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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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露天煤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五定表5.18

南露天煤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五定表5.18
联系工程技术部、机电科等相关部门,完善安装一期、二期地面系统内固定式专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硫化氢等。
C
田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018.9.10
南露天煤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五定表
被检区域:南露天煤矿一期、二期地面生产系统检查时间:2018年5月9日
检查组组长:王平亮 检查成员:徐仁龙、肖涛、田野、李中原
序号
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隐患等级
整改责任人
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情况
1
煤炭加工部瓦检员取证人数不足
培训1-2名瓦检员取证
C
田野
2018.9.10
2
地面生产系统内固定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不足

矿井瓦斯、煤尘、防灭火检查表(表八)17、18页

矿井瓦斯、煤尘、防灭火检查表(表八)17、18页
矿井瓦斯、煤尘、防灭火检查表(表九)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检查情况
主次
项目
是否合格
备注
一、瓦斯管理
1、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按规定启封密闭和排放瓦斯。对瓦斯超限的地点,必须进行分析,并制定防治措施。
重要
2、煤矿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检查次数、检查周期、检查方法由各煤矿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确定并实施、建立切实可行的压风自救系统
较重要
检查人签字:年月日
一般
4、放炮掘进工作面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一般
五、防灭火
1、安设消防管路系统并设置支管和阀门;设置消防材料库,符合规定要求。
较重要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重要
3、每一火区都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永久防火墙要有观测孔和主放水孔。启封火区,要有专门的措施。
重要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标准
检查情况
主次项目
是否合格
备注
三、安全监测监控
1、按规定监控系统或断电仪及探头,运转正常,并按规定对安全检测,监测设备进行检定、校正、维护。
重要
2、配齐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专人发放、维护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符合要求,并有记录可查。
重要
3、各采掘工作面放炮时,要执行“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
重要
4、瓦斯报表,必须真实、可靠、并按规定报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处理并妥善保管。
重要
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一、煤矿基本信息- 煤矿名称:- 煤矿所在地:- 煤矿负责人:- 联系方式:二、检查时间- 日期: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1. 工作面及巷道- 是否存在顶板、支架等安全隐患?(是/否)- 是否存在积压煤岩?(是/否)- 工作面及巷道是否存在漏水问题?(是/否)- 工作面及巷道是否存在瓦斯积聚问题?(是/否)2.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 通风系统是否存在堵塞情况?(是/否)- 通风系统是否有足够的排风量?(是/否)3. 安全设备- 矿井通风门是否完好并能正常使用?(是/否)- 是否有足够的逃生通道?(是/否)- 是否配备了应急救援设备?(是/否)4. 作业人员素质- 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是/否)- 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行为?(是/否)- 作业人员是否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四、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已发现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描述:- 处理措施:- 负责人:- 完成日期:- 待治理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描述:- 处理措施:- 负责人:- 完成日期:五、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1:- 检查人员2:- 检查人员3:六、备注以上内容经过仔细检查,确保准确无误,并将检查结果及治理措施上报给相关负责人。

如有发现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煤矿安全运行。

> 注:此文档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具体治理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由相关负责人及时执行落实。

表4瓦斯治理检查表

表4瓦斯治理检查表

(6)预测或者认定为突出危险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
(7)在过突出孔洞及其附近30m范围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加强支护;
(8)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维修或者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
预防煤体冒落引起突出的措施。
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须超前探测煤层及地质构造情况,分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4.3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是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分别每季度、每月进行防突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
抽查有关记录、资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煤矿企业、矿井的技术负责人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审批、 措施、规划。
抽查相关参数的测定记 录。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19号)第十八条。
执行井巷揭煤工作面的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突出煤层的采掘作业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严禁采用水力采煤法、倒台阶采煤法及其他非正规采煤法;
(2)急倾斜煤层掘进上山时,采用双上山或伪倾斜上山等掘进方式,并
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 划,保证抽、掘、采平衡。 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安排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煤矿 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审批。
抽查年度、季度、月度 防突措施计划。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19号)第二十八条。
突出矿井必须有满足需要的防突设备。
加强支护; (3)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
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

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检查表

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检查表

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检查表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1防突管理突出矿井必须设置专门防突机构,掌握突出动态规律,制定防突计划和措施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突出,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为突出煤层。

新井建设期间必须根据揭穿各煤层的实际情况,重新验证层的突出危险性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综合防突措施突出矿井必须及时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应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等,作为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和制定防治突出措施的依据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2开采保护层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优先选择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作为保护层。

矿井中所有煤层都有突出危险时,应选择突出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保护层优先选择上保护层;选择下保护层开采时,不得破坏被保护层和开采条件开采保护层时,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岩)柱;特殊情况需留煤(岩)柱时,必须将煤(岩)柱的位置和尺寸准确地标在采掘平面图上。

每个被保护层的瓦斯地质图上,应标出煤(岩)柱的影响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开采保护层时,应同时抽放被保护层的瓦斯开采近距高保护层时,必须采取措施严防被保护层初期卸压的瓦斯突然涌入保护层采掘工作面和误穿突出煤层正在开采的保护采煤工作面,必须超前被保护层的掘进工作面,其超前距离不小于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法线距高的两倍,并不得小于30m保护层的开采厚度等于或小于0.5m、上保护层与突出煤层间距大于50m 或下保护层与突出煤层间距大于80m时,必须对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检查3突出煤层采掘面防治瓦斯突出必须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在过突出孔洞及在其附近30m范围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岂知须加强支护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必须有经矿井技术负责人审批的防突出措施和设计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在同一突出煤层的同一区段的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两个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进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须定期验证地质资料,及时掌握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开采突出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在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严禁采用放顶煤采煤法、水力采煤灶台、非正规采煤法采煤、严禁使用风镐落煤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4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石门揭穿突出煤导前,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经验措施有效后,可用远距离爆破或震动爆破揭穿煤层;若检验措施无效,应采取补充防治突出措施直至有效工作面与煤层间的岩柱尺寸应符合防突出措施要求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5m以外,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或见煤深度不少于10m的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在工作前距煤层灶台线10m(地质构造复杂、围岩破碎区域20m)之外,至少打两个前探钻孔,掌握煤层赋予条件、地质构造、瓦斯情况等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是地,必须制定包括爆破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式范围等的专门措施突出的煤必须及时清理,以防自燃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表1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008年1月-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表中数据关系:(8)小于或等于(5)-(6);(9)、(10)、(11)、(12)、(13)分别小于或等于(8)。

2.每季度报送2008年1月以来的累计数。

表2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008年1月-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表中数据关系:(8)小于或等于(5)-(6);(9)、(10)、(11)、(12)、(13)分别小于或等于(8)。

2.每季度报送2008年1月以来的累计数。

表3
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008年1月-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表中数据关系:(8)小于或等于(5)-(6);(9)、(10)、(11)、(12)、(13)分别小于或等于(8)。

2.每季度报送2008年1月以来的累计数。

表4
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
(2008年1月-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注:每季度报送2008年1月以来的累计数。

表5:
2008年全市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瓦斯攻坚 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检查表

瓦斯攻坚 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检查表
监测监控规章制度
12
专项行动 名称
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检查表
检查类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备注
系统升级改造
是否升级,设备安装设置是否达标,监测监控设备是否严格 按要求进行安装和门限值设置,是否按规定设置“三闭锁”、
分级报警和逻辑报警等功能
设备调校 基础管理 <意见>要求
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是否存在异地违规调校,是 否有甲烷超限闭锁、风电闭锁未每 15 天测试 1 次,是否存在
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检查表
专项行动 名称
检查类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突 系统(可靠性、合理性、稳定性)
出煤层采区没有独立回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准备采区 合理
突出煤层掘进巷道回风经过有人作业的其他采区回风巷
一、通
设施(风门、风 墙、密闭、局 部通风机)完好
2
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检查表
专项行动 名称
检查类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二、 瓦斯 地质 专项
瓦斯地质补充勘查
是否开展,(1)煤矿必须制定补充勘查方案,优先对新建(技 改)煤矿首采区、生产煤矿现有采区进行瓦斯地质补充勘查, 其它区域在工程设计前完成补充勘查,提交瓦斯地质补充勘 查报告,2)煤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技术、地测、通防等部门 对瓦斯抽采、措施效检等钻孔及井巷工程揭露的地质情况进 行分析,推断煤层赋存和地质构造等情况,形成综合地质资 料,分别编制矿井、采区、采面瓦斯地质图。生产过程中揭 露的地质构造、瓦斯参数等必须及时填图,每半年更新 1 次 矿井、每月更新 1 次工作面瓦斯地质图。(3)煤矿推进地质 勘探要实现“三覆盖、两控制”, 实现精细勘探全覆盖、精 细处理解释全覆盖、复杂地质条件的采煤工作面全面坑透全 覆盖,岩溶陷落柱、落差 3 米以上断层全控制。准确掌握生

瓦斯治理专项检查(空表)

瓦斯治理专项检查(空表)

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局部通风机安装、“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 》规定,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双风机能力必须匹配 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 设备保持完好,并及时淘汰落后的设备
监控 有效
第 3 页,共 4 页
鄂托克旗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专项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建立健全以矿井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以总工程 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 设专职通风、地测副总工程师 健全瓦斯治理 工作机构 设立通风、安全监控等机构,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 如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 建立健全瓦斯 、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安全会议和瓦斯治理目标考核责任制等 治理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管理 到位 矿井每年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备注
矿井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强化安全培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作,提高瓦斯治理水平
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第 4 页,共 4 页
鄂托克旗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专项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要依据瓦斯地质资料详细分析和预测矿井瓦 斯灾害情况,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 优化生产布局 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实现安全高效、合理集中 生产 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能力编制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高瓦 斯矿井各采区的同一煤层只能有1个采煤工作面进行生产,严禁超能 采掘 合理组织生产 力、超定员组织生产,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工作面进度要与支护、通 部署 风等工序相协调,保证各辅助环节及时跟进到位 合理 矿井要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与衔 接。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 坚持正规开采 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 矿井有完整的 独立通风系统 巷道贯通前,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制定 安全措施。采掘部署合理 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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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责任制
不完善 未建立建全瓦斯治理责任 倒查机制 是

2、强化瓦斯 (2)是否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地测、安检和监测监控等专业机构; 治理专业队伍 和安全监管队 (3)是否按要求配足专门从事瓦斯治理技术和管理的人员(大型矿井:不少于25人, 攻 伍建设 中型矿井:不少14人,小型矿井:不少于6人); 项 坚 (4)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是否到县安监局备案。 3、严格落实 瓦斯治理资金 是否按规定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并及建立专用账户 投入 (1)是否按照“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构建安全可靠合理 4、构建安全 的通风系统; 可靠合理的通 风系统 (2)通风设施安设和构筑质量是否达标;
×县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排查表(一)
煤矿名称: ×县×镇×煤矿 项目内容 检查人员 签 字




检查情况
备 注
(1)煤矿是否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专项责任制; 1、必须严格 (2)煤矿是否建立完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瓦斯治理 落实瓦斯治理 工作责任制; 工作责任 (3)是否建立建全瓦斯治理责任倒查机制。
否 否 是
是 未建立煤炭生产安全费用 专用账户 否 是 否 否 是 是

3、严禁挪用 (1)是否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设立专门帐户; 个 瓦斯治理专项 资金 (2)是否存在挪用瓦斯治理专项资金。 严 4、严禁无风 (1)是否按规定测风,按需要进行风量分配; 禁 微风和违反规 定的串联通风 (2)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和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 5、严禁瓦斯 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超限作业 6、严禁瓦斯 (1)每月是否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检查 空班漏检 (2)是否按规定配足瓦斯检查人员;
9、监测监控 系统必须有效
10、放炮管理 必须到位
×县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排查表(二)
项目内容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 签 字 备 注
1、严禁超设 (1)煤矿是否对生产部门下达超设计能力的生产任务; 计能力下达生 产任务 (2)是否违反规定对队、班、组下达超设计能力的生产任务。 (1)是否按规定配备负责“一通三防”的总工程、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 2、严禁瓦斯 程师; 治理机构人员 不齐组织生产 ( 2 )是否按要求配足专门从事瓦斯治理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大型矿井:不低于 25 人,中型矿井:不低于14人,小型矿井:不低于6人)。
满足
(6)瓦斯治理工程是否超前实施;

(7)是否存在在抽采不达标的区域内进行采掘活动;

(8)瓦斯抽采率是否达到要求。

(1)矿井是否建立和完善防突机构和专业队伍;
是 未制定区域消突和抽采达标评 判机构 是
(2)是否制定区域消突和抽采达标评判机构;
(3)是否编制专项防突设计;
(4)瓦斯抽放钻孔的设计、布置、钻孔的数量、封孔的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8、防突措施 必须到位
未建立钻孔设计、施工、验收 终身负责制 有 落实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10)是否有钻孔验收制度、台帐、竣工成果图; (11)是否落实石门揭煤措施; (12)是否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安全防护措施。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2)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监测监控人员(不低于4人); (3)是否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定期维修、保养、使用制度及相关记录; (4)监测监控系统是否与所在企业集团和县级监控中心联网; (5)监控系统是否安装捆绑过滤软件、人为屏蔽、删除、修改、过滤瓦斯超限数据; (6)是否存在隐瞒瓦斯超限、遮挡传感器等弄虚作假的严重违法行为; (7)是否存在数据误传误报、断电不可靠、反应不灵敏、处置不及时; (8)是否按要求配备、安设、使用、调校传感器。 (1)是否执行站岗截人及停电制度; (2)是否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3)是否按要求执行远距离放炮; (4)是否执行炮前向调度汇报制度。


否 未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 专用账户 是
达标
(3)通风能力和风量是否满足要求,风流是否稳定可靠; (4)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违规串联风等。 (1)是否按要求同步编制瓦斯抽采计划与采掘接续计划; (2)瓦斯治理工程是否超前实施,是否达到抽、掘、采平衡; (3)是否存在在抽采不达标的区域内进行采掘活动; 5、实现瓦斯 抽采与采掘平 (4)是否按要求进行钻孔施工、封孔及钻孔验收; 衡 (5)钻孔施工地点是否实现视频监控,并按规定保存视频资料; (6)抽采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满足瓦斯治理需要; (7)采掘工作面是否编制抽采设计并按设计执行。 (1)采掘工作面是否编制防突设计并按设计执行; (2)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全面落实 (3)瓦斯参数是否按规定进行测定、建立基础数据库,绘制瓦斯地质图; 综合防突措施 (4)具备开采保护层的煤矿,是否进行保护层开采;
符合 瓦斯参数基础数据库不完善, 未编制16号煤层瓦斯地质图 是
(5)瓦斯参数是否按规定进行测定、建立基础数据库,绘制瓦斯地质图;
(6)具备开采保护层的煤矿,是否进行保护层开采;
(7)不具备开采保护层的煤矿,是否按规定预抽煤层瓦斯;

(8)效果检验、突出危险性预测是否真实有效;

(9)是否建立钻孔的设计、施工、验收终身负责制;
×县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排查表(三)
项目内容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 签 字 备 注
(1)是否超能力组织生产; 1、防止“三 (2)是否超强度组织生产; 超”生产和多 头多面 (3)是否超定员组织生产; (4)是否存在多头多面生产。 十 2、防止图实 (1)煤矿图纸是否与井下实际相符,是否及时更新; 不符和 超层越界 (2)是否存在超层越界。 (1)是否编制防止误穿煤层的措施; 3、防止误揭 (2)是否执行先探后掘; 煤层 (3)是否按规定绘制地质素描图。 (1)是否按规设计效果检验钻孔; 4、防止消突 检验数据不真 (2)是否按操作规程取样; 实 (3)分析检测过程中记录的各种参数是否真实可靠。
钻孔验收制度不完善
符合 未建立钻孔设计、施工、验收 终身负责制 是
(6)施钻点是否实现视频监控的过程管控,并按规定保存视频资料;
(7)施钻台账、竣工成果图是否真实可靠。

(1)通风系统是否合理;

(2)抽采是否达标;

(3)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 6、防止瓦斯 积聚 (4)是否存在盲巷、独头巷道;



(1)是否按规定绘制标有瓦斯含量等值线的瓦斯地质图,并及时更新;
未编制16号煤层瓦斯地质图
6、瓦斯地质 工作必须准确 可靠
(2)是否按规定设计并实施瓦斯地质钻孔;

(3)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钻孔验收制度,是否按制度落实;
是 部分巷道地质素描图绘制 不及时 是 未编制矿井年度及中长期 瓦斯抽采计划 瓦斯抽放参数观测台账不完善 未建立建全瓦斯治理责任 倒查机制 是
(1)矿井是否建立健全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十 (2)煤矿是否按规定配备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总工程师、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和 2、必须建立 地测副总工程师; 个 健全瓦斯治理 (3)煤矿是否按要求设立瓦斯抽采、防突、通风、安检、地测、安全监测监控等专业 专业队伍 机构; 必 (4)是否按规定配备专门从事瓦斯治理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大型矿井:不低于25 人,中型矿井:不低于14人,小型矿井:不低于6人)。 3、必须保证 (1)煤矿是否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建立专用帐户; 瓦斯治理资金 投入 (2)是否按规定保障瓦斯治理设施设备专项资金投入。 (1)矿井是否具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和违反规定串联通风 等); 4、必须确保 通风可靠 (2)是否建立健全通风管理制度;
(3)是否存在空班漏检。 (1)是否按规定成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
否 是 未编制矿井年度及中长期 瓦斯抽采计划 是 是 否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是 21162补运巷掘进工作面放炮 撤人制度不完善 是
(2)是否按规定制定年度及中长期抽采计划; 7、严禁瓦斯 (3)是否按规定在主管、支管安设瓦斯流量计,并建立人工观测台账; 抽采不达标组 织生产 (4)瓦斯治理工程是否超前实施; (5)是否存在在抽采不达标的区域内进行采掘活动; (6)瓦斯抽采率是否达到要求。 8、严禁掘突 (1)采掘工作面是否编制防突设计; 出头 采突出面 (2)是否按规定编制采掘工作面的消突评价报告,消突评价报告是否真实有效。 (1)监控系统是否安装捆绑过滤软件、人为屏蔽、删除、修改、过滤瓦斯超限数据; 9、严禁监测 监控系统弄虚 (2)是否存在隐瞒瓦斯超限、遮挡传感器等弄虚作假的严重违法行为; 作假 (3)是否存在数据误传误报、断电不可靠、反应不灵敏、处置不及时。 (1)是否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0、严禁不按 规定 实施放炮作业 (2)是否制定放炮撤人制度; 和 撤人设岗 (3)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明确放炮设岗地点。


是 未建立煤炭生产安全费用 专用账户 未设立瓦斯治理设施设备 专项资金 是 部分通风管理制度不完善

(3)是否按规定测风、配风、分风;

(4)局部通风机是否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

(5)通风设施的安设和构筑质量是否达标。
达标
(1)是否制定瓦斯超限立即停电撤人制度; 5、瓦斯超限 (2)是否对瓦斯超限停电撤人范围、地点作明确规定; 必须停电撤人 (3)是否按制度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停电撤人。
否 否 否 否 通风系统图不完善,部分图纸 未及时更新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1)是否按要求进行钻孔设计;

(2)是否按设计施钻;

(3)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钻孔验收制度,是否按制度落实; 5、防止瓦斯 抽采钻孔施工 (4)瓦斯抽放钻孔的设计、布置、钻孔的数量、封孔的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不到位 (5)是否建立钻孔的设计、施工、验收终身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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