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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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被送达医院之前,由急救人员在现场或救护车上对患者进行的一系列急救措施。

为了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急救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及时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对患者进行急救。

2. 专业性:院前急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急救措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协作性: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医院、急救中心、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急救工作合力。

4. 规范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急救操作规程,确保急救工作的规范性。

二、组织架构1. 成立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调度。

3. 组建院前急救队伍,包括医生、护士、司机和担架工等,负责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

4. 设立院前急救培训基地,负责急救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三、工作流程1. 急救电话受理:调度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了解患者病情、地址等信息,并迅速调派急救资源。

2. 现场急救: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急救。

3. 转运:根据患者病情,采取正确的方式和体位,安全转运患者至医院。

4. 交接:将患者送至医院后,与接诊医护人员进行详细交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5. 归档:急救人员将急救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归档,以便分析和改进急救工作。

四、人员职责1. 医生:负责患者的诊断、急救措施的实施和病情观察。

2. 护士:协助医生进行急救措施的实施,负责患者的护理和生命体征监测。

3. 司机:负责救护车的驾驶和维护,确保救护车安全、迅速地到达现场和医院。

4. 担架工:负责患者的搬运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急救技能和知识水平。

2. 定期组织急救技能考核,确保急救人员具备相应的急救能力。

3. 对急救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急救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急救人员综合素质。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医护人员、乡医必须严
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服从调度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和管理。

二、各卫生室实行排班制,于每周六中午下班前将下周排班本交医院
一体化办公室,由一体化办公室汇总后交120调度中心,卫生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改班、换班、替班、空班,特殊情况由一体化办公室更改后,并由一体化办公室交120调度中心。

120值班交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卫生室实行听班制,值班人员接到120调度中心通知出诊后,应
及时通知本室其他人员值(听)班,急救任务完成后,应填写出诊记录,并及时返回卫生室值班。

四、各种抢救器材、药品准备齐全、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储存,
用完随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抢救药械不外借,以保证急救需要。

五、担任院前急救出诊工作的医护人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应取得院
前急救培训合格证,实习、试用期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班或出行。

六、对伤病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救治,做好各项记录,及时向
病员家人讲明病情,及时转运。

任何医院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120”急救车转运来的伤病员。

七、乡医每出诊一次合格加量化分1分,出诊不及时扣量化分1分,
不出诊的扣5分,根据情节并由医院作出其他相应处理。

不履行岗位职责如换班、替班扣1分,因空班出现问题的交由医院严肃处理,迟交排班的扣负责人1分,不服从调度中心指挥的交由医院作出相应处置。

不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引起重大问题的交由医院处理。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途中救护的服务。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患者隐私保护,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由我院急诊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我院成立院前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院前急救办公室设在急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担任。

第七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分为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运和回访六个环节。

第九条接警:120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及时接听、记录,询问患者病情、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根据病情、地址等情况判断派车等级。

第十条派车:120调度员根据患者病情、地址等情况,合理安排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并通知患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保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出诊:急救人员接到派车通知后,立即准备急救物品,乘救护车前往现场。

途中保持与120调度员的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救治准备。

第十二条救治: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第十三条转运: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安全转运至救护车,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途中做好救治工作。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严格执行医疗伦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的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负伤或患者的痛苦,并将患者稳定送往医院就诊。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急救工作。

第二章急救流程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发现、呼救、急救、转运”四个基本步骤。

第七条发现伤患应及时向急救服务中心拨打急救电话,告知伤患的情况和具体位置。

第八条急救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应尽快出发前往现场进行救治。

第九条在救治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先进行现场评估,判断伤患的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最优先救治方案。

第十条急救人员在救治过程中应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救技能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基础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处理等。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还应了解各种常见急症的救治方法,如心肌梗塞、中风、外伤等。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急救水平。

第四章器械设备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方法,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车辆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急救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避免受到感染和其他危害。

第十九条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紧急逃生和自救能力,应急情况下能够保持冷静应对。

第六章救护标准第二十一条急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将伤患稳定送往医院就诊,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1. 引言院前急救是指在病患还未到达医疗机构之前,通过急救人员的紧急救治,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救治,从而提高生存率和减少因延误而造成的长期伤害。

为了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急救人员队伍建设、急救工作机制、急救培训体系、急救设备配置等方面对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进行探讨。

2. 急救人员队伍建设急救人员是院前急救工作的核心力量,对其队伍建设的规范化、专业化十分重要。

应该对急救人员的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其不同职责进行分级管理。

(1)素质要求:急救人员应具备高度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安全意识,且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2)能力要求:急救人员应具备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具备临床经验和判断力,并具备一定的心理应对能力等。

(3)分工明确:对急救人员根据其技术层次和专业背景进行分级管理,对于不同级别的急救人员,应明确其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急救工作机制院前急救工作机制是指在院前急救过程中,不同环节之间进行有效的协作和配合,确保急救工作的有效进行。

急救工作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联动机制:急救人员与急救中心、就医医疗机构、公安交通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资源的共享。

(2)调度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急救资源调度机制,合理安排急救车辆的派遣和急救任务的优先级,保障急救工作的及时开展。

(3)定期演练:定期组织院前急救演练,提高急救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熟悉急救流程和相关操作步骤,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进行。

4. 急救培训体系急救培训是院前急救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不断提升急救人员的技能水平、增强其急救意识和职业素养来提高院前急救的效果。

急救培训体系应包括以下部分:(1)基础培训:对急救人员进行基础急救知识培训,包括心肺复苏、创伤处理、中毒救治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进阶培训:对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的急救人员进行深化培训,包括急救危重病例的救治、急诊治疗措施的应用等。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急诊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文件修订。

一、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服从本院急诊室的指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急诊室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

值班医护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认真做好院内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船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经常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控制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四、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五、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应指导现场自救、互救。

六、到达现场后,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

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七、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

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窠及抢救记录。

八、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空安甑、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

九、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

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急诊科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急诊科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急诊科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急诊科院前急救工作,确保患者在到达医院前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处理,提高救治成功率和生活质量。

2. 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紧急、迅速、准确、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患者安全。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1. 急诊科负责组织和管理院前急救工作,设立院前急救小组,由科主任领导,护士长、医师、护士等组成。

2. 院前急救小组职责:(1)制定和实施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2)负责救护车的调度和管理,确保救护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3)负责急救药品、设备和器械的配置和维护,保证其随时可用;(4)对急救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技能和业务水平;(5)收集和分析院前急救工作数据,不断改进工作。

三、院前急救工作流程1. 接警和出动(1)急诊科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派救护车前往现场;(2)救护车出动前,确认急救药品、设备和器械齐全,并报告科主任;(3)救护车驾驶员熟悉急诊科地址、交通状况和救治流程,确保迅速到达现场。

2. 现场急救(1)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评估患者病情,制定救治方案;(2)按照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急救,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3)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调整救治措施;(4)向患者或家属解释病情和救治措施,取得配合。

3. 转送患者(1)患者病情稳定后,将患者安全转送至救护车;(2)转运过程中,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进行必要的生命支持;(3)途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措施;(4)与急诊科沟通,提前做好准备。

4. 到达医院后的交接(1)救护车到达医院后,立即与急诊科人员进行交接;(2)详细介绍患者病情和救治过程,确保急诊科了解患者状况;(3)交接完毕后,填写院前急救记录单,归档保存。

四、培训和考核1. 急诊科定期组织院前急救培训,包括急救技能、救治流程、沟通技巧等;2. 对急救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3. 鼓励急救人员参加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院前急救培训和考核。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是指在医院之外的场所,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的患者进行的初步诊断、处理和转送。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当坚持生命至上、紧急救治、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院前急救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院前急救服务体系正常运行。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完善院前急救设施和设备,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能力。

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培训,遵守院前急救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院前急救服务体系第七条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应当包括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车、急救通信网络等。

第八条急救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院前急救工作,承担急救呼叫受理、急救资源调度、急救信息管理等职责。

第九条急救站负责院前急救服务的具体实施,包括患者接诊、初步处理、转送等。

第十条急救车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急救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急救通信网络应当保证急救信息的畅通,确保急救工作的及时、高效进行。

三、院前急救工作流程第十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包括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送等环节。

第十三条接警环节:急救中心接到急救呼叫后,应当立即进行受理,询问患者病情和位置,记录相关信息,判断病情危急程度,立即派车。

第十四条派车环节:急救中心根据患者病情和位置,合理调度急救资源,派遣最近的急救车前往现场。

第十五条出诊环节:急救车到达现场后,急救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处理,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第十六条救治环节:急救工作人员在现场对患者进行救治,包括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并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给予药物治疗。

第十七条转送环节: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车将患者转送至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四、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包括急救工作规程、急救质量控制、急救人员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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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服从120指挥大厅的指挥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急救站工作人员按分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急救站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

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经常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质控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5、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急救员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6、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给出进一步的现场自救、互救指导;
7、到达现场,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

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8、出诊医生到达现场后,对病人的生命指征立即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

如病人确已救治前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
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告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留取证据。

未经抢救者,不能出具死亡证明。

疑似非正常死亡的经抢救患者,迅速报警110,由公安部门出具验尸证明后,方能出具死亡证明;
9、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

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

10、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用过药物空安瓿、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
10、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

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11、对出诊不需要来院或拒绝来院的伤(病)者,要求有完整的签字凭证,现场将院前急救病历患者持有联交付对方并有记录凭证;
12、出诊现场与出诊命令单内容有出入时(地址、伤病情、人数等),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反馈,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13、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有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

遇有交通堵塞、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使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辆;
14、转送病人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如遇危急情况时,应送就近医院抢救,任何医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救治病人;
15、将病人转送本院或他院急诊科后应按照院前与院内病人交接班工作制度作详细交接,并认真填写《郑州院前急救交接记录单》;
16、详细书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病历要完整、清楚、准确、扼要,签字完善;
17、返回后及时补充抢救药物、更换急救物品、清洁消毒车辆等。

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可站内待命时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操作车载GPS或电话回馈);
18、院前工作严格执行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如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标准预防措施、无菌技术操作流程、消毒隔离措施等;
19、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其他灾害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120指挥中心,听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处理。

接到通知的相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院、科领导应迅速组织足够力量并组织抢救,或请求现场增援。

与公安、消防和防疫等部门进行联动,保证完成院外救护任务;
20、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救治工作,在积极抢救伤(病)者的同时,要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包括详细地址,家属及陪同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病人发病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及人证、物证、旁证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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