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行为规范
院前医疗急救行为规范

院前医疗急救行为规范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2.勤学苦练,熟练掌握急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关爱患者生命,对待患者一视同仁,及时准确到达现场,竭尽所能维持伤病员的生命体征,减轻或解除患者痛苦,预防继发损伤,快速安全送院。
遇到危重患者,全力以赴,不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
4.尊重患者人格,保护患者隐私。
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加强沟通,正确处理医患关系。
5.态度和蔼,语言亲切,举止文明。
6.衣着整齐规范,仪表端庄。
7.不在现场及救护车内吸烟。
8.廉洁行医,规范服务。
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不收受红包小费,不乱收费,不违反转运原则转送医院。
9.增强团队合作,互尊互助。
院前急救行为规范

一基本准则1、以病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2、勤学苦练,熟练掌握急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关爱病人生命,竭尽所能维持伤病员的生命体征,减轻或解除病人痛苦,预防继发损伤,快速安全送院。
遇到危重病人,全力以赴,不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
4、尊重病人人格,保护病人隐私。
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倡导诚信服务。
5、加强沟通,做到有问必答,融洽医患关6、态度和蔼,语言亲切,礼貌用语。
7、衣着整齐,佩带胸卡,仪表端庄。
8、廉洁行医,规范服务。
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不收受红包小费,不乱收费,不“舍近取远”转送医院。
9、增强团队合作,互尊互助。
二、处理病人时该遵循的原则现场急救1.立即对伤病员进行检查,同时询问病史,检查时,先确定有否心跳和呼吸停止。
若心跳、呼吸停止的,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同时要及时告诉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在签字单上签字。
若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不肯签字,应在病历上注明。
2.对心跳、呼吸未停止者,要确定主要症状及体征,并按《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手册》中“院前急救医疗”内容进行急救。
3.对判断为危重病人的,除按“院前急救医疗”进行急救外,及时将伤病员病情告诉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在签字单上签字。
若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不肯签字,应在病历上注明。
4.遇有转院或出院伤病员时,要问清楚转院或出院诊断,检查生命体征,一般维持原有的治疗措施。
对判断为危重病人的,要告诉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在签字单上签字。
5.在公共场所的伤病员,特别是心跳停止的伤病员,应采取边急救边护送快速地送往附近具有急救条件的医院。
有条件时找目击者陪同前往。
6. 急救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但心跳、呼吸停止需现场心肺复苏的病员除外。
7.当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拒绝诊断、治疗或拒送医院时,应向其说明伤病员病情,并要求其在“病员(代理人)签字单”上签字,若亲属不愿签字,必须在病历上注明。
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

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
一、引言
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到达医疗机构之前,由非专业医护人员进行
的紧急救助行为。
良好的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能够有效提高急救效率,减少患者死亡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二、院前急救规范
1. 急救人员
院前急救人员需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判断急救现场情况,快速稳妥地采取急救措施。
2. 急救装备
急救包应具备基本的急救工具和药品,如止血带、救护面罩、医用手套、肌肉注射剂等,确保在急救过程中能够及时处理患者的急救需求。
3. 急救流程
院前急救流程应包括现场安全评估、快速判断患者病情、迅速采取急救措施、安全转运患者到医疗机构等环节,全面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三、院前急救流程
1. 现场安全评估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急救人员和患者处于相对安全的环境中,避免二次伤害。
2. 判断患者病情
急救人员应迅速判断患者的病情,包括呼吸、心跳、意识等情况,确定患者的急救优先级,有序展开急救工作。
3. 采取急救措施
根据患者病情,急救人员应快速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清理呼吸道等,确保及时有效地对患者进行救治。
4. 安全转运患者
在急救措施得以初步控制患者病情后,急救人员应迅速将患者安
全转运到医疗机构,及时接受专业医护人员的进一步救治。
四、结语
良好的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是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关键,急救人
员应不断学习提升急救技能,熟练掌握院前急救流程,以最大限度地
减少急救延误,提高患者生存率。
希望通过本文对院前急救规范和流程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为急救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严格执行医疗伦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的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负伤或患者的痛苦,并将患者稳定送往医院就诊。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急救工作。
第二章急救流程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发现、呼救、急救、转运”四个基本步骤。
第七条发现伤患应及时向急救服务中心拨打急救电话,告知伤患的情况和具体位置。
第八条急救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应尽快出发前往现场进行救治。
第九条在救治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先进行现场评估,判断伤患的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最优先救治方案。
第十条急救人员在救治过程中应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救技能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基础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处理等。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还应了解各种常见急症的救治方法,如心肌梗塞、中风、外伤等。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急救水平。
第四章器械设备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方法,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车辆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急救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避免受到感染和其他危害。
第十九条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紧急逃生和自救能力,应急情况下能够保持冷静应对。
第六章救护标准第二十一条急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将伤患稳定送往医院就诊,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院前急救人员工作规范

院前急救人员工作规范1. 引言院前急救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救援和医疗服务,是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院前急救人员的工作,提高急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文档,为院前急救人员提供工作指南。
2. 院前急救人员基本要求2.1 职业素养 - 具备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权益。
- 讲究仪容仪表,保持良好形象。
- 保持专业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2.2 知识和技能要求 - 具备急救基础知识,掌握院前急救流程和操作技能。
- 熟悉院前急救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 具备病情评估和处理能力,能够快速判断和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
2.3 心理素质要求 -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保持冷静和应对紧急情况。
- 具备有效的沟通和倾听能力,与患者和家属建立良好关系。
3. 急救装备和药品管理3.1 急救装备 - 院前急救人员应定期检查急救装备和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 确保急救箱内的药品和器械均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避免过期物品的使用。
- 使用急救装备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3.2 药品管理 -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购买和补充急救药品,确保药品库存充足。
- 对急救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避免过期药品使用。
- 对急救药品进行储存和保管,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院前急救流程4.1 院前急救任务接受与调度 - 根据急救任务的紧急程度,按照调度中心的安排,及时出发并到达现场。
- 在接收任务时,应与调度中心保持有效的沟通,获取详细的任务信息。
4.2 现场评估与处理 - 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快速评估,判断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
- 针对不同的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包括止血、心肺复苏等。
- 在急救过程中,与患者和家属保持有效的沟通,提供必要的安慰和指导。
4.3 患者转运与交接 - 在患者病情稳定后,安全将患者转运到医疗机构。
- 在转运过程中,监护患者的生命体征,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院前急救原则及步骤

院前急救原则及步骤一、急救原则无论在哪里,发现危重伤病人,“第一目击者”(指在现现场为突发伤害,危重疾病的病人提供紧急救护的人)对伤病员的救护原则都必须十分明确清楚.(一)首先要保持镇定,沉着大胆,细心负责,理智科学地判断.(二)评估现场,确保自身与伤病员的安全。
(三)分轻重缓急,先救命,后治伤,果断实施救护措施。
(四)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减轻病人的痛苦等措施。
(五)充分利用可支配的人力、物力协助救护。
二、急救步骤(一)判断意识:若病人对呼唤、轻拍无反应,婴儿不能哭泣,可判断其无意识.(二)立即呼救:判断病人意识丧失,立即急救并求他人帮助,拨打“120”电话。
(三)救护体位:1、对于意识不清者,取仰卧位或侧卧位,便于复苏操作及评估复苏效果并放在坚硬的平面上。
2、若伤病人没有意识但有呼吸和循环,为了防止呼吸道被舌后坠或粘液及呕吐物阻塞引起窒息,对伤病人应采用侧卧位,液体容易从口中引流。
体位应稳定,并易于病人翻转其他体位;保持利于观察和通畅的气道;超过30分钟,翻转病人到另一侧。
注意不要随意移动病人,以免遭成伤害.如不要用力拖拉病员,不要搬动和摇动已确定有头部或颈部外伤者等。
有颈部外伤者在翻身时,为防止颈髓再次损伤,另一人应保持病人头颈部与身体同一轴线翻转,做好头颈部的固定。
3、头部外伤者,则是水平卧位,头部稍稍抬高,如面色发红,则取头高脚低位,面色青紫,取头低脚高位.(四)打开气道用最短的时间,先将病人衣领口、领带、围巾等解开,带上手套迅速清除病人口鼻内的污泥,土块、痰、呕吐物等异物,以利于呼吸道通畅,再将气道打开.方法:1、仰头举颏法2、仰头抬颈法:无颈部外伤可用此法3、双下颌上提法:适用于怀疑颈椎外伤的病人4、手钩异物(五)呼吸1、判断呼吸检查呼吸,救护人将病人气道打开,利用眼视、耳听、皮肤感觉在5秒钟时间内,判断病人有无呼吸。
侧头用耳听病人口鼻的呼吸声(一听),用眼看胸部或上腹部随呼吸而上下起伏(二看),用面颊感觉呼吸气流(三感觉)。
院前急救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规章制度
一、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由护士接听“120”电话并负责详细登记拨打人电话、住址(乡、村、组)以及病人发病情况便于准备物品,同时问清详细路程及路况。
必要时书面告知司机,挂机后立即通知司机班。
二、接电话时要使用“120”规范用语,礼貌待患,做好记录。
三、挂机后5分钟内出车,本着病人第一,视病情就近诊治,途中严密观察病情,一旦发生病情变化,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就地抢救。
判断已死亡者拒绝送往医院,途中及现场抢救应有记录,接回病人要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
四、接到产科求救电话,要详细询问病情及地址并如实告知产科大夫及司机班。
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备齐急救用品并进行登记签名。
经常保证急救用品完好状态,用后及时补充。
每日进行室内卫生清扫。
六、严禁个人利用“120”电话聊天,杜绝“120”私事接听电话。
以免贻误病人及家属打入,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或生命危险。
院前急救工作规范及工作流程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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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充分:在出发前,应确保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如氧气、急救包等。同 时,还应熟悉当地的交通路线和情况,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到达现场。
确保通讯畅通与信息准确
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急救人员与医院、患者家属等各方通讯畅通,及时传递信息
准确记录病情: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为后续治疗提供依据
到达医院后的救治: 与院内医护人员交 接患者,确保患者 得到及时有效的救 治
到达医院后的交接与后续治疗
到达医院后,院前急救人员与医院急诊科 医护人员完成患者交接工作,包括病情介 绍、用药情况、护理措施等。
院前急救人员向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提供 患者详细的病史和急救处理过程,以便医 院能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为后续治疗 提供参考。
院前急救的基本原则
01 现 场 评 估 : 在 到 达 现 场 后 , 首 先 要 对 患 者 的 生 命 体
征进行快速评估,包括意识、呼吸、脉搏等。
03 止 血 处 理 : 对 于 有 出 血 的 患 者 , 应 迅 速 采 取 止 血 措
施,防止失血过多。
05 转 运 途 中 监 护 : 在 转 运 患 者 的 过 程 中 , 应 保 持 对 患
及时汇报:将患者的病情及时汇报给医院,以便医院做好接诊准备 遵循规范流程:按照院前急救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 治
注意自身安全与防护措施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和操作规范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及时消毒处理
06
总结与展望
添加标题
快速反应:在院前急救中,时间就是生命。因此,必须迅速采取行动,尽快到达现 场并开始救治。在接到急救电话后,应立即出发,并尽可能快地到达患者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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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遵循的规范
一基本准则
1、以病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2、勤学苦练,熟练掌握急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关爱病人生命,竭尽所能维持伤病员的生命体征,减轻或解除病人痛苦,预防继发损伤,快速安全送院。
遇到危重病人,全力以赴,不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
4、尊重病人人格,保护病人隐私。
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倡导诚信服务。
5、加强沟通,做到有问必答,融洽医患关
6、态度和蔼,语言亲切,礼貌用语。
7、衣着整齐,佩带胸卡,仪表端庄。
8、廉洁行医,规范服务。
合理检查、合理诊疗、
合理用药。
不收受红包小费,不乱收费,不“舍近取远”转送医院。
9、增强团队合作,互尊互助。
二、处理病人时该遵循的原则
现场急救
1.立即对伤病员进行检查,同时询问病史,检查时,先确定有否心跳和呼吸停止。
若心跳、呼吸停止的,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同时要及时告诉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在签字单上签字。
若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不肯签字,应在病历上注明。
2.对心跳、呼吸未停止者,要确定主要症状及体征,并按《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手册》中“院前急救医疗”内容进行急救。
3.对判断为危重病人的,除按“院前急救医疗”进行急救外,及时将伤病员病情告诉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在签字单上签字。
若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不肯签字,应在病历上注明。
4.遇有转院或出院伤病员时,要问清楚转院或出院诊断,检查生命体征,一般维持原有的治疗措施。
对判断为危重病人的,要告诉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在签字单上签字。
5.在公共场所的伤病员,特别是心跳停止的伤病员,应采取边急救边护送快速地送往附近具有急救条件的医院。
有条件时找目击者陪同前往。
6. 急救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但心跳、呼吸停止需现场心肺复苏的病员除外。
7.当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拒绝诊断、治疗或拒送医院时,应向其说明伤病员病情,并要求其在“病员(代理人)签字单”上签字,若亲属不愿签字,必须在病历上注明。
8.诊疗完毕后,清点物品,清理用过的注射器具、纱布、药剂瓶等并带离现场。
注射器、针头等按规定毁形。
9.一般就近送具有急诊条件的医院,若病情需要也可送具有专科特色的医院。
若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要求送往指定医院,当病情许可时,应予同意,但必须在“病员(代理人)签字单”上签字。
若亲属或有关人员不愿签字,必须在病历上注明。
在途中
1.进一步询问病史,并对伤病员病情进行密切观察护理。
伤病员病情若有变化,应及时根据医疗规范作相应处理,必要时可要求停车处理。
2.在不影响急救处理的情况下,及时开出《收费核价单》,在到达医院后立即将核价单交给驾驶员(救护员)。
3.提醒伤病员亲属注意行车安全,下车时不要遗忘所携带的物品。
4.发生车辆故障和行车事件时,在事件现场应对伤病员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同时等待其它救护车将病人送至医院。
5.救护车内有伤病员时严禁坐在驾驶室。
送达医院交接
医师向医院急诊科预检护士或值班医师进行书面或口头交接伤病员病情,交接清伤病员的基本病情和已进行的检查、治疗、处理等。
若系危重病预报病人,则应请预检护士在《病员(代理人)签字单》上加盖“危重病预报章”或在交接单上注明“危重病人预报”并签字。
危重伤病员的预报,未与医院急诊医务人员交接前,不可中断救治。
转送特殊检查的伤病员(如血透、高压氧、CT等)也应与医院医务人员做好交接。
三,危重病人预报遵循的原则
预报对象:需要医院尽快处置的危重病人,如严重创伤、心脑血管急症、大出血、窒息等。
而恶性肿瘤或严重慢性疾病等则不需要预报。
预报主要内容:(1)病人的年龄、性别,初步诊断,生命体征,已给予的主要治疗,及预计到达医院时间等。
(2)呼救人员、现场民警反映的其他相关重要情况。
预报方法:在现场向伤病员送往的网络医院进行危重病病情预报。
若伤病员病情不允许离开打电话预报时,可由驾驶员(救护员)按医师口述内容进行预报。
如现场无条件预报的,可通过调度员向送往医院预报。
危重判断依据:
1. 至少有下列危重病种之一:呼吸心跳骤停需现场急救的病例,严重急性心血管、急性脑血管、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疾病,严重儿科和妇产科急诊,严重创伤、过敏性疾病、急性中毒,气道异物、溺水、触电等。
2. 至少有下列症状或体征或器械检查结果之一:P<50 次/分或>120 次/分;R<12 次/分或>24 次/分;BP<90 mmHg 或>180 mmHg;意识模糊、丧失或烦躁、谵妄;皮肤粘膜苍白、青紫;出血量>500 ml;呼吸困难;抽搐;剧痛;心电图明显异常;血糖明显异常;血氧饱和度<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