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标办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可行性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执行。
2、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咨询服务按“ 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同档费率的60%+费。
3、预(结)算审核(查)效益收费由受益方支付。
4、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
6、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举例:
例如:某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总造价60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计算如下:
500 X 4.3 %。
=2.15 万元;
(1000-500) X 3.8 % = 1.90 万元;
(3000-1000) X 3.3 %=6.60 万元;
(5000-3000) X 3.1 %=6.20 万元;
(6000-5000) X 2.8 %=2.80 万元
合计收费:
2.15+1.90+6.60+6.20+2.80=19.65 万元。
陕西省定额办关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问题解释

陕西省定额办关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问题解释2007年12月30日星期日 18:45l、《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与《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是否可以统一?如不能统一怎样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与《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是因为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是以构成工程实体为原则进行项目划分,一般包含了多项工程内容,所以《计价规则》中规定计算的工程量均为形成工程实体的数量。
而《消耗量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是按施工工序来进行项目划分的,其包含工程内容也是单一的,所以《消耗量定额》中规定工程量应按形成工程实体数量再加规定余量计算。
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应严格按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用《消耗量定额》进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价时,应按《消耗量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并将余量计入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2、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不实或有误差,应如何处理?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的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即招标方编制并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承担工程量方面的风险,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清单进行报价,承担价格方面的风险,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转嫁风险因素。
因此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3、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与工程结算时的工程实际数量不符,其相应综合单价是否可做调整?答:按《计价规则》第4.2.8条规定办。
4、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环境保护费,由于参考费率中没有规定其参考费率,应如何计价?答:编制标底时,应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计算,而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参考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自主报价。
5、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如有漏项,应如何处理?答:《计价规则》中规定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但不形成工程实体的项目组成,因此清单编制人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参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详细列出符合拟建工程实际的措施项目清单。
陕西省造价收费标准

陕西省造价收费标准陕西省造价收费标准是指在陕西省范围内,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造价咨询服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工程造价的预算、控制和管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陕西省相关规定,对于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咨询费用。
咨询费用是指咨询单位向业主提供的各项咨询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这些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等。
咨询费用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具体比例会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其次是审查费用。
审查费用是指咨询单位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查所收取的费用。
在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咨询单位都需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查,以确保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审查费用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审查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来确定的,同时也会考虑到项目的特殊要求和技术难度。
再次是其他费用。
除了咨询费用和审查费用之外,还有一些其他与造价咨询服务相关的费用,如出差费、资料复印费、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务费等。
这些费用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来确定的,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和证明材料。
总的来说,陕西省的造价收费标准是合理的,能够保障咨询单位和业主的利益,同时也能够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单位和业主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合理确定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保证服务质量,共同推动工程项目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陕西省造价收费标准是建筑工程项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合理的收费标准能够保障各方的利益,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陕价行发

陕西省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序 号
收费项目1Βιβλιοθήκη 工程设计概算编制 (审核)
2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 计价
3
工程量清单计价 (不含清单编制)
计费基数
收费费率(‰)
备
≤500 501—1000 1001—3000 3001—5000 5001—8000 8001—10000 >10000 注
︶
算
5审
核
︵ (2)效益收费 核减(增)额
查
︶
2.7
2.4
5%
2.2
2.0
6
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 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
10
9
8
7
6
5
4
7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标的额 10
8
8
8
6
6
5
8 竣工决算编制(审核) 项目总投资
2
1.8
1.8
1.8
1.5
1.3
1.2
9 单独计算钢筋或铁件 钢筋、铁件量
10 元/吨
1/2
说 明: 1、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咨询服务按“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同档费率的
60%计费。
2、预(结)算审核(查)效益收费由受益方支付。
3、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
价咨询服务业务。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 2000 元时,按 2000 元收取。
(6000-5000)×2.8‰=2.80 万元
合计收费:2.15+1.90+6.60+6.20+2.80=19.65 万元
陕价行发 号文

5、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举例:
例如:某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总造价 6000 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额计算如下:
500׉=万元;
(1000-500)׉=万元;
(3000-1000)׉=万元;
(5000-3000)׉=万元;
(6000-5000)׉=万元
合计收费:++++=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
4 施工图预算编制
工程造价
预
︵ 结
(1)基本收费
︶
送审 工程造价
算
5审
核
︵ (2)效益收费 核减(增)额
5%
查
︶
6
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 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
10
9
8
7
6
5
4
7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标的额 10
8
8
8
6
6
5
8 竣工决算编制(审核) 项目总投资
2
9 单独计算钢筋或铁件 钢筋、铁件量
10 元/吨
说 明: 1、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咨询服务按“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同档费率的
60%计费。
2、预(结)算审核(查)效益收费由受益方支付。
3、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
价咨询服务业务。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 2000 元时,按 2000 元收取。
附件:
陕西省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工程量清单计价质量进行普查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工程量清单计价质量进行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9.26•【字号】陕建发[2006]135号•【施行日期】2006.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工程量清单计价质量进行普查的通知(陕建发[2006]135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为规范工程造价中介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创建服务优良、竞争有序的工程造价中介业市场环境,决定从2006年9月25日开始,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及质量进行普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的对象与范围全省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2005年1月1日以来清单计价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一)是否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业务;(二)是否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以及执行情况;(三)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重点是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及合同要约的编制质量等是否符合规定;(四)最高限价(或招标标底)编制是否符合规定;(五)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规定;(六)价款结算的审核是否符合规定;(七)服务收费是否符合规定。
上述检查内容详见附表一。
三、检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陕人发[2004]25号);(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四)《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75号令);(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79号令);(六)《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文);(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八)《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九)《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意见》(陕建发[2005]102号);(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十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来源:省物价局日期:2014-8-26 作者:行政事业收费处分享各设区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规划建设局,韩城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在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见附件)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下浮。
二、对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委托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并严格执行国家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反价格垄断执法,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管,督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严格按业务规程为委托方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对未履行合同(协议)规定义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陕西省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8月21日1附件:说明:1、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咨询服务按“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同档费率的60%计费。
2、预(结)算审核(查)效益收费由受益方支付。
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展与规范本省的建筑市场,保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建筑产品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进行建筑产品交易的活动及其场所。
本条例所称建筑产品,是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成果与施工、竣工验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构配件与其他设施。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线敷设工程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产品的生产、交易、中介服务、监督管理的单位与个人务必遵守本条例。
国家对建设工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建筑市场实行统一管理。
禁止分割、封锁、垄断建筑市场。
建筑市场实行公平竞争。
交易各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受地区、行业与所有制形式限制。
交易各方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其他单位与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从事建筑产品的交易活动,应依法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应当使用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六条在建筑市场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任何单位与个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检举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受理检举的部门应对检举人给予保护与奖励。
第二章管理部门第七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建筑市场。
市(地区)、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建筑市场。
第八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建筑市场的要紧职责是:(一)根据法律、法规与本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二)对建筑市场的发包方、承包方与中介方进行资质管理;(三)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的报建、发包、承包与招标、投标;(四)负责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与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五)公布建筑市场供求信息与价格信息;(六)监督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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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据陕价费调发[2004]40号文之规定,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每宗招标项
目中标价为计费基础实行定额收费,由工程项目招标方和中标方各承担50%,收
费标准见下表:
1、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表
序号 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中标价(万元) 定额收费标准(元)
1 150以下 4000
2 151—300 7500
3 301—500 9500
4 501—1000 13000
5 1001—2000 16500
6 2001—3000 20000
7 3001—4000 25000
8 4001—5000 30000
9 5001—8000 35000
10 8001—10000 40000
11 10001—20000 50000
12 20001以上 60000
2、 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项目交易服务费标准
表
序号 中标价(万元) 定额收费标准(元)
1
2000以下
2000
2
2001—3000 3000
3
3001—5000 3500
4
5001—8000 4000
5
8001—10000 4500
6
10000以上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