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四篇)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份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森林消防队的工作顺利进行,保护森林资源和公共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级森林消防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森林消防队设有队长、副队长和队员,队员根据需要可以由其他部门调配。
第四条:队长负责指挥队伍的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任务。
第五条:队长和副队长必须具备相应的森林消防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森林消防队的队伍可以按照需要进行调整和改变。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森林消防队主要职责包括火灾预防、监测和扑灭等工作。
第八条:森林消防队应当开展定期的森林火灾防控培训和演练活动。
第九条:森林消防队应当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灭工作,并在火灾扑灭后进行善后处理和防灾措施。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森林消防队应当遵循灭火的原则和方法,确保灭火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第十一条:森林消防队应当及时上报火情信息,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第十二条:森林消防队应当定期对装备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对于表现突出的队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工作不力或者违反工作纪律的队员,可以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消防装备丢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本管理规定未涉及的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擅自私自行动、违反规定操作等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管理规定由森林消防队负责解释和执行。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模版(4篇)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及其周边地区的火源管理、火灾防控工作,适用于所有涉及森林资源及其防火工作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多措并举、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防火责任,加强火源管理,提升火灾预警能力,加强火灾扑救力量建设,加强火灾事后处置和救援工作,实行全员参与的森林防火体系。
第二章火源管理第四条火源是指能够引发火灾的任何物体、设备、工具和人员行为。
第五条火源管理是指对火源进行管理和监督,控制火源的产生和使用,防止火源引发火灾。
第六条各级森林防火工作机构负责制定火源管理计划,明确火源管理的相关要求和措施。
第七条森林防火工作机构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火源管理工作,监督单位和个人的火源使用情况。
第八条火源应在指定地点、时间和范围内使用,不得在禁火区域和禁火期使用。
第九条火源使用单位应按照火源管理计划的要求,制定火源使用方案,并落实防火措施。
第十条火源使用单位应建立火源管理台账,记录火源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火源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火源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使用火源,未经培训和资格认证的人员不得使用火源。
第十二条容易引发火灾的火源,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焚香、烧纸、野外露天烧烤等,应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
第十三条森林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火源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火源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章火灾预警第十四条火灾预警是指预先发现火灾隐患和火险点,及时报警,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扑救。
第十五条各级森林防火工作机构负责制定火灾预警制度,建立火险点监测和信息收集系统,及时通报火险点信息。
第十六条火险点监测应根据火险等级分为重点监测区、一般监测区和随意观测区,重点监测区应实行24小时监测。
森林消防队伍规章制度

森林消防队伍规章制度《森林消防队伍规章制度》森林消防队伍是保护森林资源和防止森林火灾的重要力量。
为了有效管理和组织消防队伍,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森林消防队伍的规章制度内容:一、队伍组织1.1 森林消防队伍应当由具有一定消防经验和技能的人员组成,队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消防证书。
1.2 队伍应当按照消防区域划分,分设指挥部和各个消防站,并对每个消防站的人员和装备进行合理配置。
二、指挥管理2.1 森林消防队伍应当设立专门的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森林火灾的应对行动。
2.2 指挥部应当配备专业指挥人员,并建立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和联络通信机制。
2.3 指挥部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程序,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三、装备和训练3.1 森林消防队伍应当配备专业的灭火器材、通讯设备和救援工具,并进行定期检修和更新。
3.2 森林消防队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技能培训,提高队员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安全保障4.1 森林消防队伍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保证队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4.2 森林消防队伍应当配备医疗救护人员和急救设备,及时为队员提供医疗救护。
五、宣传教育5.1 森林消防队伍应当加强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5.2 森林消防队伍应当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六、考核激励6.1 森林消防队伍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激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队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6.2 森林消防队伍应当完善队员的福利待遇和保险制度,保障队员的合法权益。
通过《森林消防队伍规章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和组织消防队伍,并提高对森林火灾的应对能力和水平,保护森林资源和保障公共安全。
森林防火管理规定(4篇)

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是指对森林火灾的预防、监测、扑救和事后处理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依法预防、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科学合理、全面协调、依法依规、安全高效。
第五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信息发布和交流机制,及时传递火灾情报,提高防火效率。
第二章防火责任第七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防火责任,划分职责。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制定,落实防火预算。
第九条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森林防火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
第十条养护绿化部门应当切实负责公共绿地和城市森林的防火管理工作,确保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农牧业部门和相关农民组织应当加强农田和牧场的防火管理,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第十二条旅游部门应当切实履行防火责任,制定旅游区域的防火计划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第三章防火措施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制度,加强公众防火意识的培养,推动社会共治。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火源管理,禁止在林区违法使用明火和非法放火。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火灾预警系统,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森林火险等级评估,及时发布火险等级,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森林消防队伍,配置足够的消防人员和装备,做好扑救工作。
第十九条森林消防队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习和培训,提高扑救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第二十条养护绿化部门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迅速处理。
第四章火灾处置第二十一条火灾发生后,各级政府应当迅速组织扑救力量,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4篇)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专业森林消防队的管理,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专业森林消防队。
第三条专业森林消防队是指经过培训,具备专业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的专业队伍。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灭火工作需要,合理组织和布置专业森林消防队。
第五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执行工作任务,服从统一指挥和领导。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按照工作需要,设立指挥部、救援队、装备保障队等组织架构。
第七条指挥部是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核心组织,负责指挥协调整个队伍的工作。
第八条救援队由队员和指挥人员组成,负责灭火救援等任务。
第九条装备保障队负责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装备配备、维护和管理。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专业森林消防队组织结构合理、人员编制充足。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人员招聘和选拔。
第十二条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担任专业森林消防队指挥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丰富的火灾防控经验和领导能力。
第十四条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和领导,听从命令,服从组织安排。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救援和灾后处理工作;(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三)制定和实施森林火灾防控预案,提高灭火效率和效果;(四)积极参与森林病虫害及其他灾害的防治工作;(五)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演练和培训,提高灭火救援水平。
第十六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按照任务要求,做好工作准备,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
第十七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加强与上级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联系与合作,互相支援,共同完成任务。
第五章装备管理第十八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按照装备管理制度,做好装备的配备、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十九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定期检查和测试装备,确保装备的完好和有效性。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范本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森林消防队的组织建设,提高森林火灾应急能力,保障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森林消防队是指专门从事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主要职责为预防、控制、扑灭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第三条森林消防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森林消防工作的技术规程和操作规范,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四条森林消防队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级消防队的职责分工。
第五条森林消防队应当设立队长、副队长等职位,明确各级队长、副队长的权责。
第六条森林消防队的职责包括:1. 开展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火灾,组织扑救火灾;2.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消防意识;3. 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演练和技术培训,提高队员的专业技能;4. 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森林火险等级评定的准确性;5. 完善森林火灾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提供科学依据;6.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7. 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森林消防队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队员的录用、培训、考核、晋升和奖惩等事项。
第八条队员的录用应当按照招聘程序和条件,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
第九条队员的培训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制定专业培训计划并实施。
培训内容包括森林消防理论知识、扑火技术、应急救援等。
第十条队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队员应当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晋升、奖励或处罚等措施。
第四章基地建设和装备管理第十二条森林消防队应当依托专业基地进行工作,建立完善的基地管理制度,确保基地设施的正常运作。
第十三条森林消防队应当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和器材,保障扑灭火灾的需要。
第十四条森林消防队应当按照装备使用和维护规范,对装备和器材进行合理使用和保养,确保灭火设备的完好性。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3篇)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为规范队伍管理,提升战斗力和凝聚力,结合扑火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分工驻县城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由县防火办直接负责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驻乡镇三支消防分队分别由所在地林业工作站负责日常管理,财务开支随时向县森林公安局报账核销,防火办负责队员的学习培训和扑火调度指挥。
二、基本准则(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全体队员要全天候开通手机,保持联系畅通。
(二)火情就是命令,无论在任何时间,一旦发生火情,接到命令后,确保请假在乡下人员____个小时,请假街内人员____分钟内归队参加扑火战斗。
(三)在工作训练和扑火救灾战斗中,不得旷工或临阵脱逃,做到忠于职守,轻伤不下火线。
(四)大队长、教导员和各中队长是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指挥员,在日常工作和扑火救灾战斗中,坚决服从指挥员的调遣和指挥。
(五)遵纪守法,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犯罪活动、不接触不健康出版物和网络。
(六)刻苦训练,提高身体素质,全面达到考核标准。
(七)认真学习文化和业务知识,争做业务尖子和文化标兵。
(八)讲究个人卫生,维护公共环境,热爱集体,关心队友。
(九)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礼貌待人。
(十)严于利己,影响队伍整体形象的事情不做,影响队伍形象的话不说。
三、请销假制度(一)防火戒严期内全体扑火队员实行____小时备勤制度,队员因临时确需到街里办事,由队长或指导员批准,但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并填写请假条,归队后及时销假,凡不填写假条或不及时销假的,按擅离营区或请假不归队处理。
(二)有事请假____天以上由防火办批准,并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手续,假条存放在大队长处,以备查用。
(三)正常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____天(防火重点时期一律不批假),每超____天扣____元。
如队里漏报、瞒报或私自批假,除按时间扣发队员工资外,还要扣批假人的工资。
(四)非防火重点时期,街内人员要回家就寝的,必须填写请假条,交中队长处。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专业森林消防队的管理。
第三条专业森林消防队是指依法组建、具备一定消防技术和装备的专业队伍,负责森林防火、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森林防火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强化队伍管理,提高队员的素质和能力,保证队伍的战斗力和素质。
第六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和作战需求,合理配置装备、物资和人员。
第七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坚持科学抢救、以人为本,确保队员人身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设立总队和大队两个级别,总队为指挥调度机构,大队为实施机构。
第九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配备总队长和大队长。
第十条专业森林消防队负责人要具备丰富的森林防火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制定组织人员分工、任务分配、协调配合的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建立业务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专业素质。
第三章队伍建设第十三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通过选拔、培训和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的队员。
第十四条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应当具备较强的体能、心理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要遵守纪律,服从命令,严守作战要求。
第十六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加强队员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形成战斗集体。
第十七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合理安排队员的轮班休假,确保队员的身心健康。
第四章装备配置第十八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根据作战需求,合理配置各类消防装备、药剂和工具。
第十九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建立装备维护和更新机制,确保装备的完好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制定装备使用和保养的管理规范,加强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五章工作标准第二十一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制定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化。
第二十二条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当加强与各地政府、林业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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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四篇)目录: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一
企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二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
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四
- 1 -
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一
为规范队伍管理,提升战斗力和凝聚力,结合扑火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分工
驻县城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由县防火办直接负责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驻乡镇三支消防分队分别由所在地林业工作站负责日常管理,财务开支随时向县森林公安局报账核销,防火办负责队员的学习培训和扑火调度指挥。
二、基本准则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全体队员要全天候开通手机,保持联系畅通。
(二)火情就是命令,无论在任何时间,一旦发生火情,接到命令后,确保请假在乡下人员3.5个小时,请假街内人员20分钟内归队参加扑火战斗。
(三)在工作训练和扑火救灾战斗中,不得旷工或临阵脱逃,做到忠于职守,轻伤不下火线。
(四)大队长、教导员和各中队长是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指挥员,在日常工作和扑火救灾战斗中,坚决服从指挥员的调遣和指挥。
(五)遵纪守法,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犯罪活动、不接触不健康出版物和网络。
(六)刻苦训练,提高身体素质,全面达到考核标准。
(七)认真学习文化和业务知识,争做业务尖子和文化标兵。
(八)讲究个人卫生,维护公共环境,热爱集体,关心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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