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中心规定
市民中心实施方案

市民中心实施方案市民中心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民休闲娱乐、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提升市民中心的功能和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市民中心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对市民中心的设施进行升级和改造。
在设施方面,我们将增加更多的休闲娱乐设施,如健身房、游泳池、图书馆等,以满足市民的不同需求。
同时,我们还将提升市民中心的环境设计,打造更加舒适、美观的场所,让市民在这里能够享受到更好的休闲体验。
其次,我们将加强市民中心的文化活动和交流。
市民中心不仅是休闲娱乐的场所,更是文化交流的平台。
我们将举办更多的文化活动,如书画展、音乐会、讲座等,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
同时,我们还将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市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营造更加和谐的社区氛围。
另外,我们还将加强市民中心的服务功能。
市民中心作为市民的服务场所,我们将提升其服务水平,增设更多的便民服务设施,如快递代收点、社区服务中心等,方便市民的日常生活。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市民中心的管理和运营,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市民能够得到更好的服务体验。
最后,我们将加强市民中心与周边社区的联系与合作。
市民中心不仅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更是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将加强市民中心与周边社区的联系,开展更多的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打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总之,市民中心实施方案旨在提升市民中心的功能和服务水平,让市民能够在这里享受到更好的休闲娱乐、文化交流和便民服务。
我们将不断努力,为市民打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场所。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便民服务中心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解决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办事需求,集中提供便利服务、咨询和办事指导的社区服务机构。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任务是开设窗口提供行政审批、咨询信息、投诉处理、社区民生服务和其他为市民提供便利的服务。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依法提供面向公众的免费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由主要相关部门、社区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等组成。
管理委员会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相关窗口,包括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咨询窗口、社区民生服务窗口等。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派遣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投诉和意见处理制度,接受投诉和意见,并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办事指导、信息查询、咨询指导、社区活动等。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依法提供行政审批服务,明确办理材料、流程、时限等,方便市民办事。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提供充分的咨询和办事指导,解答市民关于法律、政策、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三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提供及时的信息查询服务,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供便民查询服务,方便市民获取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积极组织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提高市民的参与度。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程度。
第十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方便获取办事信息和协同办事。
新居民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保障新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新居民,是指在本地居住、工作、学习超过一定期限,未取得本地户籍的人员。
第三条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正公开;(二)便民高效、服务至上;(三)以人为本、和谐共处;(四)权责明确、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由社区服务站承担。
第五条社区服务站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新居民的登记、核查、信息更新等工作;(二)负责新居民的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投诉举报等工作;(三)负责新居民的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工作;(四)负责新居民的权益保障、矛盾调解、纠纷处理等工作;(五)负责新居民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工作;(六)负责新居民的文明创建、社会公益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社区服务站设立新居民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登记与信息管理第七条新居民入住社区后,应当向社区服务站进行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户口簿;(二)居住证明;(三)就业证明;(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社区服务站对登记的新居民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社区服务站建立新居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新居民信息,并定期进行核查。
第十条新居民信息实行保密制度,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第四章服务与保障第十一条社区服务站为新居民提供以下服务:(一)政策咨询:解答新居民关于户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问题;(二)业务办理:协助新居民办理居住证、暂住证等手续;(三)法律援助:为需要法律援助的新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四)心理辅导:为有需要的新居民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五)就业创业:协助新居民寻找就业岗位,提供创业指导;(六)社会保障:协助新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七)文明创建:组织开展新居民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新居民文明素质;(八)社会公益活动:组织新居民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增进社区凝聚力。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各银保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数以亿计农村人口通过就业、就学等方式转入城镇,融入当地成为新市民。
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切实增强新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一)坚持市场化运作。
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金融服务,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二)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支持配合地方政府有效发挥引导作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具体政策,细化支持措施,解决“瓶颈”制约,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新市民水平。
市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市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市民中心是城市的重要标志和公共服务平台,它承载着为市民提供便利、舒适
的生活环境和服务的使命。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提升城市形象,我们制定了市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首先,市民中心的位置选择至关重要。
我们将在市中心地段选址,便于市民前
来办事和享受服务。
同时,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也是选址的考虑因素之一。
其次,市民中心的功能设置需符合市民需求。
我们将设立市民服务大厅,提供
各类证照办理、咨询服务等;同时设立多功能活动场所,举办各类文体活动,满足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另外,还将设立公共卫生间、母婴室等便民设施,让市民在市民中心就能享受到周到的服务。
再者,市民中心的建筑设计需体现现代化、人性化。
建筑外观应当简洁大方,
内部空间布局合理,通风采光良好,设施设备齐全,为市民提供一个舒适、便利的办事和休闲场所。
最后,市民中心的管理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我们将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提
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同时,还将加强对市民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确保市民能够得到优质的服务体验。
在市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推进过程中,我们将充分征求市民意见,确保市民
中心的建设符合市民的实际需求。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市民中心的建设顺利推进。
通过市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我们将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舒适的服务
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让市民中心成为市民生活的精彩舞台。
新市民服务手册

新市民服务手册
新市民服务手册是为新市民提供的一本指南,旨在帮助他们适应并融入新的居住地。
该手册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 简介:介绍新市民服务手册的目的,并提供相关联系方式和资源。
2. 基本信息:提供关于新居住地的基本信息,例如城市背景、人口统计数据、地理位置等。
3. 居住规定:解释新市民在居住地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
4. 社区设施:列出居住区附近的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公共交通站点等,以及他们的联系信息和开放时间。
5. 社交活动:介绍当地社区组织的活动和俱乐部,以及如何加入并与其他居民建立联系。
6. 公共服务:提供关于就业服务、健康保健、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的信息,包括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
7. 教育:介绍当地的教育系统,包括学校类型、入学要求和学校评级等信息。
8. 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市场和就业机会的信息,包括如何寻找工作、求职技巧和劳动法规。
9. 实用信息:提供关于银行、电力、水务等实用事务的信息,以及如何申请相关服务。
10. 文化和休闲:介绍当地的文化活动、景点、运动场所等休闲娱乐设施,以及相关的信息和推荐。
新市民服务手册通常由当地政府、社区组织或移民服务机构编制和发放,旨在为新市民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的居住环境。
新市民服务系列手册

新市民服务系列手册新市民服务系列手册是一本为新迁入城市的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和信息的指南。
该手册通常由市政府或社区组织编写,旨在帮助新市民了解并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新市民服务系列手册中的一些内容:1. 欢迎辞和简介:向新市民表示欢迎,并提供关于该城市的基本信息,包括历史、地理位置、人口统计等。
2. 社区资源:列举该地区内的各种资源和设施,如医疗机构、学校、购物中心、图书馆、运动场所等。
同时附带详细的地址。
3. 住房和交通:提供有关住房选择的信息,包括平均房租、购房指南、公共交通线路和票价等。
4. 就业和创业:介绍当地的就业市场和创业机会,提供就业指导和资源,如就业中心、招聘网站、培训和教育机构等。
5. 医疗和健康:提供医疗保健资源,如医院、诊所、药房和紧急医疗服务等。
同时提供保险和身体健康相关的信息。
6. 教育和培训:介绍当地的学校系统,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和高中,同时提供大学和继续教育机构的信息。
7. 社交和文化活动:推荐当地的社交活动和文化活动,如节日庆祝活动、艺术展览、音乐演出、体育赛事等。
8. 语言和翻译服务:提供语言学习资源和翻译服务,以帮助新市民适应当地的语言环境。
9. 法律和法规:介绍当地的法律和法规,包括居民权益、租房法规、交通法规等,以及相关的法律援助服务。
10. 紧急联系方式:提供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如火警、医疗急救、报警电话等。
11. 社区组织和服务:介绍当地的社区组织和志愿者服务,提供社交支持和交流机会。
新市民服务系列手册的目的是帮助新市民快速融入和适应新的生活环境,提供他们所需的各种信息和服务。
这不仅有助于解决新市民面临的困惑和挑战,还可以促进他们与当地社区的融合和互动。
市民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

市民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民服务中心管理,便于市民办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市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提供便民服务、优化政府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而设立的机构,依法承担政府服务职能。
第三条市民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市民和组织,提供政府部门的各类行政服务事项。
第四条市民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包括综合窗口办事大厅、办事指引中心、办事咨询服务中心等部门。
第五条市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出入境证件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办理等。
第六条市民服务中心的目标是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府服务,打造智慧城市的重要服务窗口。
第七条市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为市民提供温馨周到的服务,解决市民办事难题。
第八条市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应当以服务市民为宗旨,服务市民的满意度和便利度为衡量标准,以规范、高效的服务流程提高工作质量。
第九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流程控制和服务评估机制,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对服务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市民需求不断完善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当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市民个人信息,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二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内部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三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当积极倡导便民服务理念,倡导文明办事,营造和谐社会风气。
第十四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当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员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推动政府服务一体化,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第二章服务流程第十六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规范各项服务事项的操作步骤,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七条市民服务中心应当制定服务办事指南,详细说明市民可以办理的业务事项、材料准备、缴费标准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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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 安员在查着 出入证 时发现持补办证 明的 ,应 妻求立 即蓟大厅
补办 ,不 得私 自放 其进入服务 中心 (非 工 作时间除外 )。
:
9.新 入 住人 员的出入证 由宿管统t到 大厅 办理 ,否 则按补
第
办处理 。
5页 共 7贡
关 于宿 舍 安 全 用 电的补 充规 定 为保证宿舍的安全用电,以 寝室为单位安装用 电计量表及用电 设施和设备。 住宿人 员必须遵守入住公约规定的安全用电的制度 ,不 得擅 自
12.住 宿人员应遵守社会公德 ,谨 记社会善 良风俗 。 13.退 宿人员一定要宿舍管理员确认 ,凭 宿舍管理员开具的退宿单退宿 。退宿时严禁带出
垃圾如塑料瓶之类的物品。离职人员或取消住宿资格者须于当天搬离宿舍 ,否 则将其 个人物品作垃圾处理。 通告批评 、 14.以 上条款希望每位入住人员 自 觉严格遵守,违 者视情节轻重处以批评教育、 勒令退宿 、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 ∶ ∴
严重后果者追究法律责任 。(附 宿舍安全用 电规定 )
7.保 管好个人物品,贵 重物品和现金不要放在宿舍 ,如 有遗失 ,本 公司概不负责。严禁偷
盗行为,依 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8.住 宿人员不得私 自在外住宿,因 特殊原因须在外住宿者需至宿舍管理员处报各登记;累
计 3次 未登记批准私 自在外住宿者 (节 假 日或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予 以勒令退宿 。做到人走 断电,以 免超 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 电散 热受阻而导致 ∶ ∶ ∷∶ 火灾等意外事故 的发生。
七 、
当宿舍 内的灯具 、插座等用 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宿 管员和隹宿 ∷ 人 员应报告 维修人 员及 时修理 ,不 得私 自 拆修 ・否则发生的事
4.住 宿人员进入宿舍区须凭本人出入证进入 ,出 入证 不得转借他人,出 入证遗失马上到服
务中心大厅注销 、补办 。(附 出入证使用规定 ) ∷
5.严 禁私 自带领非本宿舍楼住宿人员进入宿舍楼 ,禁 止在宿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 6.禁 止 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喝 酒 、吸烟 ,使 用各种炉具 、产生明火 ,严 禁私接电源 ,造 成
3.出 八证仅 限本人 使用 ,不 得转借他人 。保安如
发现 使用他人证
件 ,可 拒绝 持证 人进入 ,没 收 出入证 并及 时交 大 厅处理 。
4.入 住人 员揖 宿时 ,一 定需有宿 管证 明,出
收 回且及 时到夫 ∵
厅查看 。如有遗 失 ,补 办等 由大厅 按规 定处理 。 ^证
5.堡 安人员对 没收出入证之 事应 有记录 并及 时与 厅 大 联系 ,协 调
蹲便 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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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 /平 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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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龙头
铝合金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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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
7页
共
7页
9.提 倡开展有益心身的活动 ,禁 止赌博等不健康的游戏 。
∶
10.各 房间 自行购置清洁用品,自 觉保持房间t卫 生间、阳台的整洁 ,每 周至少大扫除△
次 ,宿 舍 内垃圾应集中放 置一楼垃圾桶内 (玻 璃瓶除外 ),室 内不得堆放废弃物 ,废 弃物更不能带出小 区 。 Ⅱ。 自觉维护走廊 、楼梯等公用 区域卫生,楼 道内严禁扔垃圾、随地吐痰 ,墙 面不得乱涂 ∷ ∷ 乱画 ,室 内墙面不得涂画 、不得张贴 ,屡 教不改者予以退宿 。
处理 。
6.对 于前来联系工 作 、会客人 员 ,进 出丁律要押证登记 !并
知宿管员 到传达室领人 ,无 证 不得 出入 ! ∶
且通 ∷
7.临 时出入 条 一 走要有接待大厅 的签 字 章方才有 ,保 效 霸 妄人 贵
应认真查看临时出 条的 期限 接待大厅的 字盖章∴ 入 有效 及 签 蓿
管签字盖 章 的临时 出入 条 一律无 其临时出八条 ! 熬 {过 有 效期 限保 安可 以没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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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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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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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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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后 果 自负。
∷∷ -∵
∷∷
木渎新市民服务中 心
2007-11△ 19
第
6页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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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新市 民服务 中心
/
序号
1
单 间 宿舍设施清单
名称
防盗门 防 盗 门钥 匙 四 人床
单位
扇 把
张 张
数量
1
单价
各注
Y950.00 Y10.00 Y800.00 Y150.00 Y40.00 Y180.00
陪市 场 价 计 笪
木 渎 新 市 民服 务 中 心 住 宿 公 约
申请住宿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无 传染性疾病 。 2.所 有住宿人员由服务总台统一安排住宿房间及床位 ,任 何人不得私 白调换房间与床位
l。
,
1
3.啻 蘑军彗县:垂 滏营售查叠:、
(设 施见宿舍设施清单 )
查器等设施 ,宿 舍设施如有损坏 ,保 管人须煦价赔偿 。
-∴
⒛ 06年 2月 5日
第 茌 页 共 7页
木 渎 新 市 民服 务 中心 管 理 处
出入证使用规 定
l。
出入证 一人 一证 ,入 住人 员在 门岗请 自觉 出示 ,经 员认真查看后放 方可进入 新市 民服 务 中心 。
保安人
2.出 入证请妥 善保 管 。如有遗 失 ,立 即到大
补办 。
厅 注 销 ,凭 宿管证 明
,∶
收缴违规物品 (交宿管员保管,待 违规者退宿时归还 )并 处以
20元 罚款 。
I、
住宿人 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部位的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 电设施 ,如 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 经济赔偿外要追 究相应的责任。宿管员发现上述行为不予以0ll止 而造成的后果 同样负重要责任。 ∶ ∷
彡Γ 《、
:
改装、加装 、拆卸室 内的供 电设施。
∷
宿舍 内禁止私拉 、乱接电源,禁 止在灯具及电扇上栓拉 、晾晒 衣物等 。
z日
、
宿舍 内除允许使用手机充电器、电吹风等小功率电器外 ,禁 止 使用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 用热得快 、电水壶、电饭煲 1 电磁灶、电热毯等高功率 电器 (电 热水器、空调等需事先提 出 申请 ,征 得服务中心 同意 ,才 能安装使用 ),违 者一经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