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工会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最新版)

集体合同(2015年版)单位名称:单位住所:注册类型:用工人数:其中派遣工人数使用文本须知: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职工方名称)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劳动用工管理第一条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乙方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新集体合同文本(2015年)

中山市集体合同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中山市总工会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乙方(企业):员工人数:人企业性质: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协商代表人数: 5人协商代表人数: 5人代表产生方式: 推荐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员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活动。
企业为工会提供必要活动条件。
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企业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尊重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的地位,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重视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不得与本合同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条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甲乙双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三)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四)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五条本合同依法生效后 , 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六条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员工应积极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努力提高职业技能,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企业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会集体合同

工会集体合同雇主:(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工会:(工会名称)地址:(工会地址)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姓名)为了维护雇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关系,雇主和工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工会集体合同:一、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雇主旗下的所有雇员,包括正式雇员、合同工、临时工等。
二、工资和福利待遇1. 工资发放:雇主承诺按时发放雇员的工资,并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工资调整:工资的调整由雇主和工会共同商定,并在合同期限内进行评估和调整。
3. 福利待遇:雇主应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奖金等,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劳动时间和休假1. 劳动时间:雇主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时间的规定,确保雇员的合法劳动时间和休息时间。
2. 休假制度:雇主应制定合理的休假制度,包括年假、病假、婚假等,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劳动保护和安全1. 劳动保护:雇主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确保雇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2. 职业病预防:雇主应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对有职业病危险的工种和部门进行必要的防护和培训。
五、劳动纠纷解决1. 双方应保持沟通和协商的渠道畅通,及时解决劳动纠纷和问题。
2. 如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解决的原则,首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如无法解决,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雇主和工会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雇主(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工会主席(盖章):日期:。
工会集体合同

工会集体合同1. 引言工会集体合同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法律文件,旨在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并协调劳动关系。
本文档将介绍工会集体合同的定义、内容和签订程序。
2. 工会集体合同的定义工会集体合同是由劳动者工会与雇主或雇主团体签订的合同,旨在通过协商确定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以及其他关于劳动者权益和劳动关系的条款。
3. 工会集体合同的内容工会集体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内容:3.1 劳动条件工会集体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以及加班等问题。
3.2 工资与福利工会集体合同应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薪资调整机制、年终奖等福利待遇。
3.3 劳动保护工会集体合同中应包含关于劳动者劳动保护的条款,包括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劳动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3.4 劳动争议解决工会集体合同应明确规定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4. 工会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4.1 准备阶段在签订工会集体合同之前,工会应广泛了解劳动者的需求,征求意见并提出建议。
4.2 协商过程协商过程中,工会代表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代表讨论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问题,并就各自的诉求进行谈判。
4.3 达成协议当双方就各项条款达成一致后,应编写正式的工会集体合同草案。
4.4 合同签署工会集体合同草案需由工会和雇主或雇主团体代表签署,确认双方同意合同内容,并保留一份正本。
4.5 生效与执行工会集体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 结论工会集体合同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法律文件。
通过合理的协商和签订,可以使劳动者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力和企业的持续发展。
因此,工会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得到充分重视和落实。
工会集体合同范本5篇

工会集体合同范本5篇第1篇示例:工会集体合同范本是工会与企业或雇主之间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以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资和谐。
在中国,工会集体合同是劳动法律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明确了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福利。
工会集体合同范本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的标题工会集体合同范本的标题应当明确反映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例如“工会与企业集体合同”。
二、签署主体工会集体合同的签署主体应当包括工会组织和企业劳资代表,双方应当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三、合同期限工会集体合同应当规定合同的期限,一般建议为1至3年,并注明在合同期间双方都要遵守合同内容。
四、合同内容1.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休假制度、劳动报酬等内容。
2.劳动保护: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内容。
3.劳动纠纷处理:包括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等内容。
4.劳动福利:包括医疗保险、工龄津贴、奖金制度等内容。
5.其他约定:根据企业和工会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其他内容。
五、合同执行工会集体合同应当明确执行的方式和责任主体,确保合同内容得到认真执行。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工会集体合同在签署后,如需变更或解除,应当采取相应的程序和方式,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在签署工会集体合各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工会集体合同的签署不仅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发展。
希望各单位和工会组织都能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符合法律要求的工会集体合同,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
第2篇示例:工会集体合同范本一、工会名称:×××工会二、签订日期:××年××月××日三、合同当事人:××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工会(以下简称乙方)四、背景甲方是一家××行业的企业,乙方是甲方企业的职工代表,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双方和谐发展,特订立本合同。
集体合同范本工会

集体合同范本工会
集体合同(工会相关部分)
第一条工会的地位与作用
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应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的和谐发展。
第二条工会的职责与权利
(一)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
(三)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促进职工的职业发展和身心健康。
(四)协助企业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维护企业的稳定。
第三条工会活动与经费
(一)企业应支持工会开展正常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时间。
(二)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企业按规定拨缴的经费等。
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四条工会与企业的沟通协作
(一)工会应定期与企业管理层进行沟通,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二)企业应认真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解决企业发展和职工关心的问题。
第五条职工权益保障
(一)企业应保障职工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
(二)工会应加强对职工权益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希望这份范本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需求或疑问,随时可以问我。
事业单位工会集体合同

事业单位工会集体合同《事业单位工会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由本单位工会组织与本单位行政方协商一致签订的,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单位发展。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单位工会是职工方签约代表,代表职工与本单位行政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第四条本单位行政方是本合同的签约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五条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第六条劳动条件1. 本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 本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标准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支付。
4. 本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休假制度,保证职工享有法定的节假日和休息时间。
5. 本单位应关心职工的生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福利保障,积极开展职工福利活动。
第七条工资待遇1. 本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制定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确保职工工资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 本单位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定期协商调整工资分配方案,保障职工的工资权益。
3. 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根据单位经济效益和职工劳动贡献,合理调整职工工资水平。
4. 本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最低工资规定,确保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 本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拖欠、克扣、降低职工工资。
第三章劳动争议的解决第八条本单位应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劳动争议处理规定。
第九条当职工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会员工集体合同

一、合同名称工会员工集体合同二、合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经工会与单位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三、合同内容1. 劳动关系(1)单位承认工会的合法地位,支持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2)单位与工会代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权利和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
2.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病假等休假待遇。
3. 工资待遇(1)员工工资按月支付,不得拖欠。
(2)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规定调整。
(3)单位对员工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工资水平。
4.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单位依法为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并按照国家规定比例缴纳。
(3)单位为员工提供法定福利待遇,包括带薪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
5. 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1)单位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单位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3)单位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6. 培训与职业发展(1)单位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2)单位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水平。
(3)单位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通道,帮助员工实现个人职业目标。
7. 劳动争议处理(1)员工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工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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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公司集体合同书本合同由XXXX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全体员工XXXXX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签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健康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三条企业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合同双方都有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和员工待遇。
第五条企业及工会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员工素质,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企业及工会禁止员工从事有损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全员劳动合同,其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按国家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工会作为全体员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员工正确处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员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
工会应动员员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教育员工与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
第八条企业应支持工会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按时向工会拨缴经费,在研究、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平等协商确定;企业应当将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进行公示或告知员工。
第九条企业有权依法对有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法律的员工进行教育;对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依法责令其赔偿损失和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企业、工会和员工均须相互尊重他方的权利,认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二章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第十一条企业招聘员工必须在合同的规范下,以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须在员工上岗之前订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和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企业和员工各持一份。
已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补签劳动合同。
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文本时,工会代表应当在场或事后监督。
第十二条工会可以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向企业提出建议,企业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答复或纠正。
第十三条企业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当事人双方在履行期满后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应予同意:(一)本企业工龄满10年;(二)连续工龄满20年,本企业工龄满5年的。
(三)两次进入本企业工作,且两次工龄相加满10年的。
第十五条企业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劳动合同的期限。
工会和员工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对企业管理人员实行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
第十六条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员工,但应有工会组织的领导参加会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七条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相应补偿。
第十八条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的处理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调解结果应出具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发生企业被兼并、破产、拍卖或员工离退休、退职、死亡的,劳动关系自然解除;企业的员工可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劳动者和企业各执一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按企业规章制度应解除劳动者合同的;3、严重失职,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章工资、福利、保险第二十条企业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个人收益同个人劳动成果及所在单位经济效益相结合,通过严格考核适当拉开档次。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竭尽全力搞好经营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员工收入。
员工收入增长应遵循“两个低于”的原则。
即: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
第二十二条企业实行岗位责任工资制为主的工效挂钩工资分配形式。
第二十三条企业对员工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同类工种岗位上工作的男女员工同工同酬。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种津贴。
第二十六条根据企业实际经济状况,逐步提高员工福利及改善文化娱乐活动设施。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于每月5日以货币的形式向职工支付月工资报酬,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则在节假日或公休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八条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时,可由其授权人代领,代领者必须在工资发放明细表签名栏签章方可领取。
第二十九条按照国家规定企业应参加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纳员工养老保险金,解除员工后顾之忧。
第三十条按照国家规定企业应参加员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员工失业保险制度,对员工病、伤、残、死亡、失业等的补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第三十一条企业依法实行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
对于因工作特点决定,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工种和岗位,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责任不断加强经营管理,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工会及员工应予以支持。
员工加班加点后原则安排换休,实在不能换休的,给予工资补贴。
第三十三条下述情况,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安全或国家、企业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输油管线、油罐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三十四条企业实行的节假日及公休日:企业实行的节假日按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如逢公休日,应予顺延。
少数民族节假日根据甘肃省政府规定执行。
员工婚丧假,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女职工特殊保护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安全规程。
第三十六条企业必须按工种标准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安全文明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用品。
对不按规定穿戴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企业有权拒绝其上岗或责令其下岗。
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员工,企业有权查处,员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工会依法支持企业进行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安全卫生情况。
第三十八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及时通知工会协助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并对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以促进女职工队伍与企业共同发展。
具体办法见《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附)。
第六章合同责任和保证第四十条工会与企业双方为加强合作和联系,保障集体合同的履行,应建立以下制度:(一)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双方正、副职负责人就当季有关的重要事宜和职工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协商。
必要时,亦可随时进行协商。
(二)企业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包括预备会议),应有工会主席或授权的代表列席,并听取工会主席(代表)的意见。
(三)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组织活动,占用当月生产工作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企业应予同意;工会委员会可邀请企业负责人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
(四)企业应依法按时并足额划拨工会经费。
第四十一条企业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清理、整顿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标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四十二条企业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二)明确劳动纪律,加强协作,共同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工资制度、奖惩制度。
(四)生产和工作规程、劳动条件和标准。
(五)爱护公共财产,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十三条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或者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企业依照或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惩处。
第四十四条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犯有重大过错的职工做出辞退决定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情况以外,应符合下列程序:(一)企业正职负责人或公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动议。
(二)征求工会意见。
第四十五条企业对职工做出开除、除名处理,应符合下列程序:(一)企业正职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二)征求工会意见。
(三)书面通知本人。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1、因企业未能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致使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2、企业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七章劳动争议第四十八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工会主席依法承担调解委员会主任的职责,并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
第四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工会与企业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处。
第五十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申请调解的,除法定事由外,该项申请应当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逾期的依法定程序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依前款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均负有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解决争议过程中,不得隐匿、销毁或伪造证据。
第五十一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依法解决争议,不得激化矛盾。
第八章合同的履行和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者变更。
第五十三条对于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亦无明文规定的,须由工会与企业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正式签订后,若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废、改、立,应按下列标准识别本合同的效力:(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无溯及力的,本合同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