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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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EXCEL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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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摊
患者一 患者二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姓名 医药费用总金额 姓名 医药费用总金额
六、大病医疗(仅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写) □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 □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 □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身份证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 □配偶 □未成年子女 个人负担金额 与纳税人关系 身份证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 □配偶 □未成年子女 个人负担金额 与纳税人关系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纳税人身份 姓名 被赡养人一 出生日期 姓名 被赡养人二 出生日期 姓名 姓名 共同赡养人信息 姓名 姓填写全部信息) □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 □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 身份证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与纳税人关系 □父亲 □母亲 □其他 身份证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与纳税人关系 □父亲 □母亲 □其他 身份证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赡养人约定分摊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
本人承诺:
经办人签字: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码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受理税务机关 (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日期:
需要在任职受雇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
重要提示:当您填写本栏,表示您已同意该任职受雇单位使用本表信息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电子模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电子模版

序号 1 2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国籍(地区) —— —— —— —— —— ——
3 4
—— ——
——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赡养老人支出
政策适用条件: 1.扣除年度有一位被赡养人年满60(含)岁(被赡养人包括:①父母;②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 父母)。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且属于赡养人约定分摊的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已经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甚至违反 税收法律。
*是否独生子女 否
*分摊方式
赡养人平均分摊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
1000.00
被赡养人信息
序号 1 2 3 4 *姓名 董有和 张丽媛 *身份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 210922195010264210 210922195005084223 *国籍(地区) 中国 中国 *关系 父母 父母 *出生日期 1950-10-26 1950-05-08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表
序号 *子女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1 2 3 4 5 6 7 8
息采集表-子女教育支出
;(2)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至违反税收法律。
*当前受教育阶 当前受教育阶 教育终止时
*国籍(地区) *当前受教育阶段 段起始时间 段结束时间

*当前就读国 家(地区)
*当前就读学校
*扣除年度
2019
*纳税
*纳税人身份证件类型
*纳税人身
*手机号码
纳税人
联系地址
电子
扣缴义务人名称(支付工
扣缴义务人纳
*配偶情况
配偶
配偶身份证件类型
配偶身份
本人承诺:我已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签章:
代理机构签章:
经办人签字: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机构(人)经办人:
时间,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
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
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 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
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 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
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 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
妻 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
*本人扣除 比例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租金 支 政策适用条件: 1. 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 2. 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3. 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 甚 用已填写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信息的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信息导入失败, 享 无法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一览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一览表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 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 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 凭证备查。
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
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
能变更。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
支出可按标准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
租房支出按规定标准定额扣除。期限为租赁合 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 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 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的支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 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 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 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
月;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 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 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出的当年。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
额扣除,期限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
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 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 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 利息支出(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
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 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住房租金支出(不同的,则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 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

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表(一目了然带公式)

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表(一目了然带公式)

12
留存住房租赁合同、 协议等有关资料
12
每人不能超过1000元/月,加起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
来不能超过2000元/月
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12
18000 0 0
24000
12000
134000
月/年 可扣除金额
12
12000
12
4800
3600元/年
留存证书
1
3600
符合条件可由父母扣
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
大于15000元,在80000元内扣除
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 件(或者复印件)等
1
资料
80000
1000元, 不超过240个月,可夫 留存住房贷款合同、
妻对半分摊
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0
直辖市省会1500元 1100元 800元 2000元/月
仅限首套房
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
5
住房租金
本人、配偶(4、5项 只能享受1项)
市辖区(人口大于100万)
市辖区(人口小于100万)
独生子女
子女分摊
6 赡养老人
非独生子女
子女可分摊,可均摊
扣除标准
留存资料
1000元/月/人
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 育的证明资料
学历400元/月/人,不超过48个月
序号 扣除项目 1 子女教育
2 继续教育
主体
父母 本人 本人或父母 本人或父母
内容
子女发生的全日制教育和学前 教育(年满3岁)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技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教育 本科及以下继续教育
3
大病医疗
本人、配偶、未成年 子女住房贷款利息
本人、配偶(4、5项 只能享受1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表

技术资格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 (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住房贷款利 息
个人或配偶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 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住房租金
个人
一类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 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12000元/每个子 女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 1000元/每个子女 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
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 教育结束的当月
4800元 3600元
400元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 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 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 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1000元
实际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时间,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 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 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 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 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 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 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 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最长不能超过48个 月
年度汇算清缴
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
取得证书月份一次 性扣除3600元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 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 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 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 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 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累计超过15000元 的部分,由纳税人 在办理年度汇算清 缴时,在80000元 限额内据实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表

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选择在预 扣预缴或年度汇 算清缴环节享受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 出 凭证备查。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 购买住房享受首套 住房贷款利率的住 房贷款。以银行标
识为准
纳税人选择在预
扣预缴或年度汇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 算清缴环节享受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 一个纳税年度内不 能同时分别享受住 房贷款利息和住房 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 过 100万的城市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
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
个人
60 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非独生子女
加扣除项目一览表
扣除标准(扣多少)
每年
每月
扣除方式
扣除时间
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 学入学前一月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
12000元/每个子女 1000元/每个子女 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 方 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 教育结束的当月
4800元 3600元 80000元限额内据 实扣除
12000元
400元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 ) 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 除条 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 除,也 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大病医疗
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 (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住房贷款利
个人或配偶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 公 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住房租金
个人
一类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 及 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一、填表须知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

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

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二、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自然人纳税人填写。

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扣缴义务人;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税务机关。

纳税人首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应将本人所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内各信息项填写完整。

纳税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此表相关信息项,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纳税人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申报扣除的,应对扣除事项有无变化进行确认。

三、各栏填写说明表头项目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表内基础信息栏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

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

具体填写纳税人配偶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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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批准)日期
三、住房贷款利息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房屋信息
住房坐落地址
省(区、市)市县(区)街道(乡、镇)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
房贷信息
本人是否借款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患者一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医药费用总金额
个人负担金额
与纳税人关系
□本人□配偶□未成年人子女
患者二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医药费用总金额
个人负担金额
与纳税人关系
□本人□配偶□未成年人子女
需要在任职受雇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
重要提示:当您填写本栏,表示您已同意该任职受雇单位使用本表信息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子女二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出生日期
当前受教育阶段
□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
年月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
年月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
*不再受教育时填写
年月
就读国家(或地区)
就读学校
本人扣除比例
□100%(全额扣除)□50%(平均扣除)
住房坐落地址
省(区、市)市县(区)街道(乡、镇)
租赁情况
出租方(个人)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出租方(单位)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
(级)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非必填)
租赁期起
租赁期止
五、赡养老人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是□否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
且婚后分别扣除50%
□是□否
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月)
首次还款日期
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月)
首次还款日期
四、住房租金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房屋信息
经办人签字:
接收日期:年月日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
受理日期: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纳税人身份
□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
被赡养人一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出生日期
与纳税人关系
□父亲□母亲□其他
被赡养人二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出生日期
与纳税人关系
□父亲□母亲□其他
共同赡养人
信息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扣除年度: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信息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配偶情况
□有配偶□无配偶
纳税人配偶信息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一、子女教育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分摊方式*独生子女不需填写
□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
六、大病医疗(仅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写)
二、继续教育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学历(学位)
继续教育
当前继续教育起始时间
年月
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
年月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
□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其他
职业资格
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本人承诺:我已仔细阅读了填表说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填写本表,本人已就所填的扣除信息进行了核对,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签字: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签章:
子女一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出生日期
当前受教育阶段
□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
年月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
年月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
*不再受教育时填写
年月
就读国家(或地区)
就读学校
本人扣除比例
□100%(全额扣除)□50%(平均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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