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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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及《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规定》,从2019年起,实施新个税政策,其中包括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本文将针对新个税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进行详细指引。

一、子女教育根据新个税政策,子女接受学历教育的父母每月可以追加扣除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

具体操作时,纳税人需要在年度汇缴个人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相关表格申报子女教育费用,提供相关材料如子女学校证明、学费发票等。

二、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以外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扣除,纳税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申报时填写详细信息。

三、住房租金租房人每月支付的住房租金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需提供租房合同等证明文件。

四、住房贷款利息购房人每月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可以按一定比例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文件。

五、赡养老人纳税人每月给予赡养老人的金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扣除,需提供赡养老人的关系证明以及资金流向证明文件。

六、大病医疗大病医疗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需提供医疗发票等相关文件。

根据以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纳税人需要在纳税时仔细核对所需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进行申报。

同时,雇主也需严格按照规定扣缴税款,确保个人所得税的准确申报和缴纳。

总的来说,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相对复杂,但只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依法纳税,就能够顺利完成申报流程,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希望本文能够为纳税人提供一定帮助,更好地了解和操作新个税政策。

6大专项扣除标准

6大专项扣除标准

六大专项扣除标准一、子女教育子女教育是指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费用,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每年12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条件包括:1. 子女在境内学校接受教育;2. 子女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3. 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接受教育;4. 子女在学历教育阶段接受教育;5. 子女在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接受教育。

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指纳税人本人在学历(学位)、技能职业资格等方面的提升和进修所支出的费用。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每年3600元或48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条件包括:1. 纳税人参加学历(学位)、技能职业资格等方面的培训或进修;2. 纳税人参加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3. 纳税人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考试或评审;4. 纳税人参加职业培训或职业实践等活动。

三、大病医疗大病医疗是指因治疗重大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门诊特殊病种等。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每年8000元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条件包括:1. 纳税人因治疗重大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2. 纳税人因治疗特殊病种而发生的医疗费用;3. 纳税人因治疗其他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住房贷款利息住房贷款利息是指购买住房所申请的贷款利息支出。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每年12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条件包括:1. 纳税人本人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2. 纳税人本人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3. 纳税人本人以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

五、住房租金住房租金是指因租赁住房所支付的租金。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每年18000元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条件包括:1. 纳税人本人租赁住房作为居住用途;2. 纳税人本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政策性租赁住房;3. 纳税人本人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

六、赡养老人赡养老人是指为赡养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所发生的支出。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法定的基本减除费用外,还可以扣除的一些特定支出。

这些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

此项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特别是对于有特定支出需求的家庭而言,具有显著的减税效果。

二、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项目1. 子女教育:纳税人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学位)教育的相关支出享受扣除。

2. 继续教育:纳税人本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也可以在规定额度内扣除。

3. 大病医疗: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可在超出一定标准后的部分进行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一定年限内可以扣除。

5. 住房租金:无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额度扣除租房支出。

6.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的支出,也纳入扣除范围。

三、如何申请专项附加扣除?申请专项附加扣除通常需要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税务局平台或者个人所得税A进行操作。

以下是一般流程:1. 登录个人所得税A或电子税务局网站。

2. 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界面。

3.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扣除项目并填写相关信息。

4. 提交信息等待审核。

5. 审核通过后,相关扣除将在计算个税时自动生效。

四、应用范本假设张先生是一名已婚人士,有一子一女,分别就读于大学和高中。

张先生本人正在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同时他还负担着父母的赡养责任。

张先生还背负着首套住房贷款。

以下是张先生如何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范本:1. 子女教育:张先生可以为就读大学的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为就读高中的孩子每月扣除800元。

2. 继续教育:张先生本人每月可扣除400元的继续教育费用。

3. 住房贷款利息:张先生每月可扣除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

4. 赡养老人:张先生每月可扣除2000元的赡养老人费用。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今天,我们来讲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的。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篇●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说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都适用于扣除规定。

●子女的范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同时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扣除的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若是父母两人扣除分配选定后,还想进行分配变更,改成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则需要等待一个纳税年度之后进行,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无论子女在民办学校孩子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一定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篇●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关于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六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将全面实施,为切实维护各纳税人合法权益,及时享受各专项附加扣除,现将相关规定及申报流程通知如下:一、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及标准二、专项扣除的办理途径(两种途径)1、由单位按月预扣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自行申报办理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3、有关补扣措施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的方法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①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②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依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各项支出。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确定对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负有着重要的影响。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也在不断变化,因此纳税人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标准,以便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个方面。

这些支出是纳税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开支,也是国家鼓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标准。

根据最新的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每年1000元;继续教育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每年3600元;大病医疗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每年60000元;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每年12000元;住房租金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每年14400元;赡养老人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每年2400元。

这些标准的确定是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社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再次,我们需要了解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在填写申报表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数额,以便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子女教育支出需要提供子女的学校证明、继续教育支出需要提供培训机构的证明、大病医疗支出需要提供医疗费用的发票等。

只有在税务机关认可并核实相关材料后,纳税人才能享受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专项附加扣除的意义和作用。

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税收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既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又可以鼓励和支持纳税人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同时,专项附加扣除也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关怀和支持,体现了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和引导作用。

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 扣除范围:子女年满 3 周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以及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

3. 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范围: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每月 400 元。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 48 个月。

2.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范围: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1. 扣除范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

2. 扣除标准: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 扣除方式: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 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 扣除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 扣除方式: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规定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规定是什么

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规定是什么个⼈所得税专项附加税,这个税是要分很多种类的,包括医疗教育等。

不知道⼤家对于附加税的新规定这个问题是否有所了解呢?如果没有,也没关系。

下⾯店铺⼩编整理了⼀些相关的这个内容和⼤家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规定是什么⼀、每个⼦⼥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出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件规定:纳税⼈的⼦⼥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出,按照每个⼦⼥每年1.2万元(每⽉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学⼊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学到博⼠研究⽣。

⼆、继续教育每⼈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件规定: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400元)定额扣除;纳税⼈接受技能⼈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三、对个⼈⾃负医药费⽤超过1.5万元的部分,按照每年6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件规定:纳税⼈在⼀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出部分,为⼤病医疗⽀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四、⾸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件规定:纳税⼈本⼈或配偶使⽤商业银⾏或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为本⼈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的⾸套住房贷款利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经夫妻双⽅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扣除。

五、⽆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件规定:纳税⼈本⼈及配偶在纳税⼈的主要⼯作城市没有住房,⽽在主要⼯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的租⾦⽀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1000元),市辖区户籍⼈⼝⼩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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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教育篇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二、赡养老人篇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5.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是什么?
答: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6.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答: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7.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8.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附件二:
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规定
一、子女教育篇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9.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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