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整车及零部件编码规则
国家汽车零件命名

国家汽车零件命名第三章车身零部件命名规则第一节白车身零部件编号原则汽车零部件的编号规则,行业标准—“QC/T265—2004”,明确了汽车零部件编号的表达式如下所示。
a)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一:b)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二:c)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二:汽车零部件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企业标准Q/SQR.04.003—2007,明确了汽车零部件编号由整车设计代码(或机型代号)、分组号、零部件顺序号、尾注(设计变更代号)组成。
完整的零部件编号表达式如下,其中□表示字母,○表示阿拉伯数字。
组号:用2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分类代号,按顺序排列。
分组号:用4位数字表示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代号,按顺序排列。
零部件顺序号:由三位数字表示功能系统内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等顺序代号;零部件顺序号应符合下列规则:1.零部件顺序号为001~009表示功能图、装置图、原理图、布置图、系统图等为了技术、制造和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2. 总成件顺序号的第三位必须是“0”,零件顺序号的第三位不得用“0”。
3. 对称零件其上、前、左件应先编号为奇数,下、后、右件后编号且为偶数(“0”除外)。
总成件编号容量允许的情况下也遵循该原则,如总成对称,零部件顺序号上、前、左件总成为010、030,其下、后、右件总成的零部件顺序号分别为020、040。
4. 共用图(包括表格图)的零部件顺序号一般应连续,且按尺寸加大或减小的顺序给。
5. 零部件编号同时遵循以下原则:(1)在编号容量允许的情况下,零部件顺序号在编制过程应尽量在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及零件之间建立隶属关系。
例如:总成的零部件顺序号为000,其分总成为 100,子总成为110,零件为111等。
(2)对某分组分解成多少分总成、子总成,依据该分组的复杂程度而定。
对于某分总成当其子总成总数大于9个,该分总成在编号时可占两至三个分总成号。
例如:一台车的制动硬管都是在十几根以上,而每一根制动硬管都是由两个以上零件组成的子总成,编号时可占用3506100、3506200两个分总成号。
产品编码规则

有限公司 技术文件产品编码规则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产品的一致性,完善公司产品编码制度,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规定了摩托车、零部件等产品的编码编制方法。
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从接收至生产、交付的所有环节的产品。
2. 职责2.1 研发部负责此规则的修订,完善。
2.2 其他部门按此规则使用产品编码。
3. 具体编码说明 3.1 整车成品编码说明。
3.1.1 整车成品编码由下列两种情况组成: 3.1.1.1 车型的型号组成,具体分解如下:HJ 125 T - A设计序号 类型代号 发动机名义排量品牌代号各组成部分说明:a. 品牌代号:HJ 代表; HD 代表,依此类推。
b. 发动机名义排量:此部分为车型所配发动机的名义排量,如50、125等。
c. 类型代号:此部分为车型所属分类状态,省略不写的表示普通车;T 表示踏板车;QT 表示二轮轻便踏板车;J 表示警车等。
d. 设计序号:公司设计车型的顺序代号,序号为1时省略。
3.1.1.2 车型的型号+状态代码组成,如HJ125-4-ZY ,表示HJ125-4车型的追云款,HJ100-4-XL ,表示HJ100-4车型的有行李箱状态等等。
3.2 发动机成品编码说明。
3.2.1发动机编码由下列几部分组成:编号:版本号:1修改号:0 受控标记: 第1页 共6页H 157FMI-2 - 00 00 0 00拓展位其他状态代码颜色状态代码发动机款式代码发动机型号品牌代码各组成部分说明:a. 品牌代码:H代表;D代表,依此类推。
b. 发动机型号:按现有机型型号表示,此部分为8位数,不足时以0在机型型号前补齐,如157FMI表示为00157FMI,依此类推。
c. 发动机款式代码:见附录1《发动机款式代码表》。
d. 颜色状态代码:见附录2《颜色状态代码表》。
e. 其他状态代码:见附录3《其他状态代码表》。
f. 拓展位:用于以后的发展。
3.3 零部件编码说明。
3.3.1 零部件编码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 ×××××拓展位其他状态代码颜色状态代码零件厂商代码改型序号代码设计序号发动机代码品牌代码零部件代码第一部分说明:a. 零部件代码:统一使用五位数代码。
汽车配件编号规则及标签规范

汽车配件编号规则及标签规范
6.变更代号
变更代号由2位组成,可由字母、数字分别组成,或字母 与数字混和组成。该代号由企业自定。
7.替代图零部件编号
对零件变化差别不大,或总成通过增加或减少某些零部件 构成新的零件和总成后,在不影响其分类和功能的情况下, 其编号一般在原编号的基础上仅改变
下一页 返回
下一页 返回
汽车配件编号规则及标签规范
6.材料代码 材料代码应设置在“> <”以内,各种材料有不同代号,
标记时采用相应的标准代号。“> <”符号高度应与材料代 码字体高度相同。 7.法规件型号 法规件型号编号规则、标记位置及管理办法等应符合Q/ ZTB 041-2010汽车零部件标记相关规定。 8.条形码标签 条形码编号、条形码标签的规则形式、材质要求及标记位置 应符合Q/ZTB 027-2010汽车零部件标记规定。
下一页 返回
汽车配件编号规则及标签规范
(一)国产自主品牌配件编号规则 1.企业名称 国产自主品牌汽车配件编码中企业名称用两位或三位汉语
拼音字母表示。 2.组号 国产自主品牌汽车配件编码中的组号用两位数字表示汽车
各功能系统分类代号,国产汽车零部件编号共有64个组号。 3.分组号 分组号由两位数字表示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代
位字母组成。
下一页 返回
汽车配件编号规则及标签规范
5.零部件顺序号 (1)总成件的第三位应为零。 (2)零件的第三位不得为零。 (3)三位数字为001~009,表示功能图、供应商图、
装置图、原理图、布置图、系统图等为了技术、制造和管理 的需要而编制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4)对称零件其上、前、左件应先编号为奇数,下、后 、右件后编号,且为偶数 (5)共用图(包括表格图)的零部件顺序号一般应连续
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详细解析

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详细解析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应遵循唯一性、稳定性、可扩展性、可追溯性、可兼容性的原则,适用于汽车生产、流通、维修、消费等环节。
对于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的基本数据结构要素中的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的编制应满足唯一性、稳定性原则,同时还要兼顾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在实际应用过程的可扩展性、可追溯性、可兼容性原则。
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的唯一性是指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基本特征发生变化后应编制新的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产品的基本特征一般包括产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关键属性要素,同时还要考虑产品自身的特性和市场销售需要确定其它属性要素,对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进行合理的唯一性编码。
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的稳定性是指一旦为汽车零部件的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编制了一个代码,只要产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不能重新编制新产品的代码,而且考虑到多数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较长使用周期,曾经使用过的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不建议再应用于新的零部件产品上。
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的可扩展性、可追溯性、可兼容性主要是指编码时应充分考虑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行业特性,结合信息化技术,通过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对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与企业内部产品管理码、采购方或总装企业的OE码、售后的追踪追溯码进行整合关联、映射对照,在不同的应用环节中通过自动识别技术识读条码信息,通过网络调取数据库中零部件产品的详细信息,满足汽车生产、流通、维修、消费等不同环节中对于汽车零部件编码的信息化应用的目的。
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的编码基本要求a)本标准编码按照 GB/T 16986-2009《商品条码应用标识符》和GB/T 15425-2014《商品条码128条码》中对字符串的规定进行编码;b)编码格式包括数字、字母及数字与字母组合编码三种格式,厂商对某个数据要素按其要求选用其中一种格式;c)编码字符集与GB/T 15425中GS1-128条码字符集相同,且不宜采用I、O、i、o等字母。
汽车零件分组编号规则

分组编号规则
整车系统总成分组编号图:
图1、图2内表示出了整车各系统的总成分组编号情况,以图表的形式概括出所有各系统的分组编号、相对位置和结构关系,从而为用户查找总成系统图解编码和了解整车结构提供了方便。
2.整车系统总成、分组总成图解编码示意图:
图3、图4,将整车系统总成分解为分组总成,并应用图解编码的隶属关系表示,前两位数字代表分组编号,凡查阅分组总成时,均先以前两位数字编码为准,即可查出各部分组总成的图解编码代号,再以分组编码代号为准,即可查出各部件名称、数量和结构装配关系。
分组编号:10→19表示发动机及其附件总成零部件
分组编号:20→29表示驱动系统及其传动部件总成
分组编号:30→39表示底盘系统机构部件总成及零件
分组编号:40→49表示车身覆盖件及其结构部件总成
分组编号:50→59表示车身附件及其总成零部件
分组编号:60→69表示车内气温调节控制部件总成
分组编号:70→79表示车内装饰总成及其零部件
分组编号:80→89表示汽车电器及其仪表部件总成。
整车及零部件编号标准

. Q/MMGS G某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MMGS G0208—2020 整车及零部件编号标准2020-09-18发布2020-09- 18实施某某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由某某有限公司技研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某某有限公司技研中心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某某有限公司技研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本标准为2020年*月*日首次发布。
整车及零部件编号标准1 范围通过规范公司产品内部代号编制方法,使其符合企业规范化管理要求,并适应未来信息化管理系统要求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三轮车产品整车及零部件的编号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C/T 265-2004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GB/T 15367-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两轮车和三轮车零部件名称3 术语和定义车型代号:为区分不同车型而赋予的一个代号,代表唯一的产品类型。
4 职责4.1 公司技研中心负责本标准的修订和解释。
4.2 各部门负责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编号的进行规范。
5 过程方法和要求5.1整车车型代号编制方法整车车型代号由品牌代号+系列代号+规格代号+设计序号+升级代号组成,共计7位数,如图1所示:图1 产品代号结构图5.1.1品牌代号用品牌拼音首位大写字母表示,H代表某某品牌、J代表某某品牌。
5.1.2系列代号用产品系列拼音的一位大写字母表示,代号如表1:表1 产品类型代号5.1.3规格代号用车门数阿拉伯数字代替,代号如表2:表2 规格代号5.1.4设计序号代表该车系产品按设计时间先后产生的机型顺序号,由两位数字构成,首款车为00,后续依次从01-99进行编号(特殊编号可剔除)。
5.1.5 升级代号表示该机型在原有机型整车主要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对外观及配置性能进行升级产生的顺序号,由两位数字构成,从01-99进行编号。
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

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
为了方便管理和交流,汽车零部件通常拥有统一的编码和标识。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汽车零部件编码和标识系统:
1. OEM 编码:汽车制造商通常会为每个零部件分配一个独特
的 OEM 编码(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这是汽车
制造商内部使用的编码系统,用于管理和追踪整车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零部件。
2. VIN 码:VIN 是车辆识别号码(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的缩写,是由17位字符组成的唯一识别号码。
VIN
码中的一部分是为了标识车辆所使用的主要零部件。
通过
VIN 码,可以了解到车辆所搭载的发动机、制动系统、转向
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信息。
3. STD 编码:STD 是部分汽车制造商使用的一种零部件编码
系统。
STD 编码是为了在多个厂家和供应商之间建立起一种
标准的编码规范,以确保不同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可以互换使用。
4. GS1 标准:GS1 是全球商品和服务编码标准组织,也为汽
车零部件提供了一套统一的标识编码,用于在供应链管理中追踪和管理零部件。
GS1 标准利用条形码或二维码等技术,为
每个零部件分配一个独特的标识码。
通过使用统一的编码和标识系统,汽车制造商、供应商和消费
者可以更加方便地对零部件进行管理、交流和追踪,提高了整车生产和售后服务的效率。
汽车总成零部件图号编制规则

57 58
加速传动装置(踏板、换向轴、拉杆、球销、球座等) 电器仪表及装置
22
37
制动装置(制动操纵装置、各
59
发动机悬置(支架、支撑辅助架)
23 24 25 26 27
41 42 43 44 47 48 50
前轴,转向节,轮毂,转向节臂 前桥驱动装置和轮毂(前桥壳、主传动、 轮边减速器等) 转向拉杆(直拉杆、横拉杆等) 前轮制动器(制动器、制动鼓等) 转向装置,液压转向装置(转向轴、十字 轴万向节,中间轴等) 挂车支撑装置 车厢
中国重汽济宁商用车销售部
表1
00 11 12 16 18 总布置 冷启动装置 制动器与离合器组合操纵装置 离合器 排气制动器和操纵装置(拉杆、带阀 壳体、工作缸、管路、压力管路等) 空气滤清器装置 离合器及变速器壳体(壳体、壳盖、 分离轴承、变扭器壳等) 变速器、变速器齿轮及轴 离合器操纵装置(踏板、支架、分离 叉,或液压操纵装置等) 变速器操纵装置(换挡杆、滑杆、拔 叉等) 分动器(齿轮和轴、箱体等) 分动器悬置(支架及支承螺栓等) 气操纵装置(传动齿轮、中间齿轮、 操纵杆等) 30 31 32 33 34 缓速装置 传动轴(轴承支架等) 中、后桥驱动装置(主传动等) 中后桥(支承轴即从动轴等)桥壳 后轮毂及制动器(轮毂、制动器、制动鼓、 半轴等) 手制动器及差速锁操纵(动力缸、手制动 杆、差速锁阀门等) 种阀)
61 68 71
车轮和轮胎(挡圈、锁圈、轮辋、内胎、气门嘴等) 减震器和横向稳定器(包括支架、连接杆、橡胶支座等) 底盘电器
72 73 74 75
前照灯 举升液压系统(包括控制阀、管路、万向节轴、油箱等) 翻转举升缸(包括限位阀等) 液压举升油泵、集中润滑系统
28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技术管理文件
Q/JSRG-15-2010
取代Q/JSRG-15-2008整车及零部件编码规则
版本号:V2.0
密级:
编制:
审核:
审定:
批准:
共享:公司相关部门
2010 年 8月7日发布 2010 年8月16日实施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发布
1目的
为了正确区分各车型及零部件,便于公司采购、生产、财务、物管以及售后服务的规范、统一,保证产品及零部件的唯一性,制定本企业整车及零部件编码规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的产品及零部件计算机唯一性编码规则,适用于本企业三轮摩托车产品和电动车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产品中的标准件。
3本标准包含两部份
第一部份是整车产品型号编码规则
第二部份是零部件编码规则
第一部份整车产品型号编码规则
1.三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
1.1产品型号代码
产品型号代码由:企业(或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设计序号及扩展车型代号组成。
扩展车型代号
设计序号
类型代号
规格代号
企业(或商标)代号
1.1 .1企业(或商标)代号
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两个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
本公司的产品是“新鸽”,用“XG”表示。
1.1.2 规格代号
摩托车用发动机名义排量表示,单位为“ml”,电动车用电机的额定功率表示,单位为“W”。
1.1.3类型代号
由两位至四位大写字母组成。
ZH-表示正三轮摩托货车。
ZK-表示正三轮摩托客车。
DZH-表示电动三轮货车。
DZK-表示电动三轮客车。
DQZH-表示轻便电动三轮货车。
DQZK-表示轻便电动三轮客车。
1.1.4设计序号
表示企业(或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相同的基本型车辆的设计顺序号。
第一次设计可省略,第二次设计用“2”表示,第三次设计用“3”表示,依次类推。
1.1.5扩展车型代号
表示在公告车型的基础上,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同选装状态下的车型区别,用两位数字表示。
例:XG150ZH-2-02:表示新鸽牌、发动机名义排量为150ML、载货正三轮摩托车、第2代产品、扩展编号为02的车型。
2旅游观光车
2.1产品型号代码
产品型号代码由:企业(或商标)代号、观光车代号、动力型式代号、座位数代号及更新代号组成。
更新代号
座位数代号
动力型式代号
观光车代号
企业(或商标)代号
2.1.1企业(或商标)代号
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两个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
本公司的产品是“新鸽”,用“XG”表示。
2.1.2观光车代号
用大写字母“G”表示。
2.1.3动力型式代号
电动式用大写字母“D”表示,汽油式用大写字母“Q”表示。
2.1.4座位数代号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表观光车的座位数。
2.1.5更新代号
表示企业(或商标)代号、观光车代号、动力型式代号、座位数代号相同的基本型车辆的更新代号。
第一次设计可省略,更新代号按英文大写字母顺序表示,第一次更新用“A”表示,第二次更新用“B”表示,依次类推。
第二部分零部件编码规则
零部件编码由零部件代号、产品类别代号、状态代号、改进次数代号和表面处理代号五个部分、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见图1)。
XXXXX XXX X X XX
表面处理代号;
改进次数代号;
状态代号;
产品类别代号;
零部件代号。
图1零部件编码
1.零部件代号
零部件代号由功能代号和构成代号两部分、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构成图见图2.
XX XXX
构成代号;
功能代号。
图2零部件代号
1.1功能代号
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部件的独立结构和独立用途(见附录A)
1.2构成代号
1.2.1构成代号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零部件的代号。
1.2.2构成代号根据零部件编码的先后由000、001、002、003、……、010、011……顺序编制。
2.产品类别代号
2.1产品类别代号即产品开发令号,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产品的类别。
2.2产品开发令号由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统一编制。
2.3当该零部件为所有车型通用时,用“000”表示。
3.状态代号
3.1状态代号由一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同一个零部件不同的状态。
3.2状态代号按零部件状态出现的先后顺序由0、1、2、……依次递增编制。
4.改进次数代号
4.1改进次数代号由一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同一个零部件进行了第几次改进。
4.2改进次数代号按零部件改进的先后顺序由0、1、2、……依次递增编制。
5.表面处理代号
5.1表面处理代号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外观覆盖件的颜色或零部件表面处理的方法或颜色(见表1)。
5.2外观覆盖件的颜色代号由技术中心统一编制、归口管理。
6.不必编码的零部件
6.1国家规定的标准件,用国家规定代码表示即可。
7.其他规定
当附录A内容的增、减,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进行。
附录A 零部件功能代号(规范性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