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九大雷区 让房地产广告戴上镣铐起舞
!新广告法房地产文案禁忌.doc

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
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8、「黄金」
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
10、「领」
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
11、「虚假」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
18、「户口」
承诺户口、蓝印户口、承诺移民、买个房啥都解决了
19、「风水」
上风上水、聚财纳气、宝地、圣地、府邸、龙脉(贵脉)、东西方神话人物、龙脉之地、风水宝地、天人合一、天干地支品上山上水——享上等上城、堪舆
20、「封建」
帝都、皇城、皇室领地、皇家、皇室、皇族、殿堂、白宫、王府(府邸)、皇室住所、政府机关、行政大楼、XX使馆、XX境线
2、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前提是这些设施等是真有其事的)
关于新房地产广告违规罚款」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中规定,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两篇)2024

引言概述: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是对现行广告法的修订和完善,旨在规范房地产行业的广告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主要方面详细阐述这项新法的内容和意义。
正文内容:一、严禁虚假宣传1.禁止虚假房源信息的发布根据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准确、明确地反映房屋的实际情况。
广告中提供的房源信息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禁止任何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宣传手法。
2.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法规要求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要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对广告中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严格把关。
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有直接责任,广告发布者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对虚假宣传行为设定了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止宣传、公开道歉等。
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违法者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以确保房地产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规范广告语言和形式1.禁止使用误导性语言根据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房地产广告不得使用诱导、误导、不准确、无法核实的宣传语言。
广告宣传语言必须清晰、明了,并且真实反映房屋的特点和情况。
2.规范广告宣传形式新法规定了广告宣传的规范形式,包括文字描述、图片、视频等。
广告发布者在制作广告时要遵循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明确标注广告的真实来源。
3.明确广告中的免责声明为了防止消费者因误解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要求在广告中明确标注免责声明,以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广告监管和备案制度1.建立广告备案制度根据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所有的房地产广告必须在发布之前进行备案,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查和监督。
备案制度的实施将提高广告宣传的规范性和监管效果。
2.加大对广告监管的力度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广告发布者的检查频率和广告内容的审核力度,确保广告宣传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今起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这些雷区要小心

今起新广告法正式实施这些雷区要小心【导语】:今起新广告法正式实施,这不广告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
其中不得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等极限用语,如使用并被举报,店铺或面临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这对我们在写创意、做页面甚至是推广方式上都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一定要注意这些雷区不能碰!今起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新的广告对我们在写创意、做页面甚至是推广方式上都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碰到“雷区”或许就违法。
你与20万之间,只有一个词的距离!那么有哪些词不能用呢?极限用语包括哪些?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据悉,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
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
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
所以,卖家们要重视起来,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其他禁止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新房产广告法

新房产广告法
新房产广告法是指对新房产广告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
该法旨在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在房产广告中的宣传行为,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
新房产广告法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广告真实性:广告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和误导性信息。
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应当对宣传所涉及的房产信息进行验证和核实,确保其真实性。
2. 广告内容:广告中的房产基本信息和价格等应当真实、明确、准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广告发布: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应当在广告发布前进行审查和备案,确保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在广告上标明备案号或者其他标识。
4. 广告监督: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新房产广告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查处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5. 违法处罚:对于违反新房产广告法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会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如罚款、责令停业等。
同时,购房者也可以依法维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新房产广告法的出台旨在规范房产广告行为,保护购房
者的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当注意对广告的辨别,选择可信的来源,避免被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所误导。
新广告法下房地产广告的注意事项

新广告法下房地产广告的注意事项房地产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2015 年9 月1 日新版《广告法》开始实施,新版广告法第二十六条,专门对房地产广告做出了规定,详细内容为:“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根据上述内容作如下分析:★不能乱吹牛说买房回报率多少楼盘广告大家都看过某些楼盘“包租,XX年收回成本” “资产迅速增值”的宣传。
但9月1 日之后,这些将被认定为违法广告。
★项目距离多少,不能用时间描述楼盘广告营销女神蔡雪梅有曾经在地产创新研习社的演讲上,有过这样的精彩分析“所有的广告都告诉你,驱车20 分钟可以到机场、车站,其实他说的距离可能是直线距离,他说的时间是深夜路上根本没人时的行驶时间。
”★不能用价格低至多少来忽悠客户低价格广告很多房企喜欢用“低至xxxx ,首付xxx 起”等低价格吸引客户,但实际上只是噱头,并非实际的销售价格,即使有也是数量极少,很少客户能买得到。
以后这类广告都会被禁止。
★还没建好的配套也不能用来诱惑消费者买房送学位广告许多购房者有这样的体验“楼盘广告上写着‘地铁口、学校旁',可等去到现场才发现,那些都是10 年之后的规划。
而“买房送学位”这些也不允许出现在房地产广告中了。
那么,在新的广告法之下,房地产广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1、开发商发布房地产广告时,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哪些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受其委托的单位刊登房地产销售广告,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一)营业执照;(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预售的,应提交《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新房地产广告9不得

新房地产广告9不得
新房地产广告“9不得”
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投资回报率)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距离XXX开车仅30分钟)
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雷区:之前出现的各种刷下限的户外广告)
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一些商业项目营销时提及的购房后返租金等,可能会“触雷”。
)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雷区:学区房)
8、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近日在朋友圈转发的“极限词语”是对此项的延伸,并未在正式法规、规范中出现,建议尽量不用过于绝对的宣传词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雷区:精装房、装修房)。
房地产营销新广告法房产广告注意“9不得4必须”

新广告法9月1日起实行房产广告注意“9不得4必须”2015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即将实行,同日《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亦将正式执行,“买房送老婆”“购房送学位”“距离XX开车仅30分钟”,在以往的楼盘推广中层出不穷的此类广告有望得到有效根治。
据网友透露,新广告法上线后,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据悉,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
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
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
所以,卖家们要重视起来,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针对房地产广告,本网对此进行了梳理,9月1日后,房地产广告最重要的“9不得”“4必须”。
新房地产广告“9不得”: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投资回报率)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距离XXX开车仅30分钟)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新广告法下房地产广告的注意事项

新广告法下房地产广告的注意事项房地产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2015年9月1日新版《广告法》开始实施,新版广告法第二十六条,专门对房地产广告做出了规定,详细内容为:“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根据上述内容作如下分析:★不能乱吹牛说买房回报率多少楼盘广告大家都看过某些楼盘“包租,XX年收回成本”、“资产迅速增值”的宣传。
但9月1日之后,这些将被认定为违法广告。
★项目距离多少,不能用时间描述楼盘广告营销女神蔡雪梅有曾经在地产创新研习社的演讲上,有过这样的精彩分析“所有的广告都告诉你,驱车20分钟可以到机场、车站,其实他说的距离可能是直线距离,他说的时间是深夜路上根本没人时的行驶时间。
”★不能用价格低至多少来忽悠客户低价格广告很多房企喜欢用“低至xxxx,首付xxx起”等低价格吸引客户,但实际上只是噱头,并非实际的销售价格,即使有也是数量极少,很少客户能买得到。
以后这类广告都会被禁止。
★还没建好的配套也不能用来诱惑消费者买房送学位广告许多购房者有这样的体验“楼盘广告上写着‘地铁口、学校旁’,可等去到现场才发现,那些都是10年之后的规划。
而“买房送学位”这些也不允许出现在房地产广告中了。
那么,在新的广告法之下,房地产广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1、开发商发布房地产广告时,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哪些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受其委托的单位刊登房地产销售广告,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一)营业执照;(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预售的,应提交《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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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九大雷区让房地产广告戴上镣铐起舞
9月1日起新广告法正式实施,这已不是新闻,但号称“史上最严广告法”,新广告法到底有何不同?“最严”在哪里?针对房地产广告,又有哪些“红线”,搜狐焦点独家解读新版《广告法》。
罚款广告里出现这些词罚款20万起
新广告法摘录: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十一条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在新版广告法里,对于极限、绝对、夸张的出发更加严厉: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什么是极限词语,比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按照以上条款,销冠、开盘即售罄、顶级、最具等词语就要成为房产广告的历史词语了,卖了2亿说5亿,卖了5亿说10亿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想说售罄,拿出数据来!
升值、回报的承诺是雷区
新广告法摘录:
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X年稳定回报50%,年回报率8%,这些频频见诸房地产广告的词句,9月起也将成为历史,开发商自己都未必能保证自己的资金链不断裂,拿什么保证业主的物业升值?再者,开发商并非拥有市场的决策权,凭什么给购房者承诺升值保值。
不得用时间来确定距离不能随便开飞机
新广告法摘录: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10分钟直达市中心……用臆想出来的理想交通环境下所需的时间来模糊距离,几乎每个项目的DM上面都会有类似的字样。
低至XXXX起、首付XXXX出街有难度价格战也违法
新广告法摘录: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开发商经常以“零首付”、“首付一成入住城关大盘”、“低至XXXX元起”等为噱头,吸引购房者买房,注意了,这类广告语在9月起可要慎用了,特价房源也就是那么几套,不能用来忽悠大众了。
学区房、公园盘不可乱用否则罚的可不是一点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
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总结新房地产广告“九宗禁”:
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投资回报率)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距离XXX开车仅30分钟)
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雷区:之前出现的各种刷下限的户外广告)
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一些商业项目营销时提及的购房后返租金等,可能会“触雷”)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雷区:学区房、户口、升学保证)
8、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近日在朋友圈转发的“极限词语”是对此项的延伸,并未在正式法规、规范中出现,建议尽量不用过于绝对的宣传词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禁区:精装房、装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