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最终版
民爆管理规定

合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66号令),进一步加强合煤(集团)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预防爆炸、流失事件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公司各管理、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明确规定涉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第三条: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好责任落实工作,必须从严、从细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为加强公司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预防爆炸、流失事件的发生,公司成立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组长, 安监部、通风部、供应部、保安部、生产部、培训中心组成的爆破物品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安全培训、追查处理被盗、丢失、爆炸等事故。
同时明确各部门职责,各负其责。
1、组长职责:主持全公司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炸药、雷管安全检查和全公司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方案的审定和安全措施的批准。
2、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管理全公司爆破物品工作,组长外出时行使组长职责。
3、通风部职责:为公司爆破物品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专业会议记录、资料整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矿井井下炸药、雷管的保管和发放等管理工作。
4、安监部职责:负责监督爆破物品的储存、发放、领用、退库、使用管理等,并负责放炮员、矿发放员以及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审查。
5、供应部职责:负责爆破物品的采购、运输(包括矿区内的运输)、储存、供应以及101库的日常管理及爆破物品运输证的办理。
6、保安部职责:负责防止爆破物品的外流、追查处理炸药、雷管被盗、丢失、爆炸等事故、爆破物品库房和爆破物品运输的安全保卫工作,储存许可证、领用证的办理。
民爆安全管理规定

民爆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民爆制造、存储、运输、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具体的规定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爆炸物品的分类和分级:规定不同类别的爆炸物品的特性和危险程度,以便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控制。
2. 爆炸物品的生产和销售许可:要求民爆生产、销售单位必须获得相应的许可和资质,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
3. 爆炸物品的储存和运输要求:规定了不同类别和数量的爆炸物品的储存条件和运输要求,包括储存地点的选址、设施设备的要求,运输工具及其驾驶员的资质要求等。
4. 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对于使用民爆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了使用环境、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风险的控制。
5. 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规定了爆炸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包括报警、救援、调查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民爆安全管理规定还可能包括对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监督机制的建立,以确保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民爆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具体的规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当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更新和完善。
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

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在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生产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要求,可以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对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的要求。
一、合法合规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生产企业应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件,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对老化、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同时,应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三、原辅材料采购和质量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原辅材料采购和质量管理制度。
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进行质量检验。
对不合格的原辅材料,要及时进行整改或退货处理。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四、生产工艺控制和操作规范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控制和操作规范。
工艺控制要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特点,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进行适时更新和修订。
操作规范要包括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
五、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安全、整洁、有序的作业场所。
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设计,确保作业场所通风、照明、防火防爆设施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良好运行。
同时,要制定和落实各项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六、职业卫生保护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保护制度。
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评价,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生产操作和作业环境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同时,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评价,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
七、应急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
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要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1. 引言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在民用领域使用的能够产生爆炸效果的物质或装置。
为了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来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
本制度旨在为相关单位提供明确的操作规范,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合法使用和安全管理。
2. 法律法规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各级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生产、购买、储存、使用和销售爆炸物品。
3. 管理机构3.1 管理机构的组织与职责:由相关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所有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
3.2 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能够胜任管理工作。
4. 爆炸物品的分类与控制4.1 爆炸物品的分类:将爆炸物品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根据其危险程度和使用场所的不同进行分类。
4.2 爆炸物品的控制:对不同类别的爆炸物品设置不同的控制措施,包括生产许可、销售许可、使用许可等。
5. 爆炸物品的生产管理5.1 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
5.2 生产过程监控: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过程监控制度,确保每个生产环节的安全和质量。
5.3 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单位必须对生产出的爆炸物品进行质量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5.4 产品追溯:生产单位必须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能够查明产品的生产过程和去向。
6. 爆炸物品的储存管理6.1 储存场所选择:储存单位必须选择安全合理的场所进行存放,场所必须符合一定的防火和防爆要求。
6.2 储存条件控制:储存单位必须对爆炸物品的储存条件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温度、湿度等因素不影响物品的安全性。
6.3 安全设施设置:储存单位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火墙、防爆墙、防爆门等。
6.4 日常巡检:储存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保留巡检记录。
民用爆破物品管理规定

民用爆破物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和公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爆破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民用爆破物品是指用于民用建筑拆除、矿山开采、交通建设等工程项目中的爆炸作业所使用的爆破物质和器材。
第四条爆破单位应遵循安全、科学、环保的原则,进行民用爆破作业,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民用爆破物品应依法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生产、销售、运输等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相关活动。
第六条民用爆破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七条爆破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民用爆破物品的档案记录,包括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规程和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九条民用爆破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生产能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第十条爆破单位应制定和落实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工艺、设备和人员,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
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监测和控制爆破物品的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参数,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充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和仪器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生产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和完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的可行性。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六条民用爆破物品的储存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和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第十七条储存单位应建立和落实储存管理制度,规范储存过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储存安全。
第十八条储存单位应划定存放区域,设置防火、防爆和个人防护设施,确保储存场所的安全性。
民爆物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从事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
2. 生产、销售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进行审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
(2)生产、销售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确保民爆物品的质量和安全。
3. 储存管理(1)民爆物品仓库应设立在安全区域,与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仓库等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3)民爆物品的储存应按照品种、规格、数量分类存放,不得混存、超量储存。
4. 运输管理(1)民爆物品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车辆应配备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查维护。
(2)运输过程中,严禁烟火,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装。
(3)运输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严格遵守运输规定。
5. 使用管理(1)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资格证书。
(3)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监督检查1. 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2. 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一)2024

民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一)引言概述:民爆行业是指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等活动。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民爆行业的管理。
本文将介绍民爆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正文:一、生产许可相关法律法规:1.《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民爆企业需取得生产许可证,在生产过程中需遵守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明确了民爆企业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3.《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条例》:涉及到民爆行业中使用的化学品,规定了其生产和经营的许可管理制度。
二、储存运输相关法律法规:1.《九二共识》:台湾地区关于民爆行业的储存和运输有相关规定,以维护社会安全。
2.《危险化学品容器安全壳设计规范》:规定了储存民爆物品时所需的安全容器和防爆措施的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爆物品的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该条例中的规定,否则可能面临处罚。
三、销售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物品消费者产品依法责任法》:规定了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2.《民爆物品市场管理办法》:对民爆物品市场的经营、销售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许可证的颁发、企业自查等等。
3.《安全生产法》:对民爆物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责任进行了规定,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四、监督执法相关法律法规:1.《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民爆行业的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规定,包括监督检查、处罚措施等。
2.《安全生产监察条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监察工作需依照该条例进行,保障了民爆行业的安全运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刑事处罚规定,包括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
五、国际合作和标准相关法律法规:1.《联合国危险物品公约》:要求各国建立健全的法律和监管机制,以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和防止恐怖主义等违法行为。
民爆物品合格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合格管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合格管理制度,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公司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生产企业生产民用爆炸物品,并与生产企业签订合格供货协议。
第五条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六条公司应对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检查产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生产企业。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七条公司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向购买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八条销售人员应熟悉民用爆炸物品的合格标准,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记录销售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购买方信息等。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条公司应设置专用仓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潮等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按照品种、规格、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标识。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民用爆炸物品,确保产品在有效期内。
第十三条发现过期、失效、损坏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运输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应遵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规定。
第十五条运输车辆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潮等安全设施,并配备押运人员。
第十六条运输人员应熟悉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安全知识,确保运输过程安全。
第十七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应随车携带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六章使用管理第十八条公司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应遵守国家有关使用安全的规定。
第十九条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关操作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合格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0-10-19
5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
GB 28263-2012
2013-01-01
6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
科工安 [2007]85号
2007-03-26
7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2015-05-06
2015-06-30
8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
55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 8196-2003
2003-09-01
5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
2016-10-01
57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3-2007
2007-07-01
58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3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2008-10-01
3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
2014-07-01
3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1998-01-01
40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2005-08-30
2005-10-01
4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2014-07-29
51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06-29
2014-01-01
5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01-24
2009-05-01
53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规定
质监局令
(第13号)
2000-10-01
54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
GB 50093-2013
2013-09-01
2008-12-30
2009-06-01
33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2012-07-17
2012-11-01
34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268-2012
2012-12-01
35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 13690-2009
2010-05-01
36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03-30
2016-08-01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
名 称
发布(修订)日期/标准号
实施日期
1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2014-08-31
2014-12-01
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9
2009-12-01
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15-05-27
2015-05-27
4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导则
2013-06-08
2013-06-08
42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013-06-08
2013-06-08
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2008-10-01
4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2016-01-01
45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
GB 14470.1-2002
2009-08-01
13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
GA 838-2009
2009-08-01
14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
工信部安[2010]227号
2010-05-19
15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专用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管理规定3-01
16
民用爆炸物品危险作业场所监控系统设置要求
2015-04-29
2015-04-29
9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4-07-09
2014-07-29
10
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2007-03-09
2007-03-09
11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
GB 50089-2007
2007-08-01
12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要求
GA 837-2009
工信部安[2009]656号
2009-12-08
21
关于调整《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管理方式的通知及目录
工信安函[2016]10号
2016-01-20
22
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
科工委、公安部2006年第1号
2006-11-09
23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2012-02-10
2012-09-01
TSG D0001-2009
2009-05-08
59
化工企业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化生发 [1995]968号
1995-12-20
60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
2015-12-29
2015-12-29
61
工伤保险条例
2010-12-20
2011-01-01
6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86
1987-02-01
2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
GB 50058-2014
2014-10-01
25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劳部发
[1995]56号
1995-01-22
2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3-12-07
2013-12-07
27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07-12-28
2008-02-01
2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GBZ 230-2010
2007-04-09
2007-09-01
2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015-05-29
2015-07-01
3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5-02-26
2015-07-01
3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1-11-14
2002-05-01
32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WJ 9065-2010
2011-03-01
17
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通则
GA 921-2010
2011-05-01
18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评价导则
WJ 9048-2010
2011-03-01
19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报废生产线销爆安全管理规程
WJ 9068-2010
2011-03-01
20
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63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861-2009
2009-12-01
64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2013-12-23
2013-12-23
65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2012-04-27
2012-06-01
66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 3869-1997
1998-01-01
67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2003-07-01
46
安全预评价导则
AQ 8002-2007
2007-04-01
47
安全评价通则
AQ 8001-2007
2007-04-01
48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AQ 8003-2007
2007-04-01
49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2004-03-06
2004-03-26
5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14-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