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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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

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

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
一、引言
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到达医疗机构之前,由非专业医护人员进行
的紧急救助行为。

良好的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能够有效提高急救效率,减少患者死亡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二、院前急救规范
1. 急救人员
院前急救人员需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判断急救现场情况,快速稳妥地采取急救措施。

2. 急救装备
急救包应具备基本的急救工具和药品,如止血带、救护面罩、医用手套、肌肉注射剂等,确保在急救过程中能够及时处理患者的急救需求。

3. 急救流程
院前急救流程应包括现场安全评估、快速判断患者病情、迅速采取急救措施、安全转运患者到医疗机构等环节,全面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三、院前急救流程
1. 现场安全评估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急救人员和患者处于相对安全的环境中,避免二次伤害。

2. 判断患者病情
急救人员应迅速判断患者的病情,包括呼吸、心跳、意识等情况,确定患者的急救优先级,有序展开急救工作。

3. 采取急救措施
根据患者病情,急救人员应快速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清理呼吸道等,确保及时有效地对患者进行救治。

4. 安全转运患者
在急救措施得以初步控制患者病情后,急救人员应迅速将患者安
全转运到医疗机构,及时接受专业医护人员的进一步救治。

四、结语
良好的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是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关键,急救人
员应不断学习提升急救技能,熟练掌握院前急救流程,以最大限度地
减少急救延误,提高患者生存率。

希望通过本文对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为急救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急救医疗工作服务规范

急救医疗工作服务规范

院前急救人员工作规范(一)上班前准备急救医师、驾驶员、担架员应提前15分钟上班,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

1、护士按顺序检查下列药械,检查品种和数量是否按规定配置,能否正常使用和有否损坏。

(1)、急救箱及箱内必备的药品、器械。

(2)、心电图机或心电监护除颤器、吸引器、血糖测定仪、供氧装置、简易呼吸器或便携式呼吸器、麻醉喉镜等。

做好与上一班人员的交接登记。

其中急救箱、心电图机或心电监护除颤仪、吸引器等应放置在车厢内指定部位,并妥善固定。

(3)检查急救器材品种和数量是否按规定配置,能否正常使用和有否损坏。

2、医师按顺序检查随车记录卡、笔、本、有效复写纸、各种医疗表单,包括院前病理、收费发票、伤病员家属签字单等。

3、驾驶员按顺序检查(1)担架床、铲式担架。

(2)车载电话、无线对讲机、话筒等。

(3)报警器和蓝色警灯。

(4)GPS车载显示器。

(5)救护车机油、汽油、冷却水、电瓶和电液、灯光、刹车、转向装置以及计价器、车辆空调等例行保养检查,并做好例行记录和填写《车辆交接本》,做好与上一班人员的车辆交接登记。

(6)应备齐的随车工具如下:千斤顶、轮胎套筒、摇杆、备用胎、工具和手筒。

(7)发动车辆(冬天有条件时预热2分钟)。

(8)污物筒和污物袋。

4、药械、通讯器械、车辆检查完毕后按规定位置放置,发现有缺损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报告有关科室(科室下班后或节假日报告总值班)并使用备用物品和车辆。

(二)接受任务1、医师和护士接到出车通知单后,应立即上车,坐在副驾驶位置,协助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2、驾驶员接到通知后,立即上车,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接受任务”键,3分钟之内出车。

3、担架员坐在后车厢,不得坐驾驶室。

(二)行车途中1、驾驶员(1)途中发生车辆故障时,立即检查故障原因并排除故障,如无法立即修复,应立即报告指挥调度中心,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

(2)发生行车事故是应按道路交通法规程序处理。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严格执行医疗伦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的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负伤或患者的痛苦,并将患者稳定送往医院就诊。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急救工作。

第二章急救流程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发现、呼救、急救、转运”四个基本步骤。

第七条发现伤患应及时向急救服务中心拨打急救电话,告知伤患的情况和具体位置。

第八条急救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应尽快出发前往现场进行救治。

第九条在救治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先进行现场评估,判断伤患的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最优先救治方案。

第十条急救人员在救治过程中应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救技能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基础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处理等。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还应了解各种常见急症的救治方法,如心肌梗塞、中风、外伤等。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急救水平。

第四章器械设备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方法,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车辆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急救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避免受到感染和其他危害。

第十九条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紧急逃生和自救能力,应急情况下能够保持冷静应对。

第六章救护标准第二十一条急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将伤患稳定送往医院就诊,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院前急救人员工作规范

院前急救人员工作规范

院前急救人员工作规范1. 引言院前急救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救援和医疗服务,是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院前急救人员的工作,提高急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文档,为院前急救人员提供工作指南。

2. 院前急救人员基本要求2.1 职业素养 - 具备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权益。

- 讲究仪容仪表,保持良好形象。

- 保持专业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2.2 知识和技能要求 - 具备急救基础知识,掌握院前急救流程和操作技能。

- 熟悉院前急救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 具备病情评估和处理能力,能够快速判断和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

2.3 心理素质要求 -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保持冷静和应对紧急情况。

- 具备有效的沟通和倾听能力,与患者和家属建立良好关系。

3. 急救装备和药品管理3.1 急救装备 - 院前急救人员应定期检查急救装备和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 确保急救箱内的药品和器械均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避免过期物品的使用。

- 使用急救装备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3.2 药品管理 -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购买和补充急救药品,确保药品库存充足。

- 对急救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避免过期药品使用。

- 对急救药品进行储存和保管,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院前急救流程4.1 院前急救任务接受与调度 - 根据急救任务的紧急程度,按照调度中心的安排,及时出发并到达现场。

- 在接收任务时,应与调度中心保持有效的沟通,获取详细的任务信息。

4.2 现场评估与处理 - 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快速评估,判断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

- 针对不同的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包括止血、心肺复苏等。

- 在急救过程中,与患者和家属保持有效的沟通,提供必要的安慰和指导。

4.3 患者转运与交接 - 在患者病情稳定后,安全将患者转运到医疗机构。

- 在转运过程中,监护患者的生命体征,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院前急救行为,提高急救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2. 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快速响应、现场评估、立即处理、安全转运的原则。

3. 所有参与院前急救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组织架构1. 建立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设立院前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各类急救资源,指挥救援行动。

3. 明确院前急救人员的职责分工,包括医生、护士、驾驶员和辅助人员等。

三、运行机制1.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急救电话随时有人接听,救护车随时待命。

2. 接到求救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车准备,并迅速赶往现场。

3. 现场急救人员需对患者进行快速评估,根据病情实施必要的急救措施。

4. 确保患者隐私权,对患者信息严格保密,除非得到患者或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得泄露。

四、设备与药品管理1. 救护车应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必需的药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有效性。

3. 对于特殊药品和设备,应制定特别的管理和使用规程。

五、质量控制与培训1. 定期对院前急救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知识更新培训。

2. 建立院前急救质量监控体系,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3. 鼓励院前急救人员参与学术交流,提升专业技能。

六、应急预案1.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人员的应急能力。

3. 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七、法律法规遵守1. 院前急救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2. 对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院前急救工作,包括急救设备、急救人员、急救车辆和急救机构的管理。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当坚持生命至上、时间至关重要的原则,执行科学、规范、高效的急救流程,提供及时、有效的急救服务。

第二章急救设备的管理第四条急救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五条急救设备的配备应当根据急救机构的级别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并有相应的储备设备。

第六条急救设备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和使用说明,方便急救人员和群众使用。

第三章急救人员的管理第七条急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持有国家认可的急救证书。

第八条急救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处理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九条急救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服从指挥、勇于担当,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权益。

第四章急救车辆的管理第十条急救车辆应当根据急救机构的级别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第十一条急救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急救车辆应当配备专职驾驶员,具备相关职业驾驶证,并接受专业的急救培训。

第五章急救机构的管理第十三条急救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技术评估和质量审查。

第十四条急救机构应当配备急诊医生和护士,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医务人员的急救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急救机构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急救流程,确保急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附件一:急救设备清单本文档附件二:急救人员资格证明本文档附件三:急救车辆配置要求附件一:急救设备清单1-脉氧仪2-自动体外除颤器3-输液泵4-人工呼吸器附件二:急救人员资格证明急救人员须持有国家急救证书,通过国家认可的急救培训和考核。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4.16•【文号】国卫办医函[2014]304号•【施行日期】2014.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应急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3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深入贯彻《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号),按照《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国卫办发〔2014〕4号)要求,我委决定在2014-2015年开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

现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5年)》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请认真组织落实。

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建议和工作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王斐、焦雅辉联系电话:************、68791888电子邮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4年4月16日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5年)为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贯彻《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

二、时间2014-2015年。

三、主要内容(一)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活动内容。

1.加强建设,严格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

(1)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告。

(2)急救中心(站)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工作规范制度}院前急救工作规范及工作流程副本

{工作规范制度}院前急救工作规范及工作流程副本
3、“120”值班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 ,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到岗, 交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岗位。
4、交接班人员应按规定作好交接班工作 记录。值班期间爱护车载设备,保持急救车 厢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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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值班人员必须服从中心调度室的统一 调度指挥,接到出车指令后2分钟内出诊。现 场发现特殊患者或大量伤病员时,及时向调 度室反馈情况。遇大型突发事件时,非当班 人员必须按调度指令迅速到岗执行紧急任务 。
8、按“就近、就急、就专科、就能力”原则将患 者送往相关医院。患者病情许可时,必须尊重患 者家属要求送往指定医院,但应使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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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病人上车 患者搬运工作原则上应由患者家属、急
救医师和驾驶员共同负责完成,为确保搬运 途中安全,具体分工如下:
1、患者家中无人搬运时,一名医师抬足 侧,另一名医师与驾驶员抬头侧,同时观察 患者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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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即对患者进行检查,同时询问 病史,检查时先确定主要症状及体征, 并按《院前急救医疗规范》进行急救处 理。
2、对心跳、呼吸停止者,除直系亲 属明确要求不抢救或患者确已丧失复苏 机会的,均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同 时要及时将病情告知患者家属,并签字 确认。经急救医生检查确诊已死亡的患 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具《死亡通知 书》,对死因不明或疑为非正常死亡者 拨打“110”后移交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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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任务 在值班室或示教室待命,接到调度指令
(中心站命令单和个人出诊短信息)后立即 与同班医师在2分钟内上车,坐副驾驶位的医 师按GPS登录键,使急救车处于“驶向现场” 状态,协助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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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院前急救人员工作规范一、上班前准备值班员、医师、护士、驾驶员、担架员应提前15分钟上班,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

(一)值班员负责检查指挥终端设备是否运转正常,点击测试铃声是否正常;检查打印机是否有纸,确保打印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二)医护人员负责检查当班救护车按规定配置的药品器械及各种表单等。

(三)驾驶员负责检查待命车辆,确保车辆处于“站内待命”状态;检查车辆性能、警报器、警灯及车载终端设备,发现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报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并启用备用车辆开启车载终端设备登记上班,确保车辆为“站内待命”状态。

(四)担架员负责检查担架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无专职担架员的,由医护人员负责检查)。

二、接受任务值班时间内,值班员、医师、护士、驾驶员、担架员等人员应保持高度待命状态,指挥终端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守,确保随时接受院前急救出诊指令。

因故不能出诊的,应提前向指挥中心报告,以免延误出车时间;当不能出诊情况解除时,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恢复对车辆调度。

(一)值班员值班员接到指挥中心出车指令后,应立即认真查看派车单相关信息,并迅速通知派车单指派车辆驾驶员、相关专科医师、护士及担架员在规定时间内(早7:00至晚21:00在3分钟内、晚21:00至早7:00在5分钟内)出车,因故不能出车的,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另派车辆。

我市实行统一调度后,各入网医院不再受理急救呼救,如遇病人求救的情况,应告知其立即拨打120求救,由指挥中心统一安排急救。

(二)驾驶员驾驶员接出车任务后立即发动车辆,待医护人员上车后通过车载指挥终端向指挥中心上传“驶向现场”并立即出车,如发现车辆故障不能出车,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另派车辆。

(三)医师、护士、担架员医师、护士、担架员接到出诊通知后携派车单,立即跑步上车。

三、行车途中(一)驾驶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以最快的行驶速度、最近的行车路线到达派车单注明的接车地点。

如若途中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同时迅速检查故障原因并排除故障,如无法立刻修复,立即请求指挥中心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

发生行车事故时,应按道路交通有关法规程序处理,并立即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同时报122。

(二)医师、护士、担架员1、医护人员上车后应立即与呼救者联系,进一步核实接车地址、了解病情,给予相应的急救指导,并告知大约到达时间及相关事宜。

2、发生车辆故障和行车事故时,协助驾驶员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遇有伤人事故,应及时做好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同时向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原急救任务。

3、急救途中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变指派的救护对象,如路遇非指派对象拦车时,随车医护人员根据病情轻重缓急确定是否更改救护对象。

若确定改变救护对象,应立即请示指挥中心请求另派车辆完成原急救任务。

若不需要改变救护对象,医务人员应在现场做好解释工作,在对伤病员进行简单的急救处理后立即执行原急救任务,同时请求指挥中心另派车辆增援。

四、到达现场(一)驾驶员救护车到达现场,尽量停靠伤病员位置,驾驶员通过车载指挥终端向指挥中心上传“到达现场”;遇重大事故,应协助医护人员反馈现场情况。

现场无呼救者或伤病员亲属等候时,立即向指挥中心进一步核实现场地址和联系电话,再次与呼救者联系,若伤病员已确定离开(即车到人走),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

由指挥中心再次核实报警者,待接到指挥中心电话通知并且车载指挥终端收到中止或空车指令后,方可返回。

(二)医师、护士到达现场后,根据伤病员病情立即从救护车携带相关急救药品器械到伤病员身边。

现场无呼救者或伤病员家属等候,要立即下车积极寻找。

若伤病员已确定离开(即车到人走),设法请伤病员亲属或目击者在派车单上签字证明,无人签字时,要在派车单上注明,同时报告指挥中心。

现场情况复杂或属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如需另派车辆支援要及时请求指挥中心派车。

(三)担架员.将担架搬下车,并协助医护人员携带抢救药品、器械送至伤病员身旁;若现场无呼救者或无伤病员家属等候时,应立即下车积极寻找。

五、现场急救急救人员必须行动迅速、语言文明、服务规范。

1、医护人员应立即对伤病员进行评估,严格按院前急救诊疗规范对其急救。

在现场对伤病员急救处理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必要时边急救边护送,并及时书写院前急救病历等医疗文书。

救治完毕后须清点物品,清理用过的注射器具、纱布、药剂瓶等药械并带离现场。

2、对伤病员的病情,要及时告知其亲属;尤其是危重伤病员,除实施现场急救外,应边急救边告知。

上述情况应严格要求伤病员及其亲属或陪人在“医院急救站院前急救病情告知同意书”上签字,若其不签字,视情况报110协助或注明原因并由医、护、司三人签名。

如伤病员无亲属或陪人时,有条件的找目击者陪同前往。

3、病情允许时,遵照伤病员或家属意愿送往指定急救站救治。

病情不允许时要给家属解释清楚,将伤病员及时送往距离较近或救治能力强的急救站接受救治。

当伤病员亲属拒绝救治或拒送医院时,应向其说明伤病员病情,交待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并发症。

以上两种情况须要求伤病员亲属或陪同人员在“医院急救站院前急救病情告知同意书”上签字,若亲属及陪同人员不签字,须注明原因,并由医、护、司三人签名证明。

当送往医院确定后,要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中心将救护车大约到达医院时间及伤病员主要情况及时通知接收医院急救站,要求其做好院内接治准备。

4、担架员、驾驶员作好搬运伤病员的准备工作,必要时协助医护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初级急救处理。

六、搬运伤病员1、初步救治后,医师要根据伤病员病情指导随车人员及家属一同采取正确的体位和搬运方式,安全搬运伤病员。

2、伤病员被抬上担架后,担架员负责用安全带固定。

在医师指导下,随车人员及家属一同负责将载有伤病员的担架抬上救护车。

3、担架抬上救护车时,将伤病员的头部向车厢前部并固定担架,确保伤病员安全,驾驶员负责控制车内亲属陪同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

4、搬运途中,医师、护士应密切关注伤病员病情变化,并及时进行处理。

七、送院途中(一)驾驶员1、车辆离开现场后,驾驶员通过车载指挥终端向指挥中心上传“离开现场”。

2、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发生车辆故障和行车事故时,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

(二)医师、护士1、进一步询问病史,并对伤病员病情进行密切观察、护理。

伤病员病情若有变化,应及时给予相应处置。

2、发生车辆故障和行车事故时,在等待其它救护车到达前应密切监视伤病员病情,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八、到达医院1、救护车到达医院停稳后,驾驶员通过车载指挥终端向指挥中心上传“到达医院”。

2、在未与医院接诊人员交接前,急救医护人员不可中断对伤病员的救治。

3、出车急救医师要随伤病员进入送达医院的急诊科(室),并及时向接收医师介绍伤病员病情及已进行的检查、治疗、处置等情况,移交相关医疗文书,并由接诊人员签收。

4、伤病员安排妥当后,驾驶员通过车载指挥终端向指挥中心上传“站内待命”。

若伤病员是被送往其他入网急救站,出诊医师与接收医师交接后,应立即返回本急救站,返回途中驾驶员通过车载指挥终端向指挥中心上传“途中待命”,到达本急救站后操作车辆于“站内待命”状态。

若返回途中接到指挥中心新的出车指令,应立即按指令要求执行新的急救任务。

5、需要向家属收取有关费用的,严格按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收取,并开具收据。

不允许采用减免出诊费等不正当手段诱导伤病员选择医院。

九、下班前工作1、医师将未上传的电子病历,及时输入指挥终端电脑并上传(原则上应在返院半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须当班下班前完成)。

值班人员检查院前急救病历及上传电子病历与实际出车情况是否一致,做好资料维护,核实是否存在漏报重大事项;驾驶员清洁救护车内及车厢外卫生,负责检查车辆功能;护士按标准补充药械,检查设备性能,做好车厢内的消毒;担架员负责检查担架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2、到达下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允许下班。

.烟台市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一、院前急救医师岗位职责l、在急救站负责人的领导下,严格按照院前急救规章制度,完成院前急救出车任务。

2、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按时随车出诊。

3、在驶向现场的途中,及时与病家取得联系了解病情,并给予相关急救指导。

4、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高尚的医德、较强的急救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与规范工作,遵守诊疗常规,熟练掌握现场急救各项技术,掌握仪器设备、器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6、负责组织和指挥随车人员完成现场急救及转运工作。

转运途中,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7、及时向伤病员及家属交待病情;送达医院后,负责向医院接诊医师交代病情。

8、按规定及时书写院前急救病历及上报院前急救电子病历,要求书写规范、描述准确、字迹清楚、项目齐全。

9、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特殊人员要按规定积极处理、及时报告,服从现场领导指挥。

10、爱护医疗急救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按规定处理、上报;及时补充更换出诊所用各种药品器械,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1、爱岗敬业,求真务实。

以伤病员为中心,加强业务学习,在提高急救技能上下功夫,及时总结急救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供优质服务。

二、院前急救护士岗位职责1、在急救站护士长带领下,认真执行院前急救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医师完成急救护理工作。

2、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按时随车出诊3、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急救意识,对伤病员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熟练掌握现场急救各项护理技术,掌握仪器设备、器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配合医师抢救伤病员,动作迅速、敏捷、准确,严格执行医嘱,用药做到“三清一复核”(听清、问清、看清,与医生复核)。

抢救后迅速清理现场,一切用弃药械及包装物经核对后带回,不得遗弃于现场,并及时做好记录。

5、协助搬运伤病员,做好转运途中伤病员的固定及急救护理工作,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协助医师采取有效急救措施。

6、突发公共事件或遇大批受伤或中毒者时,服从现场领导指挥,协助医师做好检伤分类工作和对危重伤病员进行抢救。

7、抢救结束后,负责统计所有医疗物品消耗,并做好收费相关工作。

8、负责本车组急救药品、仪器、设备、氧气等的保管、领取、查对、交接,负责车上毒麻药品管理;保证车载仪器设备性能良好、电量充足、氧气足量,药品齐备;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保持车内各种器械设备表面的清洁,定期消毒。

9、爱护医疗急救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按规定报修,并及时补充更换出诊所用各种急救药品及器械,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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