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031件

合集下载

银广夏舞弊案例

银广夏舞弊案例

银广厦舞弊案真相再清楚不过了:天津广夏1999年、2000年获得“暴利”的萃取产品出口,纯属子虚乌有。

整个事情--从大宗萃取产品出口到银广夏利润猛增到股价离谱上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银广夏陷阱根据银广夏1999年年报,银广夏的每股盈利当年达到前所未有的0.51元;其股价则先知先觉,从1999年12月30日的13.97元启动,一路狂升,至2000年4月19日涨至35.83元。

次日实施了优厚的分红方案10转赠10后,即进入填权行情,于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权并创下37.99元新高,折合为除权前的价格75.98元,较一年前启动时的价位上涨440%,较之于1999年“5·19行情”发动前,则上涨了8倍多;2000年全年涨幅高居深沪两市第二;2000年年报披露的业绩再创“奇迹”,在股本扩大一倍基础上,每股收益攀升至0.827元。

“奇迹”并未到此为止。

2001年3月1日,银广夏发布公告,称与德国诚信公司(Fidelity Trading GmBH)签订连续三年总金额为60亿元的萃取产品订货总协议。

仅仅依此合同推算,2001年银广夏每股收益就将达到2至3元!在更早些时候,银广夏董事局主席张吉生预测,未来三年内每年业绩连续翻番“不成问题”。

这是个灿烂的未来,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为之目眩。

证券行业内部,相信银广夏神话的人并没有想像的那么多。

--一位基金经理说:“(银广夏的业绩)好虽好,但不符合常识。

”--一位著名证券公司农业领域的研究员很久以来都不把银广夏列入观察范围,问其原因,答:“有研究的必要吗?”各个证券网站上进行着观点泾渭分明的超级大讨论。

著名的证券专业聊天室“和讯大家谈”里,关于银广夏的帖子数以千计,质疑者和支持者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在那里可以找到各种传言。

但仅凭“感觉”、传言、争论、甚至“常识”,还是缺乏依据。

记者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跟踪采访,渐渐逼近真相,银广夏的"神话"被逐步还原了本色。

林瑞君利用互联网传销案(舟市监普处〔2021〕270号)

林瑞君利用互联网传销案(舟市监普处〔2021〕270号)

林瑞君利用互联网传销案(舟市监普处〔2021〕270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互联网【发文案号】舟市监普处〔2021〕270号【处罚日期】2021.10.14【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普陀区【处罚对象】林瑞君【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29 14:24:18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舟市监普处〔2021〕270号;案件名称:林瑞君利用互联网传销案;被处罚对象名称:林瑞君;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现查明: 合发(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5日,法定代表人Barry Wan,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科技领袖之都西区19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015年10月,Barry Wan等人利用合发(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耀(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设立合发全球平台和合发APP网上商城,以赠送原始期权股权为名、以高额推荐奖励和即将上市获得高额报酬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1万元、3万元、5万元不等的费用获得加入资格。

为了鼓励发展会员,公司设立推荐奖、区域代理奖等奖项,按照推荐人与被推荐人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其中,2015年10月18日至2016年8月7日,合发公司实行“九级分成”的传销制度,一个会员缴纳入门费后,根据推荐人关系,其往上的九层均可获得入门费提成,提成比例为1、2、3层各获得新会员缴纳入门费的20%,4、5、6层各获得新会员缴纳入门费的10%,7、8、9层各获得新会员缴纳入门费的5%。

2016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22日,合发公司实行“三级分成”的传销制度。

一个会员缴纳入门费后,根据推荐人关系,其往上的三层均可获得入门费提成,提成比例为1层获得新会员缴纳入门费的25%,2层获得新会员缴纳入门费的15%,3层获得新会员缴纳入门费的1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规类别】犯罪和刑事责任【发文字号】公通字[2013]37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日期】2013.11.14【实施日期】2013.11.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遇到的问题,依法惩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

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青海警方破获1.7亿特大假酒案

青海警方破获1.7亿特大假酒案

一个因金钱蒙蔽双眼的罪犯,低价进购高仿名酒向商铺倒卖,扰乱市场秩序;一群以人民利益为先的警察们,精心布局利落收网,扑灭违法者的气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据青海公安官方消息,近期,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的统筹协调指挥下,破获了“林某等人特大制售假冒品牌白酒”案,打掉了涉及多个省份的特大制假售假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0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7处,查获假冒品牌白酒3.5万瓶,半成品25吨,至此涉案金额达1.7亿元的假酒案成功告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6月,城中分局经侦大队通过摸排,发现了一条西宁市场存在涉嫌销售假冒高端白酒的犯罪线索,西宁警方立即组织了经侦专业人员,对案件进行线索研判、扩线、深挖工作。

在不惊动犯罪嫌疑人的前提下,警方在开展外围研判的同时寻线追踪,掌握其犯罪事实并于2020年7月31日进行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28日,在多月蹲守,谨遵“打大、打多、打深、打精”的打击思路下,西宁市公安局召集经侦、网安、特警等力量“兵分四路”,在西宁、兰州、南京、合肥四地对该团伙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共摧毁制售假酒窝点2个,起获仓库5个,捣毁售假网点30处,冻结非法资金995万元,现场查获10多个市场知名、热销品牌假酒5817箱计3.49万瓶,各类商标标识、包装盒(袋)、空酒瓶、劣质原料酒等各类制假物资约25吨,车辆6台。

至此,“7.31”假酒案盘根错节的产销脉络终被警方解开,而与假酒一系列相关黑幕也和民众坦诚相见,其中龌龊令人痛恨不已。

犯罪嫌疑人林某,安徽籍贯,前科即为制假售假。

2014年通过其老乡获取售假渠道,找假厂商订货,接假销售订单;2016年于西宁市设立5处仓库,再以正品酒价的20%批发售卖给烟酒商铺,借此谋取暴利。

林某为其产业设计了堪称天衣无缝的计划,各环节间使用专用的通讯手机,还有暗语单线联系,异地生产,加上自己专用的运输工具,还将产品伪装成运输交货,并分仓储存,配备专人送货上门。

江苏法院2020年度涉黑、非法集资、著作权、传销、走私等典型刑事案例

江苏法院2020年度涉黑、非法集资、著作权、传销、走私等典型刑事案例

江苏法院2020年度涉黑、非法集资、著作权、传销、走私等典型刑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1.13•【分类】其他正文江苏法院2020年度涉黑、非法集资、著作权、传销、走私等典型刑事案例一、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略)二、尚某某诉如东县民政局婚姻行政登记案(略)三、周某某、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基本案情2010年,被告人周某某、蒋某某共同出资设立徐州融泰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招募被告人冯某、李某、苗某、庄某等人加入,通过制定相关纪律、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惩罚违反纪律的组织成员,奖励“业绩突出”的组织成员,形成了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

被告人周某某、蒋某某依托二人名下的徐州金澳工贸实业公司、徐州市汇典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在徐州市市区、沛县、新沂以及安徽宿州等地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周某某、蒋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冯某、庄某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李某、苗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刘某、朱某、欧某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0至2018年间,该组织采取向银行工作人员行贿、伪造贷款资料等方式,骗取银行巨额贷款,向多家企业和个人高利放贷,谋取非法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由、虚增债务、虚假诉讼、伪造股权转让协议、伪造贷款资料、暴力、威胁等手段,骗取、敲诈、盗窃企业、个人或金融机构资产;为实现非法利益,该组织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组织通过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用于协调处理关系、摆平事端、笼络组织成员,支持组织的发展、壮大;该组织以行贿等方式寻求国家工作人员庇护,逃避查处;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肆意侵吞企业资产,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湖南公布十大传销案例

湖南公布十大传销案例

湖南公布2009年十大传销案例这些案例都是2009年在全省查处的影响较大,金额较大的典型案例。

其中,近年来传销呈现出来的网络化和人员结构高层次化在这些案例都有体现。

一、“法国蝴蝶夫人”特大网络传销案4月,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郴州市公安局会同广东浙江警方统一行动,成功的侦破了“法国蝴蝶夫人”特大网络传销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其中逮捕9名,监视居住10名,取保候审5名,刑拘1名,共查扣现金2000多万元、车辆6台。

该传销组织要求被发展入会人员交纳7000元购买金卡、3500元购买银卡、2100元购买铜卡,或者是交纳10万元成为省级代理、5万元成为市级代理、2万元成为县级代理、1万元成为宣传点的方式入会,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和获取所谓“法国蝴蝶夫人”公司提供的化妆品,形成上下级关系。

该组织以发展金银铜卡下线会员数量计算给付各级代理会员返利。

至案发时止,该传销组织在全国发展了6万多个注册会员,遍及湖南、浙江、河南、江苏、北京、广东等29个省市,涉案金额达到3.35亿元。

二、“假天狮”传销案3月至8月,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省工商局组织长沙、娄底、怀化、常德、邵阳、湘潭、衡阳、自治州、张家界(6.15,-0.08,-1.28%)、永州、益阳11个市州工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针对假天狮传销组织进行了集中清查打击。

捣毁该传销窝点400余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11000余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和骨干280人,其中刑拘76人,刑事判决25人。

该传销组织假借“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发展外地人员加入,要求参加传销人员至少认购一套2800元的产品(大多实际没有产品)以取得入门资格,传销人员按发展下线的数量分ABCDE五个等级,并层层计提报酬,属典型的异地“拉人头”传销组织。

三、“香港世界通”传销案5月至7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省工商局、公安厅组织长沙、岳阳、湘潭、常德、张家界等地工商、公安部门成功捣毁了“香港世界通”在湖南省的传销网络。

2021年度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网络虚假宣传篇 (第一批)

2021年度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网络虚假宣传篇 (第一批)

2021年度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网络虚假宣传篇 (第一批)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7.23•【分类】其他正文2021年度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网络虚假宣传篇 (第一批)在电商平台上,用户评价往往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

也正因如此,一些不良卖家为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获取更多交易机会,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罚没金额2.06亿元。

现公布第一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共10起,涉及三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对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雇佣专业团队或“刷手”等方式“刷单炒信”的行为进行曝光。

一、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等方式“刷单炒信”。

设置网络点评和排名的初衷,是通过统计与展示互联网用户消费后的真实反馈形成的大数据,反映人气、实力和市场口碑等信息,以帮助消费者更便捷地作出判断和选择。

然而在刷单团伙操纵下,通过组织“大V”(平台高级别用户)到店免费体验后发布指定好评、“刷手”在不实际体验或者使用商品的情况下发布虚假好评、使用虚假注册的会员账户发布好评等多种手段,“粉丝”可以有,“互动”可以买,“好评度”能够提升,“播放量”可以增长。

从最初的人工刷量到现在的机器刷量,“刷单炒信”这一网络黑灰产已经发展到足以影响商家生存的地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互联网生态健康发展,必须加以整治和清理。

案例1:浙江省杭州之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大V”打造“网红店”帮助“刷单炒信”基本案情:2020年底,当事人根据11家大众点评平台入驻商家打造所谓“网红店”的需求,招募大量大众点评平台“大V”到店付费用餐。

2010年中国十大网络传销案例

2010年中国十大网络传销案例

2010年中国十大网络传销案例近年来,打着“电子商务”旗号的网络传销犯罪日渐猖獗,工商监管部门也加大打击力度,2010年许多网络传销被侦破、曝光出来。

经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近半年来的监测与调查,盘点出2010年犯罪组织规模大、涉案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涉案金额高的我国十大网络传销案例(顺序不分先后)。

案例一:金钱游戏网络传销案2010年5月,浙江省诸暨市工商局和公安局执法人员捣毁了以“流动的财富2468”金钱游戏为名的网络传销团伙,该团伙“登陆”诸暨后只用了短短一周时间,就发展到40多人,涉案金额达15万余元。

案例二:假借直销的网络传销案2010年5月,福建平潭一伙人打着“直销企业”、“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半年发展“会员”700多人,涉案金额超百万元。

案例三:“新智网”网络传销案2010年6月,法院审理了“新智培训网传销案”,这一国内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件。

据了解,自2002年至2007年8月,“新智网”在中国境内发展会员十余万人,经营额达4.12亿元。

并且受害人中有数以万计的大学生。

案例四:“世联发”网络传销案2010年7月16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工商局稽查人员在阿勒泰路某小区内查获一个进行传销活动的窝点。

此次是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7个城市联合对世联发传销组织进行的清查,将借用电子商务作掩护的传销窝点捣毁,共查获非法网上传销网点11个。

案例五:借资本运作玩网络传销案2010年7月,3个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炮制的致富神话竟然使上万人中招,其中不乏拥有大学学历者及公务员,涉及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1万多人,涉案金额逾亿元。

他们借用的幌子主要是“网上…炒黄金‟”、“投资说明会”、“网上操作介绍”等。

案例六:虚拟旅游网络传销案今年8月,西陵公安分局经侦中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将代芬抓获,并一举揭开了湖北省首例网络传销案的面纱。

根据这些子账户的脉络,犯罪分子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达到600多人,受害人涉及宜昌、襄樊、武汉等多地,涉案金额达120多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031件
t+-(原标题:“皖剑-2016”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031件)
本报讯(记者鲍亮亮)记者日前从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皖剑-2016”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
3031件.其中,公安机关查办案件202件,工商机关行政处罚传销人
员和出租房业主案件2829件.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传销组织成员259人,法院立案审判141人.
针对传销活动出现的新特点,去年一年,各级相关部门集中优势执法资源,以破大案、打头目、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聚焦打击
网络传销,集中整治重点区域.合肥市历时半年多侦办的“云梦生活”特大网络传销案,被列为全国七大典型案例之一.同时,我省还以创建
无传销城市为载体,加强基础性、源头性防范工作,发挥社区(村)
等基层组织作用,健全基层防控传销体系,夯实群防群治基础.到去年底,全省共创建无传销城市15个,无传销社区(村)11492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