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条例

合集下载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为保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证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鼓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嘉奖类别嘉奖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戒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

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 积极保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建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实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逾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公道化建议,被采取者。

2. 积极研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本钱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背规定或侵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产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实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获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保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奉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本钱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产生毛病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公道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照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绩效,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遵循奖罚相济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业素养,实行奖励和处罚措施。

第四条公司设立员工奖罚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条例。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五条公司为员工设立奖励措施,以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第六条员工奖励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薪资调整:公司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结果,将合理的薪资调整反映在员工的工资中。

(二)奖金发放: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结果和岗位职责,设立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

(三)晋升提升:优秀的员工将有晋升和提升的机会。

(四)表彰奖品:公司将设立表彰奖品,如荣誉证书、奖杯等,以表彰员工的优秀工作表现。

(五)培训机会: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

第七条员工奖励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工作绩效: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和效率。

(二)工作态度: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三)团队合作:员工与同事合作的能力和表现。

(四)创新能力:员工在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八条公司为员工设立处罚措施,以惩罚违反公司规定和道德准则的行为。

第九条员工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罚款:对涉及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三)调整工作岗位: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进行岗位调整或解雇。

(四)撤销奖励:对于因严重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而获得的奖励,公司有权取消或收回。

(五)法律追究:对于涉嫌违法犯罪或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员工处罚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违规行为: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和道德准则的行为。

(二)失职行为: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流程的。

奖罚制度员工奖惩条例

奖罚制度员工奖惩条例

奖罚制度员工奖惩条例奖罚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够惩罚员工的不良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

员工奖惩条例是明确奖励和惩罚的具体细则,下面就员工奖惩条例进行详细阐述。

一、奖励制度1.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为表现优秀的员工提供绩效奖金或其他奖励。

2.创新奖励:对于能够提出优化工作流程、降低成本或提高效率等创新性建议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3.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出工作出色的员工,通过表彰、奖金或其他特殊待遇来鼓励他们继续保持优秀业绩。

4.迟到早退奖:对于连续3个月没有迟到早退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以激励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

5.团队合作奖:对于在项目中表现卓越的团队,授予团队合作奖,以鼓励员工共同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惩罚制度1.警告制度:针对员工轻微违纪行为或工作失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工作纪律和职责。

2.扣薪处分:针对严重违纪员工或工作失误严重的员工,可以考虑扣除部分工资,以警示员工予以改正错误。

3.绩效调整:对于绩效不达标的员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度降低工资涨幅或不给予工资调整的机会。

4.晋升机会剥夺:对于连续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犯错误严重的员工,取消其晋升机会,以倒逼员工改正错误。

5.辞退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工作不称职的员工,采取辞退处分,终止与企业的合同关系。

三、奖惩实施与记录1.奖励实施:奖励决策应公正、公平;奖励具体细则应明确,员工奖励的金额和时间应及时给予。

2.惩罚实施:惩罚应明确与员工的违规行为或不良表现相对应的处罚内容和程度,切不可过度惩罚或未能给予恰当惩罚。

3.奖惩记录:每一次奖罚决策都应记录,包括相关员工的姓名、奖惩内容、时间和理由等,以备日后参考和归档。

四、奖罚效果评估1.对于奖励:定期对奖励制度进行评估,了解员工对奖励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对于惩罚:对于处罚后仍不改正或频繁违纪的员工,应进行更严厉的处罚,并对制度进行完善,以提高惩罚的威慑力。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推荐要点公司内部使用的员工管理办法,包括奖励和惩罚措施。

一般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使用和解释。

员工奖惩条例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促进全体员工奋发上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制订本条例的原则是: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条例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之奖励分为下述五种:(1)嘉奖;(2)记功;(3)晋级;(4)奖金;(5)总经理特别奖励。

1.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嘉奖:(1 )品德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 )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领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4 )厉行节约,或利用废料有显著成绩者;(5 )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未出现事故者。

2.员工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可酌予记功:(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2)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并有实效者;(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4 )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5)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7)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8 )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9)具有其他功绩,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

3.员工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可酌予晋级:(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产生重大利润或有特殊成绩者;(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损害者;(4)在恶劣环境下,不顾个人危险尽力职守者;(5)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间,获取硕士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和证书者。

企业规章制度奖惩条例

企业规章制度奖惩条例

企业规章制度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秩序,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树立企业形象,健全奖惩机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企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享有平等的权益。

第四条企业规章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属于企业管理层。

第五条本企业管理人员应当积极执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管理企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奖励条例第六条企业奖励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品德等方面,进行认可和奖赏。

第七条企业奖励设置的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先进个人奖、优秀团队奖、职业技能竞赛奖、专项贡献奖等。

第八条员工获得企业奖励,应当进行公示,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表彰。

第九条企业奖励应当设置奖金等实物或者名誉奖励,且奖金应按企业规定发放。

第十条员工获得企业奖励后,应当自觉提高工作热情,继续努力工作。

第三章处分条例第十一条企业处理应当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企业处分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十三条员工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效率低下、擅自离岗等。

第十四条员工的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处分应当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员工享有合法权益。

第四章公示条例第十六条企业奖励、处分、规章制度等相关信息应当进行公示,并采取适当方式通知全体员工。

第十七条企业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及时,不得隐瞒、夸大事实。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有权查阅企业公示信息,对发现的问题或异议可以向企业管理层反映。

第五章监督检查条例第十九条企业管理层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员工的行为、工作表现、奖惩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全员员工有义务接受企业监督检查,如实反映自身情况,配合企业管理层工作。

第二十一条发现员工有违规违纪行为或者问题,应当立即上报企业管理层,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奖励第一条公司实施奖励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双层奖励方式。

第二条如有下例情况,公司给予适当的奖励:⑴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⑵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⑶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⑷改进管理成效显著⑸功培养和举荐热人才并对公司产生重大贡献⑹其它表现突出行为第三条奖励的形式⑴通报表扬⑵奖金或物质奖励⑶晋升⑷培训⑸其它第二章惩处第四条惩处包括警告、开除、赔偿三种形式。

第五条警告:当员工有过错,但犯事情节较轻者,且能听从管理人员、保安人员指正,可给予口头警告,其它根据犯事情节严重程度可给予书面警告处罚:1.不服从管理,妨碍制度执行人员开展工作;2.带食物进入车间、办公室或在公司其它工作场所内进食;3.穿拖鞋上班,进入公司不佩戴厂牌;4.进出公司,不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5.无故矿工、迟到,早退;6.不遵守打卡秩序,如插队打卡、代人打卡等;7.不遵守公司交通规则,违章驾驶操作;8.利用公司电脑玩游戏或私藏游戏软件;9.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或因口角争吵经劝解而不理会;10.浪费公司资源或能源之行为;11.利用公司资源制作、加工私人物品;12.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串岗;13.工作时间观看与工作无关的电视、浏览网站、收听音乐或阅读报纸、杂志、小说等;14.不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如提前就餐、插队、霸位、喧哗、故意漏卡、虚假消费卡等行为、餐具带出食堂及挪为己用等;15.扰乱图书馆、文化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秩序;16.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或保安的指正;17.未经允许,擅自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入宿等;18.不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定;19.外出工作不遵守相关制度规定;20.损失或丢失生产工具,同时按劳动法规定给予赔偿;21.不遵守公司上下班纪律及相关规定;22.私自拆装机电设备,乱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23.不遵守有关的电梯操作和搭乘规定;24.工作不认真,常导致出现次品、废品;25.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导致公司损失;26.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美观;27.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28.故意涂改厂牌;29.休息时间,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30.未经许可,翻阅不属于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信函;31.品行不良或行为不检或谎报事实;32.坐卧工作台、机台设备、工用具、半成品或成品、纸箱上等不雅行为;33.随地吐痰、丢垃圾;34.未按消防设施使用规定使用消防设施,或将公司消防设施挪用他用;35.擅自使用危险品(天拿水,工业用酒精等)作其它用途。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前言公司员工的工作表现对于公司的发展和运营都至关重要。

然而,在工作中,员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问题和犯错。

因此,公司需要制定一套奖惩体系,以便鼓励员工认真工作,同时也要确保员工能够犯错误教训、成长。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奖惩体系,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化的员工奖惩管理。

一、员工奖励制度1. 绩效奖金公司将定期评估员工工作表现,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将根据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完成时间和提高生产率等方面进行评估。

2. 升职加薪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晋升考核,并根据评定结果调整工资和职位等级。

评定标准将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客户评价等因素进行评价。

3. 特别奖励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公司将授予特别奖励,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

特别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旅游、礼品等。

二、员工惩罚制度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对员工进行惩罚:1. 书面警告对于员工的日常表现和工作中偶发的小错误,公司将在办公室留下书面警告。

员工在接到书面警告后应该及时反思、改进,以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 处罚性工资扣除如果员工发生了重大错误,导致公司受到了经济损失或损害了公司声誉,公司将会采取处罚性工资扣除措施。

扣除标准将根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工资水平等多种因素进行评价。

3. 开除/停职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造成了公司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公司将会采取开除/停职等严厉措施。

开除/停职的决定将经过公司领导的审议,并在作出决定之前通知员工本人。

三、奖惩管理操作流程公司奖惩管理的操作流程如下:1. 奖励流程1.1. 绩效考核成绩按月评定。

1.2.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绩效考核结果统计,计算绩效奖金。

1.3. 绩效奖金与当月工资一同结算发放。

1.4. 每季度进行员工晋升考核。

1.5. 晋升考核结束后,公司将发放工资涨幅和晋升薪酬。

1.6. 特别奖励将在员工取得特别成就后发放。

2. 惩罚流程2.1. 小错误的处理:2.1.1. 员工出现轻微过失,主管应该先有口头警告。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为倡导遵章守纪、积极务实、努力工作的良好风气,鼓励员工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工作,公司对具有良好表现的员工予以一定的奖励,同时,对违纪行为给予必要的处罚。

一、奖励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一次性发给资金或物质奖励。

1、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奖励(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金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2)在生产技术、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研制及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成果或成绩显著;(3)在改进公司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有贡献的;(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7)工作一贯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者;(8)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二、处分1、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合同、开除等。

2、经济处罚分为:停发工资,扣发资金,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级等。

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发现一次视情况严重,罚款5-500元,对明知故犯,屡禁不止,又不愿意接受批评的个别员工,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外,另根据所犯错误,认识态度等给予一次性1000—2000元经济处罚,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及停职检查等处分。

(1)迟到早退,中途脱岗;(2)工作时间非业务原因单位乱串岗位、闲聊、打闹;(3)上班时擅离职守,乱串岗位,睡觉,闲聊打闹;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工资,并视事故情节轻重,按所损失经济的比例进行赔偿损失外,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1)工作玩忽职守,违反岗位责任制,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在工作中投机取巧,所造成一切产品质量、设备事故者;(2)管理干部严重失职或不顾主客观原因,瞎指挥而造成一切事故或在工作中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营私舞弊,以权指使他人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3)违反公司规定,不接受批评教育,无理取闹,拨弄事非,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辱骂员工,顶撞领导以及指使他人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奖惩条例为了规范公司在职员工的工作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正常规范运作,明确公司对各类功过行为的处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以书面材料为基础,以客观调查为主要工作方法。

(二)以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

(三)互相监督,奖惩相宜,充分发挥公司管理功效。

二、奖励条例公司本着以精神奖励、工作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提倡积极、上进、好学、见义勇为、奉公守法、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予以奖励: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管理改进的成效显著;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等。

(1)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的即时奖励。

(2)年度特别奖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3)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表现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员工,可即时给予奖励,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一)奖励方式1、部门内通报表扬:根据相关规定,在部门内对员工的良好表现进行会议或书面通报表扬。

2、公司通报表扬:(1)员工的优良表现达到相关规定,由公司行文通报表扬;(2)凡受到物质奖励或特别调薪奖励的,均由公司行文通报表扬;(3)凡受到公司通报表扬的,在年终考核时可适当考虑加分。

3、物质奖励:通常以现金形式为主要物质奖励形式,一般在当月工资中计算发放。

4、特别调薪:通常对于长期表现优异者,结合其工资标准,经批准可给予特别调薪,加薪的幅度视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5、晋升:具有突出才能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晋升。

(二)奖励内容1、建议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并收到一定成效的,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奖金50-200元;2、举报奖:及时举报各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违法行为,主动制止公司内不良行为,经查属实的(如:贪污、偷盗、招摇生事等),视具体情况及挽回损失的程度予以奖励。

3、安全奖: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视具体情况及挽回损失程度予以奖励;4、见义勇为奖:维护公司利益,见义勇为的,视具体情况及挽回损失程度予以奖励;5、优质服务奖:以优质服务,受到客户点名、书面表扬或社会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表扬的,予以50—200元奖励,如多次受到表扬或情况较为特别的,根据公司的工资制度可考虑予以特别调薪处理;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记大功一次,并给予50-200元奖励:(1)管理得当,至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降成本,获得优良成果者;(2)抢救变故、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惜余力,有突出表现;(3)拒受贿赂或馈赠,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足可为员工楷模者;(4)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伤者;(5)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6)举报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7)公司形象遭受危机时,通过努力扭转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给予晋升:(1)研究发明方面,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2)具有领导和组织能力,各方面表现出色者;(3)为公司目标管理的达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4)具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三)奖励实施程序1、授权:直接管理者、上级部门或经公司授权的相关管理人员有处理权及奖励建议权。

2、达到奖励条件的员工,由直接管理者出具《公司奖励申请表》,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再呈送总经理审批。

该表由行政人事部门留存,并根据审批情况负责实施,最后将相关信息记入员工档案。

三、惩戒条例惩戒是为了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规或失职行为,从而维护工作秩序和保障公司制度的实施,达到规范公司管理,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

员工违纪的轻重,均直接影响其个人未来升迁及考评和发展。

惩戒的原则:1)纪律处分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违纪的轻重相符;3)保证员工对纪律处分的上诉权。

(一)惩戒种类分为经济处理和行政处理。

经济处理包括扣款、取消奖金、降薪。

行政处理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理相结合的方式。

(二)违纪的类别1、A 类违纪:应处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应处 20--100 元的扣款。

经管理人员指出仍不改正的,可适当加重处理力度或按 B 类违纪处理;态度恶劣的,可按 C 类违纪处理。

(1)未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者。

(2)上班期间未按公司规定要求穿工服,佩戴工牌者。

(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上班时嬉戏、串岗、打瞌睡、长时间闲聊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不执行工作规定或规程。

(6)不按通知或规定出席晨晚会的。

(7)不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和工作指令,顶撞公司管理人员。

(8)由于个人原因,不按规定出现差错给造成公司损失的,并视具体情况予以照价赔偿。

(9)未按规定或要求及时缴交单据、工作报告或其他材料。

(10)未经许可私自换班、调班、调休。

(11)在办公区域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2)不经请假,无故缺席会议、培训、训练者。

(13)带不良情绪上班,出勤不出力,有损公司形象的。

(14)粗言秽语,作风散漫,不接受领导批评者。

(15)未经培训或批准,擅自操作机器者。

(16)不按规定办理请休假、探访等手续者。

(17)主管、组长对下属管理不严,使部门纪律松懈者。

(18)无特殊情况,不按公司指定时间、地点就餐或浪费饭菜者。

2、B 类违纪:应处以书面警告及处 50—200 元的扣款,经管理人员指出仍不改正的,可适当加重处理力度,态度恶劣的,可按 C 类违纪处理;屡教不改的,可同时处以降职降薪处理。

(1)对抗批评或处罚,认识态度不端正或态度恶劣。

(2)故意损坏公司物品,除照价赔偿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由于工作疏忽或失职,导致物品丢失,按公司全员防损规定进行赔偿;对于渎职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对工作问题隐而不报或不配合上司、有关人员调查,提供虚假证明或陈述材料。

(5)故意制造谣言,中伤他人,搬弄事非。

(6)侮辱或辱骂公司管理人员。

(7)未经允许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长途电话,且不主动上报。

(8)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影响正常营业或管理运作。

(9)未经允许,擅自将公司资源用作私人用途。

(10)因个人原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者。

(11)拒绝听从部门直属管理人员合理指挥和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12)拒绝防损安保人员合理、合法的检查。

(13)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14)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1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怠慢工作者。

(16)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17)利用公司电脑玩游戏者。

(18)遗失公用钥匙、保密文件、内部资料、单据,不及时报告处理者。

(19)辱骂同事、挑拨离间、寻衅闹事、妨碍他人工作、影响安定团结者。

(20)擅自改动和损坏、撕毁公司书信文件、布告、通知者。

(21)办理工作移交,无特殊理由而未能按期办妥者。

(22)擅离职守,致使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23)员工工作不认真,多次造成数据不准确者。

(24)丢失、损坏公物者。

(25)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管理人员分配的工作任务者。

(26)对举报违规人员报复、威胁、谩骂者。

(27)其他影响公司形象,损坏公司利益者。

3、C 类违纪:应处以书面警告、调职、降职降薪及处 100 — 400元的扣款,态度特别恶劣或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必要时可作解聘处理。

(1)代他人打卡或托他人代打卡者。

(2)弄虚作假,欺骗上司和公司。

(3)利用职权牟取私利。

(4)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盗用印信或未经核准擅自使用印信者。

(5)督导不力,导致公司重大经营损失。

(6)严重违反操作流程,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7)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客户重大投诉,影响公司形象和声誉。

(8)营结私党,对抗管理,造成较大管理问题。

(9)不服从公司人事调动安排的,不能按质完成公司的工作安排。

(10)因疏忽督导不力,管理失职,导致严重损失。

(11)不及时上交违规罚款者。

(12)私挪公款。

(13)伪造或涂改公司的报告或记录。

(14)拒不执行上级指示,不服从管理和分配者。

(15)向同事鼓吹任何政治理论或使用侮辱语言。

(16)试图强迫同事加入任何违法组织或社团。

(17)违反公司安全条例或从事危害安全的活动。

(18)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工作。

(19)工作时间酗酒者。

(20)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21)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损失,且损失在 1000 元以下的。

(22)没有及时制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23)不坚持原则,不公正对待同事,谎报考勤或请假证明者。

(24)违反公司其它相应规章制度。

4、D 类违纪:应处 400 元以上金额的扣款,并可根据具体情况作违纪辞退(旷工除名/开除)处理,在全公司内通报,此后公司不得再录用;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的,要如数赔偿,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有意破坏公司财产,情节比较恶劣的。

(2)由于个人行为,导致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

(3)参与黄赌毒,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他人利益。

(4)行贿、索贿及违规收受供应商、合作伙伴馈赠。

(5)故意泄露公司经营机密,并从中牟取私利。

(6)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或经营情报资料,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7)故意从事一些对公司其他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有威胁的活动。

(8)违反操作规定和安全条例,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浪费公司资源。

(9)篡改考勤卡或考勤记录。

(10)持续旷工两天者或月累计旷工日数达到三日者。

(11)故意损害公司的名声和形象,且证据确凿。

(12)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虚假个人资料或担保人资料。

(13)拒不执行工作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原则上按旷工处理。

(14)拾遗不报,据为己有者。

(15)伪造或涂改公司的报告或记录者。

(16)接受与工作相关贿赂者。

(17)未经公司书面允许,擅取公司财务记录或其它物品者。

(18)违反公司安全条例或从事危害安全活动者。

(19)故意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的合理管理者。

(20)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工作者。

(21)偷盗、贪污、欺骗、伪造记录、票据者。

(2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23)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公司批准在公司外兼职者。

(24)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5)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6)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从事与本公司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经济活动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