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公民参与机制推动政治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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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力

公民社会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力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l期(总第103期)J ou r nal of t he Par t y s ch ool of C PC Z he ngzhou M unici I)a1C om m i t t ee N o.1,2010(Sum,103)政治与公共管理公民社会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力常若云(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科研处,河南郑州450042)摘要:近代公民社会不仅形成了现代政治文明的萌芽,而且由于其致力于组织和教育公民参与政治,改善国家制度和公共政策,从而推动着国家的有效治理以及民主、平等、自由等基本价值的实现。

当前,公民社会已成为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关键词:公民社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动力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701(2010)O l—0044—03政治文明是人类在改造社会的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所有积极的政治成果和政治进步状况。

公民社会作为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主体,不论是它强调保护公民权利和公民政治参与、还是认为公民社会是介于国家和家庭、企业之间的中问领域,都对推动国家现代化特别是政治民主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公民社会已成为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一、公民社会与政治文明的内涵1.公民社会的内涵及社会价值。

归纳各国学者提出的不同定义,公民社会的内涵大体可以分为二类:一类是政治学意义的,一类是社会学意义的。

政治学意义上的公民社会是强调保护公民权利和公民政治参与的民间组织和机构,即公民社会是指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和市场经济组织的公民结社和活动领域,是国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它包括各种非国家或非政府所属的民问组织,被称为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

社会学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强调它的“巾问性”,即公民社会是介于国家和家庭、企业之间的中问领域。

公民社会是一个多元性的概念,其构成要素是:第一,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由经济、宗教、文化、知识、政治活动及其他公共领域中的自主性社团和机构组成,在经济和政治上独立于政府;第二,这些社团组织由社会成员自愿地结合而成,并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以保障或增进成员的利益或价值。

扩大公众参与 推动政治文明建设

扩大公众参与 推动政治文明建设


公众参 与是 政治 文 明的 内在要 求
政治文 明指人 类社会政治 生活的进步状 态和政治发展取得的成果 。江泽 民在 “ .1 53 ”讲话 中 指出:“ 发展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 文明 ,是社 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 的= 霞要目标 。 ”
社会 主义政 治文 明建设包 含着丰富的内容,其核心 和精髓就 是建设 高度 的社会 主义民主,保证最 广 大人民当家 作主的理想 目标得以实现。
[ 收稿 日期 ]20 —0 0 0 6 3— 1
[ 作者简介 j郑
娟 ( 9 ' 1 一 ,士 ,河 南驻马店人 ,上海 师范大学法政 学院政浩 学专业研究 生,研 究方 向为当代 中国
政府和政 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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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 主” ,发展社会主义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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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 l s p li i l a o ; p b i p r i 1 n at i t n9m ̄h n s ywo d . o i c c i zt n u l at p . ;p r cp i ’ - ta v i i l c c i ai o i a o ,a i m
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要始终把人民当 家作主作为出发点和归 宿,立足于一切为 了人民 , 切依 靠人 民 ,一切 工作 从根 本 上说都 要 致力 于 为

集体决策制度 、专家咨询制度 、社会公示和社会 听
证制度 、决策责任制度。所有重大决策 ,都要在深 入调 查研 究 、广泛 听取 意见 、进 行充 分论 证 的基 础 上 ,由集体讨论决定。这些要作为政府的一项基本 工作制度 ,长期坚持下去。 ”公众参与是衡量现代 社会 民主化程度和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更是构建

政治参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政治参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政治参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内容提要】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政治文明为政治参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政治参与对社会主义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政治行为文明的发展和进步,对于社会政治稳定具有促进作用。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关键词】政治参与/政治文明/建设/作用政治参与是现代国家政治保持良性运转的基本条件,反映了公民在政治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政治关系中公民政治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

公民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是政治民主化和现代化的重要尺度。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对政治参与的研究,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政治参与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政治参与就是普通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去直接或间接影响政府的决定或与政府活动有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

[1]()公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管理国家事务,维护自己的政治权利,实现当家作主。

政治参与是国家出现以后产生的一种政治现象,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展。

政治参与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政治参与的主体是普通公民,而不包含专门从事政府工作的职业政治人;二是政治参与客体是政府活动,政治参与不包括所有与政治相关的活动,只是指对政府施加影响的活动,其活动目标是影响政府决策。

三是政治参与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客观的政治活动,而不包括主观的政治态度。

四是政治参与在本质上也体现了公民与国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

现代国家普遍确认公民的主人地位,因而政治参与是体现公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尺度。

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状态。

从静态角度看,它是人类社会政治进程中取得的全部进步成果;从动态角度看,它是人类社会进化发展的具体过程。

政治文明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个部分,是由这三个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

()政治文明按社会历史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文明。

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

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

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
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包括:
1. 加强党的建设。

强化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领导。

2. 健全国家法治体系。

完善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司法公正,创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3.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提高全民群众的道德素质,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家庭和社会教育,倡导诚信、守法、爱国、公义、友善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

4. 推进依法治国。

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培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建设法治文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

5. 开展民主政治。

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强化公民参与,完善决策机制,加强政府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体制机制,加强权力监督和公众监督,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7. 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和监督。

建立健全宪法法律的实施机制
和监督机制,保障宪法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公共权力的约束和制约。

8. 加强群众自治和社会组织建设。

鼓励和支持群众自治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增强社会组织的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的能力,促进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创新和提升。

以上措施是政治建设的一些具体方式,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可以进一步提升国家的政治文明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浅谈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

浅谈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
4 . 4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参与型的政治文化氛
官 本位思想 的误 区认为公民只应接受公 共政策 的结果 ,而忽视公 民应有 的参与权利 ;即使是意识到公民对公共政 策制定 的参与权利 , 却对公 民参与的能力和效果持怀疑态度 ,而片面强调 “ 专家 ”和 “ 精 英”治 国。同时 , 公 民的参 与意识相对淡薄 ,尽管公 民享有种种参与 的权利 ,但是长期以来政府决策运作的封闭型和不透明性 ,使许多人 都形成 了一个基本共识 , 个人 的参与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影 响力较低 , 导致公民的不参与以及较低的政治效能感。
5结论
我国宪法法律法规赋予公 民参与的权利 , 并规 定了公 民参与公共 政策制定的多种渠道 ,如选举活动 、信访途径 、参与政 党活动 、参加 政治 团体的活动等 ,但在实际运行过程 中有许多问题 :一是选举制度 不够完善 。在这种选举制度下 ,较高层次 的人大代表不直接由人 民群 众选 出,使得通过选举途径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是 信访制度也很不完善 ;三是 我国第三部 门不够发达 ,使得公民缺少 了 条参与公共政策的合法有效 的途径。
理论探 索
浅谈公 共政策制定 中的公 民参 与
刘 婷 魏子博
( 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 3 0 0 5 2)
摘 要 :我 国社 会 主 义 市场 经 济体 制 的确 立 、社 会 民 主的 发展 、全球 化 的 国 际形 势 等 ,都要 求我 国在 公 共政 策 制 定 中 实现更 多的公 民 参 与。 确 保公民对社会政治生活的有效参与, 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 治文明的核心 内容之一。 目前, 我 国公 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面临着文化困境 、制度 困 境、法律 困境以及 渠道限制等问题。因此,需要加强文化建设、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法律建设、畅通参与渠道,促进民主的进步和政治文明的发展。 关 键词 :公 民参与 ;公 共政 策 ;困境 ;对 策

浅谈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性

浅谈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性
二、如何判断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性
首先,从政治文明程度来判断。政治文明的一个最突出表现就是在最大程度上发挥人们的政治积极性,使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其次,从公民满意程度来判断。现阶段,我们国家的公民即指人民群众,公民满意即人民满意。最后,从社会政治稳定程度来判断。在我们国家,政治稳定主要是指党的坚强领导,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思想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较好。政治稳定不仅是政治体系自身存在和运作的需要,而且在多数情况下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条件。正是因为如此,社会政治稳定程度就成为判断公民政治参与有效与否的重要标准。
公民有效政治参与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方面发挥“减压阀”作用。当前,我们国家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容易导致公众的不满足感和挫折感增强。有效的政治参与能够真实充分地反映公民的利益诉求,公民也可以通过有效的政治参与寻求到在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利益补偿。这种情形保持了政府和民众之间必要和有效的沟通,缓解了二者之间的误解和对立情绪,实现了有效政治参与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方面的“减压阀”作用。
公民有效的政治参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协调、凝聚作用。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基本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不断推动社会进步。社会主义社会的活力,具体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在政治上有活力,就是要引导和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实现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性。有效的政治参与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经济领域,有效政治参与能适应独立经济主体自由竞争、发展的需要,激发人们的创造热情,推动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政治领域,有效的政治参与能使人们更加关心政治,注重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和立场,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人们对政治体制的认同感,有助于民主政治文化的形成和持续发展;在文化领域,有效的政治参与能使人切实地认识到信息、知识及教育水平的价值,促使人们更多地去收集社会信息,提高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

公民的政治生活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公民的政治生活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公民的政治生活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pptxxx年xx月xx日contents •公民的政治生活•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公民的政治参与与民主建设•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挑战与对策•结论与展望目录01公民的政治生活公民政治生活是指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政治观点和意见、进行政治活动的过程。

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公民政治生活的概念1公民政治生活的重要性23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可以促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度,推动政治体系的民主化建设。

促进民主化进程公民通过政治参与可以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公民的政治参与可以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推动经济发展03政治参与能力逐步提升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逐步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现状01政治参与意识逐步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素质的提高,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人积极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

02政治参与渠道不断拓宽我国政府不断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让公民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02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指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定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

政治参与的概念定义政治参与的主体是公民,是公民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

主体政治参与的客体是政府决定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包括国家治理、政策制定、公共决策等。

客体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方式公民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选举,选择自己认为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候选人。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公民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影响政府的决策。

公民可以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如参加听证会、参与社区建设等。

公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执行和公共资源的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

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

论公共政策中的民众参与学生姓名:学号: 学 院:专指导教师:张月 030111485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摘要:公民参与是公共政策本质属性——公共性的内在要求,是政治民主化、行政民主化发展的需要,公民参与可以弥补政府决策的有限理性。

近年来我国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发展,呈现出了广度上的参与形式多样化,深度上的参与阶梯深层化,强度上的参与功效上升化等特点。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还存在着政府对公民参与不欢迎,社会对公民参与不适应,公民参与制度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提高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效能,必须提高政府主动性,减少公民参与阻力,大力培育公民社会,营造公民参与氛围,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供公民参与保障。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民参与;民主化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是当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也是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得以实现的一种具体形式。

目前,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面临各种问题。

因此,需要加强文化建设、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法律建设、畅通参与渠道,促进民主的进步和政治文明的发展。

一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必要性(一)公民参与是公共政策本质属性——公共性的内在要求后行为主义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有权威的分配。

”公共政策是政府实现治理目标的重要工具,现代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基础是公共利益,公共政策的正当性来自于它的公共性,政府公共政策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

政府掌握着国家权力,是公共政策制定的主体,但是政府各个部门和单位却存在着自己的利益,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中会追求自己的利益。

李景鹏教授详细地分析了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小团体利益。

他认为这种小团体利益的特征是:第一,它以国家权力执行者的身份出现,因而是在国家利益的掩盖之下来追求部门利益的。

第二,它是对国家某一部分权力的垄断,通过这种垄断来强制地向社会索取利益。

第三,对外的封闭性,也就是说,其利益不仅对老百姓封闭,而且对其他部门也是封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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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公民参与机制推动政治文明建设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扩大公民参与,是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的有效途径。

广泛有序的公民参与,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公民参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公民参与,不仅指公民的政治参与,即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公共权力机构及其领导人的过程,还包括所有关于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参与。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可见,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参与是一种广泛的参与。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社会结构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公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在加快。

在这样的国内、国际背景下,公民参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出来。

公民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公民参与,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题中应有之义。

我们要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参与,是民主程序的核心概念。

只有通过广泛的参与,公民才能体会到什么是人民民主,在心理上认同和建立民主的作风,在行为上获取民主办事的方法。

公民参与,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实现法治,就要求公民有效地参与立法,参与法律的实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公民参与。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唤起公民的参与意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发展,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投入、广泛参与。

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使公民有更多的参与机会、参与条件、参与渠道,公民才会正树立起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才会积极投身到这项伟大的改革中去。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激发公民的政治参与愿望。

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过程也就是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它在给公民普遍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造成公民之间的利益差距;在满足公民的利益愿望的同时,又激发起更大的利益期望和利益追求。

因此,公民在争取自己利益的过程中,必然要求了解和参与与自己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公民参与提供条件。

比如,物质、技术和必要的设备保障,特别是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发展,为公民提供了更多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的渠道。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背景。

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求公民参与。

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政府除了把配置资源的权力交给市场外,也逐步把相当一部分管理社会的权力交给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的建立和发展,离不开公民对社会事务的广泛参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也有赖于公民的有效参与。

公民参与可以广纳资讯,集思广益,可以增加政府决策和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使政府的决策与管理更加符合民意和反映实际情况。

另一方面,公民也能充分了解政府决策的理由和依据,从而能够认同有关行政机关的决策,增进公民与政府之间关系的和谐,使有关决策得到顺利实施。

同时,公民参与可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使政府接受人民监督有了实在的内容,从而确保政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公共管理的兴起要求公民参与。

20世纪80年代,在当代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的整体化趋势及公共部门管理实践,特别是政府改革实践的推动下,出现了一种“新公共管理”运动。

公共管理模式以服务为基本目标导向,强调公共管理主体的多样化,注重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统一。

许多学者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政府组织模式需要进行相应的转变,我们不妨借鉴吸收公共管理的思想理念,将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的管理理念,转变为公民本位、社会本位、市场本位的管理理念,坚持管理体制创新,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服务行政模式。

公民参与有助于实现公共管理主体的多样化,提高公共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正确认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支持和接受公民参与,但也有人担心强调公民参与会不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增加决策和执行成本,影响行政效率?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正确认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从发展的角度看,公民权利的增长并不意味着公共权力的萎缩,两者并不是互为消长的两个权域。

以行政主体和公民的关系为例,无论是行政主体还是公民,都具有能动性,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行政主体应维护和增进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要理解和支持行政主体的执法行为,特别要通过互动的参与机制,实现“双赢”,形成和谐、合作的行政关系格局。

因此,对行政主体和公民既要加以制约,又要加以激励。

首先,要对行政主体加以制约,防止行政权的滥用或违法行使。

公众参与可以制约政府的自由裁量权,确保政府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权力。

同时,公民要守法,因为权利也有可能会滥用或违法行使,权利滥用或违法行使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也会造成破坏。

其次,对两者都要加以激励。

行政权在现代社会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我们既要依靠行政权来保障和增进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也要依靠行政权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所以,我们要积极地支持、激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让他们发挥最大的功能,也要注意调动公民的积极性,让他们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参与公共事务,增进公共利益。

可见,公共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落实可以是互惠互动的,而促进公民参与是主要途径。

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理念,充分尊重公民的人格和合法权利,积极推进公民参与。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实际运行中两者难免发生矛盾,无序的公民参与可能引发非理性、负面的举动和行为,进而影响行政效率。

为了保障效率,必须对公民参与加以规范。

因此,我们提倡公民有序的参与。

所谓“有序”,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法治原则。

只有公共权力机关与公民理性沟通、平和对话,才能兼顾自由与秩序、公平与效率。

我国在公民参与方面的有益实践和探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公民参与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就公民参与的领域而言,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到精神文明建设,从立法、行政到司法等方面,公民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都日益增加,并逐步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

如我国政府制订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为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全面系统的目标、政策和行动方案。

该议程指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必须依靠公众和社会团体最大限度的认同、支持和参与,公众和社会团体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决定着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进程,公众及社会团体既需要参与有关环境与发展的决策过程,特别是参与那些可能影响他们生活和工作的社区决策,也需要参与对决策执行的监督。

就公民参与的法律保障而言,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参与有着系统而具体的规定。

在宪法第一章的一些条款中,分别规定了公民参与的原则性内容,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些条款中,则规定了公民参与的一些具体内容。

我国的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选举法、工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关于环境保护的一些法律、法规等,都有公民参与的相关内容。

不久前出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就公民参与的具体制度而言,我国除了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外,还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选举制度、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民参与立法制度、公民批评制度、建议制度等。

近年来,听证制度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

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使听证制度正走进我国的法律体系。

刚刚出台的行政许可法,则对听证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听证制度越来越多地为各级人大和政府所运用。

我国已有许多省市举行过立法听证会,并有一些省市的人大制定了立法听证规则。

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立法、行政、司法等领域的公共决策体制改革中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已经初步显示出积极的成效。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应当看到,虽然我国在推动公民参与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由于公民参与受经济、文化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公民参与领域不够广泛、参与程度不够深、参与积极性不够高、参与机制不够完善等。

要做到有效、广泛的公民参与,除了经济、文化等的发展以及民主意识的提高外,还必须有法律的、制度的、程序的保证。

公民参与的程度,不仅仅指公民对政府决策和政策执行的影响和制约的程度,而且指当公民有参与的要求时,参与的条件和途径方面的法律的、制度的、程序的保障是否充分。

因此,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切实维护公民参与的权利。

信息公开,满足公民的知情权。

信息公开,是公民有效参与的前提。

满足公民的知情权,为其提供足够的信息,是促使和保证公民参与的先决条件,信息公开的程度和获取信息的途径直接影响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在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背景下,努力促进公共权力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决策透明,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许多国家机关相继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或其他信息公开制度,就是很好的举措。

国家机关的活动进一步透明,信息进一步公开,公众知情权的进一步落实,一方面可以改善国家机关的形象,提高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党的建设,降低推进反腐倡廉的成本。

当然,实行信息公开与公民参与,要依法处理好国家安全与信息公开、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商业秘密与公开透明等的关系,防止走向极端。

加强公民参与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公民民主权利在法律上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这种权利在事实上的实现,只有在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健全的情况下,才有行使权利的可能性。

我国现行法律对公民的参与权虽有相应规定,公民参与的基本原则也很明确,但是由于有些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操作程序上还缺乏参与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参与的程序、方法、途径、参与权受到侵犯后的补救方法等等),有些地方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得不到支持,主动性也很难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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