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教职工生活制度
学校工会之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校工会之家在教职工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会之家是教职工的温馨家园,是开展文体活动、交流思想、增进感情的平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工会之家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校工会之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院(部门)设联络员一名,负责协助学校工会之家开展工作。
第五条学校工会之家主任职责:1. 主持工会之家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工会之家年度工作计划;2. 协调各学院(部门)工会之家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3. 负责工会之家经费的使用和管理;4. 加强与学校领导、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第六条学校工会之家副主任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工会之家工作;2. 负责工会之家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3. 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七条各学院(部门)联络员职责:1. 负责协助学校工会之家开展活动;2. 及时向学校工会之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3. 协助学校工会之家做好联络工作。
第三章管理与服务第八条学校工会之家应定期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如篮球赛、足球赛、拔河比赛、文艺晚会等,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第九条学校工会之家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养生保健等活动,提高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水平。
第十条学校工会之家应设立图书阅览室,提供各类书籍、杂志、报纸等,方便教职工阅读和学习。
第十一条学校工会之家应设立健身室,配备必要的健身器材,供教职工锻炼身体。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之家应设立休闲娱乐区,供教职工放松身心。
第十三条学校工会之家应定期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类比赛、培训等活动,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学校工会之家应设立意见箱,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
第十五条学校工会之家应加强与其他工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学校工会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工会之家经费来源主要包括:1. 学校拨款;2. 教职工缴纳的会费;3. 社会捐赠;4. 其他合法收入。
教职工作息时间规定及管理制度

教职工作息时间规定及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持续用力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的通知精神,结合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以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规定1.实施对象:全体教职工2.作息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8:20-11:40,15:00-18:2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8:20-11:40,14:40-18:00。
上午/下午有第一节课的教师要在7:30-7:40/14:20-14:30之间签到;有最后一节课的教师要在12:25-12:40/19:20-19:30之间签退。
签到时间:7:20—8:20,14:00-15:00(夏季)/13:40—14:40(冬季);签退时间:11:40—12:40,18:20-19:20(夏季)/18:00—19:00(冬季)。
3.处罚制度:以每日考勤统计和定期不定期抽查结果为依据,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绩效工资30元;旷职半天扣除50元,并在机构例会做检查,书面检查交学校办公室备案。
二、临时请假1.教职工正常上班期间,若临时有事外出,需在外出前向机构主任申领“教职工临时外出请假条”,一式两份,认真填写,机构主任签注意见后,机构主任留存一份、离校前交学校办公室一份。
2.临时请假时间为1小时之内,超出部分累积计入常规请假序列,每次绩效考核前按时间段对临时请假时间进行累计,超过4小时按请假半天计,超过8小时按请假一天计。
3.上班起始时间请临时假者,签到时间截止上午9:20,下午16:00/15:40,如在规定范围内未签到视为迟到。
上班期间请临时假者,离校时间距下班时间小于1小时者,离校前要签退;大于1小时以上者,必须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
4.不履行临时请假手续私自外出者,一经发现,每有一次扣除绩效工资50元。
教职工管理制度

教职工管理制度(一)教职工一日行为规范1、上班(1)按时上班,不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校或不到校,自觉履行《教职工请假制度》。
(2)骑车者进出校门,校内须下车推行,车辆按规定停放有序。
(3)学生行礼招呼,应自觉应答还礼。
(4)提前做好上课(岗)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5)班主任组织学生做好室内外包干区的清洁工作,值日老师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6)校内不抽游烟,禁止在教室和教室门口抽烟,做保持校园清洁、卫生的表率。
2、上课(1)预备铃响,教师应迅速离开办公室,进入教室,准备上课。
上课铃响,教师应精神饱满,准时上课。
(2)上课中做到“八不”,不坐着上课(除生病外);不提前和推迟上;不中途离开教室;不与室外人员闲聊;不看与本课教学无关的任何资料;不随意中止上课;不训斥、控苦、讽刺学生;不让学生站在室外;不接打电话。
(3)上课使用普通话。
(4)严厉执行教学计划,做到专课专用。
(5)重视课内学生的规范训练,重视学生智力、非智力因素等全面素质的培养。
(6)教学民主,选择最佳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7)班主任的晨会(午会)班队课等要有目的性、思想性、专题性,安排要序列化,反对形式主义及随意性。
3、办公(1)做到“五个认真”:备课认真;批阅作业认真;研究认真;辅导学生认真;教育教学研究认真,不擅离职守。
(2)做到“五个不“:不闲聊;不串办公室;不做私事;不随意让学生停课在办公室做作业;不打瞌睡,不吃零食。
(3)办公桌面的书簿摆放整齐。
(4)关心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4、举动(1)每周进行的升旗典礼,必须认真加入,做到快、静、齐,升旗典礼时与学生同唱国歌。
(2)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研究,做好政治业务作业题。
研究时做到“四不”:不做与研究活动无关的事;不讲与研究活动无关的话;不带小孩在身边;不随意迟到、早退或中离。
(3)全体会议或条线会议,不迟到、早退、中离,要认真听、认真记,遵守“七不”做到不吸烟、不讲闲话,保持环境卫生。
2024年中学困难教职工认定办法

2024年中学困难教职工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关心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教职工认定困难人员的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职工认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市居住的中小学任教教师,因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遇到困难,有特殊困难需求,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中小学教职工认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由各地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由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中小学教职工认定困难人员的认定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根据实际困难程度和需求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六条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教职工认定困难人员的管理,确保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认定标准第七条中小学教职工认定困难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教职工和其赡养人员;(二)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需要经常治疗和照料的教职工;(三)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四)家庭特殊困难,需要特殊关照和帮助的教职工。
第八条具体的认定条件和标准由各地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需报县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条教师困难认定工作的结果应当经过公示,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十条中小学教职工认定困难人员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和公示等环节。
第十一条教职工申请认定困难人员,应当填写《中小学困难教职工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医疗证明、残疾证明等。
第十二条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成立由相关部门、专家以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认定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估和认定。
第十四条认定委员会在评估和认定工作中应当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0篇)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0篇)篇1: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
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
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
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
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
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
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
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
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教职工福利待遇制度(3篇)

教职工福利待遇制度1.为了解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学校每两年为教职工体检一次。
(包括:心、肝脾、胃、肾、心电、b超、肝功能、妇科等)2.通过体检了解教职工身体状况及各年龄段的疾病情况。
3.从不同年龄段,统计分析教职工各种疾病情况。
4.通过体检学校及时掌握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如发现问题与教职工本人联系,建议患病教职工及时治疗及治疗方案,必要时学校提供休息治疗。
5.通过教职工体检,学校掌握和了解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对不适合上课上岗、有困难的教职工学校采取措施,给予合理工作安排。
中学慰问制度为了密切校群关系,构建和谐校园,倾听群众疾苦,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困难,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退休教师慰问1.凡办理退休手续且领取退休证的老教师均能享受学校慰问。
2.学校每年重阳节____退休教师活动一次(活动经费____元/人)。
3.每年年底,学校行政、工会上门慰问长期生病在家的退休教师,并送上____元左右的慰问品。
二、喜事慰问教师结婚,享受一周婚假,由工会____教师自愿参加祝贺。
三、丧事慰问凡丧事,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向校长或书记报告,由校长或书记通知工会。
1、教师父母或配偶父母及直接亲属去逝,教师享受____元慰问金或慰问品,学校上门慰问。
2、享受丧假规定:江夏区内:三天、____市内内:四天、____市外外:五天。
(特殊情况另作决定)四、住院慰问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教师享受____元慰问品。
学校领导、工会委员上门慰问。
五、困难慰问凡因天灾____造成贫困教师向上级工会申报,申请特困补助。
慰问金由上级部门下发。
六、其它慰问学校据实研究决定。
教职工福利待遇制度(2)是指针对教职工所设立的一套综合福利制度,旨在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品质。
这些福利待遇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薪酬:包括教职工的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等,主要根据教职工的职务、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工龄等因素来确定。
2.奖金和福利金:这是指额外的奖金或福利金,如年终奖、绩效奖、节日福利等,通常是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单位财务状况来确定。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教职工的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幼儿园内的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本规章的宗旨是: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优质服务、以孩子为中心。
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第五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积极引导幼儿健康成长。
第二章:幼儿园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享有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幼儿园教职工有享受公平、公正、公开的教育教学工作环境的权利。
第八条幼儿园教职工有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自我提升的权利。
第九条幼儿园教职工有申诉和举报的权利,对于工作中的不公平、不合理和违法违纪行为有权进行申诉和举报。
第十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遵守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和纪律要求,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保守学校和幼儿园的机密,不得泄露学校和幼儿园的重要信息。
第十二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关心幼儿的学习、生活和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三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幼儿的个性差异,不得歧视、虐待或伤害幼儿。
第三章:幼儿园教职工的行为准则第十四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恪守教育教学道德,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第十五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勤奋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注重教育教学效果,不得任意减少教学时间,不得敷衍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遵守幼儿的学习进程,按照幼儿的学习能力和兴趣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八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不得对幼儿进行体罚、虐待等不良行为。
第十九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保护幼儿的隐私,不得私自向第三方透漏幼儿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幼儿园教职工的奖惩第二十条幼儿园教职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秀的,将得到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教职工在工作中违反教育教学纪律、廉洁纪律等,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处理,可以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解聘等。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在现在社会,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工会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1第一章总则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精细化管理和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
2、校工会要认真贯彻学校发展进程中的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3、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会的工作目标是“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反映民心”,优化学校舆论氛围,号召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一心一意谋发展。
第二章基本任务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临沂大学工会的,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的协商制度,通过教代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共谋学校发展。
3、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定期召开不同规模的职代会、座谈会、情况会、重大工作发布会等形式,传达党委的有关决议精神,为学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读的平台,进行工作通报,发布工作信息,解除广大教职工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疑虑和困惑,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坚定教职工推动学校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4、通过了解、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和学校事务中的看法、建议,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评和建议系统整理,整合上升为集体的定期向党委、行政汇报沟通,让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中来,进一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的参与权,强化教职工的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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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教职工生活制度
幼儿园关注教职工福利
本文以“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创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具体要求包括:
1.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建立健康档案,制定锻炼计划,
定期检查身体,促进教职工健康成长。
2.关心教职工家庭生活,提供有效帮助,对生病住院或其
他变故要给予关心慰问,提供子女入托、上学、住房、就餐、婚姻等方面的帮助。
3.创造良好的精神文化生活氛围,开展多样化的活动,增
进教职工之间的融洽关系。
4.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各项权益,包括民主权利、经济权利、劳动权益、生活权益。
5.减轻教职工工作负担,缓解工作压力。
6.特别关心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制度,对教职工及家庭成员因病
或重大变故要及时上报,校领导如有上述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2.坚持落实好走访慰问制度,对教职工婚礼、女教职工生产、重病住院或丧事等,学校派代表前往看望、慰问。
3.定期组织教职工体检和心理健康讲座,关注教职工身心
健康。
4.校领导要联系处室级部,了解教职工的困难,帮助解决
实际问题。
5.定期组织文体活动,落实好读书节、体育节、艺术节等,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总之,幼儿园将关注教职工的福利,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6.学校应加强民主管理,坚持教代会制度。
我们要认真贯
彻《教代会工作条例》,并确保校务公开。
同时,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7.我们应该转变管理理念,注重以人为本,关注教职工的
人文和情感需求。
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应该反映对教职工的关爱。
8.我们应该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对于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教职工,我们应该给予照顾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