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学生首考合格课程申请重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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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重师发〔2012〕2号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课程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

为了保证学生在大学期间合理安排学习进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顺利推行学分制管理制度,学校特制订《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课程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

为了保证学生在大学期间合理安排学习进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顺利推行学分制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校所开设课程分为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独立实践教学环节等。

第二条按照修读要求,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须达到的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而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学科基础必修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师范专业的教师教育课程和独立实践环节。

(二)选修课指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反映专业方向要求,学生根据兴趣爱好和未来发展方向,可在本学院、全校范围内或跨校选修的课程,包括通识选修课程、学科基础选修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等。

第二章学分和绩点第三条学分是用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是进行学籍管理的依据。

每门课程的学分,以该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按该学期的实际上课周数进行计算。

原则上每学期为16-18周。

(一)每一学时按45分钟计算,原则上理论课教学16-18学时计为1学分。

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

(二)大学体育课、艺术类专业的小课教学等,20-22学时计为1学分;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上机课、课堂讨论课和习题课等,32-36学时计为1学分。

重修管理办法

重修管理办法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再修通知依据《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及考务管理暂行规定》和《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补考、再修和缓考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再修课程通知。

一、再修的课程及再修方式1. 本学期补考仍不合格且不及格门数未达到降级门数(累计有5门课程或3门主干课程)要求的学生,可随下一级学生参加对应学期、对应课程的再修,每名学生每学期再修课程不能超过3门。

2.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每学期必修课程,学生必须修读。

若该再修课程已经不再开设,则单独安排考核。

因再修课程多而与本学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冲突时,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开课教研室同意,经教学院部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可推迟再修课修读。

3. 考试旷考或考试违纪学生认错态度较好者,经本人申请给予一次再修机会。

4. 可采取自学、个别辅导、集体上课、插班或跟班等方式再修,专业课由各教学单位提出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

二、再修的办理l. 本学期第八周各教学单位提出本单位再修课程的开课方案,填写《再修课程教学计划表》报教务处备案,公共课再修课程的开课方案由教务处与开课部门协调安排后通知再修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再修学生到所在二级学院填写《学生再修申请表》(附件1),学生所在学院应审核课程的学分、课程性质等相关内容。

2. 本学期第八周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再修学生名单按附件2格式报教务处。

三、再修的管理与要求1. 再修学生无论选择哪一种再修方式,必须认真学习,努力提高学习质量,完成该门课程的作业,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再修成绩。

2. 任课教师对再修的教学应与正常教学一样严格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教学要求和考核标准,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3. 跟班听课或参加集体辅导上课的再修学生,要严格实行考勤制度。

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实际教学总时数三分之一者,取消其该课程的再修资格,并按再修不及格处理,成绩计零分。

4. 教师个别辅导的再修学生,应主动与辅导教师联系,辅导教师应积极做好辅导工作。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2012]81号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等考试以及2013届预计毕业生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重修、限选课程重考、补修、提前修读及2013届预计毕业生考试的报名工作计划于2012年9月19日开始,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特别是在外地实习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现将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为加强考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凡是未报名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未履行报名手续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无效,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重修报名为避免同学们因各种原因不能成功报名,本学期重修报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名时间从2012年9月19日开始,到2012年9月23日结束;凡是第一次未能成功报名的学生,请在2012年10月11日(仅此一天)进行补报名。

1、报名要求(1)本学期重修报名不限门次。

(2)留级学生留级前未通过的课程必须参加报名,才能实现重新选课。

(3)所有在校注册的学生,均可参与重修报名。

2、重修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如下(1)登录教务处首页,进入教务系统—>重修重考报名,选择“重修报名”,在“可选课程”中选择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点击“报名”操作,生成“重修报名”列表。

图1 从“可选课程”列表中选择课程(2)核实所选课程信息无误后,点击“选择”,生成“已选重修课程”列表。

图2 从重修报名列表中选定重修课程名单(3)所报课程出现在“已选重修(或重考)课程”列表,表示此课程报名记录已提交,等待学校审批通过后即可正式完成报名,如学生选报错误,可点击“取消”操作,删除本门课程的报名记录。

图3 维护重修名单3、双学位学生的重修课程到双学士学位开设学院报名,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重修重考报名表》及《内蒙古工业大学重修重考成绩报告单》。

二、2013届预计毕业生单独命题考试报名1、报名条件(1) 本次报名只针对2013届预计毕业生,其他学生不得报名。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完善学分制,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和拔尖人才,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学费是指将原学年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

在原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学分收费标准。

专业学费为物价部门已核准的原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保证学生在标准学制内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不高于原学年学费。

第三条学分制收费改革应保障全体学生的学习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注册和选课。

第二章培养方案第四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是学生专业学习的指导性方案,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据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自主选修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第五条标准学制为四年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0~164学分,具体最低学分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标准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医学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10学分,其他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00学分。

第六条实行弹性学制。

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

标准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3至6年(含休学);标准学制为五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4至7年(含休学)。

-1-第三章课程设置第七条本科类课程由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构成。

第一课堂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个性课程,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具体规定;第二课堂的具体课程以《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八条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选择性修读的课程。

第四章学分设置第九条课程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该门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期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重修选课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重修选课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2011-2012学期第一学期重修选课公告根据教学安排,开学的第一周将进行重修选课报名。

一、选课对象:08、09、10级。

二、选课方法:学生以班为单位将重修课程所需的信息填在《重修选课信息填报统计表》(电子文档)中,仔细核对无误后于第一周周四前(9月1日)提交给所归属的教学部教学秘书。

请各教学部整理后在第一周周五(9月2日)下午四点前将汇总的电子文档一并发给教学运行室王老师。

三、注意事项:
1、学生须先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询通知附表中的课程信息,先确定不及格科目是否在本学期开设,根据选课原则以学生个人课表与任课教师课表冲突最少的为最优选择来填报,特别提醒学号、姓名、选课课号信息不能有误,否则不予选课。

2、选课课号在《课程信息查询表》中查询。

3、请同学们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修选课信息,信息有误或过期不补选。

教务部
2011年8月25日
附表一:重修选课信息填报统计表
附表二:课程信息查询表。

2012级学生学业管理规定知识测试参考答案

2012级学生学业管理规定知识测试参考答案

C第1题学生请假超过一学期上课时间三分之一(以校历为准,下同),应办理______。

(1.0分)A)警告B)记过C)休学D)退学B第2题必修课程的总评成绩的构成比例由开课单位根据所开课的性质确定。

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占总评成绩的______,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______。

(1.0分)A)20-30% 60-70%B)20-30% 70-80%C)25-35% 65-75%D)25-35% 75-85%D第3题凡是学生办理过选课注册手续所修读的课程,都要进行考试,下列哪一个选项的内容不全是南京大学考试的主要形式?(1.0分)A)闭卷考试、开卷考试B)课程论文、读书报告C)文献综述、操作考试D)社会实践、网络考试C第4题第一学年最低完成学分数为______,第二学年累计为______,第三学年累计为______,第四学年累计为104,第五学年累计为______。

(1.0分)A)24 48 72 96 120B)25 50 75 100 125C)26 52 78 104 130D)27 54 81 108 135D第5题关于学生成绩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1.0分)A)学生成绩单必须按照成绩记录中的原始记录出具,不得更改,不得删减。

B)学生毕业后,教务管理人员需按要求打印学生最终成绩单交由档案馆归档。

C)在校学生以所在院系教务管理人员或教务处打印并审核盖章的成绩单为有效文件,由院系打印的成绩单,必须加盖教务管理人员及院系公章,否则不具备有效性;由教务处打印的成绩单,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不具备有效性。

D)已毕业学生以档案馆出具的加盖档案馆公章的成绩存档文件为有效文件,院系也可以另行出具学生成绩单。

A第6题双学位是指学生在完成副修专业课程学分的基础上,再修读该副修专业______个学分的专业核心课,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双学位证书。

(1.0分)A)10B)15C)20D)25D第7题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给予______处分。

关于成绩管理和重修的规定

关于成绩管理和重修的规定

关于加强成绩管理和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风建设及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以本学期(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从下一学期(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起重新实行补考重修制度。

二、对于学生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的课程,于下一学期期初给予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实行重修。

重修课程按100元/学分收取重修费用(学分按周课时*0.5计算)计算。

三、重修课程原则上按低一年级相同专业班级同一门课程课表听课,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其有针对性的个别辅导。

同门课程有20人以上需要重修的,安排重修班在周末进行辅导,每门课程辅导课时为10—20学时。

四、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某一门课程教学时数1/3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试和补考,直接实行重修。

凡正常考试擅自缺考、考试作弊者,该课程以零分计,不得参加本课程补考,直接实行重修。

五、对于重修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在毕业前给予一次清考机会,清考按每门课程100元收费。

清考不及格的课程,在毕业后给予补考机会,按每门课程200元收费。

六、经补考后,学生一学期有3门主干课程(考试课程)不及格者,由学校发布预警通知给学生本人及家长;学生一学年累计5门主干课程(考试课程)不及格者,作留级处理,留级要缴纳学费;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有8门主干课程(考试课程)不及格者,作退学处理。

七、加强各类考试考风考纪教育,严格查处各类违犯考试纪律行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八、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以前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解释权属教务处。

09-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12级及以后各年级适用)

09-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12级及以后各年级适用)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依据2005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一条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所有课程(包括德、智、体、美的各类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等)都要进行考核。

课程考核成绩一律记入成绩单。

第二条 课程考核总成绩的记载,采取百分制、五级九段制(A+、A、B+、B、C+、C、D+、D、F)或两级制(P、F)。

以百分制记分的, 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以五级九段制记分的,D以上(含D)为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以两级制记分的,P为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三条 课程的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类型,依据学生所属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考试课在综合考查学生平时学习的基础上,其结课考核可采取闭卷、半开卷、开卷等多种形式;考查课更应该注重平时考核,必须有结课考核的,可采取大作业、论文、设计、口试等多种形式,一般不鼓励闭卷考试。

考试和考查的具体形式一般由开课单位或课程教学组在该课程当学期教学日历中确定。

无论考试课还是考查课,都应当充分考核学生对课程知识体系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可依课程性质有所侧重)。

所有课程均应全过程、全面综合考核。

第四条 以考试方式考核的必修与限选课,采用百分制记载成绩;以考查方式考核的必修与限选课,采用五级九段制或两级制记载成绩;全校性任选课以两级制记载成绩。

具体按培养方案中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 成绩评定综合考虑学生平时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测验、课堂讨论、课程设计及结课考核等各个方面,平时环节和结课考核环节所占总成绩的比例在该课程当学期教学日历中确定。

第六条 学生经过选课,所有选中的课程按要求完成各教学环节后自动取得参加考核的资格;未选中的课程,没有参加考核的资格,擅自参加考核的,所取得的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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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级学生首考合格课程申请重修
的有关通知
根据《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昌大校发[2013]37号),“学生对首次修读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

申请批准后,原课程成绩注销,不能恢复。

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申请重修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

现2013-2014-1学期首考合格课程的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合格重修的课程仅限本学期已开出课程,每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门。

2.申请合格课程重修的学生须在教务在线下载中心下载《南昌大学学生首考合格课程重修申请表》,选定拟跟班课程,申请表填妥后,9月25
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3、申请合格重修的课程跟开课班级上课,修读学生加入开课学生名单,跟班考试(若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试时间冲突,则办理重修课程的缓考手续)。

4、合格重修缴费的时间、地点,与正常选课相同。

凡已选课但未缴费的学生,选课无效。

特别提示:根据《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1/3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3的学生,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取消补考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

请学生在选择跟班修读课程时务必慎重。

教务处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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