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银行资格从业证报考条件及要求(完整版)

银行资格从业证报考条件及要求(完整版)银行资格从业证报考条件及要求银行从业资格证报考条件及要求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取得银行从业资格证:(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备金融、经济、法律等相关专业开所大专以上学校毕业,或非金融、经济、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校毕业,并有两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历。
2.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遵纪守法意识。
3.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开所颁发的经济学、管理学专业相关开设专业大专以上学校毕业、或经济学、管理学专业相关开设专业大专以年限满两年的应募人。
4.报名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合格后,方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告诉我。
银行从业资格报考条件2023年2023年银行从业资格报考条件尚未公布,根据2022年的报名通知,银行从业资格2022年报考条件如下:1.尚未获得大学本科学历的自然人;2.获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身体健康的自然人;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且身体健康;4.获得高中学历及以上学历且身体健康,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的自然人。
如果需要2023年的银行从业资格报考条件,请关注中国银行业协会官网通知。
银行从业资格的报名条件银行从业资格的报名条件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名参加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无不良嗜好;(2)承认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满18周岁;(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2.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大专院校以上(含大专)在校学生也可报名,但需准确填写在校实习单位);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银行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银行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银行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的管理,落实银行员工职业素质提升计划,进一步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试种类银行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覆盖了银行运营条线各岗位的多个方面。
二、报名条件1.本人有正当职业(不包括退休、离职等状态)及身份证明文件;2.身体健康,符合银行从业人员身体条件要求;3.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考试所需的学历和工作经验。
三、报名和考试费用1.考生需通过银行官方网站进行报名,并缴纳相应的报名费用。
报名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费用由报名考试的人员自行承担,不得要求银行或行业协会承担。
四、考试方式银行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采取计算机网络考试(CBE)形式。
考试内容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问答题等,考题设置合理,考试难度适中。
五、考试内容与标准1.初、中、高级银行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的内容和标准由银行及行业协会共同制定,并定期更新;2.考试科目和比重均由银行及行业协会共同决定,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3.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由考试机构确定,结果公示时间为一周内。
考生不得申请复查。
六、考试合格1.考试达到所规定的成绩线,且被认定无不良记录的考生为合格;2.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应从新报名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后重新参加考试。
七、证书颁发通过银行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的考生,由银行及行业协会联合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八、诚信考试制度每一个报名参加银行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的人员均应牢记诚信原则,遵守考试纪律,银行及行业协会将对考试作弊和其他不诚信行为作出严肃处罚,并在行业范围内通报,不得再行报考银行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
本管理办法由银行及行业协会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xx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常见问题及其解答导语: 下面是为大家的xx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希望能够解答大家的疑惑!答: 在校大学生最高学历填写自己在读学历, 研究生在校生填写硕士研究生(也可以填写已获得的毕业证的本科学历, 都不影响证书申请), 本科在校大学生填写本科, 专科在校大学生填写专科。
"学历"以在读最高学历为准, 如果填写本科, "专业名称""院校所在地""毕业院校名称"就以本科专业和学校为准, 如果填写研究生, "专业名称""院校所在地""毕业院校名称"就以研究生专业和学校为准。
大专、本科在校学生切勿填写高中学历, 因为"大专以上学历"将是报考的一个必要条件。
答: 可以参加报名、考试。
大专院校以上(含大专)在校学生也可报名, 但需准确填写所在院校, 以备核查。
新制度下考试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
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需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
如果是一年举行两次考试的话, 也就是说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
答: 可以直接报考。
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考试面向社会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可报名参加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答: 选择"银行业从业人员"和"其他行业从业人员"都可以, 都不也不影响参加考试。
答: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 选择非银行从业人员还是银行从业人员取决于报名时是否正在银行工作, 与专业无关。
在银行工作选择银行从业人员, 不在银行工作那么选择非银行从业人员。
银行报考条件

银行报考条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业也成为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银行作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而要成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报考条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记录;3.具有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学历和学位,具备所从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
二、学历要求银行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比较高,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体要求如下:1.银行柜员:大专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2.个人理财顾问: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3.信贷风险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4.营销经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广告等相关专业背景。
三、工作经验要求银行从业人员的工作经验要求也较高,一般要求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
具体要求如下:1.银行柜员:无经验要求,但优先考虑有银行从业经验者;2.个人理财顾问:1-3年相关领域工作经验;3.信贷风险管理:3-5年相关领域工作经验;4.营销经理:1-3年市场营销、广告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四、资格证书要求银行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1.银行柜员:银行柜员资格证书;2.个人理财顾问: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保险从业资格证书等;3.信贷风险管理:银行从业资格证书、信用风险管理师等;4.营销经理:市场营销师、广告主管等。
五、其他要求除了以上几点,银行从业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要求:1.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2.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协作完成工作任务;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银行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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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考试介绍
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 的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 行两次考试。
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成立考试专家委员会,研究拟定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的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报考科目
报考科目
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和《银行业专业实务》2个科目。 在《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下设《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管理》5个 专业类别。
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
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是机考,有题库,随机抽的题,形式与计算机二级考试相似。 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的6月份左右和10月份左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实施的考试工作进 行监督和检查,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确定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
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5个专业类别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小时。
成绩有效期
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次考试中,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 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该专业类别的初级职业资格证 书。对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并合格,其专业类别可在职业资格证书中签注。
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与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区别

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与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区别【导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2014年开始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将改为银行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2014年开始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将改为银行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银行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分为三个初中高三个级别,其中初级资格考试与原来的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特别相似,很多地方都是相通的,但同时也有一些重大的变化。
考试成绩有效期变化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次考试中,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该专业类别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比起银行从业考试成绩两年有效期缩短了很多,如果是一年举行两次考试的话,也就是说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
如果考生当次考试只通过了一门的话,下次只用参加另一门考试并合格即可获取证书。
证书获取方式变化获取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只要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就可以获取证书,取消了原来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中申请证书时需要认证办公室根据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提供的从业岗位和职业操守的相关证明进行资格审核这一环节,这也就意味着非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广大社会人士也可以参加考试就直接获取证书了。
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为《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1个专业类别)获取证书的模式,想要获得多个专业证书的考生,只要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并合格,就可在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签注即可。
而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模式为"1+N",即一门公共基础+N个专业证书。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24.08.14•【文号】•【施行日期】2024.08.1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关于2024年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安排,2024年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26日、27日在全国举行。
为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本次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时间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9日9:00至9月27日17:00。
二、考试科目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开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2个科目。
其中《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管理》5个专业类别。
三、考试时间10月26日、27日(初级和中级同时同地开考,相关事项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一)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场次时间重合,报考城市一致,请同时报考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科目的人员注意阅读有关提示,按需求谨慎选择,避免因考试时间重合无法正常参考。
(二)报考人员均须确认并承诺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填报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所填信息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当次考试资格和所有成绩。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起,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单独划定成绩合格标准,报名资格、成绩合格标准和证书申请等相关事项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报考须知》(详见附件2)。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证报名条件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考生报考须知自2023年起,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具体区域详见附件)单独划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以下简称单独划线)。
现将其他特殊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单独划线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满足《报名简章》中相应级别的报考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户籍在单独划线地区的相关人员;(二)实际工作地在单独划线地区的非在籍人员。
二、资料复核(一)证明文件要求单独划线地区报考人员须提交真实、准确、可辨的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仅限户籍页照片或工作证明,其中工作证明须包含的信息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工作所在地地址;工作证明文件由单位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出具并盖章。
(二)证明文件提交时间8月29日9:00至9月22日17:00,符合单独划线地区的报考人员,请在上述时间登录考试服务平台中的“资料复核”模块,提交证明文件。
请报考人员尽早提交证明文件并查询审核状态,以便做好考试安排。
(三)证明文件审核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对单独划线地区报考人员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8月29日9:00至9月22日17:00。
单独划线地区报考人员提交证明文件约1个工作日后可查看审核结果。
若报考人员在9月22日17:00前已提交证明文件但审核未通过,可于9月23日17:00前再次提交;若审核通过,后续批次报名无需重复提交。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名单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林周县、当雄县、尼木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昌都市:卡若区、贡觉县、江达县、芒康县、边坝县、左贡县、洛隆县、丁青县、察雅县、类乌齐县、八宿县;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南木林县、江孜县、定日县、萨迦县、拉孜县、昂仁县、谢通门县、白朗县、仁布县、康马县、定结县、仲巴县、亚东县、吉隆县、聂拉木县、萨嘎县、岗巴县;林芝市:巴宜区、工布江达县、朗县、米林县、察隅县、波密县、墨脱县;山南市:乃东区、琼结县、扎囊县、贡嘎县、浪卡子县、洛扎县、措美县、错那县、隆子县、曲松县、加查县、桑日县;那曲市:色尼区、安多县、聂荣县、比如县、嘉黎县、索县、巴青县、申扎县、班戈县、尼玛县、双湖县;阿里地区:普兰县、札达县、噶尔县、日土县、改则县、革吉县、措勤县)、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金川县、小金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凉山州:西昌市、盐源县、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木里藏族自治、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重庆(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广西(马山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德保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靖西市、昭平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天等县)、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怒江州:泸水市、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东川区、会泽县、宣威市、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镇雄县、彝良县、宁蒗彝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武定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绿春县、马关县、广南县)、贵州(水城区、正安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赫章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晴隆县、望谟县、册亨县、锦屏县、剑河县、榕江县、从江县、罗甸县、三都水族自治县)、内蒙古(巴林左旗、库伦旗、鄂伦春自治旗、化德县、商都县、四子王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正镶白旗)、陕西(略阳县、镇巴县、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舟曲县、卓尼县、临潭县、迭部县、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靖远县、会宁县、麦积区、秦安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古浪县、庄浪县、静宁县、环县、镇原县、通渭县、渭源县、岷县、武都区、文县、宕昌县、西和县、礼县、东乡族自治县)、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祁连县、刚察县、门源回族自治县;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尖扎县、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同德县、兴海县;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玛多县;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天峻县、都兰县、乌兰县、茫崖市、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宁夏(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伽师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辖阿图什市、阿克陶县、乌恰县、阿合奇县;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库车市、温宿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焉耆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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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说明,银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附: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国银行业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银行业专业人员素质,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银行业专业人员是指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前、中、后台业务及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设立银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银行业专业人员的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资格级别。
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采用考试的评价方式;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的评价办法另行规定。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英文译为: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of Banking Professional
第五条通过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级别和类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业水平和能力。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职责分工对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中国银行业协会具体承担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七条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的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考试。
第八条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成立考试专家委员会,研究拟定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的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第九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实施的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确定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第十一条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监会监制,中国银行业协会用印的初级相应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二条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处理。
第三章职业能力
第十三条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
(一)了解银行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二)能够运用本专业岗位的业务知识,处理一般性银行业务;
(三)有与本专业岗位相适应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四)具备处理与本专业岗位相关的,银行其他业务的基本能力。
第十五条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本专业工作能力。
第四章登记
第十六条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
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
第十七条中国银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登记情况,建立持证人员的诚信档案,并为用人单位提供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信息查询的服务。
第十八条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工作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取消登记,并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各地银行业考试管理机构和登记服务机构,在实施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和登记服务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本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协会章程。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通过考试取得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经济员或者助理经济师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
第二十一条在本规定施行之日前,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考试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可在原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继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原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指导、监督和检查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考务的实施工作。
第三条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和《银行业专业实务》2个科目。
在《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又分设“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和“个人贷款”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相应的专业类别。
第四条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
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的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
第五条《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4个专业类别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小时。
第六条考试成绩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次考试中,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该专业类别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对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并合格,其专业类别可在职业资格证书中签注。
第七条符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该专业类别的初级资格证书。
(一)2013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三)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
第八条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向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核发准考证。
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九条考点原则上设在地级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
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中国银行业协会批准。
第十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
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
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一条考试实施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二条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
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