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上涨中的拉弗曲线现象――南京阶梯式水价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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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通知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通知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5.07.19•【字号】宁价工[2005]223号•【施行日期】2005.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通知(二○○五年七月十九日宁价工[2005]223号)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实施自来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工[2005]165号)要求,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现就对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原则按照统一政策、逐步实施的原则,对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逐步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二、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范围先对由市自来水总公司直接抄收到每一户的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市自来水总公司未直接抄收到每一户的居民用水户以及自备水厂转供水的居民生活用水等暂不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三、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标准每户人口在4人以下(含4人)的用水户,按户均用水量划分阶梯式计量水价。

每月每户生活用水20立方米以内(含20立方米)为第一级,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收费;每月每户生活用水超过20立方米且低于或等于30立方米为第二级,超过20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1.5倍收费;每月每户生活用水超过30立方米为第三级,超过30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2倍收费。

每户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水户,按人均用水量划分阶梯式计量水价。

每月每人生活用水5立方米以内(含5立方米)为第一级,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收费;每月每人生活用水超过5立方米且低于或等于7立方米为第二级,超过5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1.5倍收费;每月每人生活用水超过7立方米为第三级,超过7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2倍收费。

用数学的眼光看现实生活问题——对阶梯式累进水价的数学思考

用数学的眼光看现实生活问题——对阶梯式累进水价的数学思考

用数学的眼光看现实生活问题——对阶梯式累进水价的数学思考
阶梯式累进水价是指水价根据用水量的不同而分为不同的阶梯,每一阶梯的水价不同,用水量越多,水价越高。

从数学的角度来看,阶梯式累进水价是一种线性函数,它可以用一条直线来表示,每一阶梯的水价都可以用一个点来表示,这些点构成一条直线,这条直线就是阶梯式累进水价的函数图像。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阶梯式累进水价是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它可以有效地激励用水者节约用水,减少浪费,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同时,阶梯式累进水价也可以有效地保护低收入家庭,使他们能够负担得起水费。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阶梯式累进水价可以促进社会公平,使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合理的水费。

同时,它也可以促进社会发展,提高社会效率,改善社会环境。

总之,阶梯式累进水价是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它可以从数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低收入家庭,促进社会公平,提高社会效率,改善社会环境。

阶梯式水价

阶梯式水价

阶梯式水价
如夫
【期刊名称】《时代数学学习:7年级》
【年(卷),期】2005(000)010
【摘要】南京市政府最近公布,从今年7月1日起,南京市用水价格按照“阶梯式水价”进行调整,其中:
【总页数】2页(P36-37)
【作者】如夫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9
【相关文献】
1.保本微利和阶梯式水价机制研究 [J], 李生潜
2.叶城县农村水价改革中阶梯式水价的应用 [J], 王红伟
3.阶梯式水价在农业水价改革中的应用 [J], 李生潜
4.叶城县农村水价改革中阶梯式水价的应用 [J], 王红伟
5.城市居民阶梯式水价实施中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J], 高兴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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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时间:2015-12-31自2016年1月1日起,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宁价工[2015]312号)精神,南京市将全面实施新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为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年阶梯水价方案平稳实施,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一、实施对象已经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

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我集团公司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二、阶梯水量和阶梯价格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按年用水量设置三个阶梯,各阶梯供水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其中:1、3人以下(含3人)的居民家庭,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年180(含)立方米以下,到户价格3.1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每年180-300(含)立方米,到户价格3.81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水量为每年30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5.94元/立方米。

2、3人以上的居民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各阶梯年用水量分别增加60立方米,各阶梯到户价格不变。

由用户向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我集团公司根据用户提供的水费缴费卡(或近期缴费发票)、与用水地址一致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代办人身份证等证明审核后确认。

持居住证办理人口认定的还需携带居住证原件。

三、计量缴费周期。

考虑我市气候特点,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以年为计量缴费周期,用水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四、居民合表用户用水价格。

不具备一户一表、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合表用户供水价格不执行阶梯价格,其供水价格按第一阶梯的供水价格执行,到户价格仍执行3.10元/立方米的标准。

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

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其供水价格上调0.15元/立方米,到户价格调整为3.25元/立方米。

六、困难群体补贴政策凡是被市总工会、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企业特困职工、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属我公司自来水居民用户的,采取先收后补的办法,每户每年补贴50元。

阶梯水价实施情况汇报

阶梯水价实施情况汇报

阶梯水价实施情况汇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我市自去年开始实施阶梯水价政策,旨在鼓励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

经过一年多的实施,现将我市阶梯水价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对全市居民进行了大范围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阶梯水价政策的相关知识,引导居民节约用水。

在宣传教育的推动下,广大居民对阶梯水价政策的理解逐渐深入,对节约用水的意识也有了明显提高。

其次,通过对居民用水数据的监测和分析,我们发现随着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居民的用水行为发生了一定的改变。

一些家庭开始注意减少浪费,控制用水量,尤其是在高水价阶段,用水量有了显著的下降。

这表明阶梯水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节约用水的预期效果。

另外,我们也对一些重点行业和单位进行了督促检查,确保他们严格执行阶梯水价政策,鼓励他们采取节约用水的措施,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通过这些工作,我们也收到了一些积极的效果,一些单位开始重视用水管理,加强节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节水措施。

总的来看,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效果是明显的。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发现居民用水行为发生了积极的变化,用水量有所下降,节约用水的意识逐渐增强。

同时,一些单位和行业也开始重视节约用水,加强管理和设施建设。

这些都是阶梯水价政策实施的积极成果。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些居民对于阶梯水价政策的理解还不够深入,节约用水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同时,一些单位和行业在节约用水方面还有待提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推动他们加强节水管理。

综上所述,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效果是明显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习惯,同时加大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推动他们加强节水管理,为我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南京城市水价变化趋势及阶梯水价可行性分析

南京城市水价变化趋势及阶梯水价可行性分析

19850.1251.11110.50.128230.7452219860.1252.37106.50.119770.6432319870.1253.32109.30.1011300.5662319880.1256.93125.30.0812840.5474019890.1257.511160.0714370.4802519900.13559.42104.40.0815910.5041919910.1560.08110.30.0821640.4164519920.2262.22110.30.1027790.4925619930.2763.87117.70.1134550.4991319940.3765.14121.30.1241740.5774219950.4762.11111.20.1449960.5843019960.652563.06106.10.1856030.7343719970.783363.1497.60.2364970.7612319980.963.9198.20.2670180.8195919991.01659.0497.10.3176940.7796320001.220858.4099.20.3782330.8659620011.4553.9498.80.4588480.8839620021.637551.4196.30.5291570.9193420031.992551.26101.40.62108840.9384020042.142552.331030.65116020.9663620052.232553.75102.10.70149970.80103表1南京市历年水价、可支配收入与用水量人均水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年可支配收入(元)真实水价(以1985年为基准元/立方米)零售商品物价指数人均年用水量(立方米)名义水价(元/立方米)年份注:表中的名义水价是根据历年水价按时间加权平均计算得到。

阶梯水价情况汇报

阶梯水价情况汇报

阶梯水价情况汇报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的紧张情况日益严重。

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环境,我市已经实施了阶梯水价政策多年。

现在,我将就我市阶梯水价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我市的阶梯水价具体情况。

根据我市水务局的数据显示,我市的阶梯水价分为三个阶段。

在第一阶梯内,即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用水量范围内,水价为每立方米2元人民币。

当用水量超过第一阶梯时,进入第二阶梯,水价上涨至每立方米3元人民币。

而当用水量超出第二阶梯时,水价再次上涨至每立方米4元人民币。

这一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引导了居民合理使用水资源,促进了节水意识的提高。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阶梯水价政策的效果。

通过对我市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我们发现,阶梯水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居民在受到不同水价的刺激下,开始更加注重自身的用水行为,减少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其次,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用水高峰期的用水压力,提高了城市用水的效率。

再次,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也为我市的水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最后,我们来谈一下未来阶梯水价政策的发展方向。

在未来,我市将继续坚持阶梯水价政策,并不断完善和调整政策细则,以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同时,我们也将加大对居民用水行为的监督和引导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促进用水行为的合理化。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确保城市用水需求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市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阶梯水价政策,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各位的关注和支持!。

阶梯水价调研报告

阶梯水价调研报告

阶梯水价调研报告阶梯水价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水资源供应和管理成为一个国家重要的议题。

为了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各国普遍采取了阶梯水价的方式,以鼓励节约用水、减少浪费,并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本报告旨在通过调研分析,探讨阶梯水价在中国的应用情况。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取了问卷调查和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收集了1000份居民的用水习惯和态度数据;通过文献研究,我们了解了中国目前的水资源状况和阶梯水价政策进展情况。

三、调研结果及分析1. 阶梯水价政策应用情况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80%的城市已经实施了阶梯水价政策。

这说明阶梯水价政策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各地政府和水务部门已经意识到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并通过经济手段来引导居民合理使用水资源。

2. 居民对阶梯水价政策的认知和态度调查结果显示,70%的居民对阶梯水价政策有一定的认知,其中有50%的人表示支持这一政策。

居民普遍认为,阶梯水价能够鼓励节约用水,减少浪费,并且提高了对水资源价值的认识。

然而,也有部分居民表示对阶梯水价政策理解不深,认为其执行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3. 阶梯水价政策的效果评估通过分析各地的数据,我们发现阶梯水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实施阶梯水价政策之后,居民的用水量明显下降,平均用水量减少了15%左右。

同时,高层次用水者的用水量明显减少,相比之前少了30%左右。

这表明阶梯水价政策激发了居民的用水节约意识,并取得了一定的节水效果。

四、结论与建议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 阶梯水价是一种有效的水资源管理手段,可以有效鼓励居民节约用水。

2. 需要加强对阶梯水价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对该政策的认知度,消除不公平的观念。

3. 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需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用水量标准和水价档次。

4. 应进一步加强对高层次用水者的监管和处罚措施,以确保阶梯水价政策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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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0.06
1.00
0.02 0.13
注:表中数据来自南京市自来水公司网站(/gsfw/gsfw.htm)
2.30 2.845 3.39
对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政策。具体标准为:超过计划 10%(含 10 %)以内的,每立方米按相对应分类的供水价格 1 倍加收;超计划 10%且不超过 20%(含 20%)的,每立方米按相对应分类的供水价格 2 倍加收;超计划 20%以上的,每立方米按 相对应分类的供水价格 3 倍加收。同时继续实行供水价格季节性加价政策,除居民生活用水 和行政事业单位两类用水外,其他各类用水每年第三季度(即 7、8、9 三个月)实行季节性 加价政策,其中工业用水类、经营服务类用水每立方米加价 0.05 元,特种用水每立方米加 价 0.10 元。
1. 引言
濒临长江、市内河网交错的南京原本水资源丰富,但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工业和生活用水污染随着加剧。现在南京主要江河湖库Ⅰ类水已基本上 不复存在,Ⅱ类水主要在水库和长江中心区,许多河段水质超过Ⅲ类水标准。城区的水质评 价为Ⅳ类到劣于Ⅴ类,长江南京段的水质基本上稳定在Ⅲ类水。同时不合理的水价也加剧着 南京水资源的短缺,据南京水利局证实,南京已属于水质型缺水城市。水资源短缺问题正日 益成为制约南京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瓶颈因素。因此,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原则、科学合理 的水价体系和运行机制,运用经济措施调节南京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显得尤为急迫。
l0=r× Yd0
式3
P0
l1=r× Yd1
式4
P1
式 3 表示初始时的居民用水量,式 4 表示 Yd、P 变化后的用水量,则居民用水量变化:
△l=l1-l0=r( Yd1 - Yd0 ) 式 5 P1 P0
这里假设 r 为常数,令 a= Yd1 − Ydo ,b= P1 − P0 。则:a 为居民可支配的增长率,b 为
3.2 阶梯水价级差的合理性
我们可以将式 1 进行变形:
l=r× Yd
式2
P
对式 2 进行如下定义:l 为居民人均用水量,r 为水费支出能力指数,Yd 为人均可支配
收入,P 为水价。式 2 就变成测度居民用水量随价格和可支配收入变化的公式。
现在考虑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水价的变化对居民用水量的影响,定义下面 l0 和 l1:
4.1 自来水公司利润模型
自来水公司的利润,同一般企业的利润函数一样,即收益减去成本。但自来水公司的产
品就是水,则其利润函数可表示为:
l(m³/月)
水费支出能力指数 r
1441.61①
6③
2%
1666.67②
7③
3%
2083.33②
7③
3%
可承受水价
P(元/m³) 4.81 7.14④ 8.93④
注:①数字来自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 6 月份《区、县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季报)》 ②数字来自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蓝皮书(2005) ③数字综合了南京市 2006 规定的基本水量和居民用水量实际统计数,并对 2011 和 2015 年进行了合理的推 测 ④数据未剔除物价的影响,未贴现到 2006 年的值。
为,我国城市居民水费支出指数为 2%~3%是比较适宜的。因此,结合南京市经济发展、水
资源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水费支出指数 2006 年以 2%、2011,2015 年以 3%来测算 2006
年及估算未来 2011,2015 年的典型城市居民生活可承受水价。建立居民生活可承受水价分
析数学模型:
P=r×Yd/l
Yd0
P0
水价增长率。式 5 就变为:
△l=l1-l0=r[ (1 + a)Yd0 − Yd0 ]= rYd0 (a - b)
式6
(1 + b)P0 P0 (1 + b)P0
从式 6 中我们得出居民人均用水量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水价的关系:当居民可支配收
入增长大于水价增长时,居民用水量就会上升;当水价的增长大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时,
3. 阶梯水价改革的合理性
南京水价的上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居民主要关注于南京水价上涨的合理性,政府 也要考虑水价上涨对南京市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以及水价上涨是否会促进居民节水和阶梯 水价制度设计的合理性。
3.1 基本水价的合理性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物价上涨是一种趋势,但这种上涨不能偏离价值以及居民的承
-4-

超量水价为多少时可防止不同水价的不正当转移、如何在节水中体现公平原则等等[2]。从收 入差距上看,1:2:4 的水价级差可能更适合南京,更有利于促进南京中高收入居民的节水。
4. 水价与自来水公司的利润
水价上涨的另外一个压力来自南京市自来水公司的亏损,据南京自来水公司介绍 2000 到 2004 年连续五年南京没有调整供水价格,虽然 2005 年 7 月得以适度调整,但企业受益只 有 5 个月,2005 年亏损仍高达 2200 万元,累计亏损已近 1 亿元。加上 2006 年电价再次上 调等原因,上半年又亏损约 2000 万元,预计年末累计亏损额将达 1.2 亿元。南京市政府预 期通过阶梯水价的改革,对居民超过基本水量用水加价的方法,增加了南京自来水公司的收 入,保证其成本的有效补偿,促进水资源开发工程投资决策的合理性,提高其开发利用各类 水资源的积极性,改善供水效率与效益。
在南京水价改革的过程中,水价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具有拉弗效应。拉弗曲线是美国社 会经济学家阿瑟·拉弗于 1974 年针对税收与税率之间的关系提出的,他认为商品供给下降会 使税收收入减少很多,以致较高的税率也无法弥补这种减少。如图 1 所示:两坐标分别代表 税率和税收, E 为最佳点,税收和产量均为最大。A 点代表很高的税率和很低的税收,B 点代表很低的税率和很高税收,两者向政府提供同等的税收。C 点和 D 点的情况也一样。 如政府将税率由很高的 A 点降低到 C 点,随着产量的提高,其税收也将增大,这将同把很 低的税率由 B 点提高到 D 点时那样增加等量税收
阶梯水价设计的目的就是促进居民节水。如图 2 所示,只有在 b≥a 时居民才会减少用水 量,所以水价级差应考虑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对节水的影响。高收入阶层比低收入阶层的 可支配收入高的多,可承受的水价也较高,水价级差小对其节水影响不是很大。若水价级差 不能促进高收入阶层节水,且不说对总体节水效果的影响,仅就用水公平性的来说(只减少 低收入家庭的用水量,并未降低高收入阶层的用水量),就严重影响阶梯水价制度的合理性。
高收入阶层
44312.12③ 3.92 29788.8④ 4.81 2
从表 3 可见,南京 2003 年各阶层收入级差已接近 1:2:4,近年来收入差距还在进一 步拉大。江苏省 2006 年前三个月各阶层收入级差已接近 1:2:5,远高于南京现行的阶梯 水价级差 1:1.5:2。所以南京的水价级差并没有解决好促进中高收入阶层节水的目的, 或者说并没有公平地控制各收入阶层对水资源使用量。因此南京制定水价级差时要考虑南京 各收入阶层的水平和比例,以及谁可能成为节水大户且节水效益最高、节水应达到什么程度、
水价级差
1
1.5
注:①该数字是由南京统计年鉴(2004)表 15-7 中低收入户与中等偏下的合并数 ②该数字是由南京统计年鉴(2004)表 15-7 中中等收入与中等偏上的合并数 ③该数字是由南京统计年鉴(2004)表 15-7 中高收入户与最高收入的合并数 ④数据来自中国统计信息网《江苏城镇居民收入高涨 消费增幅明显回落》2006-10-31
表 2 是典型南京居民生活用水可承受水价,与现行水价相比均高于现行水价。且根据对 未来水价可承受பைடு நூலகம்力的预测,水价上涨的空间还很大。但是基本水价是保障所有居民的用水 需求,特别包括低收入群体的用水需求。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一个国 家或一个地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的 5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低收入线。以此标准, 则 2006 年南京低收入人口可承受的水价为 2.405 元/立方米,略高于现行水价。可见,南京 市现行基本水价比较合理,满足了包括低收入群体在内的绝大多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需 求。
表 1 南京市生活用自来水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梯度(户为用水计量单位)
供水价格 城市附加 污水处理 省专项 水资源费 到户价
第一阶梯:月用水量≤20m³
1.09
0.06
1.00
0.02 0.13
第二阶梯:20m³﹤月用水量≤30m³ 1.635
0.06
1.00
0.02 0.13
第三阶梯:月用水量﹥30m³


E
D C A
B
税率 100%
图 1 拉弗曲线
-1-

2. 南京市阶梯水价改革
南京市政府提出了 2006 年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2007 年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目标, 城市节水已是刻不容缓,势在必行。从 2005 年 7 月 1 日起,南京的自来水价格中各项组成 陆续调价,例如水资源费每吨由 0.01 元调整为 0.13 元,综合平均供水价格由每吨 1.015 元调整为 1.276 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每吨上调 0.01 元,但污水处理费则未作调整, 现行每吨 1 元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还是 2002 年制定的。2006 年 1 月,南京实行“一户一 表,抄表到户”和民用自来水供水价格实行阶梯计价政策。南京民用自来水价格和梯度如表 1 所示:
收入与级差
表 3 南京各阶层收入级差和水价级差的比较
低收入阶层
中收入阶层
南京市 2003 年可支配收入(元)
11312.04①
20960.76②
南京市 2003 年收入级差 江苏省 2006 年前三季度可支配收入(元) 江苏省 2006 年前三季度收入级差
1 6190.3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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