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伦理准则,并依照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四条医院院前急救负责人应当订立院前急救工作总体方针和具体实施方法,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急救联动机制。
第二章急救资源及配置第六条医院应配备急救设施和装备,包含但不限于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急救药品等,以确保急救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网络,掩盖急救服务的范围,并明确服务区域和急救点分布。
第八条医院应依据患者需求和急救资源实际情况进行急救设备及药品的配置和更新,确保其规模和品质实现需求。
第九条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三章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第十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队伍,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包含专业医务人员、护士和司机等,人数应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院前急救队伍应订立队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值班布置,确保急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
第四章急救指挥与调度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和协调,确保急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急救救治的及时有效。
第十五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依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指挥和调度,确保急救资源的优先级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急救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第十七条急救指挥中心应定期进行急救工作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医院对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时,应依照现场急救原则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被送达医院之前,由急救人员在现场或救护车上对患者进行的一系列急救措施。
为了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急救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及时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对患者进行急救。
2. 专业性:院前急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急救措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协作性: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医院、急救中心、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急救工作合力。
4. 规范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急救操作规程,确保急救工作的规范性。
二、组织架构1. 成立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调度。
3. 组建院前急救队伍,包括医生、护士、司机和担架工等,负责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
4. 设立院前急救培训基地,负责急救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三、工作流程1. 急救电话受理:调度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了解患者病情、地址等信息,并迅速调派急救资源。
2. 现场急救: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急救。
3. 转运:根据患者病情,采取正确的方式和体位,安全转运患者至医院。
4. 交接:将患者送至医院后,与接诊医护人员进行详细交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5. 归档:急救人员将急救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归档,以便分析和改进急救工作。
四、人员职责1. 医生:负责患者的诊断、急救措施的实施和病情观察。
2. 护士:协助医生进行急救措施的实施,负责患者的护理和生命体征监测。
3. 司机:负责救护车的驾驶和维护,确保救护车安全、迅速地到达现场和医院。
4. 担架工:负责患者的搬运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急救技能和知识水平。
2. 定期组织急救技能考核,确保急救人员具备相应的急救能力。
3. 对急救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急救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急救人员综合素质。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医护人员、乡医必须严
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服从调度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和管理。
二、各卫生室实行排班制,于每周六中午下班前将下周排班本交医院
一体化办公室,由一体化办公室汇总后交120调度中心,卫生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改班、换班、替班、空班,特殊情况由一体化办公室更改后,并由一体化办公室交120调度中心。
120值班交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卫生室实行听班制,值班人员接到120调度中心通知出诊后,应
及时通知本室其他人员值(听)班,急救任务完成后,应填写出诊记录,并及时返回卫生室值班。
四、各种抢救器材、药品准备齐全、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储存,
用完随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抢救药械不外借,以保证急救需要。
五、担任院前急救出诊工作的医护人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应取得院
前急救培训合格证,实习、试用期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班或出行。
六、对伤病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救治,做好各项记录,及时向
病员家人讲明病情,及时转运。
任何医院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120”急救车转运来的伤病员。
七、乡医每出诊一次合格加量化分1分,出诊不及时扣量化分1分,
不出诊的扣5分,根据情节并由医院作出其他相应处理。
不履行岗位职责如换班、替班扣1分,因空班出现问题的交由医院严肃处理,迟交排班的扣负责人1分,不服从调度中心指挥的交由医院作出相应处置。
不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引起重大问题的交由医院处理。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途中救护的服务。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患者隐私保护,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由我院急诊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我院成立院前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院前急救办公室设在急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担任。
第七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分为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运和回访六个环节。
第九条接警:120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及时接听、记录,询问患者病情、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根据病情、地址等情况判断派车等级。
第十条派车:120调度员根据患者病情、地址等情况,合理安排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并通知患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保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出诊:急救人员接到派车通知后,立即准备急救物品,乘救护车前往现场。
途中保持与120调度员的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救治准备。
第十二条救治: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第十三条转运: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安全转运至救护车,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途中做好救治工作。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由值班护士记录医疗呼救电话,并下达院前急救指令。
二、出诊医师是院前急救的指挥者,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及医疗工作。
三、值班医师、护士、司机等出诊人员,接到出诊指令后,迅速携带抢救设备、器械及药品等立即出诊。
四、出车要及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快速行驶,途中要及时与现场联系,掌握病人情况并指导初级救护。
五、医护人员要迅速判断病情,及时处理患者最主要病症,果断决定进一步救治方向。
并应尽快转运回我院,如患者病情危重,我院无法处理可转入就近的上级医院。
六、医师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及时向患方交待病情,危重及特殊情况须有患方人员知情签字。
护士须及时记录抢救记录单。
七、如遇重大伤害、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治预案。
及时通过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级别,报请科主任、总值班及主管院领导等组织抢救。
八、对交通事故、服毒、自杀、刑事案件等涉及法律的事件,应立即通知110、122、保卫科等有关部门处理。
九、任务完成后,护士负责器械的维护、清点、清洗,药品及一次性消耗物品的清点、补充,收费及转交收费收据等工作。
十、保证出诊的医疗安全及行车安全。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严格执行医疗伦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的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负伤或患者的痛苦,并将患者稳定送往医院就诊。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急救工作。
第二章急救流程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发现、呼救、急救、转运”四个基本步骤。
第七条发现伤患应及时向急救服务中心拨打急救电话,告知伤患的情况和具体位置。
第八条急救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应尽快出发前往现场进行救治。
第九条在救治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先进行现场评估,判断伤患的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最优先救治方案。
第十条急救人员在救治过程中应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救技能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基础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处理等。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还应了解各种常见急症的救治方法,如心肌梗塞、中风、外伤等。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急救水平。
第四章器械设备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方法,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车辆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急救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避免受到感染和其他危害。
第十九条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紧急逃生和自救能力,应急情况下能够保持冷静应对。
第六章救护标准第二十一条急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将伤患稳定送往医院就诊,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急诊科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急诊科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急诊科院前急救工作,确保患者在到达医院前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处理,提高救治成功率和生活质量。
2. 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紧急、迅速、准确、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患者安全。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1. 急诊科负责组织和管理院前急救工作,设立院前急救小组,由科主任领导,护士长、医师、护士等组成。
2. 院前急救小组职责:(1)制定和实施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2)负责救护车的调度和管理,确保救护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3)负责急救药品、设备和器械的配置和维护,保证其随时可用;(4)对急救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技能和业务水平;(5)收集和分析院前急救工作数据,不断改进工作。
三、院前急救工作流程1. 接警和出动(1)急诊科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派救护车前往现场;(2)救护车出动前,确认急救药品、设备和器械齐全,并报告科主任;(3)救护车驾驶员熟悉急诊科地址、交通状况和救治流程,确保迅速到达现场。
2. 现场急救(1)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评估患者病情,制定救治方案;(2)按照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急救,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3)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调整救治措施;(4)向患者或家属解释病情和救治措施,取得配合。
3. 转送患者(1)患者病情稳定后,将患者安全转送至救护车;(2)转运过程中,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进行必要的生命支持;(3)途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措施;(4)与急诊科沟通,提前做好准备。
4. 到达医院后的交接(1)救护车到达医院后,立即与急诊科人员进行交接;(2)详细介绍患者病情和救治过程,确保急诊科了解患者状况;(3)交接完毕后,填写院前急救记录单,归档保存。
四、培训和考核1. 急诊科定期组织院前急救培训,包括急救技能、救治流程、沟通技巧等;2. 对急救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3. 鼓励急救人员参加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院前急救培训和考核。
院前急救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院前急救安全管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院前急救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接诊、出诊、转运、救治、交接等环节。
二、组织与职责1. 成立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急诊科、救护车队等相关人员组成。
3.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救护车管理(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救护车司机应熟悉本地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3)救护车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确保完好、充足。
2. 人员管理(1)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急救技能和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2)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患者,确保患者安全。
(3)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急救水平。
3. 接诊与出诊(1)接诊时,医护人员应迅速评估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2)出诊时,医护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
(3)出诊途中,医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确保患者安全。
4. 转运与救治(1)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保持患者平稳,防止发生意外。
(2)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3)患者病情稳定后,及时与接收医院联系,确保患者得到妥善救治。
5. 交接与记录(1)交接时,医护人员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救治过程和药品使用情况。
(2)确保患者信息准确无误,便于后续救治。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四、奖惩与监督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医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3. 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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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急诊科相关工作制度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一、院前急救(一)院前急救的任务(二)院前急救制度(三)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四)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五)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六)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八)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九)医院感染的防护管理制度▲(十)医院职工培训考核制度(岗前教育制度、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十一)查对制度▲二、急诊科(一)急诊管理的任务(二)急诊室工作制度▲(三)抢救室工作制度▲(四)急诊观察室制度▲(五)首诊负责制▲(六)抢救制度(七)急诊会诊制度(八)值班、交接班制度(九)急诊科病例(疑难、死亡)讨论制度(十)留观病历书写制度(十一)病人入院护送制度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一、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一)调度员职责(二)急救医护人员岗位职责(三)驾驶员职责(四)服务队人员职责(五)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主要职责▲二、急诊科人员职责(一)急诊科主任职责(二)质控小组组长职责◎注:“▲”为卫生部要求其余为医院管理指南“三甲”医院评审标准及本院要求医疗相关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四)《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七)《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八)《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九)《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十)《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十二)《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试行)实施细则》(十三)《处方管理办法》(十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十八)《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十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二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二十一)《艾滋病防治条例》(二十二)《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二十三)《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二十四)《江西省肺结核病人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二十五)《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二十六)《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二十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二十八)《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二十九)《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三十)《临床输血技术管理规范》(三十一)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三十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三十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药学相关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四)《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五)《《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七)《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八)《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九)《江西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办法(暂行)》(十)《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十一)《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一、院前急救的任务院前急救的功能是维持伤病员的基本生命体征,减轻痛苦,稳定病情,防止再损伤,降低伤残率,以及快速安全转运。
1.对呼救伤病人进行现场急救和运送,要求接到呼救电话或其它方式信息后救护车立即出动医务人员要随车前往,尽快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救治后,迅速安全将病人送到医院。
2.对各类灾难遇难者进行院前急救,例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场救护等,在现场救护并组织合理分流运送3.特殊任务救护值班,例如;大型会议、比赛等,发生情况按上述情况处理。
二、院前急救工作制度1.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2.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
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或急送当地医院抢救。
3.接到出诊电话后,白天一分钟内、晚上三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报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
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科室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4.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检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急救处理。
5.现场急救时,护士执行医生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并将安瓿保留,与医生共同查对后方可丢弃。
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属宣布死亡,无家属者由司机负责联系联系家属到场。
6.根据病情向病人家属简要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病情危重者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并填写危重病人转运同意书(医患双方签字)方可转运。
7.病情危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及时通知医院总值班和相应专科做好抢救准备,请他们调度好相关科室(包括放射、CT、B超、心电及各专科人员),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8.转运病人回院途中,医护人员不得坐在驾驶室内,必须守护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病历本上。
注意运送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括固定好担架,提醒患者家属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9.病人在当地医院救治需转运者,必须征得当地医院值班人员同意。
10.回到医院后,医护人员必须护送病人到相应科室,与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要时协同科室抢救。
11.院前急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须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
12.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院前急救科领导要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13.遇全部出诊又有急救任务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
三、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
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四、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1.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
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和反馈。
3.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每年监测人数的10%,漏报率低于20%。
4.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5.有条件的医院可开展目标性监测。
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6.医院感染发生率低于1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低于0.5%。
7.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灭菌效果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
监测方法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8.血液透析室: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
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
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
9.环境卫生学的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监测方法按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五、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
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
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
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
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和婴儿温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