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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场站及项目部仓储物资管理,加强日常耗材、备品备件及工器具安全有效的保管及补充,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检修计划地顺利进行,使仓储物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物资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公司物资仓储管理的范围、职责、内容、方法、报告和记录等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风电场、光伏电站、水电站及项目部物资仓储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部门职责(一)生产技术部职责1.负责编制公司物资仓储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2.负责公司物资仓储的组织、计划、指挥、监督和调节,全面做好物资管理工作;3.负责所属各场站及项目部生产物资采购申请审核及使用监督。

(二)办公室职责负责所属各场站及项目部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审核及使用监督。

(三)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四)所属各场站及项目部职责1.负责编制场站物资年度计划、提请月度物资计划;2.设置专职或兼职仓库管理员,负责物资的验收、入库、出库、仓储盘点工作的管理;3.负责物资的库存管理及库房日常工作;4.负责定期上报仓储物资的相关统计和台账。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五条物资台账管理(一)所属各场站及项目部按照物资分类建立物资台账,清晰记录各类备件物资的到货和出入库等情况,分别记载入库、出库数量,并计算库存数。

(二)台账处理应及时、准确登记物资台账,确保日记日清,杜绝突击记账,库存记录能准确反映库存物资的动态信息,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三)账、卡、料单、报表等资料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第六条物资入库验收管理(一)接货准备,根据已批准的采购订单,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做好接货准备,在相应的仓库待验区内准备好空间,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验收准备。

(二)到货接收,所有货物运输抵达仓库区域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协调卸车,供应商现场交货并送达指定待验收区后,仓库管理员与供应商办理交接手续。

集团公司存货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存货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存货的管理制度1.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2.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两年以下的器械、设备、物品等。

低值易耗品核算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时应通过“低值易耗品”科目。

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办公室作出采购预算计划,办公室主任、财务部审核,按照管理权限由负责人分别审批。

采购人员购入后要及时填制入库单,由保管人员验收签字,将入库单的财务核算联与发票一起送财务部报销。

办公室对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建立领用登记簿,由领用人登记,办公室年末将费用分摊给领用部门,进行考核对比。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要建立台账,年末由办公室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财务部派人监督,并及时办理盘盈、盘亏报账手续。

低值易耗品的修理,由使用部门提出维修预算计划,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照管理权限,由负责人分别汇报批准。

4.对个人领用和保管的物品(100元以上)因保管不慎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失和报废的,购置期限在一年内(按自然日历)的按原值80%赔偿;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的,按原值50%赔偿;三年以上的按原值30%赔偿;四年以上的按报废处理。

报废物品由领用人填写报废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办理物品报废手续。

5.库存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包装物、原材料等存货,由专职保管员管理,建立库存明细账。

库存商品收发按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每月末,财务人员要与库管人员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每季末要进行实物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并写出书面盘点报告,送财务部审查,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6.商品购销业务存货的核算均设立库存商品明细账。

7.会计人员要定期(每季度)对所有存货进行实物盘点,与仓储保管部门的实物明细账、销售部的实物明细账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8.在本年度年终决算报表时,各单位的财务人员必须上报正式的存货盘点表,对盘点结果中出现的正常存货盈亏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各单位核实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核准,经集团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电厂存货管理制度

电厂存货管理制度

电厂存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电厂存货管理,提高存货管理效率,保障电厂经营利润和资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所有存货的管理,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备件等各类存货管理。

三、管理原则1. 合理采购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合理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严格控制存货采购数量和质量,确保采购到的存货真实、合格。

2. 安全储存严格按照存储要求和规定,对存货进行分类、整理、储存。

特殊物品要按规定进行标识和隔离存放,确保存货安全。

3. 积极管理通过物料清点、盘点、定点定时定量等方式,及时了解存货的数量和质量,积极管理存货,杜绝错漏、盗窃、污损等情况的发生。

4. 合理利用根据存货的特性和使用情况,合理利用存货,提高存货周转率,最大程度发挥存货的作用。

5. 排查风险定期对存货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四、存货采购1. 采购计划制定根据电厂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存货采购计划,明确存货种类和数量,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2. 供应商选择根据相关规定,选择存货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确保供应商有合法资质、保证供货质量和及时交货。

3. 采购程序严格执行电厂采购程序,包括存货需求确认、询价、招投标、比价、合同签订等程序。

对于特殊存货要求进行评估和审批。

4. 质量检验对采购到的存货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采购到的存货符合要求,并及时处理不合格存货。

五、存货存储1. 存储要求根据存货的特性,明确存储要求,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2. 存储分区根据存货的特性,划分存储区域,进行分类存储,确保存货互不混淆,做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3. 标志标识对存货进行标志标识,清晰明了,以便管理和使用。

4. 特殊存储对于特殊存货,如易燃、易腐、有害品等,要单独存放,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

5. 定期清理维护定期对存货进行清理、整理和检查,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集团存货管理制度

集团存货管理制度

集团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各企业的存货管理行为,提高存货管理水平,减少存货浪费,增强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便于做出准确的财务决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经营活动,包括采购、仓储、销售、结算等与存货管理有关的各个环节。

各企业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把存货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用于生产、加工、销售或出租等业务场景中,以及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存货包括原材料存货、在产品存货和产成品存货。

第四条存货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台账,并根据不同的存货特性和业务特点制定不同的管理方法和控制措施,以确保存货的合理利用和风险的最小化。

第二章存货管理流程第五条存货管理流程包括存货采购、存货仓储、存货销售和存货财务结算。

各环节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存货管理流程,确保存货的合理获取、储存和使用,做到不过量采购、不过量储存和不违规销售。

第六条存货采购流程应当严格遵循集团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和供货合同的签订,以确保采购的存货符合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

第七条存货仓储流程应当建立严格的存储管理制度,包括存储区域的划分、存储设施的维护、存货的分类和标记、入库和出库的登记等环节,以确保存货的安全、整洁、准确。

第八条存货销售流程应当遵循集团销售管理制度,确保存货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方式符合规定,不得擅自降低价格或者变更销售方式。

第九条存货财务结算流程应当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包括存货的车价调整、存货的折旧计提、存货的盘点等环节,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存货管理制度第十条存货管理制度包括存货的计划管理、供应链管理、库存管理、价格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各方面应当建立科学、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存货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十一条存货的计划管理包括存货需求计划和存货采购计划两个方面,其中存货需求计划应当依据市场需求和企业生产计划的变化进行调整,存货采购计划应当依据存货需求计划进行执行。

石油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公司存货管理,确保存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存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备品备件等。

第三条存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计划管理原则:根据生产、销售计划,合理安排采购、存储、领用等环节,确保存货的合理储备。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存货性质、用途和重要性,实施分类管理,重点监控。

(三)责任管理原则: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存货管理职责,确保存货管理责任到人。

(四)信息化管理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存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二章存货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销售计划,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经相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六条采购物资到货后,由仓储部门负责验收,确认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存货存储管理第七条仓储部门应根据存货性质,选择合适的存储场所,确保存储环境安全、通风、干燥。

第八条仓储部门应建立健全存货台账,详细记录存货的品种、规格、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时间等信息。

第九条仓储部门应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确保存货无霉变、腐烂、损坏等现象。

第十条仓储部门应定期进行存货盘点,确保存货账实相符。

第四章存货领用管理第十一条领用部门根据生产、销售需要,填写领用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仓储部门发放。

第十二条领用部门应合理使用存货,避免浪费。

第十三条领用部门应妥善保管领用物资,确保物资安全。

第五章存货处置管理第十四条对于过期、损坏、报废的存货,仓储部门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处置存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处置过程透明。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存货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存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公司对存货管理责任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挂钩。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新能源厂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新能源厂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能源厂仓库管理,确保仓库物资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提高仓储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能源厂所有仓库,包括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备品备件仓库等。

第三条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实物管理,账物相符;3. 分类存放,合理布局;4. 效率优先,服务至上。

第二章仓库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仓库设立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物资的收发、保管、盘点等。

第五条仓库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2. 熟悉仓库管理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3. 具备一定的物资管理知识和技能;4.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六条仓库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仓库秩序井然;2. 负责物资的收发、验收、存放、盘点等工作;3. 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安全;4. 负责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5. 负责仓库的设备维护和保养;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物资管理第七条物资入库:1. 仓库管理员应按照采购订单和物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2. 验收合格后,及时将物资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3. 入库物资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

第八条物资出库:1. 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出库单进行出库;2. 出库物资应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3. 出库后,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九条物资盘点: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2. 盘点过程中,发现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3. 盘点结果应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仓库安全管理:1. 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2. 仓库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3. 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4. 仓库内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物资受潮、霉变。

第十一条人员安全管理:1. 仓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2. 仓库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 仓库工作人员应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石油公司存货的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存货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公司存货管理,确保存货安全、合理、高效地运行,提高存货周转率,降低存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公司所有存货的管理,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计划管理,动态监控;(三)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四)信息共享,协同推进。

第二章存货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存货管理部门,负责存货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盘点、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存货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存货管理工作。

第三章存货采购管理第六条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采购合同应明确质量、数量、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条款,确保采购物资符合公司要求。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存货验收管理第九条验收部门负责对采购的物资进行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方面的验收。

第十条验收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公司规定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第五章存货入库管理第十二条仓库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入库、保管、出库等工作。

第十三条物资入库时,应按照入库单据进行核对,确保物资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

第六章存货出库管理第十五条出库部门根据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制定出库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出库物资应按照出库单据进行核对,确保物资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出库部门应做好出库记录,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七章存货盘点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确保库存物资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九条盘点工作由存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

第二十条盘点过程中,如发现盘点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集团 存货管理制度

集团 存货管理制度

集团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的存货管理活动,加强资金利用效率,提高存货周转率,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部门、单位和员工的存货管理活动。

第三条为了加强对存货管理的监督和管理,集团设立存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核和监督存货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存货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存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准确。

第五条存货管理应当遵循科学管理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合理的存货管理政策和流程,加强对存货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存货的分类和管理第六条存货是指企业为生产、加工、销售或经营服务等目的而持有的货物、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包装物资等。

第七条存货应当按照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需要进行合理分类,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包装物资等。

第八条存货应当按照财务会计规范进行分类,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等。

第九条存货管理应当根据存货的不同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易腐烂、易损坏、易过期等。

第十条存货应当按照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需要进行合理设置存货管理监测点和存储点,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准确。

第三章存货的采购和入库管理第十一条存货采购应当严格按照集团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包括审批、申请、比价、合同签订、验收等环节。

第十二条存货采购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需要进行合理的计划,避免因存货采购不合理导致的资金浪费和库存过高。

第十三条存货入库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包括货物接收、验收、登记、保管等环节。

第十四条存货入库应当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入库存货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存货入库应当严格按照仓储管理规范进行,包括货物的合理码放、标识、防火、防潮、防盗等。

第四章存货的销售和出库管理第十六条存货销售应当根据企业的销售计划和市场需求进行合理安排,包括订单接收、备货、发货等环节。

第十七条存货销售应当严格按照企业的销售管理制度进行,包括客户信用审批、合同签订、发票开具、货款回收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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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耗用、销售与核算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集团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集团总部各中心及各项目公司存货管理工作。

第三条存货的范围
存货范围确认,应以集团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

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本集团之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集团存货。

受托代销商品应视同本集团存货进行管理;项目公司的存货是指各项目公司自购及受托代购的工程材料、工程物资;集团自产煤炭及相关衍生品等。

第四条存货的分类
存货划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产成品等。

第五条存货的入库
1.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

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所进存货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如发现数量不符,规格不符或质量问题时,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本单位采购部门报告。

2.验收中发现溢余、短缺、毁损时填制“溢余/短损货物处理单”。

该单一式两联,仓管人员应在处理单上详细填写货物差异情况,一联存底,一联交货物采购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3.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录实物账卡。

4. 仓管人员将顺序编号的入库单记账联收集整齐,以半月为周期,每月两次提交财务部。

第六条存货的出库
1.根据提货单、调拨单、领料单等发货指令,出存货之前,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仓库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

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

2.出库单以仓库为主体,分年度编写并按顺序编号。

3.仓库内所有存货,没有调拨指令,均不准出库,禁止以白条抵库。

4.出库单需货物接收方签字确认。

5. 仓管人员将顺序编号的出库单记账联收集整齐,以半月为周期,每月两次提交财务部。

第七条仓储要求
1.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2.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条件允许还应标明现存数量。

3.仓库保管员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有关人员,保管人员必须亲自陪同。

(2)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更新、补充消防物料。

(3)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库容整齐、美观。

(4)注意门锁安全,昂贵商品应设内库存放。

(5)经常核对账、卡、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第八条实物账务
1.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必须按品种、规格登记,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存五年。

2.记账应有合法依据,凭证必须完整无缺,并遵守以下记账规则:
(1)根据入库单记收入,出库单记发出,有关指令资料作为附件,分别按顺序编号作为记账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日后查询。

(2)启用账簿,账簿封面应载明项目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内载明账簿名称、启用日期,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调换记账人员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员、接交人员签名或盖章。

(3)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结存余额。

(4)账页不准撕毁,遇有改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订正账面记录,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及其他方法涂改。

3.废损处理:
(1)存货在库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存货毁损、变质、霉烂造成损失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填制“溢余/短损货物处理单,上报审批。

(2)根据审批意见,仓库方可作减少账务记录;财务方可作有关账务处理。

第九条存货盘点
1.每月终了,仓库保管员应进行月终盘点,并完成下列程序:
(1)盘点前,必须将截止当月最后一天的收入、发出记入账册并结出结存额。

(2)实地清点实物,核对卡片。

(3)编制月终“存货盘点表”。

(4)对于盘点后的账实差异,查出原因,并上报其上级领导。

2.财务部不定期对仓库进行抽样核对,复核存货明细账和存货盘点表;盘盈、盘亏时,按审批意见作相关账务处理。

3.每年终了,根据集团盘点指令,组织人员,全面清点,编制“存货盘点表”,并由集团财务部派人员参加监盘。

第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中心制订,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修改权归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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