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机农业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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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

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
污染,包括土壤、水源和空气的保护。
5.动物福利:对于有机畜牧产品,要求对动物的饲养和管理遵循动物福利要求,提供适宜的生活环境。
6.产品标识:有机农产品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标明认证的标志或标签,以便消费者识别。
有机农产品认证通常由相关的国家或地区机构负责进行,认证过程严格、细致,并进行定期审核。认证的产品可获得有机农产品的标识,提供给消费者信心购买绿色、环保、健康的农产品。
1.农业生产资料:有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饲料等必须符合有机农业标准,不得使用合成化学物质和基因改造组织。
2.农业生产技术: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要求更注重生态友好、循环利用和资源保护,例如采用自然生态循环农业方式、农作物轮作和间套种植等。
3.生产管理: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土壤和水质监测、农作物追溯和记录等,以确保生产过程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是指对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技术和生产管理等进行严格规范和认证的标准。认证的目的是保障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环境友好、无化学合成农药和化肥等有机农业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普遍包括以下方面:

中国有机标准要求

中国有机标准要求

中国有机标准要求一、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健康、绿色、环保的关注度也逐渐上升。

有机产品作为一种无污染、安全、高质量的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为了规范有机产品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制定并实施了有机产品国家标准。

本文将对我国有机标准的要求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有机产品生产、销售和相关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二、中国有机标准的概述1.定义有机产品有机产品是指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有机生产规范和要求,避免使用化学合成物质的一类产品。

有机产品不仅包括农作物,还包括畜牧产品、水产品、调料、化妆品、纺织品等。

2.有机产品的生产要求(1)基地要求:有机生产基地应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土壤、水质、空气质量均需达到有机生产标准。

(2)品种选择:应选择适宜当地环境、具有较高营养价值和市场需求的有机品种。

(3)生产技术:遵循有机农业生产规范,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等物质。

(4)病虫害防治: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态调控等技术,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

3.有机产品的认证程序有机产品的认证分为初次认证和续展认证。

生产企业需向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提交相关资料,经过审查、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环节,符合要求后方可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4.有机产品的标志使用规定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可在产品包装、标签、广告等方面使用有机产品标志,但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机标志的真实、合法、有效。

三、中国有机标准的意义1.保障消费者健康:有机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环保、健康原则,降低了化学物质残留和食品安全风险。

2.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土壤、水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提高中国有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有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中国有机产品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和国际认可度。

四、中国有机标准的执行与监管1.政府部门职责划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已更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地方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和监管。

有机产品 国家标准

有机产品 国家标准

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有机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激素等化学物质,通过自然循环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保持土壤、水源和空气的健康,生产出的农产品符合有机食品的标准。

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首先,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明确了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和化肥,对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要求严格控制,保持生态平衡。

此外,有机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要符合生物多样性的原则,保护农作物和动物的健康和生长环境。

其次,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规定了有机食品的加工要求。

在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保证食品的纯天然和健康。

同时,加工厂要符合卫生标准,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避免污染。

另外,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还规定了有机食品的认证和标识要求。

有机农产品必须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才能使用“有机食品”标识。

这样可以保证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清晰地辨别有机食品和普通食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总的来说,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对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认证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有机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促进了有机农业的发展,也提升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健康的信心。

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是有机农产品的“身份证”,是保障有机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只有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才能保证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让消费者放心食用。

因此,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有机农业的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综上所述,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是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认证的基本依据,对于保障有机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有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希望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能够不断完善和落实,为推动有机农业的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欧盟、美国和中国有机农业标准解析

欧盟、美国和中国有机农业标准解析

欧盟、美国及中国有机标准解析曹仑2009年5月25日北京爱科赛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有机标准的更新情况¾欧盟委员会在2007年6月28日颁布了涉及有机产品、有机产品标签及实施细则的834/2007条例和889/2008条例,该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¾美国+日本+中国:暂无最新变化内容大纲(一)欧盟最新有机标准解析(二)欧盟、美国、日本及中国标准比较(一)欧盟最新有机标准解析无需担心欧盟新有机标准更多是形式上的变化和认证范围的扩充,有机农业的基础、投入物的使用规定和方法都将得到沿用,并且新标准的使用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

将利用2到3年的过渡期来适应新的欧盟标准,到2012/2013年,全部执行新标准。

新的欧盟有机标准主要分两大部分:¾纲领(欧盟理事会条例834/2007)¾实施细则(欧盟委员会条例889/2008)未变化的基本原则和规定¾有机农业的原则和目标¾禁止使用GMOs、离子辐照和化合投入物¾采取措施对有机和常规单元的隔离严格监管¾地块、动物的生产和转换标准¾在一种产品中禁止含有同一种物质的有机和非有机成分¾对所有生产、加工、制备、储存以及进出口有机产品的操作者进行检查,某些零售商除外¾进口标准,正等新措施的实施主要变化-适用范围旧标准¾未加工的农业动植物产品¾加工的,用于人类消费的农产品¾动物饲料新标准¾活的或未加工的农产品¾加工的,用于人类消费的农产品¾动物饲料¾水产品,海藻(即将)¾酵母(即将)¾种子和种苗目前依旧无法申请认证的产品¾狩猎和捕捞产品¾餐饮业¾用作其它用途的加工产品,如化妆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清洁剂等但是,成员国可以针对此条例没有涵盖的农产品和餐饮业制定自己的国家标准有机产品的分类¾100%或者≥95%有机农业成分的产品;¾以捕捞或狩猎产品为主要成分的产品;¾<95%有机农业成分的产品;¾转换期产品;100%或者≥95%有机农业成分的产品要求:1)允许在产品销售名称和成分列表中提及有机字样;2)欧盟成员国强制使用欧盟新标识(从2010年7月1日起),并说明原料来源;3)只有在无法得到有机成分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附则IX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且只允许使用5%以捕捞或狩猎产品为主要成分的产品要求:¾产品的主要成分通过狩猎和捕捞方式获得;¾产品其他农业来源成分全部是有机的;¾只有产品中的有机配料才能表明其有机生产方式,并注明其占农业来源成分的比重;¾不得使用EU标识<95%有机农业成分的产品要求:¾只能在有机成分列表中使用有机字样;¾产品的主要成分是农业来源的¾说明有机成分占农业来源成分的比重¾不得使用EU标识¾列出所有使用的常规成分转换期产品要求:加工产品只能含有一种农业来源的配料;对于所有的标识必须:¾只有限制清单中列出的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可以使用,在附则VIII中列出的带有星号标记的食品添加剂才被认为是农业来源成分¾禁止同时使用GMO和Organic标识¾保护所有语言的EU名称¾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强制在标签上使用认证机构的认可号若使用欧盟标识,则应标识的可见范围(同一区域)内清楚标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基地:¾“欧盟农业”/”EU Agriculture”,表明农业原料来自欧盟国家;¾“非欧盟农业”/”non-EU Agriculture”,表明农业原料来自第三国¾“欧盟-非欧盟农业”EU”/”EU-non-EU Agriculture”,表明农业原料部分来自欧盟国家,部分来自第三国如果产品中所有的农业原料来源于同一个国家,那么也可以用该国家的名字替换“欧盟”字样。

有机农业生产标准

有机农业生产标准

三、有机农业生产标准 有机标准发展至今,已初步形 成了世界范围内不同层次的标 准体系,主要表现在国际水平、 地区水平、国家水平和认证机 构水平等四个方面。
从国际水平上看,有机标准有IFOAM的 基本标准。IFOAM基本标准和准则作为 国际标准已在ISO注册,是地区标准、国 家标准和认证机构自身标准的基础,是 标准的标准。IFOAM基本标准每两年进 行一次修改。
3、标识与销售。规定了有机产品标识和 销售的通用规范及要求,适用于按 GB/T19630.1、GB/T19630.2生产或加 工并获得认证的产品的标识和销售。
4、管理体系。规定了有机产品生产、加 工、经营过程中应建立和维护的管理体 系的通用规范和要求,适用于有机产品 的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及相关的供 应环节。
四、有机农业产品的国家标准主要内容
1、生产。规定了农作物、食用菌、野生 植物、畜禽、水产、蜜蜂及其未加工产 品的有机生产通用规范和要求,适用于 有机生产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作物种植、 食用菌栽的运输、 贮藏和包装。
2、加工。规定了有机加工的通用规范和 要求,适用于以GB/T19630.1生产的未 加工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及包装、贮藏 和运输的全过程,并包括了有机纺织品 的内容,该部分的适用范围为棉花或蚕 丝纤维材料的制品,不包括毛类等制品。
从国家水平上看,除了15个欧盟成员国 外,日本、阿根廷、巴西(草稿)、澳 大利哑、美国、智利、匈牙利、以色列、 瑞士等国家都有自已的标准。不同国家 的有机标准的发展历程各异,但共同的 特点是发展历史短,主要集中在近十年 左右。
就发展历程 举以下几例 现举几例说 明如下:
美国
意大利
日本
美国
1990年通过联邦法—一有机食品生产法案: 1992年成立国家有机食品标准委员会 (NOSB);1994年NOSB提交有机标准建稿; 1997年美国农业部(USDA)制定有机规章提 案;1998年USDA着手修改有机规章;1999年 有机贸易协会(OTA)发布美国民间有机标准; 2000年3月USDA第二次提交有机规章提案; 2001年夏天公布并开始执行美国的有机标准。

“三品一标”中的有机农产品该如何发展?

“三品一标”中的有机农产品该如何发展?

“三品一标”中的有机农产品该如何发展?“三品一标”中的有机农产品该如何发展?我国有机农业行业综述: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消费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从以前的追求“吃的饱”逐渐转变为追求“吃的好”。

要想吃的好,就必须从产品源头抓起,确保初级农产品“绿色、健康、环保、无污染”,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我国居民饮食健康的问题,更是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而食品安全的源头就是初级农产品。

我国地域广袤,地理环境多样,传统农业基础好,加上近些年来提出的生态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等概念,为我国农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而有机农业作为一个新的理念,对于调整我国农业结构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有机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有机生产系统,其下游衍生品就是有机食品。

有机农业的发展有利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性,对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发展有机农业,至今已有二十来年,但当时的有机农产品主要供应出口,国内需求并不大,而到了近几年,国内对有机食品的需求迅猛增长,国内需求逐渐超过出口量,统计显示,截止2014年我国有机食品销售额达到274.1亿元,销售额的不断增长,意味着我国消费者消费理念的改变,同时意味着我国有机食品发展的广阔前景。

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的问题:一、环境制约:有机农业的种植条件苛刻,而我国由于20世纪下半叶滥用化肥等问题较为严重,许多耕地受到了重金属等污染,据相关统计显示,我国耕地面积占世界不到10%,化肥施用量却占了世界的1/3,土壤污染日益严重,种植环境堪忧。

二、分散化种植较多,生产模式单一:我国有太多的分散化有机农业种植,这就直接导致了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成本较高等问题。

目前我国有机农产品种植主要集中在:有机蔬菜、有机水果、茶叶、蜂蜜等品种,缺少消费者更为关注的畜牧产品和水产品。

三、市场价格较高,消费群体固定:我国有机农产品市场价格较高,普通消费者购买较少,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有机农产品消费主要集中于三大消费群体,一是集团消费,公司、集团以及使馆是我国有机农产品最主要的消费群体;二是高级知识分子以及中高产阶层,这类人更加注重身体保养与食品安全,注重生活品质,乐意且有能力去消费高价的有机食品;三是孕妇、婴幼儿这类特殊群体。

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

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

近几年,在时尚的招引下,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正在成为标示农产品安全、健康、环保的新概念。

因此,对于我们日常食用的农产品来说,是否有机不可忽视。

那么,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标准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安徽爱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您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标准有机农产品认证活动必须公开、公正、公平,才能有效。

必须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信,必须独立于第一方和第二方之外,必须与第一方和第二方没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才能获得双方的充分信任。

由在国家注册并认可的组织机构去担任这样的第三方,这样的机关或组织就叫做“注册认证机构”。

通过资格认可的注册有机食品认证机构依据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有机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对申请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实施规定程序的系统评估,并颁发证书,该过程称为有机食品认证。

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要求根据我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2011)的规定,有机农产品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该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有机农产品简单地说就是要求在动植物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而且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对于加工、贮藏、运输、包装、标识、销售等过程中,也有一整套严格规范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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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

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

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是指中国政府为了规范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和管理,保障有机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有机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有机农业的发展和有机产品的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明确了有机产品的生产要求和标识规定。

有机产品的生产要求包括土壤和水的质量、农作物的种植和养殖管理、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有机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有机农业的要求。

同时,有机产品的标识规定包括有机产品标识的形式、内容、使用范围等方面的规定,保障有机产品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其次,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规定了有机产品的加工要求和管理规定。

有机产品的加工要求包括加工工艺、原料选择、添加剂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保证有机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不受污染,保持其有机特性。

有机产品的管理规定包括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的抽检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有机产品的质量安全。

此外,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还规定了有机产品的认证和监督管理制度。

有机产品的认证制度包括认证机构的资质要求、认证程序和标准、认证结果的公示等方面的规定,保证有机产品的认证程序公正、公开、透明。

有机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包括监督抽检、违规处理、投诉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保障有机产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总的来说,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为有机农业和有机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规范指导,有利于提升有机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促进有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制定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保障,增强了消费者对有机产品的信心和认可度。

在未来,随着有机农业和有机产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也将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相信通过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执行,中国的有机农业和有机产品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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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机农业国家标准
一、有机农业产品的国家标准主要内容
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19630-2005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

规定了农作物、食用菌、野生植物、畜禽、水产、蜜蜂及其未加工产品的有机生产通用规范和要求,适用于有机生产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作物种植、食用菌栽培、野生植物采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蜜蜂养殖及其产品的运输、贮藏和包装。

第2部分:加工。

规定了有机加工的通用规范和要求,适用于以GB/T19630.1生产的未加工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及包装、贮藏和运输的全过程,并包括了有机纺织品的内容,该部分的适用范围为棉花(21175,-30.00,-0.14%)或蚕丝纤维材料的制品,不包括毛类等制品。

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

规定了有机产品标识和销售的通用规范及要求,适用于按GB/T19630.1、GB/T19630.2生产或加工并获得认证的产品的标识和销售。

第4部分:管理体系。

规定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应建立和维护的管理体系的通用规范和要求,适用于有机产品的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及相关的供应环节。

该系列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于2005年1月19日正式发布,并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产地环境要求
根据有机产品标准GB/T19630-2005,有机生产需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有机生产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

基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5084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GB9137的规定。

三、转换期
转换期的开始时间从提交认证申请之日算起。

一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24个月转换期,多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36个月。

新开荒的、长期撂荒的、长期按传统农业方式耕种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多年
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也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

转换期内必须完全按照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种子和种苗选择
应选择有机种子或种苗。

当从市场上无法获得有机种子或种苗时,可以选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种子或种苗,但应制定获得有机种子和种苗的计划。

应选择适应当地的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具有抗性的作物种类及品种。

在品种的选择中应充分考虑保护作物的遗传多样性。

禁止使用经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的种子和种苗。

五、病虫草害防治
选用适合的抗性品种,制定合适的肥水管理、作物轮作和多样化间作、套种计划,通过建树篱、筑巢、促进植被多样化等方法提高天敌的自然控制能力。

采用机械控制(例如诱捕器、屏障、灯光和声音等)、生物控制(如释放天敌)和物理防护(如防虫网、日光土壤消毒)控制病虫害,采用人工锄草、机械除草、热除草、覆盖和刈割及放牧动物等方法控制杂草。

只有在紧急情况时才允许使用GB/T19630-2005附录B所列出的物质。

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基因工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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