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小学公立校聘实施方案

中小学公立校聘实施方案
1. 前言
本文旨在为中小学公立校聘实施方案提供建议。
中小学教师是构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公立学校中小学教师聘用工作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现状分析
在目前的中小学公立校教师聘用方案中,存在以下问题:
- 面试和体质测试考核标准不统一;
- 招聘程序繁琐,时间过长;
- 招聘流程不透明,易产生利益输送等不正之风。
3. 实施方案
综合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3.1 考核标准统一
成立聘任工作小组,统一制定面试和体质测试考核标准,提高考试公正性和透明度。
3.2 简化招聘程序
优化招聘流程,简化材料审核和体检过程,缩短聘用周期。
3.3 提高公开透明度
公布招聘计划,聘用标准和条件,使招聘程序公平合理;提高面试和考核过程的公开度,防止利益输送。
4. 结论
本实施方案将针对现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中小学公立校教师聘用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稳定和良性发展。
小学全员聘任实施方案

小学全员聘任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小学教育的全面素质提升已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
为了更好地推动小学教育的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校决定全员聘任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的。
全员聘任是为了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通过全员聘任,可以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学校的整体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实施范围。
全员聘任实施范围覆盖全校所有教师,包括班主任、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等。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聘任标准,学校将根据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教学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制定相应的聘任标准。
2. 开展评定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全校教师进行评定,评定内容包括教学观摩、教学案例展示、教学反思等环节。
3. 公布聘任结果,学校将在评定结束后,公布聘任结果,并对聘任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4. 落实聘任政策,学校将根据聘任结果,对教师进行相应的岗位调整和薪酬激励,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五、实施保障。
1. 完善制度,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全员聘任制度,明确聘任标准和评定程序,保证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2. 加强培训,学校将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教师的聘任提供有力支持。
3. 加强督导,学校将加强对教师的教学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 激励措施,学校将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聘任教师进行奖励,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六、总结。
全员聘任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学校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视,也为学校的整体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相信在全员聘任的推动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将会迎来新的提升,学校的整体发展也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希望全体教师能够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全员聘任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4年小学教师职工聘任实施方案

2024年小学教师职工聘任实施方案
如下:
一、制定选拔标准:根据教师资格证、教学经验、教学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保选聘到合格的教师人才。
二、公开招聘: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招聘,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都有机会参与竞争。
三、严格考核: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应聘教师进行全面考核,确保选聘到适合的教师人选。
四、集体讨论: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选拔过程,形成多元化意见,确保选拔工作公正透明。
五、根据需求招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招聘,确保任职教师能够胜任工作并符合学校发展需要。
六、培训提升:选聘教师后,进行定期培训和提升,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推动学校教育质量提升。
七、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符合规定,公正公平。
八、激励奖惩:建立教师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予以奖励,对教学不到位的教师进行纠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以上就是2024年小学教师职工聘任实施方案,希望能够为小学教师选聘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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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2023—2024学年度教职工全员聘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XXXX小学2023—2024学年度教职工全员聘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每位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集团“五校一园”的实际情况,按照“均衡发展、易于操作、利于调动积极性”的原则,拟定2023——2024学年度集团内部教职工全员聘任实施方案如下:一、岗位设置岗位设置坚持全员兼课的原则(X字【202X】8号《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方案(试行)》中列举的特殊情况除外)。
各校区原则上均不再设置其他专职教辅、后勤岗位。
二、聘任原则(一)全员聘任原则除因公借出的人员、新考选、新调入人员、产假未满女教职工,其余教职工全员参与聘任。
(二)双向选择原则集团成立聘任委员会,由聘任委员会根据集团实际设置岗位,并结合教职工本人志愿,进行双向选择。
(三)均衡发展原则1.各级名师、特级教师、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原则上按比例聘任到各校区;2.级部主任、教研组长、兼课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任同一班级的语文、数学课;3.同一班级的语文、数学教师原则上不能同时是新招考教师和代课教师;4.各校区、各年级要聘任一定比例的中老年教师。
5.中层正职不兼任级部主任、教研组长。
级部主任不兼任教研组长。
教研组长、班主任优先聘任。
6.应聘教辅、后勤岗位,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或通过进修学习达到相应的要求,并能胜任工作。
教辅、后勤人员聘任,由各学校处室负责人聘任。
一经聘任,要服从各校区、科室管理。
7.班主任原则上由在职教师担任,确需聘任代课教师担任班主任,须经各校区聘任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聘任。
8,末位淘汰。
对于教学成绩处于校区同年级同学科后1/3者,不能跟班、跟年级。
9.由集团聘任委员会进行整体调控,尽可能均衡各校区之间的师资力量。
(四)相对稳定、适当交流原则为达到各校区师资力量基本均衡的目的,在维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校区间交流轮岗。
三、聘任程序、办法(一)成立集团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委员会,设置聘任岗位。
2023年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

2023年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全国范围内的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
第三条小学教职工的聘任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确保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第四条小学教职工聘任原则应当与小学教育改革的方向和目标相一致。
第五条小学教职工聘任实行终身聘用制,根据职务聘任、岗位竞聘、绩效考核、岗位轮岗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小学教职工聘任应当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相互选择、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二章聘任管理第七条小学教职工聘任管理分为职务聘任管理和岗位竞聘管理。
第八条职务聘任管理应当根据教师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岗位需求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筛选。
第九条岗位竞聘管理应当通过岗位竞争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岗位。
第十条职务聘任管理和岗位竞聘管理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十一条小学教职工聘任程序应当包括公告、申请、资格审核、面试、选拔、录用等环节。
第十二条公告环节应当发布聘任岗位的信息,包括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待遇等。
第十三条申请环节应当由教师自愿申请,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资格审核环节应当由聘任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
第十五条面试环节应当由聘任单位组织开展,通过面试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
第十六条选拔环节应当根据资格审核和面试结果,综合评估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十七条录用环节应当根据选拔结果,确定聘任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章聘任标准第十八条小学教师聘任应当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标准,具备相应的学历、资格证书和教学经验。
第十九条小学教师聘任还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管理能力。
第二十条小学教师的聘任标准应当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和升级。
第二十一条职务聘任和岗位竞聘应当根据职务层级、专业技能、任职年限等要素进行评估和考核。
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2篇)

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小学教职工聘任制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选拔、考核和聘用等程序,对小学教职工进行聘任和管理的制度。
为了规范小学教职工的聘任工作,保证其职业素质和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品质,制定了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
一、聘任条件1.具备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教师资格考试;2.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能力;3.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4.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和特长。
二、聘任程序1.招聘公告:学校发布教职工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条件和要求;2.报名资格审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3.笔试和面试:对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综合考察其才能和能力;4.初步选拔: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评定,初步确定拟聘任人选;5.公示和听证:公示拟聘任人选名单,在公示期内接受听证和公众意见;6.聘任决定:根据听证结果和公众意见,最终确定聘任人选;7.签订合同:与聘任人选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职责和权益。
三、聘任管理1.定期考核:对聘任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教学质量;2.聘任续聘:根据考核结果,对聘任教职工进行续聘或不续聘决定;3.奖惩措施:对业绩优秀教职工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对业绩不佳者进行纠正和处理;4.职称评定: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评定职称级别。
四、法律保障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歧视或违反劳动权益。
对不遵守聘任制规定和聘任程序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是为了确保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二)一、总则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改革方案,提高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聘用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2. 具备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或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专业学历;3. 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小学教师资格考试;4. 品德良好,具备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
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

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对于小学教职工的聘任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基础。
为了保障小学教职工队伍的质量和数量,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办法。
下面就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总则1.1 目的和原则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的目的是明确小学教职工的聘任程序、条件和要求,规范小学教职工的管理,确保小学教职工队伍的稳定和优质。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小学的教职工聘任。
二、聘任条件2.1 教育背景教职工聘任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小学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并具有相应的学历或学成证书。
2.2 专业能力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包括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
2.3 品德品质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具有优秀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2.4 身体健康教职工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聘任程序3.1 招聘公告学校应通过公告的方式发布教职工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报名方式等。
3.2 笔试面试教职工招聘应进行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知识和基本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能力。
3.3 考察学校应对拟聘用的教职工进行考察,包括与其曾任职学校的联系,了解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师德表现等。
3.4 聘用决定学校根据招聘人员的综合表现和考察结果,确定是否聘用该教职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任期限4.1 试用期新聘用的教职工应先进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任。
4.2 聘期教职工的聘期可分为固定期限聘任和长期聘任两种类型。
固定期限聘任一般为一年,长期聘任一般为三年以上。
五、评价机制5.1 考核评价学校应按照一定的考核评价标准,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评价,评估其教育教学能力和绩效。
5.2 奖惩措施对于表现优秀的教职工,学校可以给予奖励和晋升;对于表现差的教职工,学校可以给予处罚和降职。
六、解聘制度6.1 违反聘用条件如果教职工在任职期间违反了聘用条件,学校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实施规定

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实施规定介绍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进一步完善教育用人制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从2015年开始,中国开始实施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取代原来的临时聘用和代课制度。
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度是一种较为先进的教育用人机制,是一项以质量效益为导向、教师考核为核心的用人制度。
实施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也可以给教师提供更为稳定的职业发展环境,从而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和创新能力。
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度将所有在岗的教育工作者分为两种类型:正式教师和非正式教师。
其中,正式教师为学校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或相关证书的人员,且与学校签订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享受同工同酬、同等待遇的职业保障和福利待遇;非正式教师则是临时性工作者或者兼职教师,他们的工作年限和教学待遇均不如正式教师。
实施规定从2015年开始,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度在全国逐步推行。
中央教育部门、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校均将其列为重点工作。
此外,为了确保全员聘用制度落地实施,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也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
在实施全员聘用制度中,有以下几条具体规定:1. 开展公开招聘学校应该在保持教学质量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开展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应该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报考条件进行,确保招聘公正、公平、公开。
公开招聘的过程中,应该注重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不应过于依赖学历背景。
2. 建立考核机制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师竞争性,学校应该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鼓励和赞扬优秀教师,同时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督促和帮助。
考核机制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学质量考核,包括学生成绩、教师授课质量和学生评价等;二是教学科研考核,包括教师发表学术论文、参加教育研究等。
3. 加强教育培训为了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应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此外,学校也应该建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机制,落实教育部门对教师的考核标准和督察机制,建立教师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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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3 公办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41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XX〕4号)文件和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优化师资配置,结合全区公办中小学实际,决定对全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实行全员聘任,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XX同志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实施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采取“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的办法,建立符合中小学管理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着力优化师资配置,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二、聘任范围
1.全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2.年满50周岁的教师原则上优先聘任,可不参加竞聘。
三、聘用原则
1.坚持组织指导、法人负责的原则。
区教育局作为教育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出台全员聘任实施办法及派驻工作组实施纪律监督工作。
中小学校长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师全员聘任工作。
2.坚持按需聘任、双向选择的原则。
参照各学校核定编制数,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确定岗位,实行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按学科结构比例和教学科目聘任专任教师,聘期一般为3年。
(聘期内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可以提前解聘。
)
3.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的原则。
坚持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区教育局派驻工作组,各中小学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范操作,做到任人唯贤、秉公办事。
四、聘用条件
1.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2.具有合格教师资格证书,正常担任学科教学工作。
3.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相应的教学工作。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五、聘用步骤
(一)核编定岗
1.各中小学参照教育现代化监测标准,原则上按45—50生/班的标准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班级预测工作,并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审核汇总。
2.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参照区编办核定的各中小学教师编制数,按照《宿豫区公办学校教师满课时量参考标准》(宿豫教发〔20XX〕113号文件附件),并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按照不超过10%的标准核定各中小学所需教师。
3. 20XX年度交流教师可直接参加流入学校聘任,聘任后人事及工资关系可转入聘任学校。
(二)学校聘任
1.各中小学民主推荐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中层以上教干、教师代表各占二分之一,具体负责全员聘任实施期间相关工作。
2.区教育局派驻工作组驻校监督,各中小学组织开展教师百分制量化积分工作,按“个人申报——领导小组审定——工作组复核”程序确定教师个人得分,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具体办法如下:(1)工作量(40分)。
教师本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所任课时各占20分。
根据教师本学年所任课时数占满课时量比例计分,任多学科的分别计算后汇总计分,得分不封顶。
其中,教干任本专业课程的,可按满课时量标准的一半计算;未任本专业课程的,按相关课程满课时量比例计算。
教师担任班主任的,按综合实践
5课时/周标准计分;担任课外辅导(含早晚自习、社团教学等)的工作量可参照地方课程标准核定。
计算公式为:工作量得分=第一学期课时数÷满课时量×20分+第二学期课时数÷满课时量×20分+班主任得分+课外辅导得分。
(2)教学实绩(40分)。
本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期末任教班级平均分各占20分。
任教考试科目的,平均分达90分的计20分,达85分的计18分,达80分的计16分,达75分的计14分,平均分达60分的计10分,平均分不及格的不得分;同时担任两个班级及以上的课务的,可就高计分。
任教非考试科目的,由各中小学自行制定办法考核计分。
(3)考勤(20分)。
以20XX-20XX学年度教师实际考勤情况计算,含早、晚点名,会议,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
教师年度全勤得20分,迟到扣0.5分/次,早退扣1分/次,旷课扣1分/节,旷工扣5分/天。
被区教育局通报批评的,扣10分/次。
3.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教师数,区教育局派驻工作组、各中小学共同确定聘任对象,向全体教师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区教育局派驻工作组负责将落聘教师名单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三)调剂聘任
1.本校聘任的落聘教师作为20XX年度全区师资交流工作流动对象,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到师资紧缺中小学参与调剂聘任。
区教育局派驻工作组负责将聘任情况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2.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经审核后,及时结转聘任对象的人事及工资关系。
六、落聘管理
1.调剂聘任的落聘人员本学年原则上不再聘任,由区教育局组织参加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培训,绩效工资按原标准的50%计算,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考核发放,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2.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跟岗学习。
参训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安排至相关学校跟岗学习,采取师徒结对形式,协助指导老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并纳入相关学校管理考核。
3.参训人员跟岗学习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参加下一年度师资紧缺学校聘任,仍然落聘的,取消绩效工资。
跟岗学习不合格或第三年仍落聘的,按“末位淘汰”原则视情况予以解聘。
七、工作纪律
1.所有除经组织批准退养的在职人员必须正常上班,否则按落聘人员处理。
不上班的按“吃空饷”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教师请假严格按《宿豫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逾期请假的,视同旷工处理。
3.区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
监督电话:809XXXX 809XXXX
监督邮箱:syXXX@
八、本办法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