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毒性杂质作用原理-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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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毒性杂质及其警示结构

基因毒性杂质及其警示结构

基因毒性杂质及其警示结构
据研究,化合物具有基因毒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其能够与DNA结合并导致DNA损伤,从而引起基因突变和细胞死亡。

此外,一些化合物也可能会干扰细胞的DNA修复机制,从而进一步加剧其基因毒性。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如何控制基因毒性杂质的含量?
为了控制基因毒性杂质的含量,药品生产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选择合适的原料和反应条件、对反应过程进行严格监控、采用有效的分离和纯化技术、以及对最终产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等。

此外,药品生产企业还需要对基因毒性杂质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策略,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最后,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不仅是药品生产企业的责任,也需要相关监管机构的支持和监督。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___夫妇在19世纪70年代对化合物致癌机理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亲电理论”。

该理论指出,构成DNA的四个碱基中存在许多亲核位点,如嘧啶环和嘌呤上的N和O等,这些位点可以与亲电试剂反应,从而引起基因突变,是诱发癌症的重要原因。

___在19世纪80年代提出了致癌性的警示结构(SAs)的概念,这些结构含有的化合物与DNA发生作用的可能性较高,可能诱发癌症。

___的相关机构在2009年的报告中收录了三十余种基因毒性警示结构,这些结构的具体信息也在报告中列举了出来。

基因毒性杂质-基毒、重金属资料

基因毒性杂质-基毒、重金属资料

遗传毒性杂质遗传毒性:泛指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因素〕与细胞或生物体的遗传物质发生作用而产生的毒性.1、致突变性:与DNA相互作用产生直接潜在的影响,使基因突变〔bacteria reverse mutation 〔Ames〕试验〕2、致癌性:具有致癌可能或倾向〔需要长期研究!〕3、警示结构特征:一些特殊的结构单元具有与遗传物质发生化学反响的能力,会诱导基因突变或者导致染色体重排或断裂,具有潜在的致癌风险.遗传毒性物质:在很低的浓度下即可诱导基因突变以及染色体的断裂和重排, 因此具有潜在的致癌性.EMA通告〔1〕、具体事项:1、哪些品种中会出现甲磺酸酯〔或甲磺酸烷基酯〕.特别是甲磺酸盐等形式的API或其合成中用到甲磺酸的API,甲磺酸烷基酯-甲磺酸甲酯、乙酯、其它低级醇酯,应认定为潜在杂质.2、羟乙基磺酸盐、苯磺酸盐、对甲苯磺酸盐的API.应说明类似物质磺酸烷基酯或芳基酯污染的危险.3、限度要求:无其它毒性数据时,这些高风险杂质应依据TTC设定限度.1.5小我g为单位的最大日剂量得ppm限度.4、法律依据:EP专论要求凡以甲磺酸盐和羟乙基磺酸盐形式存在的API,均应在其生产过程中采取以下平安举措:必须对生产工艺进行评估以确定家磺酸烷基酯〔羟乙基磺酸烷基酯〕形成的可能,特别是反响溶媒含低级醇的时候,很可能会出现这些杂质.必需时需对生产工艺进行验证以说明在成品中未检出这类杂质.〔2〕、落实举措:1、API生产是否涉及在甲磺酸〔羟乙基磺酸盐、苯磺酸盐、对甲苯磺酸等低分子量磺酸〕或相应酰氯存在下,使用甲醇、乙醇、正丙醇、异丙醇等低级脂肪醇〔如甲醇、乙醇、正丙醇、异丙醇等〕.2、对相应酯形成的可能性是否降到最低.3、是否有有效的去除精制步骤.设备清洗-是否设计的低级脂肪醇的使用〔方法,TTC限度〕?起始物料〔低分子量磺酸盐或酰氯〕中是否限制了其低级脂肪醇酯〔方法,TTC限度〕?当被磺酸酯或相关物质污染的磺酸用于API合成时能否保证其中潜在的遗传毒性杂质不超过TTC?应考虑各种烷基或芳基磺酸酯杂质累积的风险.API最后一步用到的磺酸衍生物,应进行风险分析.收回溶剂:中的磺酸酯类杂质〔如乙醇中的EMS、甲醇中的MMS、异丙醇中的IMS〕的富集和残留是否进行了限制.制剂过程:甲磺酸盐等相关形式的API的制剂过程〔制粒、包衣…〕是否使用了醇,是否有足够灵敏的方法监控只集中杂质处于TTC水平!储存过程:甲磺酸盐等相关形式的API及制剂储存过程中是否会存在形成烷基或芳基磺酸酯.整改:存在风险必须研究,报告监管部门并按相关程序提交变更申请.遗传毒性杂质研究相关指导原那么ICH Q3A 〔R2〕、ICH Q3B 〔R2〕〔遗传毒性杂质仅有提及〕EMA : Guideline on the Limits of Genotoxic Impurities, 2006.EMA : Questions and Answers on the CHMP Guideline on the limits of genotoxic Impurities, 2021.FDA : Guidance for Industry:Genotoxic and Carcinogenic Impurities in Drug Substances and Products:Recommended Approaches. Draf2021.ICH M7 : Draft consensus guideline assessment and control of DNA reactive〔Mutagenic〕impurities in pharmaceutical to limit potential carcinogenic riskICH M7目前状态:2021年2月6日发布,征求意见历时17个月〔一般6个月〕后,于2021年7月15日正式发布.现在进入ICH区域实施期〔在美国联邦注册公布,经CHMP和欧盟委员会批准,在日本译〕指南比拟复杂,需要企业和卫生部门调整程序,因此,预期在ICH公布后18个月前方可全面实施M7.与指南一起发布了实施指导:①M7发布后的AMES试验需立即实施M7标准.②M7发布前乙月青开始2b/3期试验的工程可以继续,结构活性关系定量分析、杂质评估和文件记录不是必须的.③M7发布后的上市申请,如未进行2b/3期试验,须在36个月内完成上述试验.④……ICH M7适用范围:①主要用于新药〔原料药、制剂J〕的临床研究阶段及上市注册申请.包括孤儿药,新复方制剂,新制剂,新剂型的申请. 〔原料药没有改变,不做回忆性评价〕②也适用于上市后的相关变更,包括临床使用的变化.A.上市后API生产变更:合成路线、试剂、溶剂以及工艺条件的变更等可能导致新的遗传毒性杂质产生或已有的遗传毒性杂质含量发生改变.B.上市后制剂的变更:处方、生产工艺、剂型、规格改变可能导致新的遗传毒性杂质或已有的遗传毒性杂质含量发生改变.C.上市后药品的临床使用发型变更:剂量的显著增加、使用时间的增加、适应症的变更〔例如,从危及生命的适应症变为一般严重适应症〕,要求对遗传毒性杂质的限度进行重新评估.在剂量或者治疗时间不改变的情况下,已上市药品增加新的给药途径或者扩大患者人群〔即使包括孕妇和/或儿童〕在临床使用中的变更通常不要求重新评估.③依照ICH S9指导原那么的抗月中瘤新药的申请不适用M70〔以健康人进行药代研究除外〕ICH M7要答复的问题:①提供了一个可用于遗传毒性杂质鉴别、分类、定量分析和限制的可行性框②限制潜在的致癌风险③提供平安性评价和质量风险限制的理念④对ICHQ3A和Q3B的补充I:如何根据结构活性分析评估杂质潜在的遗传毒性?II.如何确定杂质TTC?遗传毒性杂质的可接受水平是多少?III.为什么潜在基因毒性物质具有相似的分子结构?IV.是否可以采用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来规定遗传毒性杂质的水平?V.计算TTC时,是否可以将多个遗传毒性杂质合并计算?VI.哪些是可接受的特殊情况?日摄入量大于TTC的情况?ICH M7根据风险级别实施分类治理:警示结构单元-基因毒性杂质识别的起点警示结构单元:杂质结构中的某些具有与遗传物质发生化学反响水平特殊基团或亚单位.警示结构对于杂质的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具有重要提示作用:连接工艺限制、分析检测、毒理学评估的纽带.提升筛选效率,较少毒理学评估的工作量.在缺乏杂质平安性数据支持的情况下,EMA、FDA、ICH相关指导原那么中均将警示结构作为区分普通杂质和潜在遗传毒性杂质的主要指标. 常见警示结构单元模型:非遗传毒性致癌物的警示结构ICH M7限度限制的根本策略1〕、PDE 法适用于有阈值效应的遗传毒性杂质,即超过一定限度时才会产生遗传毒性的 杂质;限度确定参照残留溶剂限度的计算方法,根据相关动物的无可见效应剂量 〔NOEL 〕计算其可接受的日暴露量〔PDE 〕,再根据药品的最大日剂量计算出杂 质的接受限度.NOEL X 重量调整因子 Fl X F2 X F3 X F4 X F5PDE:允许的日暴露量〔mg/天〕 NOEL:无毒性反响剂量F1F1:物种之间的外推法因子〔F1:狗为2,小鼠为12,其他物种为10〕 F2:个体差异因子F3:毒性研究的周期因子 F4:严重毒性的因子F5:如果只有LOEL 〔最低无毒性反响剂量〕时的因子2〕、TTC 法对于无阈值效应的遗传毒性杂质,引入毒理学相关阈值〔TTC 〕的概念:假 设患者终生用药的癌症发生率不超过 10万分之一,从高浓度下进行的致癌性试 验数据线性外推到极低浓度得到的一个理论值.此类杂质,如果每日摄入量低于1.5 pg 那么患者因服药导致癌症发生的额 外风险,可以忽略不计.TTC 是一个风险治理工具,采用的是概率的方法:假设有一个潜在的遗传 毒性的杂质,并且我们对它的毒性不太了解,如果它的每日摄入量低于 TTC 值 〔1.5小前〕,那么它的致癌风险将不会高于10-5的概率.TTC 不能被理解为绝对无风险的保证.3〕、引入“短于终生〞 LTL 〔Less-than-lifetime 〕限度:基于TTC 可接受的限度为1.5仙g/day 假设患者终生服药的根底上得到的理 论值,在LTL 遗传毒性杂质限度的范围为:1.5 g g/day 365daysX 70years 〔15550 days 〕 =38.3mg 设计出平均分配在累计暴露量天数中的方法, 对于临床研究和上市药物不同 用药时间可接受的限度〔摄入量〕:4〕、含有多个遗传毒性杂质的限度要求:基于TTC 原理,当API 中含有不超过两个2类或3类遗传毒性杂质时,分 别单个限制,超过2个时,根据下表所述进行总量限制.PDE =需单独限制.1类以及API中的降解物需单独限制,不计入总限度.5〕、明确了需高度关注的危险物质限度原那么:类黄曲霉素aflatoxin-like-、N-亚硝基N-nitroso-化合物和氧化偶氮结构azoxy structures 致癌性明确,可能会显示出非常高的诱变性,可接受摄入量应显著低于M7定义的可接受摄入量,TTC 1.5 g g/day不适用于这类物质.可以应用M7的原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调整药物研发和上市药品中的可接受摄入量.如已有近似的相关结构的基因致癌数据的方法来判断研发和上市药品中相应杂质的可接受摄入量.ICH M7 : API的四种限制策略1、在最终API标准中采用适合的方法对相关杂质进行检测,进行常规限制, 到达适用的“短于终生〞〔LTL〕限度〔终产品限制〕根据ICH Q6A ,如果API中的遗传毒性杂质在至少6个连续的中试批次或3 个连续的生成批次中,测得结果均低于可接受限度的30%,那么可以论述进行定期检测;如果不满足该条件,那么建议对原料进行常规检测.2、对适宜的中间体中遗传毒性化合物的常规限制:采用适宜的方法对原材料,起始物料或中间体的相关杂质进行检测, 或进行生产过程的限制,同时制定可接受标准,使API杂质到达适宜的LTL限度.〔过程限制+终产品限制〕3、基于对工艺的熟悉,采用适宜的分析方法对原材料,起始物料或者中间体的杂质进行检测,或进行生产过程限制,同时确认这种限制方法能够保证API 杂质水平在可接受限度以下.〔过程限制〕①对适宜中间体中遗传毒性化合物的常规限制, 且限度>适用的LTL限度;②充分的杂质危害性知识及去处和去除知识;③拟定工艺能使最终API杂质减少至30%适用LTL-限度.以上条件均符合时方可采用4、全面深入的工艺理解〔包括杂质危害性及去处和去除知识〕,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以取代遗传毒性化合物的标准限制.①特别适用于不稳定〔如亚硫酰氯〕以及合成路线早期引入,但已被有效消除的杂质;工艺后期引入的那么需要提供与工艺相关的数据来充分论证该策略的合理性;②根据对杂质去向和消除产生影响的理化特性和工艺因素,包括化学反响性、溶解性、挥发性、离解性和所有用于去除杂质的物理处理步骤进行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可以用来作为杂质被工艺所消除的预估因子.限制策略的相关考虑1、采用选项4,如果与选项3 一样仅根据科学原理来进行论述是不够充分的,还需要提交相关分析数据来支持限制方法.①后续化学反响中杂质的结构变化〔去向〕②中试批次分析数据.可根据实验室级别研究中的加标研究,来说明该杂质的去向/去除论证是严谨的,能够持续地保证杂质在最终API中残留量超过可接受限度的可能性可以忽略.③如果用于研发阶段的小规模模型被认为不能代表商业规模,那么一般需要确认中试规模和/或初始商业批次中所用的限制是适当的.2、假设选项3或4得不到证实的话,那么需要采用选项1或2.对于在较后合成步骤中引入的杂质,一般应采用选项1.3、对于已经定性为遗传毒性的潜在降解杂质,须说明该降解途径是否与原料药和制剂的生产工艺和/或其所拟的包装和存贮条件相关.①建议采用设计良好的加速稳定性试验〔如40C/75%, 6个月〕,采用拟定包装形式、适当分析方法来确定潜在降解产物的相关性.②或采用设计良好的动力学等效时间更短温度更高的稳定性试验,来针对拟定商业包装进行试验,在开始长期稳定性试验前确定降解途径相关性.③对于了解在降解途径,及产品中尚未发现的潜在降解产物的相关性尤其重要.4、假设所潜在降解产物在所拟包装和存贮条件下形成,且接近可接受限度, 那么应采取举措限制降解产物的形成. 并应监控采用所拟存贮条件、商业包装下长期稳定性试验中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并在质量标准中限制该杂质.EMA/CHMP金属催化剂或金属试剂残留量限度规定指导原那么1〕、按风险级别分类治理①第1类金属:具有显著平安性担忧.或疑心的致癌性其他显著毒性.1A 亚组:Pt、Pd1B 亚组:卜、Rh、Ru、Os1C亚组:Mo、Ni、Cr、V②第2类金属:具有低的平安性担忧.潜在的较低毒性. Cu、Mn等.③第3类金属:平安性担忧最小.无明显毒性. Fe Zn等.2〕、限度限制允许日接触量〔permitted exposure PDE〕浓度限度〔Concentration Limints〕浓度限度〔ppm〕 =PDE 〔小跃〕/每日给药量〔g/天〕**所列金属残留总和不得超过指定的限度分析方法1〕、适宜的、经验证的、专属性的方法①金属残留的形式可能不同于催化剂和试剂得初始形式②公认的药典方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③仅有第2类或第3类金属,可采用非专属性的方法④对于1B亚组金属,可以接受0.5ppm的检测限.2〕、ChP重金属检查法-半定量测定方法,通常不适用于金属的定量测定.案例:某注射剂原料药制剂工艺用到了无水钳/碳催化剂,钳的PDE 10仙g 或浓度限度1ppm,本品采用ChP中检所检查法,限度10ppm,且专属性差,难以有效限制钳残留量.总结1、杂质研究与限制在药品研发中风险限制的关键环节之一:药品中杂质是否能得到合理、有效的限制,直接关系到药品的平安性.2、杂质研究与限制不是一项单纯的分析工艺,需要工艺、结构、分析、制剂、药理毒理等专业领域的协同联动,方可从根本上有效限制杂质.3、遗传毒性杂质、金属杂质的限制是一个新课题,其限制策略给业界和监管部门都带来了新的挑战.。

基因毒性杂质研究方案

基因毒性杂质研究方案

基因毒性杂质研究方案基因毒性杂质研究是一种评估化学物质的潜在基因毒性的方法。

基因毒性杂质可以通过直接损害DNA或干扰DNA复制和修复过程来引发基因突变。

这些基因突变可能导致细胞死亡、肿瘤形成和遗传疾病。

为了研究基因毒性杂质,我们可以采用以下研究方案:1. 确定研究对象:选择一种潜在的基因毒性杂质,如化学物质或药物。

根据已有的文献和实验证据,确定该物质可能对基因产生毒性影响。

2. 毒性评估:使用细胞培养模型对潜在的基因毒性杂质进行毒性评估。

选择常用的细胞系,如人类肝细胞或小鼠胚胎细胞。

暴露这些细胞系于不同浓度的基因毒性杂质,并评估其对细胞的毒性效应,如细胞死亡率、增殖能力和DNA损伤。

通过比较不同浓度下的效应,可以确定该基因毒性杂质的剂量依赖性。

3. 潜在的基因突变:通过分析细胞培养后的DNA样本,使用一系列分子生物学技术来检测潜在的基因突变。

例如,可以使用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来扩增特定基因区域,并使用DNA测序来鉴定突变位点。

还可以利用单细胞凝胶电泳(COMET)分析来检测DNA损伤和碱基修复的能力。

这些技术可以帮助确定基因毒性杂质对DNA的直接损害以及细胞的修复能力。

4. 基因表达分析:使用转录组测序技术来评估基因毒性杂质对基因表达的影响。

通过比较暴露于基因毒性杂质的细胞和未暴露的对照细胞,可以鉴定潜在的差异表达基因。

这些差异表达基因可能与基因毒性杂质相关的毒性途径和生物学效应有关。

5. 分析结果的解释:根据实验数据,进行数据统计和生物信息学分析,以解释实验结果。

这可能涉及到寻找共同受影响的信号通路、寻找注释基因和分析基因表达调控网络。

通过以上研究方案,我们可以全面地评估基因毒性杂质的作用机制和潜在的风险。

这些研究结果可以为药物开发和环境毒理学领域提供重要的参考,帮助保护人类和环境健康。

基因毒性杂质-全面信息资料

基因毒性杂质-全面信息资料

EMEA
Regulator Toxicology and Pharmacology.2006,44:198-211
Increased duration=Decreased ADI of Impurity
Increasing Dose of API
≤100ppm
≤100ppm
≥0.5%
≥0.5%
PDE =
第三类溶剂(GMP或其他质量要求限制使用) 乙酸 丙酮 甲氧基苯
1,1-二氯乙烯
1,1,1-三氯乙烷 乙腈 氯苯 氯仿 环己烷 1,2-二氯乙烯
0.08
15.0 4.1 3.6 0.6 38.8 18.7
0.0008
0.15 0.041 0.036 0.006 0.388 0.187
正丁醇
仲丁醇 乙酸丁酯 叔丁基甲基醚 异丙基苯 二甲亚砜 乙醇 乙酸乙酯
2006年,ICH也公布了相应的要求 具体内容参见ICH Q3A(R2)
IMPURITIES IN NEW DRUG SUBSTANCES Q3 appendix 2 reference, Step 4 version(25.10.06) 新药原料药中的杂质,Q3A(R2),步骤4(06年10月 25日)版
合格
考虑病例数与疗程,同时考虑:遗传毒 性研究;常规毒性研究;其它特定的毒 性终点(酌情而定)。
Yes 降低到安全限度
决 策 树
如果一个物质的体内试验表明对DNA有潜在的
破坏性,可能导致肿瘤产生,我们是否可以这 样下结论:

任何摄入水平都具有致癌的风险。 × 不存在明显的阈值。

×
我们是不是做一个试验:剂量从低到高,对其

可能产生基因毒性杂质的环节:

基因毒性杂质限度指南

基因毒性杂质限度指南

基因毒性杂质限度指南(中英文对照)London, 28 June 2006CPMP/SWP/5199/02EMEA/CHMP/QWP/251344/2006TABLE OF CONTENTS 目录EXECUTIVE SUMMARY 内容摘要............................................................................. .. (3)1. INTRODUCTION 介绍............................................................................. . (3)2. SCOPE 范围 ............................................................................ (3)3. LEGAL BASIS法律依据............................................................................. . (3)4. TOXICOLOGICAL BACKGROUND 毒理学背景 (4)5. RECOMMENDATIONS 建议............................................................................. (4)5.1 Genotoxic Compounds With Sufficient Evidence for a Threshold-Related Mechanism具有充分证据证明其阈值相关机理的基因毒性化合物 (4)5.2 Genotoxic Compounds Without Sufficient Evidence for a Threshold-Related Mechanism不具备充分证据支持其阈值相关机理的基因毒性化合物 (5)5.2.1 Pharmaceutical Assessment药学评价............................................................................. .. (5)5.2.2 Toxicological Assessment毒理学评价............................................................................. (5)5.2.3 Application of a 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 毒理学担忧阈值应用 (5)5.3 Decision Tree for Assessment of Acceptability of Genotoxic Impurities基因毒性杂质可接受性评价决策树............................................................................. . (7)REFERENCES. 参考文献............................................................................. .. (8)EXECUTIVE SUMMARY 内容摘要The toxicological assessment of genotoxic impurities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acceptable limits for such impurities in active substances is a difficult issue and not addressed in sufficient detail in the existing ICH Q3X guidances. The data set usually available for genotoxic impurities is quite variable and is the main factor that dictates the process used for the assessment of acceptable limits. In the absence of data usually needed for the application of one of the established risk assessment methods, i.e. data from carcinogenicity long-term studies or data providing evidence for a threshold mechanism of genotoxicity, implementation of a generally applicable approach as defined by the 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 (TTC) is proposed.A TTC value of 1.5 μg/day intake of a genotoxic impurity is considered to be associated with an acceptable risk (excess cancer risk of <1 in 100,000 over a lifetime) for most pharmaceuticals. From this threshold value, a permitted level in the active substance can be calculated based on the expected daily dose. Higher limits may be justified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such as short-term exposure periods.基因毒性杂质的毒理学评估和这些杂质在活性药物中的可接受标准的测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并且在现有的ICH Q3X指南中也没有详细的规定。

基因(遗传)毒性杂质资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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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最大剂量 报告限度
鉴定限度
Qualification Threshold* 毒性限度
≤2g /天
0.05%
0.10%或者每天 0.15%或者每天
摄入量1.0mg 摄入量1.0mg
(取最小值)
(取最小值)
>2g /天
0.03% 0.05%
0.05%
/cber/gdlns/ichq3a.pdf
N-Methylols N-亚甲基醇
N-Nitrosamines N-亚硝基胺
Nitro compounds 硝基化合物
O
A
A
Epoxides 环氧丙烷
H N
A
A
Aziridines 氮丙啶类
O O C (S)
(S) N
Halogen
Propiolactones 环丙酯
N or S Mustards β卤代乙胺
Group 3:Heteroatomic Groups(含杂原子化合物)
A N
A
Aminoaryls and alkylated aminoaryls 芳香胺和烷基取代的芳酰胺
O
O NH2 A Carbamates 氨基甲酸类
AA NN
AR Hydrazines and azo Compounds 肼和偶氮化合物
Class4:AlertRelated to parent
第4类:具有警示结构、与API有关、基因毒性(突 变性)未知的杂质
Class5: No Alerts
第5类:没有警示结构,没有基因毒性(突变性)的 杂质
Group1:Aromatic Groups(芳香族化合物):
OH N
A
A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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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毒性致癌物发生致癌和致突变的作用,第一步一般认为都是和DNA发生反应。

从机理上理解基因毒性杂质的作用原理,不用死记硬背,就能轻松记住所有的基因毒性杂质。

根据Miller的理论:致癌物要么是亲电试剂,要么可以代谢成亲电试剂。

然后和DNA的亲核基团发生反应。

DNA的亲核活性基团主要有:•碱基上的氮•碱基上的氧•磷酸酯骨架先来看一下DNA的结构双螺旋的DNA主要含有四个碱基,分别是腺嘌呤、鸟嘌呤、胞嘧啶、胸腺嘧啶以及磷酸酯的串联骨架。

这些嘧啶和嘌呤上面的氮氧都富有电子,如果遇见一些缺电子的试剂,很容易发生取代等反应。

事实上,DNA的反应种类除了只反应某一处位点外,还会有一些比较复杂的反应类型:•可以看到有的碱基上不仅含有一个亲核位点,如果一个致癌物有两处亲电位点,反应一处后,还会和碱基的另外一个位点反应,生成一些小环。

•双亲电基团的另外一个基团也有可能和两个不同的碱基链接,甚至可以和两个螺旋上的不同碱基链接。

•也会有可能另外一个基团和蛋白质反应,造成DNA-蛋白质的链接。

DNA的反应活性除了亲核性之外,主要受空间结构的影响。

Guanine中的N7位置位于DNA双螺旋的大沟槽处,空间较大,容易和亲电试剂接触,反应活性显然要比Adenine中处于小沟槽中的N3(红色数字)要高。

当然根据结构也能预知,Adenine的N1和Cytosine的N3(绿色数字)位置处于狭窄的分子空间内,又有氢键相连,所以基本上没有反应活性。

DNA反应并不都是反应在氧和氮上,比如粉红色的C8位置也能发生反应,不过该反应也是先和相邻的N7反应然后重排到C8。

纯粹的理论说明略显枯燥,下面会详细介绍每一类含有警示结构的致癌物。

酰化试剂酰基卤化物酰基卤化物由于卤原子电负性较大,吸引电子,导致羰基碳非常缺电子,一旦和DNA接触,会和腺嘌呤的羰基氧发生酯化反应。

二甲氨基甲酰氯和二乙氨基甲酰氯被IARC归为致癌物2A类。

异氰酸酯是具有多种商业应用的高活性化合物。

广泛用于制造聚氨酯泡沫、弹性体、涂料、粘合剂、涂料、杀虫剂和许多其他产品。

单芳基异氰酸酯是制造药品和农药的重要中间体。

观察到胞嘧啶、腺嘌呤和鸟嘌呤的外环氨基上的氨和异氰酸酯反应,胸腺嘧啶未检测到加合物。

烷基化直接作用试剂一般烷基为小于5个碳的小分子烷烃,因为烷烃为供电子基团,碳原子越多,给电子能力强,磺酸、磷酸的诱导作用减弱,烷基的亲电变差,反应活性减弱。

磷酸酯中P和C都是亲电位点,和DNA反应主要有两种反应机理:•亲核试剂进攻烷基碳•亲核试剂进攻磷原子第一种机理是遗传毒性主要的因素,烷基越小反应活性越高。

有机磷农药不仅具有遗传毒性,还有神经毒性。

通过一些数据已经观察到有机磷杀虫剂可以使Guanine的N7位置烷基化。

磺酸酯类主要是通过使DNA烷基化发挥遗传毒性。

烷基化的反应机理分为两种:•通过SN1反应机理,一般是小分子烷烃,比如磺酸甲酯、磺酸乙酯。

DNA烷基化的主要位点是鸟嘌呤的N7。

•通过SN2反应机理,一般是支链烷烃,比如磺酸异丙酯。

DNA烷基化的主要位点是鸟嘌呤的O6。

值得着重介绍一下的是Busulfan,白消安,1,4-双(甲基磺酰氧)丁烷。

是一种双功能烷化剂,可以和两分子鸟嘌呤反应产生鸟嘌呤-鸟嘌呤桥,将DNA相互交联。

该类物质属于代谢后产生活性甲醛,发挥遗传毒性。

甲醛属于高活性致癌物,会和DNA发生多种反应。

详见后面醛类遗传毒性杂质。

硫芥和氮芥的反应机理类似。

首先是一个氯原子离去,形成氮杂环丙烷1,然后被鸟嘌呤的N7位开环成2,另外一个氯原子离去,再次形成氮杂环丙烷3,3可以被水开环成4,也可以和另外一分子的鸟嘌呤反应,成两分子交联。

正是由于它们可以诱导DNA链间交联,使DNA丧失了复制能力,所以导致高度的遗传毒性和细胞毒性。

β内酯四元环具有很大的张力能,因此遇到亲核试剂很容易开环。

和DNA的反应主要发生在鸟嘌呤的N7处以及腺嘌呤的N1处,生成羧乙基衍生物。

γ-磺酸内酯反应类似。

环氧乙烷是常见的环境污染物,会产生很大的人类直接或间接暴露。

环氧乙烷活性较高,两个碳原子均可以发生反应。

最常见的和DNA中的氮反生亲核开环反应,生成β-羟乙基衍生物。

主要反应位点:•胞嘧啶N3•腺嘌呤N1和N3•鸟嘌呤N7•磷酸酯和磷酸酯的烷基化会导致DNA断裂氮杂环丙烷和环氧反应类似。

遗传毒性的潜力取决于卤素的性质、数量和位置以及化合物的分子大小。

甲基溴和甲基碘化物已被证明能直接烷基化关键大分子,如蛋白质和DNA。

一卤甲烷的肝脏代谢的第一步是与谷胱甘肽(GSH)结合,导致S-甲基谷胱甘肽的形成。

这种物质最终可能转化为甲硫醇,后者被认为是有毒的代谢物。

或者,甲醛的产生可能导致细胞损伤。

甲醛可能来源于细胞色素P450直接氧化母体化合物或甲硫醇的代谢。

二卤代烷烃通常通过谷胱甘肽或者细胞色素P450代谢后活化,产生遗传毒性。

比如1,2-二氯乙烷作为一类试剂,被GSH活化形成硫芥类中间态,和鸟嘌呤反应,引发遗传毒性。

三卤代烷烃容易被P450氧化活化,产生光气,光气是一种高活性的亲电中间体。

完全卤代烷烃倾向于自由基机理反应。

四氯化碳在P450中被还原成三氯甲基自由基,该自由基和DNA之间的加合物是导致肝癌的主要原因。

三氯甲基自由基也可以和氧气反应,生成光气。

亚硝酸酯和DNA的作用机制尚不明确,一般有两种观点:•亚硝酸酯和DNA上的氮发生酯交换反应•DNA和亚硝酸酯的烷基部分发生烷基化反应虽然作用机制不明确,但是亚硝酸酯类具有遗传毒性已经被很多证据证实。

α,β-不饱和羰基作为活泼的迈克尔受体,很容易被亲核试剂进攻β碳或者羰基碳。

和DNA的反应形式多样,以鸟嘌呤为例进行说明。

鸟嘌呤的环外胺基首先发生迈克尔加成,得到化合物1,化合物1有两种反应途径:•酰胺处的胺基进攻羰基,得到环合的半缩醛2•裸露的羰基和另外一分子鸟嘌呤进行缩合反应,然后酰胺进攻亚胺环合得到交联的5.小分子醛的反应活性高,均会和DNA中的胺基反应生成席夫碱。

最小的醛为甲醛,反应活泼。

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化学品,常用作防腐剂、消毒剂、树脂和化工品的原料。

在环境中广泛存在。

目前通过动物和人体实验已经证实,甲醛具有很强的细胞毒性和遗传毒性。

常引起DNA和蛋白质交联,是导致遗传毒性的主要原因。

乙醛和鸟嘌呤生成席夫碱1,1被还原得到2,如果1继续和乙醛缩合得到3.化合物3也会像不饱和醛一样环合得到4.化合物4可以导致DNA编码错误并抑制DNA合成。

没有环合的5和另外一分子的鸟嘌呤反应得到交联的6.小分子醛的遗传毒性的主要原因就是4和交联的6引起DNA损伤。

醌类即是亲电试剂也是氧化试剂,容易被还原成酚。

醌遗传毒性的两个主要机理是:•亲核剂的烷基化。

由于醌本身也是迈克尔受体,易于被亲核试剂进攻,可以和蛋白质上GSH、半胱氨酸烷基化。

•氧化还原反应。

它们可以与相应的半醌自由基进行酶促(即细胞色素P450/P450还原酶)和非酶氧化还原循环,导致ROS的形成,包括超氧阴离子,过氧化氢,并最终形成羟基自由基。

ROS是造成衰老和癌变的主要元凶。

烷基化间接作用试剂单卤代烯烃卤代烯烃经过P450代谢后会被氧化成环氧化合物,然和和DNA反应诱导癌变。

多卤代烯烃的反应更为复杂,三氯代乙烯经过P450代谢可以生成酰氯、环氧、氯代醛,这些物质均会诱导癌变。

肼作为药物种类很多:•异烟肼治疗结核•苯乙肼抗抑郁•丙咔嗪用于治疗Hodgkin’s但是含肼药物的主要副作用就是致癌、肝毒性和诱导红斑狼疮。

该类物质通过P450中氧化酶的催化,肼被氧化成偶氮类化合物。

然后反应生成一系列碳正离子、自由基等活性物质,最终导致DNA烷基化,诱导癌变。

该系列化合物是肼的氧化中间体,见上图。

作用机理一致。

具有代表性的分子是氨基甲酸乙酯(乌拉坦)。

是一种已知的多部位致癌物,能够在各种器官和动物物种中诱导肿瘤。

乌拉坦以往被用作催眠剂,以及用于治疗包括慢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和静脉曲张在内的一系列疾病。

在商业上,氨基甲酸乙酯被用作杀虫剂、熏蒸剂和化妆品的助溶剂。

氨基甲酸乙酯也是发酵过程的副产品,在烟叶和烟雾中发现。

目前,人类暴露于氨基甲酸乙酯的最大风险是通过饮用酒精饮料和发酵食品。

乌拉坦在体内的代谢主要有两种途径:•解毒途径通过一些酶的催化,代谢成低毒性的乙醇、二氧化碳和氨气。

•生物途径P450催化的氨基甲酸乙酯发生氧化,脱氢生成氨基甲酸乙烯酯,随后生成环氧化物氨基甲酸乙烯酯。

氨基甲酸乙烯酯环氧化物被认为是氨基甲酸乙酯的最终致癌代谢物,能够与DNA结合并产生诱变。

硫代氨基甲酸酯主要用作除草剂。

硫代氨基甲酸酯已被证明通过S-氧化进行代谢生物活化,形成活性亚砜和砜中间体,它们是强有力的氨基甲酰化试剂。

已经观察到硫代氨基甲酸酯暴露与结肠癌和白血病之间存在正相关。

N-亚硝胺化合物代表一类非常稳定的化学致癌物。

很多种N-亚硝胺在各种动物物种中已经被证实具有致癌作用。

广泛存在于食品、饮用水、化妆品和农药中。

N-亚硝胺需要代谢活化产生基因毒性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代谢得到活性烷基和大分子(DNA或者蛋白质)烷基化是产生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的主要原因•代谢得到的小分子醛会进一步和DNA结合造成额外的损伤N-亚硝胺是属于基因毒性杂质的重点关注对列,有着更加严苛的质量控制标准。

有代表性的是NDMA在缬沙坦中的限度被要求限制到<0.3ppm。

三氮烯的致突变作用机理是:代谢后导致DNA的烷基化。

化合物1通过细胞色素P450酶的代谢氧化得到羟甲基三氮烯(2),羟甲基三氮烯(2)通过脱除甲醛产生单甲基三氮烯(3)。

3能够通过产生甲基重氮离子(4)来甲基化DNA和RNA。

硝基脂肪胺的致癌作用机理尚不明确,主要有两种观点:•还原活化:硝基胺化合物通过还原作用生成亚硝基、偶氮、胺等活性基团,参与DNA反应•氧化活化:含甲基胺硝基化合物氧化后降解出甲醛,作为活性试剂导致癌变致癌物黄曲霉素的关键组成结构,并被认为是黄曲霉素发生癌变的主要关键基团。

黄曲霉素B1通过P450活化后产生环氧化物,被DNA中的亲核N开环,产生遗传毒性。

DNA加合物间接作用试剂多环芳烃具有平面高度共轭芳香结构的多环芳烃(包括杂环芳香族化合物),需要代谢活化才能发挥其致突变/致癌作用。

主要有以下三种作用机理:1.最普遍接受的激活多环芳烃的反应机理涉及二醇-环氧化物的形成。

细胞色素P450单加氧酶的初始环氧化,然后是环氧化物水合酶(EH)介导的水解为反式二醇,以及相邻双键的第二次环氧化。

活性产物会引起DNA 的烷基化PAH二醇环氧化物形成有害DNA加合物的能力依赖于环氧基的位置。

邻近“Bay”或“Fjord”区域的末端环氧化产生高度诱变性和致瘤性化合物。

2.多环芳烃代谢活化以引发癌症的另一机理是细胞色素P450单电子氧化,产生自由基阳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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