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儿童走失”问题现状及其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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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儿童情况报告

失踪儿童情况报告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儿童失踪事件频发,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不安。

为全面了解失踪儿童的情况,提高社会各界对儿童失踪问题的关注度,我们特此开展了一次关于失踪儿童情况的调查。

以下是本次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二、调查方法1. 数据收集:通过查阅相关政府文件、媒体报道、公益组织公布的数据,收集失踪儿童的基本信息。

2. 案例分析: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失踪儿童案例,分析其特点、原因和后果。

3. 专家访谈: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失踪儿童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三、调查结果1. 失踪儿童数量:根据收集到的数据,我国失踪儿童数量逐年上升。

2019年,全国共发生失踪儿童案件1.5万起,失踪儿童人数达到1.6万人。

2. 失踪儿童年龄分布:失踪儿童年龄主要集中在5-14岁,其中5-9岁年龄段占比最高。

3. 失踪原因:失踪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拐卖:拐卖儿童案件占总数的60%以上,犯罪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儿童拐卖至外地或国外。

(2)家庭原因:家庭矛盾、监护不当等因素导致儿童走失。

(3)意外事故:儿童在户外活动时发生意外,如溺水、交通事故等。

4. 失踪儿童找回情况:在失踪儿童中,约有一半的案件得以找回,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失踪儿童至今下落不明。

四、问题分析1. 政策法规不完善:我国儿童失踪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导致案件侦破和受害者救助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2. 社会防范意识不足:部分家长对儿童安全意识淡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儿童走失。

3. 拐卖犯罪手段隐蔽: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等手段进行拐卖,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

4. 救助体系不健全:失踪儿童救助体系不完善,导致部分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救助。

五、建议与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儿童失踪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2. 提高社会防范意识:加强儿童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和儿童的安全意识。

3. 加强网络监管:加强对互联网、社交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网络拐卖犯罪。

关于走失儿童的调研报告

关于走失儿童的调研报告

关于走失儿童的调研报告研究背景走失儿童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远离家庭、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未成年人。

走失儿童是社会问题中一个十分关注的领域,对家庭、社会和儿童本身都具有重大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走失儿童的情况以及有效预防走失事件的发生,本研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研。

研究目的本次调研的目的是深入了解走失儿童的情况,找出导致儿童走失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策略,以保障儿童的安全和权益。

调研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个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研。

共收集了100份有效问卷,并从走失儿童案例中选择了10个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调研结果走失儿童的主要原因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分析,我们发现导致走失儿童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 家庭因素:包括家庭矛盾、失职家长、单亲家庭等。

不和睦的家庭环境和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导致儿童产生逃离家庭的想法。

2. 学校因素:学校安排不合理、学习压力过大、欺凌等学校问题也导致儿童选择逃离学校或住校。

3. 社会因素:暴力、虐待等社会问题也是儿童走失的重要因素。

4. 个人因素:儿童自身独立意识增强、好奇心强烈、自尊心脆弱等个人因素也contribute to 儿童走失。

走失儿童的风险走失儿童面临着诸多风险,我们从调研结果中总结以下几点:1. 生命安全风险:走失的儿童容易遭受外来环境的伤害,如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

2. 心理健康风险:走失过程对儿童自身的心理健康造成极大影响,如焦虑、恐惧等。

3. 社会风险:走失儿童容易成为不良分子的猎物,存在被绑架、拐卖等更大的安全风险。

预防策略基于我们的调研结果,提出以下几个预防走失儿童事件的策略:1. 家庭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提高家长对孩子的关注度,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有效减少家庭因素引发的儿童走失事件。

2. 学校管理: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儿童的关心和保护,提供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减少学校因素导致的儿童走失。

3. 社会保护:加大对虐待、暴力等社会问题的打击力度,打造和谐社会环境,保护儿童的生命安全。

认识中国儿童被拐寻找问题的现状

认识中国儿童被拐寻找问题的现状

认识中国儿童被拐寻找问题的现状1. 引言1.1 中国儿童被拐危机的严峻性中国儿童被拐危机的严峻性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儿童被拐卖或失踪,他们被拐卖到人口贩卖团伙中成为劳工或性奴隶,或者被非法收养,被迫与亲生家人失散。

这些儿童失去了安全感和家庭温暖,他们的身心健康遭受极大伤害。

中国儿童被拐危机的严峻性表现在各个方面。

儿童被拐卖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让家长和社会陷入恐慌和失望之中。

儿童被拐卖后的生存状况多数堪忧,他们常常受到虐待和剥削,无法得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

最重要的是,儿童被拐卖导致家庭的破裂和社会的不安定,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面对这一严峻性的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儿童的安全。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努力,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环境,才能有效地减少儿童被拐卖的现象,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1.2 儿童被拐对社会的影响儿童被拐对社会的影响是深远而严重的。

儿童被拐导致家庭破裂和亲情断裂,给亲人带来极大的心理伤痛和困扰。

父母失去了自己的骨肉之亲,长时间的担心和寻找更是让他们无法安心工作和生活。

这不仅影响了家庭的稳定和幸福,也扰乱了社会的秩序和和谐。

儿童被拐会导致社会治安问题的加剧。

拐卖儿童的黑色产业链不仅侵犯了儿童的基本权利,也给社会带来了更多的犯罪行为和不法活动。

这些拐卖团伙经常利用儿童进行非法活动,从事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儿童被拐还给社会带来了道德和价值观念的冲击。

拐卖儿童的行为不仅违背了人道主义的伦理,也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这种失去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行为,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影响了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儿童被拐对社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2. 正文2.1 儿童被拐背后的原因儿童被拐背后的原因可以说是多方面的。

经济因素是导致儿童被拐的主要原因之一。

贫困家庭由于生活困难,可能会将孩子拐卖以换取一些钱财。

儿童走失数据调研报告

儿童走失数据调研报告

儿童走失数据调研报告儿童走失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给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了解儿童走失的情况以及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我们进行了儿童走失数据的调研。

本报告将总结调研结果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调研方法:我们采用了多种数据收集方法,包括文献研究、统计数据分析和实地访谈。

通过收集相关文献和统计数据,我们对儿童走失的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

同时,我们还与儿童家长、社区工作者和警察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了解他们的观点和建议。

调研结果:1. 儿童走失的主要原因:- 失去监护:父母亲不注意,儿童在公共场所或者街道上失去了监护。

- 拐卖和绑架:一些不法分子经常以各种方式引诱、欺骗或强行夺走儿童。

- 迷路和探索:好奇心驱使孩子们离开家,但往往迷路无法找到回家的路。

2. 儿童走失的特点:- 年龄分布:大部分走失儿童的年龄在3岁至12岁之间,其中8岁到10岁之间的儿童走失率最高。

- 走失地点:儿童走失主要发生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地区、购物中心和公园等公共场所。

- 寻找时间:大部分儿童在走失后的前几小时内被找到,尽早的报警和寻找将有助于孩子的安全。

3. 预防措施:- 家长教育:加强家长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儿童安全的意识和知识。

- 儿童教育:通过教授儿童基本的安全知识,使他们能够正确地处理危险和避免受到伤害。

- 社会关注:建立起完善的寻找走失儿童机制,包括设立报警热线、加强社区巡逻等。

- 媒体宣传: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宣传儿童走失的预防措施和寻找走失儿童的信息。

结论与建议:根据以上调研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 家长应当加强对孩子的监护,特别是在公共场所要保持高度警惕。

2. 学校和社区应当加强对儿童安全教育的普及,教会他们应对危险的正确方法。

3. 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儿童走失的预防和寻找机制的建设,提高应对儿童走失事件的能力。

4. 媒体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利用舆论力量宣传儿童安全知识。

总之,儿童走失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来解决。

关于失踪儿童的研究报告

关于失踪儿童的研究报告

关于失踪儿童的研究报告
标题:失踪儿童的研究报告
摘要:
失踪儿童是指意外消失或被劫持,无法与家人或监护人联系的儿童。

本研究报告旨在调查失踪儿童现象的背景、原因、影响以及社会对策,为制定有效的预防和救助措施提供依据。

引言:
失踪儿童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不仅对个体和家庭造成严重影响,也给社会带来隐患。

了解失踪儿童现象的原因及其背后的社会和家庭因素,对于预防和解决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方法:
本研究采用综合研究方法,包括文献回顾、案例分析和调查问卷。

对全球失踪儿童案例进行整理和统计,与相关机构进行访谈,了解他们的工作经验和观点,以及收集公众对失踪儿童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结果:
失踪儿童的主要原因包括家庭问题(如家暴、虐待、家庭矛盾)、社会问题(如贫困、社区犯罪)和个体问题(如逃家、自愿离家)。

失踪儿童经历的影响包括心理创伤、社交能力下降、学业受挫、厌学、辍学等。

在社会层面,缺乏有效的预防和救助机制,导致失踪儿童的追踪和保护工作不力。

讨论:
从较为全面的角度出发,本研究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失踪儿童问题,并提出以下建议:加强家庭教育、提高家庭结构稳定性、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公众意识和媒体宣传,加大对失踪儿童的追踪和保护工作。

结论:
失踪儿童问题涉及多个层面,需要综合治理。

关注家庭问题、提高社会福利和救助制度、加强监管和执法,以及公众教育,这些都是解决失踪儿童问题的重要因素。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失踪儿童的发生,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支持。

关键词:失踪儿童、家庭问题、社会问题、影响、预防和救助措施。

认识中国儿童被拐寻找问题的现状

认识中国儿童被拐寻找问题的现状

认识中国儿童被拐寻找问题的现状中国儿童被拐卖寻找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据统计,中国每年有数十万儿童被拐卖或失踪,而一些家庭却苦苦寻找不到自己的孩子。

这一问题的存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持续的解决努力。

中国儿童被拐卖寻找问题的现状首先体现在大量儿童失踪的事实上。

据公安部统计,每年有大约2万名儿童被拐卖,而且这只是被发现的数量,实际数字可能更加惊人。

这些儿童往往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或农村被拐卖,然后被卖到各地进行劳动或其他非法活动。

儿童被拐卖的问题也引发了家庭的绝望和无助。

当一个家庭发现自己的孩子失踪后,往往会付出一切努力去寻找,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法律制度不健全、社会帮助不足等问题,很多家庭最终无法找回自己的孩子,这对家庭来说是一次莫大的打击。

儿童被拐卖寻找问题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些复杂的原因。

贫困是导致儿童被拐卖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贫困地区的家庭由于生活困难,为了谋生不得不将孩子送到城市或者他乡,这就为孩子被拐卖提供了机会。

一些不法团伙为了牟取暴利,利用技术手段或者非法渠道拐卖儿童,进行非法活动。

社会道德观念的滑坡和对儿童权益保护的不足也是儿童被拐卖问题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在面对中国儿童被拐卖寻找问题时,我们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社会力量和科技手段,采取综合措施来解决这一难题。

要加强立法保护,完善法律体系,严惩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并制定相应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政策措施。

要加强社会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儿童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倡导全社会重视儿童问题,减少拐卖儿童的社会氛围。

要加强科技手段的运用,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打击拐卖犯罪活动,并使用科技手段寻找失踪儿童。

家庭也需要积极参与到儿童被拐寻找的工作中。

家长应当随时关注孩子的行踪安全,教育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同时一旦孩子失踪了,家长要积极报警并积极配合警方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社会各界也应当多关注儿童被拐寻找问题,积极参与到寻找失踪儿童的工作中,为家庭提供帮助和支持。

认识中国儿童被拐寻找问题的现状

认识中国儿童被拐寻找问题的现状

认识中国儿童被拐寻找问题的现状
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也是一个爱孩子的国家。

但是,人民群众对于儿童被拐却无可奈何,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了中国独特的社会现象。

据国家儿童权益调查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因被拐儿童欠缺确切数据,但根据全国儿科医院统计,每年会有至少2万名儿童在中国失踪,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儿童。

这些拐卖儿童的情况,无疑让人们非常担忧,也对当地的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儿童被拐呢?首先是因为我国的个人信息泄露较为严重,一些人利用这部分信息进行诈骗、拐卖行为,从而导致了拐卖儿童的发生;其次是我国的家庭监管制度相对较差,家长对于孩子的监管不到位,孩子在外面容易受到不良人员的诱惑而走向迷途。

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呼声下,我国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中国政府将“打击拐卖儿童行动”列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出台《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规定》,对于涉及拐卖儿童的人员进行从严处理;全国人大制定立法,在全国范围内严格制定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法律条款,从而有效打击拐卖儿童的行为。

除了政府部门的工作外,社会各界也积极响应。

大多数互联网企业也称为打击拐骗,出现一些寻人类似平台,提供免费发布拐卖儿童寻人信息的服务。

然而儿童被拐却仍然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的问题。

我们需要更多的人参与到对拐卖儿童的打击中,减少儿童被拐的发生;同时,我们也需要更好地加强家庭监管,对于孩子的行踪、行为进行更加细致的安排。

我们期待未来能够有更多的举措和努力来保护儿童权益,使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中国失学儿童状况及原因分析[1]

中国失学儿童状况及原因分析[1]

中国失学儿童状况及原因分析流失生也可称为失学人口,是指学龄期(7—15 岁)因种种原因未在校学习,流失在各级学校之外的人口。

它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学龄期从未入校学习过,二是曾入校学习但又中途退出的,即所谓的失学或辍学。

我国流失生主要集中在小学和初中。

应当说,有学校教育就有失学人口,但那时只是个别现象,不足以引起社会的关注。

从80年代开始,流失生现象便逐渐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据统计我国每年仅小学就有250万人辍学。

在整个2.2亿学生中,1/3左右只能读到小学,1/3只能读到初中,再读到高中的已不到30%。

1989年,我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7.4%,而在贫穷落后的贵州,6—11周岁儿童入学率只有65%。

日本早在1907 年就普及了6年制小学教育,而在我国西南、西北一些边远落后地区到2010 年只能可望普及小学三四年教育。

为解决这一问题,由团中央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牵动,在全国发动了救助失学儿童的希望工程运动。

从1989年10月建立“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至1992年底,共救助了648个贫困县的32 万名失学儿童。

到1995年工程已进行了6个年头,然而许多人对于这一工程资助对象的状况并不了解:中国到底有多少流失生,其性别、地区差异有多大,希望工程能否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本文旨在回答上述问题,并全面探讨流失生形成的原因。

朱国宏曾经从家庭的角度分析了流失生形成的原因。

他认为是否让子女上学和上到几年级是家庭根据上学的成本和收益的对比所作出的决策。

如果收益大于成本,则让子女上学,一直上到二者相抵时为止,反之,则不让子女上学或辍学。

同时他还分析了为什么流失生多为农村的中小学生,尤其是女学生的问题。

朱认为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女学生上学的机会成本要大于城市,基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农村家长便倾向于不对子女上学投资。

考虑到贫富分化的因素,这种倾向性就更加明显了。

应该说,流失生的出现有着更多、更复杂和主观的原因,仅此一点还不能反映和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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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儿童走失”问题现状及其体系研究作者:叶苗高春枝高丽雅欧阳佩丽林嘉莉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8年第03期【摘要】论文以“危机—反思—进步”机制为线索,详细阐述了我国走失儿童现象频发的原因与严重后果,有助于提高公民对儿童走失问题的警惕性以及预防与应对能力,对于有效预防和应对儿童走失问题中家庭与社会的做法提出了具体建议,以期减少儿童走失现象的发生,最后切实降低拐卖儿童犯罪现象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Abstract】This paper takes the mechanism of "crisis - reflection - progress" as the clue,expounds the causes and serious consequences of the frequent loss of children in China, which helps to improve citizens' vigilance, prevention and coping ability against the problem of children's lost. The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pecific suggestions on how to effectively prevent and deal with the practice of family and society in the problem of children's loss, so as to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loss of children, and finally reduce the incidence of child trafficking and create a safe and harmonious social environment.【关键词】走失儿童;反拐;法治;失踪预警信息平台【Keywords】 missing children; counter abduction; governance by law; missing warning information platform【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8)03-0087-031 引言我国疆域广阔,人口众多,面对现阶段国内走失儿童现象愈加频繁,拐卖与收买儿童的犯罪行为持续增多,拐卖行为呈现出集团化与职业化的新型犯罪特点,买方市场仍然巨大,加之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仍以公安机关为单一的主要力量等问题,我国营救走失儿童的办案效率难免不高。

因此,借鉴美国失踪儿童干预系统以建立我国“危机—反思—进步”机制来应对我国儿童走失问题至关重要。

2 选题背景据我国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参与开发的“团圆全民打拐”系统公示的近一年找回的1274名走失儿童数据反映:共解救被拐儿童40名,离家出走儿童750名,迷路走失儿童192名,因家庭、债务纠纷等原因不实举报的114名,外出到朋友家玩耍的67名,不幸溺亡儿童75名,不幸遇害儿童29名,其他意外身亡7名。

其中,被拐卖解救人数占比为3.04%,而离家出走的失踪儿童占比是56.95%,成为最主要的儿童失踪原因。

另一方面,与美国失踪儿童干预系统“安珀警戒”近年发布的走失儿童97.7%的高找回率相比,我国记录走失儿童找回率最高的儿童失踪预警信息平台“团圆”显示的90.91%的找回率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加之美国“安珀警戒”办案率更高,而我国“团圆”仍覆盖有限,因此推断还有相当一部分走失儿童案件数据未计入。

所以,我国走失儿童事件形势仍严峻。

由此,确定了我们防止儿童走失的两个方面的方向。

第一是做好儿童的安全教育与心理教育工作,二是加大社会寻找失踪儿童的效率和反拐力量。

3 我国人口贩卖现状与法律根据《中国法律年鉴》的数据统计显示,我国拐卖人口犯罪在 2000 年达到一个峰值,后在 2001 年至 2009 年间逐渐缓慢减少,可见自 1997 年我国《刑法》将“拐卖人口罪”改为“拐卖妇女儿童罪”颁布后,我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一系列政策与措施已取得一定成果。

但是,从 2009 年至今,我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立案数又重新呈现出急剧上升的态势。

我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数量依然巨大,形势十分严峻。

据相关研究,我国拐卖儿童案件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的新型犯罪特点,即犯罪规模集体化,犯罪主体职业化,犯罪区域扩大化,犯罪手段多样化,人口贩卖市场仍巨大[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刑法》将此项罪名归入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

我国刑法学界对于拐卖儿童罪具体侵害到的法益观点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认为拐卖儿童犯罪侵害了被拐儿童人身权利的不可买卖性[2];第二类,认为拐卖儿童罪侵害了被拐儿童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权。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对于自己人身享有的自由支配与控制的权利,人格尊严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受他人尊重、不被随意侮辱诬陷的权利,这二者都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赋予公民的不可缺少的基本权利;[3]第三类,认为此罪侵害了被拐儿童自身的系列人身权利和家庭的监护权利。

由于第二、三类观点非拐卖儿童犯罪所特有,如在儿童受虐、拐卖孤儿、亲生父母卖掉孩子等情况下存在共性,又拐卖儿童犯罪的根本目的为出卖儿童以谋取利益,因此出卖行为所直接侵害的法益才应当是本罪的核心法益,即公民人身不受买卖的权利。

由此总结,拐卖儿童犯罪不仅违背了刑事法律,更违背了传统伦理道德。

于孩子,拐卖儿童罪不但侵犯了儿童人身不受买卖的基本权利,更危害了被拐儿童的身心健康,对其成长产生极不利的影响;于被拐儿童家庭,拐卖儿童罪剥夺了父母对孩子监护与抚养的权利,破坏了一个家庭的和谐与完整。

长远看来,当前拐卖儿童作案数量不减反增的社会危机持续引发公众的不安心理,易扰乱社会稳定,其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所以我国法治建设与公民意识必须不断推进。

4 走失儿童的安全教育与心理健康1909年,美国在联邦政府设立了美国儿童局并成立了儿童福利局等专司机构以关注儿童问题。

另一方面,美国儿童保护法律较我国完善与严厉,对儿童的安全与法制教育也做得较为到位,而反观我国,家长和儿童对社会险境的警惕心着实不强,存在“儿童拐卖事件一定轮不到自己”的侥幸心理,应对能力自然也较为表面与弱小。

因此,消除家长与儿童关于安全问题的认识误区,重新建立一套正确完整的安全意识非常重要。

4.1 确定儿童失踪后应立即报警儿童失踪满24小时才得立案是公安部否认的错误做法,相反,对于公安部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我国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早在2010年3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意见》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因此,家长在孩子失踪后第一时间仅发动众亲朋好友进行低效的“地毯式”搜寻,其实很容易错过最佳侦查时机,孩子万一是被拐,通过如今的发达交通网络,24小时后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所以,确定儿童失踪后,应立即报警求助。

4.2 走失儿童仅记得拨打家长电话,无意识报警现在社会上仍存在很多家长为在孩子遇险后第一时间联系到孩子,一味向孩子传输遇险后第一时间联系家长而疏忽教导孩子报警求救的信息。

因此当孩子真正走失后,很可能因为慌张而忘记家长的电话,又不懂得求救路人拨打110而踏入险境。

因此,家长一方面不但要时时询问儿童自己的电话,更要叮嘱孩子遇险后应提高警惕并主动向人民警察求救。

4.3 走失儿童拒绝求救陌生人,降低找回父母效率因为我国存在较大的拐卖人口市场,社会环境复杂,因此家长常单一教导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讲话”,而不懂更深一步地教育孩子,要学会辨别善恶,保护自己。

虽然儿童还小,难以辨别善恶,但当独自处于社会中,不懂得向陌生人求救是难以摆脱困境的。

因此家长应该教导孩子不但要注重保护个人信息,走失后也要学会向路人求救,并机警地联系父母或报警并原地等候。

4.4 儿童走失后家长的做法发现儿童走失后,家长们应做好分工,如一人迅速打电话询问儿童可能在的地方,多人前往联系不上的地方查找,查实未果后,立即报警。

报警后,与警察做好沟通,建议采用“十人四追”法。

即1人留在原地,1人留在家中等候。

1人报警并及时和警方做好沟通。

另一方面,家长可尽力召集数人分层寻找孩子,如在孩子可能走失处的东南西北4个方向的2公里半径内沿大路寻找,在附近的火车站2公里半径内进行寻找,防止孩子被带离本城市。

4.5 关于我国采集DNA入库寻人法市民并不熟知据调查发现,有相当部分失踪儿童家长并不熟知儿童走失后可到公安部门进行DNA采血存案寻人,或者轻视其破案效用。

其实,DNA采血入库是我国向市民免费提供的一种相当有效的寻找失踪儿童的途径,每年我国有多起儿童失踪案由DNA数据库比对而提供有效线索。

因此,家长应当在事前教育儿童学会在走失后到公安部门采血录入并在需要时自行前往登记DNA数据。

以下五类人员可免费检测并录入DNA数据:已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已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和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

5 我国对于美国失踪儿童干预系统的借鉴反观人口构成复杂的美国,据美国司法部近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在每年接到近80万宗儿童失踪或绑架报案中,存在70多万是由于家庭内部沟通不畅从而导致孩子离家出走,而在每年几千宗属于非亲属绑架性质的失踪案中,真正危及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仅有一百件左右。

由此对照,我国儿童走失主要原因与美国存在共性,同时极少发生儿童拐卖事件的美国对我国也具重要借鉴意义。

而美国几乎没有发生拐卖儿童的事件的原因,一是因为美国不存在较大的人口贩卖的市场,而我国走失儿童却面临险恶的社会环境;二是因为美国为寻找失踪儿童投入了高效且强大的警力与社会力量,最知名的便是“安珀警戒”的支持。

“安珀警戒”是“美国失踪人口广播紧急回应”的缩写,是著名的美国失踪儿童警报系统,现以其强大的适用性被广泛用于美国50个州,全球18个国家。

“安珀警戒”联合美国紧急警报系统(EAS),通过商业广播、卫星电台、电视台及有线电视,联合电子邮件,电子路牌,无线装置,短信等平台广泛发布报警信息,并在近年不断与谷歌、脸谱网络公司,多家手机运营商达成合作。

在安珀系统的帮助下,美国失踪儿童寻回比例高达97.7%,一直是全球效率最高的寻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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