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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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年休假天数1. 员工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享受五天带薪年休假;2. 员工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享受十天带薪年休假;3. 员工工作满二十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工作时间,增加一天带薪年休假,最多不超过十五天。

第四条年休假的安排1. 员工应在每年年底前向直属上级提出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休假时间、地点及方式;2. 直属上级应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反馈给员工;3. 员工在获得年休假批准后,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直属上级,以便安排工作;4.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公司应支付员工工资的百分之百作为带薪年休假工资。

第五条年休假的放弃1. 员工在一年内未休完年休假的,可以放弃当年未休的年休假;2. 员工放弃年休假的,应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放弃原因;3. 直属上级应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反馈给员工;4. 员工放弃年休假后,不得再申请当年的年休假。

第六条年休假的调整1. 员工在一年内因工作需要,经直属上级批准,可以调整年休假时间;2. 员工调整年休假的,应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调整原因及时间;3. 直属上级应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反馈给员工;4. 员工调整年休假后,应按照新的休假时间执行。

第七条年休假的核算1.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公司应按照员工工资的百分之百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2.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公司不应扣除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等;3.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公司不应影响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公司员工休年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休年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休年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休年假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年假管理。

第三章年假的计算1. 员工每年基本年假天数为15天。

2. 岗位特别情况的员工,拥有更多的年假天数,具体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个人具体情况确定。

3. 实习生无年假。

第四章年假的使用要求1. 员工须提前向所属领导提出年假申请。

2. 年假需要提前申请并经过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员工方可使用。

3. 年假一次最长不超过15天。

4. 年假不得拆分使用。

5. 年假使用期间,员工应按时履行规定的假期制度,不得私自延长休假时间。

6. 员工在年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接到公司紧急通知并配合工作。

第五章年假的审核及记录1. 员工年假的申请、审批、记录等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2. 员工年假的使用情况需通过系统进行记录。

3. 公司每年底会对员工的年假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假期使用情况不合规的员工将会受到相应处理。

4. 员工有权查询和要求调整自己的年假记录,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年假的结算方式1. 员工在一年内未使用完的年假不得累积到下一年。

2. 员工在离职前应当将未使用完的年假全部休完或者进行结算。

3. 离职时未休年假按照实际工作日计算,以员工年假天数×日工资基数进行计算并支付。

第七章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或者擅自拆分年假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除薪酬或者纪律处分等。

第八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是公司员工休年假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员工们严格遵守规定,合理安排自己的年假时间,保证员工的休息和工作都能得到有效的安排。

年假与年度休假管理制度

年假与年度休假管理制度

年假与年度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年假和年度休假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生活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正式员工。

第三条年假是指员工依照公司规定累积并享受的带薪休假,年度休假是指员工每年享受的连续休假。

第四条公司将依据员工工作年限、职务等条件,合理调配年假和布置年度休假。

第五条员工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享受年假和年度休假,不能私自调休或拖延休假时间。

第二章年假管理第六条员工的年假依据入职时间计算,从第一天开始计算,满一年即可申请享受年假。

第七条年假天数依照员工工作年限确定,具体如下:1.在公司工作满1年但不满3年的员工,年假为10个工作日;2.在公司工作满3年但不满5年的员工,年假为15个工作日;3.在公司工作满5年但不满10年的员工,年假为20个工作日;4.在公司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员工,年假为25个工作日。

第八条员工年假的使用须提前向上级直接主管提出申请,并征得上级直接主管的同意。

第九条员工年假的使用时间应与公司布置的工作计划协调,避开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不必需的影响。

第十条公司将在员工请假前的一周内通知员工请假是否获批,并告知员工年假天数的余额。

第十一条员工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实际情况休完年假,请提前一周向上级直接主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累计至下一年度。

第十二条公司将会定期公布员工年假的使用情况,以保证透亮和公平。

第三章年度休假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将依据公司的运营情况和员工的需求,合理布置年度休假。

第十四条全体员工在每年度末将享受连续休假5个工作日,具体休假时间由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布置。

第十五条员工在休假期间应乐观搭配公司布置,确保业务的正常运作。

第十六条对于有特殊需要不能参加年度休假的员工,应提前向上级直接主管提出申请,并供应充分的理由,经审核同意后可布置其他休假时间。

第十七条员工休假期间,应做好工作交接和备份等工作,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八条公司将会成立特地的巡察小组,对员工的休假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休假过程的规范和公平。

万科物业员工福利制度

万科物业员工福利制度

福利制度一、休息日行政管理人员、文员及其他员工每周工作40 小时(不包括用餐时间),规定有两天休息日。

由于工种性质决定必须实行轮班制的员工的休息日,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物业公司的规定作出相应安排。

休息日由部门经理预先编排,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年假l.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有薪年假。

具体条款参照物业公司的有关规定。

2.员工应拟定休假计划,休假需提前七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生效。

3.年假只准当年享受,员工主动放弃休假,物业公司将不予补偿。

如果因工作需要而无法休假,可作一定的补偿,具体办法参照物业公司有关规定。

三、有薪假期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包括:1.公历一月一日元旦 1 天2.农历年初一 1 天3.农历年初二 1 天4.农历年初三 1 天5.五月一日劳动节 3 天6.十月一日国庆节 3 天员工若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放假,部门主管安排在法定假期之前或之后三十天内放假;若因无法安排,物业公司将给予员工发放当天加班工资。

四、病假病假必须持有物业公司指定的市级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可享受每年 15 天的有薪病假。

五、婚假员工结婚享有五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可享有七天婚假。

婚假必须提前两周向部门主管申请,报综合管理部并呈交有关证明文件。

六、事假事假一天以下者由部门经理批准,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超过三天的需由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

请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七、探亲假家住外地的员工,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

如员工要请探亲假,须事先通知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申请手续须提前七天办理。

八、请假制度所有休假(包括有薪假期及补休)除紧急情况外,均须事先申请,填好请假单并获得授权主管人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假期结束后无正当理由而不上班的,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者,将被解雇。

九、产假在物业公司工作已超过一年(怀孕期不算在内)的合同制女职工,可享受90 天有薪产假。

员工休假与年假管理制度

员工休假与年假管理制度

员工休假与年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员工的假期休假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工作效能,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

第三条定义1.员工:指在本企业正式雇佣并经过合法招聘程序录用,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2.年假:指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受的带薪休假。

3.休假:指员工享受的除年假外的其他类型的带薪假期。

第二章年假管理第四条年假的计算和享受条件1.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才略享受年假。

2.年假的计算基于员工的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员工,享受5天年假;–工作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员工,享受10天年假;–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员工,享受15天年假;–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享受20天年假。

3.员工在享受年假前,应依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年假申请,并经上级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五条年假的累计和使用1.员工的年假可以累计,但累计的年假天数不得超出30天。

超出部分的年假天数将作废处理,不得转年度使用。

2.员工在使用年假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休假申请,并经上级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员工所需的年假天数应依据实际需要和工作布置进行合理布置,但每次休假的最少天数为3天,不能以半天为单位休假。

第六条年假的转让和结算1.员工在离职前,如有未使用完的年假,可以申请将剩余年假转让给同事使用。

但需经上级主管批准同意,而且年假受让人必需符合享受年假的条件。

2.员工离职时,如有未使用完的年假,将依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依照每年5天的标准进行结算,依照该标准计算的天数作为员工的离职弥补。

第三章休假管理第七条休假的类型和时间1.休假可分为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类型。

2.员工享受各类休假的具体时间和条件,应依据劳动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经过上级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八条休假申请和批准1.员工休假前,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休假申请,并注明休假类型、休假起止时间和休假事由。

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3篇)

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单位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为员工提供充足的年休假时间,鼓励员工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

第四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年休假时间第五条员工年休假时间为带薪休假,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

第六条员工年休假时间按照以下标准计算:(一)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时间为5天;(二)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时间为10天;(三)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时间为15天。

第七条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公众假期安排的休假,不计算在年休假时间内。

第八条员工年休假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情况,经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使用。

第三章年休假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员工申请年休假,应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地点、方式等。

第十条单位收到员工年休假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员工年休假申请审批流程:(一)员工向单位提出年休假申请;(二)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三)单位领导对申请进行审批;(四)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

第十二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休假时间的,应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年休假待遇第十三条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被单位召回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员工在年休假期间被召回,召回期间的工作时间计入年休假时间;(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被召回,召回期间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年休假时间,但单位应给予员工相应的工作补偿。

第五章年休假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年休假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统计分析。

第十六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享受年休假,不得擅自改变。

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一、概述为了保障员工合法休假权益,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年休假的计算1.年休假的计算方式:员工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按照每满一年增加2天,累计年休假最高不超过15天。

2.员工累计年休假天数不足一天时,按半天计算;超过一天不满一天半的,按一天计算;超过一天半不足两天的,按一天半计算;超过两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3.员工享受年休假的当年累计工龄不足一年的,年休假天数按比例减少,最低为一天。

4.年休假的计算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法定放假日。

四、年休假的安排和审批1.员工享有年休假的时间应提前与主管领导或人事部门请假,谈妥假期安排后,提交请假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或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后执行。

2.公司应加强请假管理,确保员工请假时有足够时间的休息。

3.由于工作特殊需要,导致不能按时休年假的,可以在一年内延长至下年3月31日。

五、年休假的调休1.与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不得未经同意随意调休或强制员工调休。

2.员工因公外出,已预约好的年休假不能休,应予补偿薪资,具体计算方法见公司制度。

六、年休假的超时加班员工在休年休假期间,如遇到公司紧急工作任务,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参加工作,同时应按批准休假期间的工资及其加班工资发放标准结算。

七、年休假的奖励1.员工满一年后,累计休满5天年休假以上,可凭休假记录申请奖励一次性旅游费用,费用以人民币500元为基础,每休满5天增加人民币100元。

2.员工累计休满10天年休假以上,可凭休假记录申请奖励2天额外的年休假。

八、年休假的失效与补偿员工未年休假天数,不能带入下一年度,也不能换算为工资或其他福利,应及时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九、规定的执行员工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公司将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最后的说明本规定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本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的规定,请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员工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员工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员工公司假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假期类别1. 带薪年假:员工每年享有带薪年假。

具体天数按照员工入职时间和工作年限确定,详细规定如下:- 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带薪年假为5天;- 连续工作满十年及以上的员工,带薪年假为10天;- 带薪年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提交申请,并经部门主管批准。

2. 法定假日:公司依法给予员工法定节假日带薪休息。

3. 事假: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事先需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注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日期。

事假不得连续超过3天,如有需要延长,请向HR部门假期管理人员申请。

4. 病假:员工因生病需请假,需提供病假条或诊断书,具体凭据及证明文件以公司规定为准。

病假期间,公司依法给予员工带薪病假。

5. 婚丧假:员工因结婚或家庭有亲属去世需请假,可享受婚丧假,具体天数及请假手续以公司规定为准。

6. 外出办事假: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要外出办事需请假,具体情况应提前向上级部门申请。

7. 年度调休:公司设定年度调休制度,员工在完成各月度考核后如有加班,可以在下一月度内调休。

三、请假流程1. 请假前,员工应当向上级主管提出请假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日期和请假类型。

2. 上级主管审核请假申请,如无特殊情况,应及时批准或驳回。

3. 出差请假,员工需要提前向出差部门提交出差申请,并注明请假事由和时间。

4. 公司将员工请假的记录纳入员工档案中,用于考核及绩效评定。

四、假期管理1. 本制度所规定的各种假期,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违背。

2. 如果员工因私事需要在工作日请假,需提前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如无紧急情况不得私自擅离职守。

3. 员工应当按照请假条规定的日期及时归还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4. 如有违反假期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扣发奖金、调整年度考核及绩效等。

五、其他事项1. 公司有权调整本制度中的假期管理细则,员工应当及时了解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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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MHKG-RL-ZD-012)
1.目的
为落实和完善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万科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并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3.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各部门负责人、相关领导、总裁负责审批权限内的年休假申请;
4.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年休假的登记与统计;
5.程序和内容
5.1.年休假的假期
5.1.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
5.1.2.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
5.1.3.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5.1.4.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
假假期。

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5.2.当年进入集团工作的员工假期标准
5.2.1.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5.2.2.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5.3.年休假安排
5.3.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
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
保证年休假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5.3.2.制订本部门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计划安排
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5.3.3.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

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
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5.3.4.员工休假前,应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在休假期间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
保证早九点至晚九点时间段内联络畅通,以确保休假期间紧急工作不被延误。

5.3.5.各部门要为员工休假提供方便。

对确因工作关系不能按计划安排休假的,
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5.3.6.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

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
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要进行年休假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履行手续。

5.3.7.要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

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用,在病事假发生
当月,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获批准后予以抵扣相应休假天数;不抵用休假的病事假应严格按《万科集团考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5.3.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5.3.8.1.经公司批准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
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5.3.8.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5.3.8.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5.3.8.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3.8.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3.8.
6.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5.3.8.1.-5.3.8.5.
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5.4.年休假待遇
5.4.1.要切实加强年休假的管理,通过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措施,以实现年休假的
目的。

5.4.2.员工在批准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5.4.3.公司实行旅游补助制度,对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的员工,由公司发放适
度旅游补助,凡应休年休假假期用于抵扣病事假的,仍享受旅游补助。

5.4.4.对因工作本年度未能享受休假的员工,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相应的
旅游补助和300%日工资的报酬(以月岗位工资为标准除以21.75天计算)。

5.5.附则
5.5.1.本管理办法自二OO八年一月起执行。

2007年度《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

5.5.2.本管理办法归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支持性文件
无。

7.相关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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