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能评项目信息公示 - 西安市发改委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09•【字号】•【施行日期】2011.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第6号令)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我市境内建设的,由发展改革(经济发展)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者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节能服务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
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项目建设单位和节能评估编制机构共同对节能评估文件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
要科学实施节能评估文件与可研报告分体编制,同一项目的节能评估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不得由同一咨询单位编制。
编制节能评估文件所依据的国家及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能源限额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节能评估文件和节能登记表的内容深度和格式等从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门户网下载。
市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对节能服务机构逐步实行备案管理,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审。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西安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西安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西安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2012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我市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2012年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良好有序接替,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请你们按照《西安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西安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提纲(略)3.西安市重点建设“在建项目”计划申报表(略)4.西安市重点建设“前期项目”计划申报表(略)5.西安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联络员表(略)联系人:江霞彭静电话: 86786281 86786282(传真)邮箱:*****************附件1:西安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2012年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特制定本指南,作为重点建设项目申报的依据。
一、重点建设项目的分类重点建设项目按进度分为“在建项目”和“前期项目”两类。
“在建项目”是指已经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在2012年度内施工建设的项目(包括续建、新开工)。
“前期项目”是指在2012年度内进行前期准备和手续报批办理的项目。
二、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原则(一)已列入201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在建项目”并继续在2012年建设的,继续列入201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二)已列入201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前期项目”,目前已开工或2012年内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请列入2012年市重点“在建项目”计划。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2年版)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陕西省重点用能单
位名单(2022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3.17
•【字号】陕发改环资〔2022〕348号
•【施行日期】2022.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2022年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改革局),省节能中心,各重点用能单位:
按照《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要求,2021年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单位,纳入我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管理;2021版名单内2021年年综合能耗低于3千吨标准煤的单位,退出名单。
新纳入名单的用能单位,尽快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健全完善能源计量、监测体系,确保实现能耗监测数据接入的稳定性、连续性。
省节能中心要切实履行全省用能单位节能监测管理职责,做好我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节能中心(节能监察机构)、各重点用能单位应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义务,切实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
附件: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2年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西安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西安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3.07•【字号】•【施行日期】2011.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西安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区县发改委、财政局,各开发区经发局(发展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关于节能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2011年节能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西安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发[2008]617号)的规定,为加快推进我市重点节能工程,明确2011年市级节能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以及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节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2011年西安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项目单位准备项目资料并对项目进行初审,按时汇总上报。
联系方式:市发改委资环处卢超86786337 (节能)宋露86786339 (循环经济)段鸿雁86786319 (低碳发展)市财政局企业处王健87279709市发改委资环处邮箱:****************市财政局企业处邮箱:****************附件:2011年西安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附件:2011年西安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为确保完成“十二五”及2011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年将继续加大投入,加快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现就组织申报2011年市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资金支持范围2011年的项目申报主要围绕节能、循环经济、低碳发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推广等四个方面。
(一)节能方面。
主要包括:1、燃煤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公共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节能项目。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1.09•【字号】•【施行日期】2010.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各区县发改委、委内各处室(市电力执法监察大队,市投资公司):“十一五”以来,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干劲,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各区县发改委、市发改委各处室(含投资公司和市电力执法大队),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在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先进集体综合奖7个(市发改委4个,区县发改委3个),先进集体单项奖8个(市发改委4个,区县4个);先进个人综合奖14名(其中市发改委7名,区县7名),先进个人单项奖21名(市发改委15名,区县6名)。
先进集体单项奖奖项为:综合计划先进集体形势分析先进集体项目管理先进集体投资管理先进集体机关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单项奖奖项为:综合计划先进个人形势分析先进个人工作创新先进个人项目管理先进个人投资管理先进个人项目稽查先进个人调查研究先进个人这次评选表彰活动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奖金;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金。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先进集体综合奖认真履行发展改革部门职能,工作深入,求真务实,当好本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综合考评成绩优秀。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
心的通知
正文:
----------------------------------------------------------------------------------------------------------------------------------------------------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542号)要求,现将申报2013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重点认定领域(见附件1)。
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3、4)
二、各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应认真组织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做好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初审后,统一申报。
申报材料(含申报正式文件,申请报告、评价表及相关附件等一式六份,附电子版)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送西安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联系人:陈瑜电话:************
邮箱:********************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1日
——结束——。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通知各区县发改委、四区一港两基地经发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为促进我市循环经济建设,支持和引导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委员会《关于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的通知》精神,现就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和重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需要上报的材料:(一)《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申报表(含重新认定企业)(附表一)》和《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报表》(附表二);(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请,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建设投产时间、改扩建时间,认定工艺、技术或产品的简况、采用的生产工艺流程(新产品须有国标、行标、地标等标准)等情况;重新申请认定企业要求总结两年来的资源综合利用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两年来的资源综合利用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产量、产值和享受免税或退税额,存在的问题,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企业财务年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五)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或产品符合有关标准的文件;(六)各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及验收投产文件;(七)当年县级及县以上环保部门出具未造成二次环境污染的证明材料,特殊行业安全证明等;(八)省级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九)原(材)料配比,须达到有关规定所要求的利废率,利废来源需要有证明;(十)水泥生产企业,应提供水泥企业生产合格证和化验室合格证;(十一)利用纯余热、余气发电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应出具2010年电厂利用废气、余热的检测报告;(十二)利用煤矸石(煤泥)、垃圾及25MW以上的综合利用电厂,应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编制上报材料。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和评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和评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和评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发改委、各开发区经发局(发策局),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各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节能审查机关收到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后要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和评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1〕1384号)以及我委《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市发改环发〔2011〕179号)有关精神,为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体现公平和公正原则,我委决定选择一批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及专业机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和评审机构,承担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和评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咨询(设计)丙级以上资质的机构以及经市发改委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具有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从业人员及相应的专业能力,均可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
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咨询(设计)甲级资质的机构以及节能监察机构,具有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从业人员及相应的专业能力;可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评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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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能评项目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陕西德丰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投资(万元)124090.51万元
项目名称周至县裕盛逸福苑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周至县哑柏镇裕盛村原小学旧址,项目四至情况为:东至育才路、南至村路、西至哑翠二路、北至裕盛一路。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0000m2(折合250亩)
建设内容及规模西安市周至县裕盛逸福苑老年公寓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60000 m2(折合250亩),由四合院、二层、六层、小高层、高层等组成建筑群,建筑风格为中古式,苑内为湖泊荡漾、小桥流水、花厅楼阁、呈现一派天然优雅的江南风光;总建设面积373800 m2,建设标准间3654间,(其中:四合院20套每套10间计200间、五栋框架六层430间、四栋11层590间、六栋18层2434间)有相应水电气以及热水井、温泉、浅地层空调系统、太阳能发电等配套系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远程视频对话监控系统,集低碳、绿色环保生态养生养老居住、健身、食宿、医疗及康复中心、文化、休闲、娱乐等功能齐全的中古林苑式现代化星级老年公寓。
项目计划床位约7308个。
用能概况
水消耗量:本项目年用水量为101.75万t。
用电量:本项目年总用电量2480.38万kWh。
天然气用量:本项目年用
天然气为56.47万m3。
项目综合能耗当量值为3787.82tce,等价值为8751.07tce。
对所在市、区能源消费增量及节能目标的影响分析评估本项目年耗电量2480.38万kW•h,年耗水量101.75万t,年耗气量56.47万m3。
本项目耗能(等价值)8751.07tce。
根据西安市“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中对“十二五”期间西安市建筑使用过程能源需求预测,2013—2014年建筑能源需求新增27.59万吨标准煤,本项目新增能源需求占2013—2014年西安建筑能源新增需求比重约为3%,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有一定影响。
项目建设方案
一、总平面布置
1、规整的总平面
首先,将整个园区分成生活区、活动区、生态种植区、临街配套商业区和办公及辅助区等几个部分。
整个项目区平面较为规整,没有大的进退或扭转,这样即有利于降低造价,也有利于提高地下室停车位的利用率。
2、交通组织设计
做到安全、便捷,同时尽量满足人车分流的要求。
首先,整个园区的道路分为三级,即:主干路(园区主要道路)、次干路和宅间路。
主干路道路宽6m,成环状布置,承载着园区车行交通;组团级道路宽5m,以步行交通为主,担
负一定的日常汽车通行;宅间路宽2m,主要承载着园区步行交通。
二、结构设计
1、抗侧力结构体系
高层公寓楼利用楼、电梯间布置剪力墙核心筒,外围布置框架柱及剪力墙,形成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多层公寓楼采用框架结构;地下车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
2、屋盖及楼盖结构
所有子项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具体布置详见图纸部分,地下室顶板厚160mm;纯地下室部分顶板考虑防水要求厚为250mm,上覆1.5m填土,以满足楼基础埋深和专业管道铺设要求。
3、基础
拟建场地天然地基难以满足设计要求,因此采用桩基础方案。
具体采用的基础形式结合地质报告根据场地周边现状
后分析确定。
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完全按照《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西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年能源项目能效水平
消耗总量在8751.07tce(等量值)。
单位建筑消耗水平为23.41kgce/m2。
能源利用效率较高,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主要节能措施
一、节能措施
本项目在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和测评;建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中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和陕西省制定的建筑节能标准。
建筑设计采用简洁的几何造型,减少外立面不必要的凹凸变化,以较小表面积达到节能的目的。
外墙做保温,屋面采用新型节能的屋面隔热、保温材料;采用节能门窗,选用塑钢框料,中空玻璃。
避免采用落地窗。
二、节水措施
1、施工过程中采用节水型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2、供水系统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降低水资源无效消耗,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3、卫生配件及器具应采用节水型产品,水嘴采用陶瓷片密封水嘴,座便器冲洗水箱应采用3-6升两档型冲洗阀。
4、使用过的水,可经过多次重复利用,用于冲厕、托地等用用水环节,节约水资源。
5、按规定安装各级水表,以控制用水量。
6、加强对居民的思想教育,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做到防止跑、冒、滴、漏,以降低水资源的损耗。
三、节电措施
1、道路路灯均选用节能光源,照明系统采用日照启闭和夜晚12点后半灯制。
2、采用建设部推荐的建筑照明节能技术和材料,选用效率高、配光合理的灯具及绿色照明设施等。
3、选择节能的空调设备,采用自动控制,同时分室控温。
4、在变电室设集中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
5、采用节能型电力变压器,降低变压器的能耗。
6、制定节电管理制度。
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能源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项目能源管理项目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最高领导机构。
在能源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主要用能设备一览表——
以上信息由项目单位提供,监督举报电话:(029)86786337 (029)8678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