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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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六大项扣除解读

个税六大项扣除解读

个税六大项扣除解读个税是每个公民需要缴纳的一种税项,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个人所得税,而中国也有自己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法,为了更好地促进公民的纳税责任感,缓解社会负担,政府提出了六大项扣除政策,即教育费用扣除、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扣除、继承税扣除以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扣除等。

本文将对这六大项扣除政策做一个深入的解读。

一、教育费用扣除教育费用扣除是指个人在本年度内合法支付的本人、配偶、子女的学费、学杂费和书本费等教育费用的一项政策,以提高公民教育水平、促进社会发展。

根据国家规定,每个月本人合法支付的教育费用最高可扣除1000元,配偶、子女各最高可扣除500元,本人、配偶和子女三方总共最高3000元。

二、子女教育支出扣除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是指个人合法支付的子女主要学习用品、服装、书籍、宿费等必要的教育支出,可以在缴纳个税时扣除。

根据国家规定,每个月子女教育支出最高可扣除500元,本人、配偶和子女三方总共最高可扣除3000元。

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是指个人合法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在每年缴纳个税时可以进行一定比例的抵扣。

根据国家规定,在本年度内累计合法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最高可扣除支出的1000元。

四、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是指个人合法支付的住房租金,可以在缴纳个税时进行一定比例的抵扣。

根据国家规定,在本年度内累计合法支付的住房租金最高可扣除支出的1500元。

五、继承税扣除继承税扣除是指个人收到的继承财产,可以在缴纳个税时进行一定比例的抵扣。

根据国家规定,在本年度内累计收到继承财产最高可扣除支出的5万元。

六、大病医疗费用支出扣除大病医疗费用支出扣除是指个人合法支付的大病医疗费用,可以在缴纳个税时进行一定比例的抵扣。

根据国家规定,本人在本年度内累计合法支付的大病医疗费用可扣除最高支出的1.2万元。

综上所述,针对个人所得税法,中国政府规定了六大项扣除政策,分别是教育费用扣除、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扣除、继承税扣除以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扣除,有助于减轻个人纳税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全民教育的普及,但也要求公民离恰当的遵守税法,纳税诚实守信,正确使用政策红利。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讲义(PPT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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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 士研究生教育)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讲 义(PPT 46页)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讲 义(PPT 46页)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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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一
一方 100%扣除
双方 各5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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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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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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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盈又赢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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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子女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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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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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贷 款利息
享受 条件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 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 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 房贷款利息支出。

个人所得税扣除专项附加项目怎么算

个人所得税扣除专项附加项目怎么算

个⼈所得税扣除专项附加项⽬怎么算我们每个⽉在缴纳个⼈所得税的时候,在计算纳税⾦额之前,是可以进⾏六项专项抵扣税的,那么个⼈所得税扣除专项附加项⽬怎么算呢?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所得税扣除专项附加项⽬怎么算专项扣除的费⽤包括⼦⼥教育⽀出、继续教育⽀出、⼤病医疗⽀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和赡养⽼⼈费⽤六项,具体扣除⽅法如下:第⼀,⼦⼥教育:每个⼦⼥每⽉1000元扣税对象:⼦⼥接受全⽇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学⼊学前的教育,全⽇制学历教育包括:⼩学和初中教育、普通⾼中/中等职业/技⼯教育、⼤学专科/本科/硕⼠研究⽣/博⼠研究⽣)能扣多少:每个⼦⼥每⽉1000元,要么选择⽗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母⼀⽅扣100%。

第⼆,继续教育:每⽉400元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接受技能⼈员、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能扣多少:学历继续教育每⽉400元(同⼀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可选择本⼈扣除或其⽗母扣除;技能⼈员、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第三,⼤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负担(医保⽬录范围内的⾃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

能扣多少: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医药费由⽗母⼀⽅扣除。

第四,住房贷款利息:每⽉1000元扣税对象:⽀付⾸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能扣多少:每⽉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在发⽣贷款利息的年度)第五,住房租⾦:每⽉800-500元扣税对象:在⼯作城市没有⾃有住房,发⽣租房租⾦⽀出的纳税⼈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1500元;市辖区户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1100元;市辖区户籍⼈⼝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800元。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近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内将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此次个税改革主要是以加强个税专项扣除为核心内容,力图降低居民的税负压力。

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提高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而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又都是以一定的限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因此在认真了解新政策后,每个纳税人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各项具体情况,以选择最优的方式进行登录申报。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子女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子女每年的扣除金额为1.2万,不可叠加。

也就是说,每个纳税人每年最多可以扣除2.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扣除的时间不是按学年,而是按自然年。

难点问题:1. 子女是否必须是在校学生?答:不是。

根据新规定,子女无需是在校学生也能够享受教育附加扣除。

2. 扣除为什么是按自然年?答:这是因为政府想要激发家庭教育、培养科学兴趣的潜力。

如果按学年进行扣除,那么就意味着有些孩子的教育时间会得到合理补偿,但也会有个别人的教育时间因时间差的原因而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纳税人每年可以扣除学费和教材费的金额,不可叠加,以一个子女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但是最高不超过4000元。

具体计算办法为:若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4000元,则可扣除实际支付金额。

若实际支付金额超过4000元,则只能扣除4000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扣除的金额包括了学费和教材费的总金额,教材费不得单独计算。

1. 何种类型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抵扣?答:继续教育的范围包括非学历教育、技能培训、业余技术培训等,可以选择在线学习、面授培训等形式。

答:可以提供学校开给的费用发票、证书和相关教育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

三、大病医疗大病医疗方面,新政策规定在纳税人本人或其扶养子女、配偶、父母在患有特殊疾病时,可扣除医药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的一部分,线上票据均可认证。

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规定

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规定
三、继续教育篇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二、赡养老人篇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今天,我们来讲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的。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篇●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说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都适用于扣除规定。

●子女的范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同时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扣除的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若是父母两人扣除分配选定后,还想进行分配变更,改成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则需要等待一个纳税年度之后进行,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无论子女在民办学校孩子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一定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篇●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及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及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及扣缴申报操作指引首先,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住房贷款利息等六个方面。

这些扣除项是依据个人情况而定,根据个人实际支出额度来确定,纳税人需要自行保留相应的相关凭证。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用于纳税人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支付的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费和住宿费等。

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报名、缴费和交费的凭证。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用于纳税人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培训费用、教材费用等。

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培训机构出具的发票或付款凭证。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用于纳税人和其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因患有重大疾病而支出的医疗费用。

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的住院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凭证。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用于纳税人支付的住房租金,不包括作为商业经营所得实际租金收入的扣除。

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应的租房合同或租赁发票等凭证。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用于纳税人赡养独生子女以外的父母的抚养费用。

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赡养老人证明、医疗费用等凭证。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用于纳税人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不包括商业偿还个人住房贷款产生的利息。

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贷款利息缴纳凭证。

在进行扣缴申报操作时,纳税人需要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将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填入相应的扣除项目中,同时注明扣除的种类和金额。

对于年终奖等一次性收入,纳税人需要注意按照相应的比例将该收入的扣除项进行合理分摊,以确保纳税人的税负合理。

总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对减轻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纳税人在享受相关扣除政策的同时,也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保存好相关凭证,并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正确填写扣除项的种类和金额。

只有确保了准确的操作和申报,纳税人才能充分享受到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所带来的减税效果。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解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解析
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2018.11.25
目 录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解析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 4.住房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
7.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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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
——子女教育支出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专科、本科 、硕士、博士) 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 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由其中一方10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 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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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
——继续教育支出
适用范围: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 扣除标准:学历教育4800元/年(400元/月);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3600元/年(300元/月)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 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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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的Biblioteka 理——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任职所雇或经常居住)没有住房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青宁深大厦)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每年14400元(每月120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否则,每年 9600元(每月800元)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城市不相同的 ,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 人应当留在住房租赁合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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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今天,我们来讲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的。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篇●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说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都适用于扣除规定。

●子女的范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同时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扣除的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若是父母两人扣除分配选定后,还想进行分配变更,改成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则需要等待一个纳税年度之后进行,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无论子女在民办学校孩子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一定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篇●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

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

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

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

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篇●在扣除方式上,对大病医疗扣除设定扣除金额上限,采取限额内据实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注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

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

纳税人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备查。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很多人最为关注的一项,它的扣除范围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其扣除的标准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扣除主体,是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享受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

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很多人会问,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按规定,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说了这么多,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篇●对于租房的人来说,新政也有明确的利好政策。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需要明确的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根据《办法》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同时,应该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对于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的,可以分别扣除。

●有人会问,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答案非常明确,不可以。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

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

反之亦然。

●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扣除的标准是这样规定的: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那么分摊扣除的方式有哪几种呢?您听好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个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都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ﻩ●说到这儿呢,可能有人会问了,岳父岳母、公公婆婆我也叫爸爸妈妈,他们也得我赡养,这种情况适不适用于专项附加扣除呢?这还真不在扣除范围内。

符合扣除标准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也就是《婚姻法》中规定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才适用这项规定,也就是指纳税人的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法定赡养人。

ﻩ●父母年龄都超过60周岁,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也不能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若是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已经成为了法定赡养人,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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