恳的态度同群众对话,以耐心细致的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一旦发现群众大规模聚集,各级主要领导要及早出面做群众工作,不能搞分层出动,以免贻误时机,使矛盾升级.尤其是在群体性事件已经形成的情况下,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更要及时亲临现场,临机处置,控制事态,避免恶性事件发展.四要把握好众与寡的关系.区别对待,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在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中.成功经验证明.必须最大限度地团结,教育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 在许多情况下,大多数当事群众是受人鼓动蒙蔽的,并不知道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对此,一线领导干部和信访工作者要拿起舆论先导的"法宝",宣传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引导群众充分认识依法信访的严肃性.只要了解了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的制度以及国家和企业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态度, 了解了其自身行为的非法性,大多数群众就会自觉保持理智,站到维护稳定,依法信访这一边,从而使极少数有非法目的的人暴露出来,并处于孤立境地.对极少数非法组织, 策划,煽动者,必须严厉打击.严厉打击并不是处理得越多越好,要通过分化瓦解,根据认识问题的态度好坏,孤立,打击,处理极少数.这样,既有利于教育其本人,也有利于争取和减少对立面.总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靠说服,教育,疏导,依法调处的方法,要善于掌握"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决不宜慢,宜疏不宜激"的工作原则,针对具体情况, 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 稳定情绪,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作者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责任编辑王秀芳E—mail:****************●李廷海新领导上任之后.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奉行无为而治.萧规曹随.对前任领导的既定方针继承沿袭:另一种是急于表现自己.奉行新官上任三把火.上任伊始就想出大手笔,搞大动作,以展示自己比前任或他人具有更大的胆魄和更高的才华.然而.新点子太多.下级就难以适应;兴利之举太猛.单位就难以承受.笔者认为,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新领导.应该记取这样一句名言——兴一利不如除一害.生一领导艺术l丽事不如省一事,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除弊上.当然,新领导兴利本无可厚非,但除弊更容易赢得民心,这里所说的除弊,就是要解决好前任没有解决好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解决好遗留问题也是兴利.如果一味出新点子,上新项目.往往适得其反.新领导上任.重点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肃吏治.所谓肃吏治,就是要重视班子和队伍建设.除弊必先治官,如果官员使用不当,缺乏凝聚力,是干不成事的.新任领导必须首先了解干部队伍是否存在作风不正,人心不顺,人浮于事等问题.历史上,吏治腐败是导致执政者失去民心,造成政权垮台的主要因素之一,是社会不堪重负导致社会动乱的根源.因此,用好人才,建立政令畅通,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是新任领导的当务之急.当然,新领导上任也要避免对原任领导留下的干部"大换血","大调整".而是要摸清情况,伸张正义,这样做既可以为更好地施政打下基础.还能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二是除弊政.一般来说,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工作时间长了,总会留下一些让社会不满的地方.比如说其采取的有些措施在一定时期是正确的.但过了这一时期.这些措施就可能不太合理了.一般而言,"-3事者对自己所作的决策往往自视甚高, 即使错了.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也不愿自己纠正错误:下级和老百姓对弊政往往是敢怒而不敢言,也无力改变.领导变换给了后任领导消除前任领导弊政的机会.因此,新任领导对前任的举措既不能照抄照搬.也不能全盘否定.而应认真调查分析.对错误的要勇于纠正.如果对前任的弊政一味回避.不予纠正,而是另出新政,不仅旧弊难以消除,而且新的举措也难以落实.三是成旧事.所谓成旧事,就是要做好前任没有做完的工作.中国领导履赫凌忝知除。
基层矛盾纠纷有效化解途径

基层矛盾纠纷有效化解途径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
基层人民的经济收入不断提高,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基层矛盾纠纷。
这些纠纷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进入21世纪,基层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制约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 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正确及时有效地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关系到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能否顺利实施、关系到社会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到和谐小康社会的构建。
作为一名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就我这段时间的工作经历,谈一谈如何及时有效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一、当前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当前,基层矛盾纠纷呈现出:涉及面广泛、触发点多、突发性强、事态发展快、内容复杂、形式多样的事态。
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主要有:(一)干群关系引起的纠纷目前,基层干部的总体还是好的,但是及个别的干部由于生活作风、工作作风的问题,严重影响党员干部的形象,导致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恶化引发纠纷。
这样的纠纷大体分为三类,一类:在基层干部选举中,用不正当、不合法的方式参加选举或是破坏选举引发的纠纷;第二类:干部本是人民的公仆,但是及个别的滥用职权,为自己、它人谋利,滥喝滥造,损害了集体的利益及他人的利益,引起群众不满引发的纠纷;第三类:工作方式简单、作风粗暴,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时走样引发的纠纷。
(二)耕地、林地划界不清引发的纠纷随着土地的不断升值,基层人民越来越重视自己的耕地、林地,原来被他人侵占时不在乎,现在却想要回来,导致相邻地间的村民产生矛盾纠纷;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村民与村民、村组与村民、村组与村组、村委会与村委会间的划界不清引发纠纷。
在基层是普遍存在的,最难解决成功的复杂矛盾纠纷。
(三)宅基地划分不清引发的纠纷近几年,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富裕,拆旧房建新房的家庭非常的多,由于自家设计时侵占了邻居、集体的利益,从而导致有关宅基地的各类纠纷的产生。
缠访闹访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目的为有效应对缠访闹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机关工作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在处理缠访闹访事件时的工作指导和应急处置。
1.3 工作原则(1)依法依规,严格执法;(2)以人为本,关注民生;(3)快速反应,协同作战;(4)宣传教育,化解矛盾;(5)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组织体系2.1 成立缠访闹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
2.2 设立工作专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实施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流程3.1 信息收集(1)及时了解缠访闹访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缠访闹访者人数、诉求、原因等;(2)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
3.2 快速反应(2)采取必要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3.3 协同作战(1)与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处置事件;(2)邀请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
3.4 宣传教育(1)对缠访闹访者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表达诉求;(2)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缠访闹访者的法律意识。
3.5 情绪疏导(1)对缠访闹访者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情绪;(2)关注缠访闹访者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
3.6 案件调查(1)对缠访闹访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实真相;(2)依法依规对缠访闹访者进行处理。
3.7 信息公开(1)及时公布事件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2)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后期处置4.1 跟进落实(1)对缠访闹访事件进行跟踪调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4.2 总结经验(1)对缠访闹访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五、附则5.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2 本预案由缠访闹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领导干部如何面对基层矛盾纠纷

领导干部如何面对基层矛盾纠纷笔者认为,在现实生活与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来说,面对最多的是群众,打交道最多的也是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矛盾纠纷最多的也在基层群众.领导干部如何面对基层矛盾纠纷,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是牢记党的宗旨的一种体现,也是关注“三农”的一种重要举措,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力量和根本保证.只有这样,农村工作才会出现和谐局面、出创造力、出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几年来,云龙县在全县推介大接访和大下访活动典型事例,这种做法很好,但不能是一阵风,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平时能沉下基层到群众中去,应形成一种制度,明确为一种责任.这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必须面对基层矛盾纠纷,面对基层矛盾纠纷的主体对象——群众。
面对矛盾纠纷上访的群众,必须亲自面对,定出日子面对,定出专人面对。
有的领导干部不愿面对因矛盾纠纷而上访的群众,不愿面对重访群众,不愿面对繁琐小事上访的群众……不是找“借口”,就是找“替身”,不亲自出面,这就连面对群众的前提都失去了。
领导干部面对基层矛盾纠纷,首先要有爱心、细心和耐心.在这一点上,省委领导有关“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的要求,很富有哲理性思考。
多年的基层工作实践证明,“开口难,告人更难”,不到迫不得已,多数群众考虑到影响“这”、影响“那”,是不愿意作上访对象的。
其次,换位思考,茅塞顿开.有一首歌词写到“……生活中哪有解不开的小疙瘩呀……”不妨借鉴这一句歌词,会悟出很多道理来.领导干部在矛盾纠纷面前应当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多为群众着想,把群众的信访、上访看成是一种“信任的访问”.即使脸难看,话难听,也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人难缠,事棘手,也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依靠,诉求多,呼声多,更是群众主人翁责任感的体现.不能嫌麻烦,不能老是着急,不能找借口推脱。
对心情时晴时雨的群众,主要是有些事,群众顾虑怕一时答应你诉求后,今后再找你办事就更难了。
要耐心、细心听倾诉,想办法,把准群众的心,也让群众看得见你的心,做到换位思考,做到心相通,事由清,就好办了。
浅谈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应处理好的四个关系

2062018.7MEC 政工之窗MODERNENTERPRISECULTURE思想政治工作既是一个老话题,又是一个新课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极大地冲击着人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
在“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明”的困惑面前,如何示范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深深感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威与信的关系。
缺少威信,便没有自信,思想政治工作尤其如此。
威信从何而来?贵在一个“信”字。
“信”产生亲和力,富有感染力,极具影响力,无“信”则无“威”。
如果我们做基层工作言而无信,虚于承诺,以大话、套话、空话、假话搪塞群众,群众就不会买帐,也就不会有威信。
失信于民,无异于拒之于民,那种倚权势、靠地位、凭资格助威者,纵然“威”得一时,又岂能长久!结果只能适得其反,使自己深陷孤立。
又何来威,何成信?因至于那种台上唱高调,台下另一套,大念廉洁经,大肆好处捞,不为民办事,跑官跑荣耀的,民之怨愤不迭,何谈“威”、谈“信”,更何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的忠实践行者。
由此可见,绝不能以空洞的说教替代有血有肉有内涵的思想政治工作。
那么“信”又从何而来?来自实践,实事求是。
你有想为群众办实事的愿望,可脱离实际,与群众意愿不合,群众对你还是“信”不起来。
因此,说话要实在可靠,办事要真心诚意,待人要襟怀坦荡,做人要光明磊落,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想群众之所想,赢得信赖。
“信”还需要良好的作风支撑。
只有从自身开始,实实在在为民做好事,办实事,不搞花架子,功夫下到了,威信也就在其中了。
二是讲与听的关系。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群众中有了“意见”和“呼声”,说明他们有了困难亦或诉求,同时也说明了思想政治工作还有做的不够的地方。
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是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民意最有效的途径。
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乃至一个区域,群众爱不爱讲话,能否做到言无不尽,反映的是我们民主作风、开明程度。
社会矛盾基层治理方案

社会矛盾基层治理方案社会矛盾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它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对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等各方面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
社会矛盾的矛盾双方往往难以平衡自身利益与社会公益之间的关系,需要通过一定的管控和调解机制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在社会矛盾基层治理方案中,应该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基层组织是社会矛盾治理的直接执行主体,因此其建设和运行至关重要。
应该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提高基层组织的能力,让其成为社会矛盾治理的重要力量。
同时,应该通过实现组织民主、依法健全各种基层组织的法人地位等方式,增强基层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实际管理能力,推进基层治理的“双向”转型。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
建立并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之一。
可以建立社会矛盾调解机构,设立专业矛盾调解专家,加强矛盾调解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并设置矛盾调解奖励机制等,提高矛盾调解的效果和成功率。
在具体矛盾调解中,应该面向公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的大局。
三、完善法律法规,支撑矛盾纠纷解决。
完善法律法规是矛盾纠纷解决的基础性工作。
应该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各种矛盾纠纷的处理方式,明确相关的责任和权利。
同时,要加强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法律援助和司法辅导,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在具体法律处理中,应该尊重矛盾双方的意愿和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加强对各类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工作,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法律和谐处理。
四、积极解决群众诉求,缓解社会矛盾。
群众的声音是社会矛盾解决的关键,应该积极听取和解决广大群众的反映和诉求。
应该开展形式多样的“听民意、解民愤”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理性妥善地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
同时,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应该注重前期妥善解决问题,减少矛盾的上升空间,尽早化解矛盾。
还要善于运用多种社会化的方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矛盾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基层工作人员的案件调解与纠纷解决

基层工作人员的案件调解与纠纷解决在社会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纠纷与案件都难以避免。
而在这些问题面前,基层工作人员作为直接接触社会民众的一线人员,承担起了重要的责任。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与调解知识,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本文将探讨基层工作人员的案件调解与纠纷解决工作。
首先,基层工作人员在案件调解与纠纷解决中需要做好信息搜集与矛盾了解的工作。
当接触到一起纠纷或案件时,他们应该主动了解事情的经过、各方的需求及关系,同时搜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把握纠纷的核心问题,为进一步的调解提供依据。
其次,基层工作人员需要善于倾听与沟通。
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双方的争执与矛盾。
工作人员应该以平和的心态去倾听各方的陈述与诉求,了解他们的意见与看法。
同时,工作人员还应该善于引导与沟通,帮助当事人明确问题的关键点,并尽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一种常见的调解方法是采取妥协的方式,找到一个能够使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基层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调双方的利益,平衡矛盾,达到调解的目的。
在这个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谈判与表达能力,能够站在中立的角度分析问题并寻找解决办法。
另一种常见的纠纷解决方式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对于一些棘手的案件或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纠纷,基层工作人员需要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这就需要工作人员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当事人如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及如何在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基层工作人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多方利益的冲突与矛盾。
为了能够达成一个公正与合理的结果,工作人员需要善于协调各方的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总结起来,基层工作人员在案件调解与纠纷解决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与调解知识,同时要善于倾听与沟通,协调与解决各方的利益矛盾。
通过这些努力,他们可以有效地解决社会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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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基层闹访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作者:黄川卉王芳
来源:《青年时代》2018年第22期
摘要:信访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位公民的政治权利,这项法定的政治权利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如果过分倚重信访,势必会对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产生阻碍和影响。
尤其是基层面对出现的闹访等问题时,应处理好几个关系,提高依法处置能力,信访秩序一定会不断好转。
关键词:基层闹访;信访秩序
长期以来,国家强调要将大多数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
但是现有的权力运行机制是自上而下的,从现有的自上而下的权力运行体制看来,下级基层政府的主要任务是执行政策,不能干预和改变政策,由此导致基层政府执行政策的简单化。
加上信访成本较低、程序较简单,来去自由不受限制,不像走法律途径,需要交诉讼费和律师费等一系列费用,所以信访已超越了对法律的补充救济的作用,成了什么都往里装的“大箩筐”。
闹访本只是民众信访活动的方式之一,却日益发展成为信访活动的顽疾,治理基层闹访也逐渐成为信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要治理好基层闹访就必须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软”和“硬”的关系,提高工作能力
这里说的软,指的是基层政府必须树立法治理念,是思想层面的问题,所以称之为软。
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将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起来,才能达到减少或者防止社会矛盾产生的目的。
有时基层工作没有做到位或不作为,基层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村民才会选择不得已的闹访方式寻求解决。
有的基层组织的乱作为,会加大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和摩擦,进而形成新的矛盾,无形中又加大了闹访的治理难度等。
这里的硬指的是,政府要通过严格依法行政,严厉地执行国家法律所要求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总规,坚决与基层不作为和乱作为做斗争。
领导干部要做斗争,就要有做斗争的能力,这个能力就是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理念去处理解决治理上访的能力。
能力的取得第一方面是依靠学习得来的,要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相关法治教育和培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进而使之在工作中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其中尤其要增强的理念就是“以人为本”和“执法为民”的理念。
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能够做到客观、公正、高效的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能力的取得还要注意第二方面,榜样力量的发挥,就是说,将那些在基层能够熟练高效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的优秀领导干部的事迹作为典型,进行细致广泛地宣传,将他们好的做法通过传经送宝的方式与其他领导干部面对面交流,以此带动和促进整个干部队伍的依法办事能力的提升。
能力取得的第三方面就是要切实落
实监督问责机制,只有切实落实监督问责机制,才会真正督促基层政府部门和村级组织最快速、最大限度的解决老百姓的利益诉求。
这就要求基层组织要全面学习、落实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关于监督制约机制的意见。
2014年2月,中央出台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其中对信访考核体制部分进行了改革,如其中对项目和指标要求进行了合理设置,不单以信访数量的多少作为评价考核标准。
这一点,从某种程度上讲,确实改变了以往地方和基层政府所面对的各种压力,但是适当的考核压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是存在的,关键是要从信访渠道是否畅通、信访问题是否能在初始化状态得到化解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量。
避免地方政府因为压力减轻轻视上访问题,避免出现压任务、下指标就乱作为,不压任务就不积极作为的情况发生。
此外,还要求上级机关要主动敦促下级积极解决信访难题,完善并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机制,借助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既能做到“对上级负责”也能同时做到“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积极作为,把为人民分忧解难落到实处。
二、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这里所说的堵,其实就是指提前采取预防性手段和措施,将闹访出现的概率降到最低。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办法,达到目的。
首先是依托依法治国的大环境,进一步加大教育和正面引导的力度,切实增强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引导人们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力。
让老百姓了解通过司法解决问题才最具有合法性、规范性、专业性、权威性,才是最有效、最稳妥、最可靠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让老百姓了解,无论是什么样的理由,都必须遵守法律秩序,否则再有理不按法律程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也会因追究刑事责任而最终使自己的利益受损。
这里所说的疏,是指当闹访出现之后,应当积极去面对,有所为。
尤其是基层搞信访的工作人员,遇事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不论情况如何,都应该向信访相关人讲清楚政策,哪些是可以被列为信访事项的,哪些是可以通过信访相关程序解决的,哪些是可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
向当事人讲清楚,信访机构不能接受诉讼案件,诉讼案件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帮助当事人了解司法更具权威性。
如果遇到确实属于涉法涉诉的特殊案件,要仔细耐心地讲解与此相关的案例,帮助当事人正确、理性的理解法律的裁定和判决,通过耐心的解释和疏导,逐步缓解、消除当事人的对立、不信任的情绪,以便达到维护司法权威、理解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定和最终判决,进而达到维护司法权威的最终目的。
当然与此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当通过其他救济渠道努力弥补其不足,努力发挥司法解决纠纷的功能,并不断提高司法裁定和判决的质量,杜绝司法腐败,更好地树立司法公信力。
基层行政机关和社区自治组织以及村民自治组织也要大力发挥调解作用,形成合力,把法制和德治结合起来,把说服教育和因势利导结合起来,把化解矛盾和群众满意结合起来,改变民众一有问题就想上访的理念和做法,这就算是很好地处理了堵与疏之间的关系。
三、处理好“严”与“宽”的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
这里所讲的严就是指管理要严,指基层政府干部对基层工作人员和干部的管理要严。
这里严的对象是基层政府乱作为的工作人员。
之所以要严,是要让基层工作人员树立以限制权利为中心的法治思维理念,注意防范因权力滥用而导致村民的合法权利受损。
在这种法治思想理念下,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规范的行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第一点就是要做到目的合法。
作为基层工作人员应该本着化解矛盾和保障村民合法权利的目的来指导村民依法处理问题,要避免单纯的维稳息访的现象。
第二点就是要做到内容合法。
在信访工作中,基层工作人员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每一项具体内容,不能违背法律原则与相关精神,不能超越法律权限乱作为。
第三点就是要做到手段合法。
有时为了达到截访的目的采取各种暴力手段,会极大地侵犯和损害村民的人身自由和安全,与之相反,为安抚村民又不计成本,无论何种方法,以牺牲任何一方利益求稳的方法只要是不合法的,都应该予以杜绝。
虽然现在很多上访事件是因村民的利益受损而形成的上访,但是有一个现象不可忽视,就是还有大量无理上访情况的存在,这种现象会给社会治理、上访秩序带来很大的治理难度。
对于那些无理缠访闹访、想通过闹谋私利的行为,地方政府应当首先树立合法性判断有限的思维理念,区分村民合法的利益和法外利益的权力,对于上访中鱼龙混杂的情况,要努力用法制化方式解决,一方面要从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角度去衡量当事人的诉求,一方面要衡量具体矛盾情况,不能只从简單的利益角度去考量。
这里所说的宽,意思是能够对闹访的群众给与理解。
我们的政府之所以大力宣传信访的有关新政策,目的是为老百姓答疑解惑,目的是加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这种宣传不仅减轻了信访部门繁重的工作压力,而且也能有效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老百姓的合法维权。
在這中间,尤其要有针对性地对那些长年闹访、缠访的重点村民加强相关教育和引导,要改变他们过去的错误观念,就是只要坚持上访就会得到更多的好处。
另外,也可以依靠一些社区有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利用闲暇时间与缠访户、闹访户建立情感联系,在平时的生活中向他们讲解法律法规政策等。
引导他们通过法律手段合理维权。
注意与缠访户、闹访户交流人员,尽管选择有实践经验、又能赢得老百姓信任的工作人员来做思想工作,这样才能将有的矛盾有针对性高效的化解,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恰好有妥善处理问题的能力。
总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对于涉法涉诉问题坚决走法定途径解决,畅通政法机关信访诉求的表达渠道。
司法机关要对非法“闹访”、“缠访”等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并完善相关处理意见等,制止各种违法上访和无理闹访行为的发生,杜绝信访权利被滥用现象,营造守法依法的信访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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