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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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1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1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1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一、引言麻醉医师是医疗机构中负责进行麻醉操作和管理的专业人员,其职责十分重要。

为了规范麻醉医师的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提高麻醉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与程序。

二、资格分级麻醉医师资格根据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分级,分为三个级别:初级麻醉医师、中级麻醉医师和高级麻醉医师。

1.初级麻醉医师:完成麻醉医师培训,在实践中具备基本麻醉操作技能,但需在高级麻醉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中级麻醉医师:在初级麻醉医师基础上,具备独立完成常见麻醉手术的能力,并承担一些复杂手术的麻醉操作。

3.高级麻醉医师: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独立完成各类手术的麻醉操作,并在麻醉学科中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三、分级授权管理程序1.提交申请:麻醉医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和经验,向医疗机构提交升级申请。

2.资格评估:医疗机构成立评估委员会,由该机构的麻醉科主任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评估。

3.资格考核:评估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临床技能和专业知识考核,包括实地考察和答辩等环节。

4.提交评估报告:评估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编写评估报告,提出升级建议。

5.决策与通知:医疗机构领导根据评估报告和相关规定,对申请者的升级结果进行决策,并向申请者发出书面通知。

6.获得资格证书:对于通过升级评估的麻醉医师,医疗机构颁发相应级别的麻醉医师资格证书,并在人事档案中进行记录。

7.监督评估:医疗机构对麻醉医师进行定期的监督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临床技术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8.继续教育:医疗机构要求麻醉医师进行定期的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

四、资格失效与解除1.资格失效:麻醉医师在任何一级别的资格上,如果连续多年或多次未参加继续教育,临床技术水平下降或出现安全事故等情况,资格将失效。

2.解除资格:麻醉医师在工作中违反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职业道德,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安全时,医疗机构有权解除其麻醉医师的资格。

4.7-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程序、流程

4.7-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程序、流程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各种手术麻醉授权申请表、考核表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各种手术麻醉授权申请表、考核表

绥阳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麻醉科手术室: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医务科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标准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再授权程序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再授权程序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再授权程序1.目的:确保麻醉的有效、安全,减少和避免麻醉医疗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

2.范围:各级麻醉医师。

3.职责:3.1 各级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3.2 科主任和麻醉分级管理小组负责安排、检查和监督执行。

4.制度:4.1 麻醉分级管理小组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4.1.1 科室成立麻醉分级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师的麻醉分级管理,管理小组由科主任及部分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科主任任组长,为本科室麻醉分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1.2 管理小组定期对麻醉医师进行麻醉权限评估,结合每位医师实际工作水平与能力明确其具体的分级权限。

4.1.3 麻醉医师需填写《麻醉医师麻醉权限申请审批表》(见下表)和病例分析一份,经管理小组考核(见下表)和讨论确定分级权限,科主任签名确认,报送医务部等部门审核、批准后申请医师方可获得相应的麻醉权限。

4.2 麻醉医师权限的动态管理:4.2.1 根据麻醉医师级别变动及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管理小组将适时组织麻醉权限的再评估工作,通常 3 年为 1 周期,并在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后,扩大申请医师相应的分级权限。

4.2.2 一般情况下麻醉医师不得超权限实施麻醉,否则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暂停麻醉权限 3 个月至 1 年等处罚。

4.2.3 对德才兼备、业务能力较强的麻醉医师,经科室麻醉管理小组、医务部及相关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分级权限,但应在上级医师指导进行,防止发生意外。

4.2.4 发生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麻醉医师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降级麻醉权限。

4.3 麻醉医师分级权限的再授权机制:4.3.1 被降级、限制麻醉权限的麻醉医师,将责成本管理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为 3 个月至 1 年不等。

4.3.2 考察期满后管理小组对被考察医师再次进行麻醉权限评估。

4.3.3 根据评估结果,如管理小组认定被考察医师可以再申请或恢复相应麻醉权限,需填写《麻醉权限再授权申请表》、个人总结报告和管理小组考核,并经申请医师、科主任签名确认后报送医务部,分级授权管理领导小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待审核同意后方可对该医师的麻醉权限进行再授权。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从事麻醉工作的医师。

第三条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格分级第五条麻醉医师分为初级麻醉医师、中级麻醉医师和高级麻醉医师。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初级麻醉医师资格:(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从事麻醉工作满两年。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中级麻醉医师资格:(一)具有初级麻醉医师资格,并从事麻醉工作满五年;(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麻醉工作满三年。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高级麻醉医师资格:(一)具有中级麻醉医师资格,并从事麻醉工作满十年;(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麻醉工作满五年,且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授权管理第九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工作。

第十条申请麻醉医师资格的,应当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复印件;(二)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三)执业证书复印件;(四)从事麻醉工作的证明;(五)医疗机构出具的推荐意见。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第十二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符合条件的,发给相应的麻醉医师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麻醉医师资格证书应当载明麻醉医师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资格级别、资格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麻醉医师应当在其资格证书载明的范围内从事麻醉工作。

麻醉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麻醉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麻醉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一、制度概述麻醉医生是现代医院不可或缺的人才,麻醉科主要负责各类手术的麻醉工作,对病人的安全和手术的成功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麻醉医师的职责和权限,保障病人的权益和安全,目前已经建立了一套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麻醉科普遍实行三级麻醉医师制度。

根据医师的职称、工作年限、教育背景等综合条件,将麻醉医师分为三级,分别为高级、主治、住院医师。

1. 高级麻醉医师高级麻醉医师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 工作年限在麻醉专业领域超过五年以上; - 具备丰富的麻醉操作经验,能熟练掌握各类手术麻醉的实施和监测。

2. 主治麻醉医师主治麻醉医师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下职称,或者没有职称; - 工作年限在麻醉专业领域超过三年以上; - 具备各类麻醉手术的基本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3. 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已经取得了医师执业资格; - 在麻醉科学习并接受了足够的培训; - 具备基本的麻醉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

三、麻醉医师资格授权管理程序为了保障病人的权益和安全,麻醉科实行麻醉医师资格授权管理程序。

具体分为以下步骤:1. 麻醉医师考试及授权麻醉科负责对麻醉医师进行考试,以确定其职责范围和授权等级,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麻醉理论知识、手术风险评估、监护技术、急救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2. 麻醉医师职责范围根据麻醉医师资格授权等级,确定麻醉医师的职责范围。

不同等级的麻醉医师在手术麻醉、术前访视、术后管理等方面有不同的职责和权限,需要严格执行规定。

3. 麻醉记录麻醉医师需要对每个手术的麻醉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病人的麻醉体位、各项生理参数、手术进程等信息,以便随时了解病情变化和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 麻醉医师自查和升级麻醉医师需要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和学习,了解最新的麻醉操作技术和管理方法,及时查缺补漏,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和能力。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各种手术麻醉授权申请表、考核表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各种手术麻醉授权申请表、考核表

绥阳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麻醉科手术室: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医务科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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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Ⅱ~Ⅲ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开展ASA分级Ⅱ~Ⅲ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开展ASA分级Ⅲ~Ⅳ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独立开展ASA分级Ⅳ~Ⅴ级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

7、主任医师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开展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三、麻醉与镇痛审批程序1、科主任按医师级别确定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

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提前1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2、科主任审批全科每例手术的主麻、副麻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

原则上,不同意越级麻醉。

特殊状况下可以同意,但必需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3、病人选择医生时应以执行医师分级麻醉制度为前提。

四、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状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科主任的书面签字应落实在手术通知单的审批经过栏目中。

1、择期手术由科主任审批;2、急诊手术由住院总审批。

3、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科主任或住院总审批。

五、特殊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1、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诊治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资格认证或授权的麻醉与镇痛。

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医师颁发专项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

已取得相应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的权限。

2、高度风险麻醉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

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议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由指定的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负责实施。

3、急诊手术麻醉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

若属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二线值班,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

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状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麻醉时期,值班医生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需按详细状况主持其以为合理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4、新技术、新项目(1)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同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由医院上报省卫生厅审批。

必要时由省卫生厅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六、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1、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填写“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附件1),交本科室主任;2、科主任根据“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附件2)要求对其考评,同时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进行讨论评价,考核合格后,以科室为单位填写“麻醉分级授权审批表”(附件3),统一提交医务科审批;3、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进行评估;4、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5、学术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6、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结果院内公示;7、医务科备案。

七、监督管理1、医务科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2、各手术科室负责全院麻醉分级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如发现有越级麻醉或未按规定履行麻醉审批程序而自行麻醉者,手术科室有权拒绝配合或向医务科举报。

3、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4、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麻醉的科室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附件1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科室:申请日期:申请等级:附件2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科室:考核时间:附件3麻醉分级授权审批表科室:申请日期: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实施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

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对已获得相应专项准入资格的麻醉医师进行能力评价,时间为每年度复评一次,根据“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附件1)”进行评价,合格线为80分,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本级别工作或有资格晋升上一权限级别。

二、资格准入:各级医师在规定的具有申报资格的相应麻醉手术分类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获得相应资格准入:1、具有相应技术职称资格;2、根据“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考评合格;3、做为一助完成例数>15例;4、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5、该类手术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6、经科室评议通过者。

三、权限变动管理1、权限升级(1)具有相应技术职称资格;(2)根据“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考评合格;(3)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做为一助完成例数>15例,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4)承担原级别麻醉手术期间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发生;(5)承担原级别手术时间满三年度;(6)经科室评议通过者。

2、权限降级或取消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1)根据“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考评不合格者;(2)对于同一项操作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及以上严重并发症或医疗纠纷者;(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者;(4)达不到其他规定的操作许可必需条件者。

3、权限恢复对资格取消或降级操作者,当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该类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发生时,经评定合格者可再次获得准入资格。

四、工作程序:1、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所称“麻醉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提交医务科;2、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3、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填写“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附件2),交本科室主任;4、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5、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6、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科,医务科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7、学术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8、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9、医务科备案。

三、监督管理1、医务科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2、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权限管理流程图附件1授权麻醉手术考评表附件2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科室:申请日期:申请等级:□Ⅱ级□Ⅲ级□Ⅳ□Ⅰ级一级麻醉低平面蛛网膜下腔脊神经阻滞,腰部硬膜外脊神经阻滞,下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小儿氯胺酮肌肉或静脉麻醉,小儿基础麻醉,病情较轻的四肢手法复位病人的静脉麻醉,眼科手术的麻醉,常见耳鼻喉科小儿手术的麻醉,静吸复合麻醉术。

二级麻醉常用的神经阻滞术,上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普通颅脑外科手术病人麻醉,胸科病人麻醉,支气管麻醉术。

小儿颌面部较大手术的麻醉,经鼻气管内插管麻醉,心导管检查病人的麻醉,危重及病情复杂(失血性休克、严重肠梗阻)的急诊病人麻醉,小儿硬膜外麻醉,气管内麻醉,唇裂手术的麻醉。

小儿扁桃体、腺样体手术的麻醉。

三级麻醉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心包切除术病人麻醉,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病情严重病人的麻醉(心功能不全、冠心病、高血压及肝,肾功能低下等),控制性低血压麻醉、严重呼吸道梗阻病人的麻醉,肾脏移植手术的麻醉,复杂颅脑外科手术的麻醉,湿肺病人的麻醉,口腔颌面部疾病致气管插管困难以及需行肌皮瓣移植术的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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