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附件1-2: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高级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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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校职称评审附件表格

2023年高校职称评审附件表格

2023年高校职称评审附件表格
姓名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职称系列
申报职称
专业名称
填表时间
目录
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
表六:获得专利情况
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
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
表十:个人承诺书
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
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
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确认意见
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
表六:获得专利情况
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
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
表十:个人承诺书
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
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确认意见
- 20 -。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青人社厅函〔2021〕128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推动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新时期我省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根据《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05〕139号),今年开展2020 -2021年度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推荐选拔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选拔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在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上长期辛勤工作、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促进构建高端引领、结构合理、梯次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了一支德才素质优、创新创业能力强、领军带动作用突出、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为顺利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二、推荐范围(一)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推荐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二)中央驻青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三)在青挂职或者专职服务两年以上,符合选拔条件的外省籍专业技术人才;对为基层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柔性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连续开展帮扶工作满5年以上,且每年在青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经服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程序申报。

(四)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推荐对象。

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表

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表

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表第一篇: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表附件: 河北建工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测评评分标准及说明(教学、实验、图书、档案、出版系列)一、工作表现(15分)1.考核内容共15分。

好为13-15分,较好12-9分,一般8分或以下。

该项8分(含8分)以下取消参评资格。

2.根据总体表现及任现职以来受到国家、省、市政府及学院综合性奖励或处分酌情打分。

其中:获国家级劳动模范、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省、部授予的劳动模范15分,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政府特贴获得者,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双十双百双千”工程人选、市级拔尖人才、市级劳动模范14分,厅、局、委授予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处级干部和单项奖、省、市级优秀民主党派人士、市级三育人奖励获得者、市级优秀人才及杰出青年和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者、院“十佳”教师、院师德标兵13分,学院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三育人奖励获得者12分,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实验室个人11分,未获奖励但表现较好9-10分,其他8分或以下。

任现职期间受党、政处分但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合格者酌情扣分。

其中,曾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及撤职、降级降职处分的3分;严重警告(含记过、记大过)、警告处分扣2分。

相应党纪处分参照办理。

3.任现职以来,任两年及以上兼职班主任的教师,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考核合格的由学生处出具证明加1分。

二、学历(5分)专科(限评高级实验师人员)3分、本科(含双专科)4分,硕士学位以上5分;转评或后取得学历的,达到文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后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计分,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按原始学历计分。

学历须是已在人事处登记、备案的,方予以承认其学历。

三、教学工作业绩(45分)1、教学能力(10分)(1)申报教授、副教授均须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至少1门为全日制本科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

讲授门数达到上述规定要求计5分。

技师、高级技师论文(技术总结)评分记录表

技师、高级技师论文(技术总结)评分记录表
考评员:
二、配分与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 内 容
配分
评分 标 准




1









选题
结构
文字
选题科学、先进,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
20
选题不具有科学、先进性,不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酌情扣5-8分
整体结构合理,层次清楚,有逻辑性
整体结构逻辑性差,层次不清,酌情扣3-6 分
文字表述准确、通顺
文字表述不规范,语句不通顺,酌情扣2-6分
内容
水平
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40
无创新或不具有科学性和领先水平酌情扣10-15分,不具备推广应用价值低酌情扣5-10分
内容充实,论点正确,论据充分有效
内容不充实、论据不充分酌情扣5-15分,
2
答辩
答辩表现
思路清晰
40
思路不清晰酌情扣5-15分
表达准确
表达不准确酌情扣5-15分
语言流畅
语言不流畅酌情扣5-10分
3
否定项
具有下面三种情况之一者,视为论文(技术总结)不合格:
(1)不能反映技师水平
(2)观点不正确
(3)关键问题答辩错误
总分
100
职业技能鉴定论文(技术总结)初评表
论文撰写人
准考证号
职业(工种)等级
提交日期
论文 名 称



见பைடு நூலகம்
选题
结构
文字
(含图样等)
内容
技术水平




得 分
一、考核要求:

学术论文评审表

学术论文评审表

学术论文评审表论文题目:论文专业范围:论文主要作者(不超过五人,按原文顺序排列):申报栏评审栏1.请按《xx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申报材料说明》的有关规定填写。

2.申报人应按有关规定,按时交齐所有材料,材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学术著作评审表著作名称:著作专业范围:著作主要作者(不超过五人,按原文顺序排列):申报栏评审栏1.请按《xx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申报材料说明》的有关规定填写。

2.申报人应按有关规定,按时交齐所有材料,材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工程技术项目评审表工程技术项目名称:工程技术项目专业范围:工程技术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五人,按原文顺序排列):申报栏一、项目基本情况评审栏1.请按《xx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申报材料说明》的有关规定填写。

2.申报人应按有关规定,按时交齐所有材料,材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 11 -提名/推荐单位:(盖章)代号:注:1.该表为制作证书的主要依据,请认真核对序号、原文署名顺序,填写作者姓名及作者数。

2.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第xx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主副评委、等级由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

—12—提名/推荐单位:(盖章)代号:注:1.该表为制作证书的主要依据,请认真核对序号、原文署名顺序,填写作者姓名及作者数。

2.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主副评委、等级由省第xx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

—13—xx省第xx届自然科学学术奖工程技术项目汇总表提名/推荐单位:(盖章)代号:注:1.该表为制作证书的主要依据,请认真核对序号、原文署名顺序,填写完成人姓名及完成人数。

2.该表一式两份,提名专家签字或提名/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报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主副评委、等级由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

—14——15—。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11.01•【字号】粤建人函〔2023〕822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管、市政、园林、环卫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各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精神,结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际,现就2023年度我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文件依据(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以下简称《年度职称评审通知》)。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3号,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

(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以下简称《配套规定》)。

(四)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条件(一)执行国家、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评审标准条件等要求。

申报人应满足《年度职称评审通知》《改革实施方案》的基本条件、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要求。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高级评审表(申请高级工程师用)

高级评审表(申请高级工程师用)

附件 4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呈报单位 (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
工作单位及职务从事专业
现有任职资格获得年月批准单位
外语考试命题单位、类型、语种、
考试成绩、考试通过年度
主要学历(大学普通班毕业人员必须填写大普前一学历):
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是否脱产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党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择主要项目逐项叙述):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择主要项目逐项叙述) (接上页):
成果获奖情况:
项目名称获奖名称等级排名年份发证机关
发表论文和专著情况:
论文或专著名称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排名出版年月刊号基层单位确认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学术成果评价表

学术成果评价表

学术成果评价表
背景
学术成果评价是评估研究人员在学术领域中的贡献和表现的重要方法。

通过对研究成果的评估,可以客观地评估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为进一步的学术发展提供指导和建议。

目的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学术成果评价表的样本,以便评估研究人员的学术成果和研究表现。

评价表包括了一些常见的评估项,如学术论文数量、学术会议发言、科研项目等,以综合评估研究人员在学术领域中的表现。

学术成果评价表
结论
本文档提供了一个学术成果评价表的样本,可以根据具体的评估标准进行调整和补充。

通过对学术成果的评估,可以客观地评估研究人员的学术能力和表现,为学术发展提供有效的参考和指导。

同时,评价表也可以用于学术机构对研究人员的绩效评估和聘用决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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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申报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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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现职务
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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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二级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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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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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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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出版社出版或何刊物发表或何单位鉴定
出版、发表
及鉴定时间
书刊登记号
本承担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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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申报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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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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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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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出版社出版或何刊物发表或何单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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