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范文6篇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范文6篇1. 案例名称:企业经营策略调整案例案例背景该企业是一家传统的制造业企业,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市场。
然而,随着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该企业的销售额开始下滑。
为了应对市场变化,企业决定进行经营策略调整。
调整内容1.市场调研:企业通过市场研究了解目标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确定了市场定位和目标群体。
2.产品创新:企业开展研发工作,进行产品创新和升级,以满足消费者对新产品的需求。
3.渠道拓展:企业通过与线上平台合作,拓展了销售渠道,增加了产品的曝光度。
4.品牌推广:企业加大了对品牌的宣传力度,通过广告、推广等方式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5.价格策略调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进行了价格策略的调整,以提升产品竞争力。
调整效果经过上述调整,企业的销售额得到了恢复和增长。
市场调研使企业更好地理解了目标市场和消费者需求,产品创新提升了产品的竞争力,渠道拓展和品牌推广增加了产品的曝光度和认知度,价格策略调整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 案例名称:团队合作问题分析案例案例背景某公司的项目团队一直存在合作问题,导致项目进度延误,质量下降,客户投诉增多。
问题分析1.沟通问题:团队成员之间沟通不畅,信息传递不准确,导致任务理解偏差。
2.缺乏目标共识:团队成员对项目的目标理解不一致,导致各自为政,影响整体合作效果。
3.缺乏协作意识:团队成员工作独立,缺乏协作,无法形成高效的工作合力。
4.领导问题:团队领导者缺乏有效沟通和指导能力,未能提供明确的方向和支持。
解决方案1.沟通提升:组织团队成员进行沟通培训,提升沟通技巧和效果。
2.目标明确化:团队领导者与成员一起讨论确定项目目标,并通过团队会议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责任。
3.协作机制建设:鼓励团队成员之间相互交流和协作,建立团队合作机制,促进信息流动和任务完成。
4.领导力提升:团队领导者参加领导力培训,提升沟通、指导和协调能力,更好地领导团队。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范文6篇(优秀版)

典型案例分析报告范文6篇(优秀版)1. 《公司A市场营销策略的分析与评估》简介该案例主要关注公司A针对新产品推广所采取的市场营销策略,并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通过对公司A的市场营销策略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如何制定并执行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1 简要总结公司A是一家新兴的科技公司,旨在推广一款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家居设备。
为了在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公司A采取了以下市场营销策略:1.定位目标市场:公司A针对年轻人群体定位,将产品定位为提高生活便利性和智能化的解决方案。
2.渠道分销策略:公司A与多家电商平台和实体店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多渠道分销产品。
3.品牌推广活动:公司A组织线下推广活动、利用社交媒体进行在线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
4.客户关系管理:公司A通过提供个性化的售后服务和定期更新产品功能,增强与客户的长期关系。
1.2 细节分析1.定位目标市场:通过调研发现,年轻人群体对智能家居设备的需求较高,这一群体追求生活便利性和科技感。
因此,公司A准确地将目标市场锁定在年轻人群体上,并针对其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和市场宣传。
2.渠道分销策略:公司A与多家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将产品上架并提供优惠券等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购买。
同时,公司A也与一些实体店合作,使产品更加容易接触到消费者。
通过多渠道分销,公司A的产品受众面更广,销售量也相应增加。
3.品牌推广活动:公司A主要通过线下推广活动和社交媒体进行品牌推广。
在线下推广活动中,公司A积极参加科技展览会和生活展览会等,展示其产品并与潜在消费者互动。
在社交媒体上,公司A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产品介绍、用户使用心得等内容,吸引用户关注并增加产品曝光度。
4.客户关系管理:公司A重视客户关系的长期维护。
公司A提供24小时在线客服支持,及时回答用户的问题和解决问题。
同时,公司A也定期推送软件更新和产品升级,提供更好的产品体验,并与客户建立长期关系。
典型的案例分析报告7篇

典型的案例分析报告7篇案例一:公司市场营销策略的成功案例分析报告1. 概述本报告旨在分析一家公司在市场营销方面所采取的成功策略,并归纳出其背后的原因和因素。
2. 公司简介本案例研究的公司是一家国际知名的电子产品制造商,拥有广泛的产品线和全球性的销售网络。
3. 目标市场定位该公司在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时,将目标市场明确为中高端消费者群体。
通过市场调研和分析,他们确定了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并将其作为公司产品研发和定价的基准。
这一定位战略有助于他们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
4. 产品创新与差异化该公司致力于产品创新,并不断推出高品质、高性能的新产品,以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
此外,他们还注重产品的差异化,通过独特的设计和功能,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并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5. 品牌建设与营销宣传该公司注重品牌建设,通过持续的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广活动,提升其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他们在电视、网络、杂志等渠道广泛投放广告,并与知名人士、明星签署代言合作,进一步增强公司品牌形象。
6. 渠道拓展与销售网络建设为了更好地服务目标市场,该公司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和建设全球性的销售网络。
他们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通过线上线下的多渠道销售,扩大销售覆盖面,提高产品的销售业绩。
7. 客户关系管理和售后服务为了增强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该公司注重客户关系管理和售后服务。
他们设立了专门的客户服务团队,及时回应客户的反馈和投诉,并提供专业的售后支持和解决方案,确保客户获得良好的购买体验。
8. 成功因素总结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总结出该公司市场营销成功的几个关键因素:(1)明确定位目标市场,准确把握消费者需求;(2)产品的创新和差异化设计;(3)全面的品牌建设和营销宣传;(4)广泛的销售网络和渠道拓展;(5)优质的客户关系管理和售后服务。
总结:该公司凭借其精准的市场定位、产品创新与差异化、品牌建设、销售网络和客户关系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了卓越的市场营销成果。
分析生活中典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在日常生活中,法律案例无处不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典型法律案例入手,分析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二、典型法律案例分析1. 案例一:张某与李某相邻权纠纷案案情简介:张某与李某是邻居,两家房屋相邻。
李某在自家庭院搭建了一个阳光房,导致张某的采光受到严重影响。
张某多次与李某协商,要求拆除阳光房,但李某拒绝。
无奈之下,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分析:此案涉及相邻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张某的采光权受到李某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得到法律保护。
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拆除阳光房,恢复张某的采光权。
2. 案例二:王某与李某劳动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王某在某公司工作多年,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
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
在裁员过程中,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
王某不服,将公司诉至法院。
分析:此案涉及劳动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后,判决公司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
3. 案例三:张某与李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情简介:张某驾驶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
李某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分析:此案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赔偿李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4. 案例四:王某与李某婚姻家庭纠纷案案情简介:王某与李某结婚多年,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
典型案件的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实行了严格的劳动管理制度。
2019年,公司因劳动合同履行问题与员工张三(化名)发生纠纷,张三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张三于2016年1月入职公司,担任技术研发岗位。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三的月工资为8000元,每月15日发放工资。
然而,自2018年7月起,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张三工资,且未与其进行任何沟通。
张三多次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欠薪,但公司始终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张三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张三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
三、法律分析1. 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本案中,公司和张三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2. 工资支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本案中,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张三工资,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3. 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拖欠张三工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赔偿金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赔偿金:逾期支付工资的,按照逾期支付的金额,每超过一日支付工资的千分之一计算。
本案中,公司拖欠张三工资,应当按照上述标准计算赔偿金。
典型民事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以下简称“甲”)与被告乙(以下简称“乙”)于2019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乙,房屋总价为200万元。
合同约定,乙应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定金50万元,余款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一次性支付。
同时,合同还约定了房屋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
2019年5月5日,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甲定金50万元。
然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甲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将房屋过户给乙。
乙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将甲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乙,并支付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甲是否应当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乙?2. 甲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三、法律分析1. 甲是否应当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甲在收取乙定金后,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乙,构成违约行为。
关于甲提出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抗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故其抗辩理由不成立。
因此,法院应当判决甲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乙。
2. 甲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乙,已构成违约。
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即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因此,法院应当判决甲支付违约金。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 甲应当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乙;2. 甲应当支付乙违约金10万元。
典型法律案例法理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系某市某小区居民,李某系该小区另一居民。
2020年5月,李某在自家阳台种植的花卉枝条伸入张某家阳台,导致张某家阳台的晾晒衣物受到损害。
张某与李某协商无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李某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三、法理分析(一)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1.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行为人有侵权行为;(2)受害人有损害事实;(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2.李某的行为是否满足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李某的行为有侵权性。
李某在自家阳台种植花卉,未采取任何措施防止枝条伸入张某家阳台,导致张某家衣物受损,其行为具有侵权性。
(2)张某有损害事实。
张某家衣物因李某的行为受到损害,存在损害事实。
(3)李某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李某在自家阳台种植花卉,未采取任何措施防止枝条伸入张某家阳台,是导致张某家衣物受损的直接原因。
(4)李某有过错。
李某在自家阳台种植花卉,理应采取措施防止枝条伸入张某家阳台,但其未采取任何措施,存在过错。
综上所述,李某的行为满足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侵权。
(二)李某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赔偿损失。
2.李某应承担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
李某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其花卉枝条继续伸入张某家阳台,避免继续侵害张某的合法权益。
(2)排除妨碍。
李某应采取措施,将伸入张某家阳台的花卉枝条剪除,消除对张某家衣物的侵害。
(3)消除危险。
李某应采取措施,防止其花卉枝条再次伸入张某家阳台,消除侵害张某的潜在危险。
(4)赔偿损失。
李某应赔偿张某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衣物损坏的修复费用和合理的误工费等。
法律典型案例近期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案例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通过对近期法律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精神,提高法律意识,为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本文将选取近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从案件背景、法律问题、判决结果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典型案例分析1. 案例一:张某诉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1)案件背景张某于2016年1月入职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
2019年3月,张某因公司经营不善被公司辞退。
张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某的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2)法律问题本案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问题:①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②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赔偿金?(3)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张某,也未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应当支付张某赔偿金。
2. 案例二:李某诉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1)案件背景李某于2018年3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该公司一套住宅。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购房款。
然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李某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法律问题本案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以下问题:①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②李某是否可以解除合同?③公司是否应当赔偿损失?(3)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且李某在签订合同时并不知情。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李某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赔偿李某的损失。
3. 案例三:王某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1)案件背景王某于2018年8月因感冒在某医院就诊。
医生误诊为肺炎,给予王某不必要的治疗。
治疗期间,王某病情加重,经诊断发现王某患有肺结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一
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蔡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当事人破口大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判决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后无故不到庭,人民法院判决按索赔处置的,原仲裁判决出现法律效力。
当事人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的,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依法否决控告。
基本案情
年12月8日,蔡某以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缩写某某泵业公司)违法中止劳动关系为由,向重庆市合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命令某某泵业公司缴付违法中止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元。
该若恩县年1月28日做出合川劳人仲案字()第21号仲裁判决,判决:一、某某泵业公司缴付蔡某违法中止劳动关系的赔偿金.02元;二、否决蔡某的其他命令。
某某泵业公司对该判决破口大骂,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控告,该院依法不予立案。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某某泵业公司经传票合法移送并无正当理由欲不到庭出席诉讼,该院依法判决该案按索赔处置。
()合法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送抵某某泵业公司后,该公司再次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控告,命令裁决该公司无须缴付蔡某中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裁判
法院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判决的纠纷获准索赔或否决控告后劳动争议仲裁判决从何时起至生效的表述》第一条规定“当事人破口大骂劳动争议仲裁判决向人民法院控告后又提出申请索赔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获准索赔的,原仲裁判决自人民法院判决送抵当事人之日起出现法律效力。
”在本案中,某某泵业公司破口大骂仲裁判决向人民法院控告后,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该公司经传票合法移送并无正当理由欲不到庭出席诉讼,人民法院遂按某某泵业公司自动索赔处置。
人民法院比照上述规定判定原仲裁判决自人民法院判决送抵当事人之日起出现法律效力。
因此,某某泵业公司再次提出诉讼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判决否决控告。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二
重庆某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杨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轻微违背规章制度为由中止劳动合同的,应抗辩证明规章制度系则
通过民主程序制订、用人单位已将规章制度向劳动者申报或知会劳动者,同时还应当抗辩
证明劳动者存有轻微违背规章制度的情形。
用人单位无法举示充份证据证明上述事实的,
应判定为违法中止,应当向劳动者缴付违法中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基本案情
杨某于年10月至重庆某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缩写某某矿业公司)下班,专门从
事井下巷道掘彻工作。
年3月7日起至,杨某无故未至该公司下班。
年3月12日,杨某
至该公司下班,某某矿业公司未同意其稳步下班。
年3月17日,某某矿业公司以杨某从
年3月7日至年3月13已连续旷工5天,轻微违背劳动纪律为由,依据《员工劳动纪律
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八条的规定中止了与杨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年9月16日,杨某
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建议判决某某矿业公司与其中止劳动关系违法,同时建议某某矿业公司缴付赔偿金元,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判决积极支持了杨某的仲裁命令。
仲裁判决做出后,某某矿业公司破口大骂提出诉讼诉讼,命令裁决证实其中止与杨某
的劳动关系合法,不向杨某缴付违法中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裁判
法院指出,某某矿业公司以杨某的犯罪行为轻微违背《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为由
中止与杨某的劳动关系,除应当抗辩证明《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系则通过民主程序制订、已将该规定向杨某申报或知会外,还应当抗辩证明杨某的确存有轻微违背该规定的事实。
在本案中,某某矿业公司并未举示充份证据证明《员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系则其通
过民主程序制订,亦未举示充份证据证明其已将该规定向杨某申报或知会。
同时,某某矿
业公司主张杨某从年3月7日至年3月13日已经已连续旷工5天,但从其提供更多的
《报工表中》、《执勤统计表》上可以窥见,适逢周一和周日必须就是杨某的休息日,而
年3月9日、10日分别为周日、周一,故该两天应当判定为杨某的休息日,不应当判定为杨某旷工。
年3月12日,杨某返回某某矿业公司下班,但该公司婉拒杨某下班,亦不该
判定为杨某旷工。
因此,年3月7日至年3月13日期间,杨某仅旷工3天,不合乎《员
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无故已连续旷工5天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某某矿业公司
以杨某无故已连续旷工5天为由中止劳动合同缺少事实依据。
人民法院遂判定某某矿业公
司中止劳动合同违法,诉至否决某某矿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三
蒋某某与重庆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裁判要旨
用工单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将承揽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非政府或者自
然人,该非政府或者自然人雇用的职工专门从事承揽业务时因工死伤的,用工单位为分担
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死伤职工与用工单位之间与否存有劳动关系不影响用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的分担。
基本案情
年7月5日,重庆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缩写某某建设公司)与开县中医院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约》,签订合同开县中医院将开县中医院住院医技楼工程交由某某建设公司展开施工。
年5月9日,某某建设公司与钟某某签定《木工分项工程承揽协议书》,将工程木工单项工程承揽给钟某某。
后钟某某服劳役蒋某某至工地专门从事木工工作。
年8月9日,蒋某某摔伤被台锯锯受伤左手。
年5月20日,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判定蒋某某伤势性质为工伤。
某某建设公司破口大骂提出诉讼行政诉讼,但其命令被人民法院否决。
年7月17日,重庆市万州区劳动鉴别委员会判定蒋某某残疾等级为陆级,并无护理倚赖。
年2月10日,蒋某某提出申请仲裁,命令判决由某某建设公司向其缴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裁判
法院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用工单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将承揽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非政府或者自然人,该非政府或者自然人雇用的职工专门从事承揽业务时因工死伤的,用工单位为分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在本案中,因某某建设公司将工程木工单项工程承揽给不能具备资质的钟某某,钟某某又服劳役蒋某某专门从事木工工作,蒋某某在工地上伤势,即使某某建设公司与蒋某某之间并不存有劳动关系,但根据上述规定,应由某某建设公司分担工伤保险责任,遂裁决积极支持了蒋某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