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实施方案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15•【字号】湛府函〔2023〕88号•【施行日期】2023.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15日湛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工作部署,激发我市企业活力,扎实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大财税金融支持(一)落实落细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继续执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税费支持政策。
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优化办税服务,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二)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减按1%预缴增值税,支持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三)落实落细增值税行业支持政策。
对国家规定的特定行业或小微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30•【字号】湛府规〔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通知湛府规〔201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遏制圈地囤地行为,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水平,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将土地批后供地率、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处置率、人地挂钩、闲置土地数量等因素作为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据。
对现有建设用地总量已临近规划建设用地总量、建设用地存量规模较大、利用粗放、产出效益低、补充耕地能力不足、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的县(市、区),适当调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近5年平均供地率低于60%的县(市、区),除国家重点项目、省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应按照批准文件明确的用途供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二、加强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编制工矿仓储项目供地文件、发布出让公告和签订土地出让(租赁)合同时,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税务、财政等部门设定建设用地出让条件,将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建设标准、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产出效率和节能、环保、产值、税收等指标要求以及违约责任列入供地方案和土地出让(租赁)合同。
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必须明确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按照“三旧”改造政策可以协议出让的用地除外),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重新公开供应,并根据相关地价评估规程对原受让方给予相应补偿。
根据“谁提出标准、谁评估考核、谁履责监管”的原则,加强事后监管,由提出标准的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核查,未履行约定的,追究违约责任,防止用地单位随意圈占、闲置土地。
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6•【字号】湛府[2006]28号•【施行日期】2006.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湛府〔2006〕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业经湛江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纲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十五”时期的工作,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与工作重点,符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符合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体会议提出的要求和我市实际,反映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纲领性文件。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纲要》,积极组织实施,为实现《纲要》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而共同努力。
湛江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编制《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一、“十五”计划执行情况(一)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十五”是不平凡的五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现代化新兴港口工业城市和美丽的南方海滨城市为目标,确立和实施“工业立市、以港兴市”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全面完成预期目标,实现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港口货物吞吐量、外贸出口、财政收入五个翻一番,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关于提升工业园区能级和水平的建议

关于提升工业园区能级和水平的建议工业园区是承载我市开创大工业时代的重要载体。
通过发展工业园区,引导中小企业合理聚集,有利于产业链的形成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对外招商引资,也有利于集中提供优良管理和高效服务。
目前我市有10个工业园区(含产业集聚区),入园企业800多家,2011年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860.4亿元,上缴税收81.27亿元。
加强园区建设和发展,对开创湛江大工业时代至关重要。
一、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规划滞后于园区建设。
由于诸多原因,园区建设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整体性规划,影响了园区的建设与发展。
园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权威性不强,园区规划与园区产业、园区规划与邻近小城镇规划、生产设施与服务设施等不匹配,发展方向不明确、发展思路不清晰,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不够,难以形成园区的整合优势和规模效应。
二是土地供需矛盾制约园区开发。
在国家严格土地管理政策背景下,土地供给困难和用地需求增加,加之对土地报批方面缺乏前瞻性,未处理好土地的收储与申报关系,造成集中区工业用地储备不足。
一些在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因种种原因还没有从耕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出现新项目用地紧缺与园区用地大量闲置的结构性矛盾,影响了已入园项目的落地实施和拟入园企业的积极性,工业用地问题成为制约园区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
三是资金紧缺导致园区基建困难。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建设资金普遍短缺、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已成为园区建设的主要困难。
开发模式仍较单一,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完善,园区开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
由于资金投入有限,银行贷款,融资渠道不畅,靠有限的财政资金和一定的负债投入,导致基础设施要达到“五通一平”的要求困难重重,部分园区建设进度缓慢,集聚效应难以形成,吸引力不强。
四是工业发展压力较大。
产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新上规模的工业企业太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较慢,企业普遍反映税外负担较重节能降耗形势相当严峻。
五是服务意识不强,投资环境欠佳。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粤府函〔2023〕248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248号湛江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湛府〔2023〕1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湛江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湛江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枢纽和生态型海湾都市。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湛江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打造成为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现代化区域性海洋城市。
要用足用好国家战略叠加交汇优势,全方位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前海、横琴、南沙三大平台建设,深化与海南相向发展,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推动形成高水平开放合作新格局,推进湛茂一体化发展。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湛江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36.74平方公里(605.5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36.35平方公里(560.45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57.52平方公里(38.63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60.39平方公里(99.06万亩)以内。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湛府〔2019〕35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9.05.14
施行日期
2019.05.14
文号
湛府〔2019〕35号
主题类别
发展规划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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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湛江市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19-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附件:1.附件:湛江市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19-2022年)
2.附件:湛江市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19-2022年)各县(市、区)子规划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4日
——结束——
促进园区发展实施方案

促进园区发展实施方案园区是现代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是城市的绿肺,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为了促进园区的发展,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园区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园区的规划建设。
园区规划是园区发展的基础,只有合理的规划才能为园区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在规划建设方面,我们需要注重园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园区绿化、水系、景观等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的园区环境。
同时,还需要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园区内企业和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需求。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园区的产业发展。
产业是园区发展的核心,只有发展壮大产业,园区才能持续发展。
在产业发展方面,我们需要引进优质企业,推动园区内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同时,还需要加强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形成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园区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再次,我们需要加强园区的人才培养和引进。
人才是园区发展的核心资源,只有拥有优秀的人才,园区才能持续发展。
在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我们需要加大对园区内企业的人才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外引进人才的力度,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来到园区,为园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园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管理和服务是园区发展的保障,只有做好管理和服务,园区才能持续稳定地发展。
在管理和服务方面,我们需要建立健全园区管理体系,加强对园区内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园区居民和企业的服务,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服务,满足他们的需求和期望。
总之,促进园区发展实施方案是园区发展的保障,只有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才能确保园区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园区能够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产业园区发展实施方案

产业园区发展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产业园区作为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平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产业园区发展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单一产业结构、缺乏创新能力、环境污染等,亟需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推动产业园区发展迈向新的阶段。
二、发展目标。
1. 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多元化发展。
通过引进新兴产业和技术,拓展产业链条,提高园区产业的多样性和韧性。
2. 提升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
加大研发投入,打造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3. 绿色发展,建设宜居产业园区。
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建设绿色、低碳的产业园区,提升园区形象和吸引力。
三、实施措施。
1. 优化政策环境,吸引优质企业。
建立产业政策扶持体系,为引进的企业提供税收、土地、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入驻园区。
2. 加强科研创新支持。
设立科技创新基地,引进高端人才和科研项目,加大对企业的科研经费支持,推动产业园区向科技创新型园区转变。
3.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方面的建设,提升园区的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4. 加强环保治理,打造绿色园区。
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建设绿色生态园区,提升园区的环境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保障措施。
1. 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加强对园区发展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推动产业园区发展朝着规范化、健康发展方向。
2. 加强宣传推广。
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大对产业园区发展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关注和参与园区建设。
3. 加强人才培养。
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培养园区所需的高端人才和技术人才,为园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五、总结。
产业园区发展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推动园区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上述方案,不断完善园区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园区,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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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主要目标 (1)
三、总体安排 (3)
(一)明确园区发展定位 (3)
(二)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4)
(三)强化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功能 (5)
(四)实现园区建设与城镇互促互进 (10)
(五)推进园区绿色发展 (11)
四、工作任务 (11)
(一)进一步完善园区规划建设 (11)
(二)建立有效的用地机制 (12)
(三)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3)
(四)进一步加强对入园企业支持 (14)
(五)进一步明确项目准入条件 (15)
(六)加大资金支持和融资力度 (15)
(七)加大产业转移承接力度 (16)
(八)提升园区环保基础水平 (17)
(九)坚守园区安全生产底线 (18)
(十)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18)
五、实施步骤(见附件3) (18)
六、保障措施 (18)
(一)加强组织机构保障 (18)
(二)加强园区领导力量 (19)
(三)加强督查督办 (19)
附件
1、湛江市重点产业园区名称、类型、主导产业及2016年主要经济指
标表 (21)
2、湛江市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情况及扩容计划表 (22)
3、湛江市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实施步骤 (27)
4、湛江市产业园区扩能增效2017-2020年重点工业项目表 (28)
湛江市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送审稿)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集聚发展,促进我市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提高园区发展质量。
根据《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方案》(粤办发〔2013〕22号)、《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6〕126号)和市委市政府“三大抓手”实施方案和“五大产业发展计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湛江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一县(市、区)一主园区、一园多区、加快培育主导产业”的发展思路,以转方式、调结构、上规模、提质量、增效益、彰特色为导向,促进湛江市产业园区规模化、集群化和特色化发展,推动产城融合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产业园区真正成为湛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为实现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产业园区经济带动能力显著提升,形成钢铁、石化、浆纸、农海产品加工、小家电、家具和新兴产业(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大数据、新能源等)七大产业集群,产业园区成为我市工业发展的主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