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地籍调查表填写规范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规范

填写说明:1.编号:县级行政代码+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权属类型+宗地号。
2. 县(市、区)地籍区地籍子区:空格处分别填写县(市、区)名称、地籍区顺序码、地籍子区顺序码。
3.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分别填写“××村××组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乡农民集体”;本宗地权属界线或归属有争议的,填写“××(争议当事人)和××(争议当事人)争议宗地”。
4.所属行政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属的行政村名称。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本栏目填写行政村名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本栏目划“/”。
5.土地坐落:本宗地位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处自然村的方位,如村东、村西、村西北……等。
争议宗地以所处行政村方位填写。
6.法定代表人(村民小组代表):填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名称。
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填写村民小组指派的代表名称。
本宗地界线无争议而归属有争议的,本栏目划“/”。
7.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村民小组代表无法出席指界,填写其委托人或者代理人。
本宗地界线无争议而归属有争议的,本栏目划“/”。
8.预编宗地代码:填写本宗地预编的宗地代码,由土地权属类型代码+宗地号组成,宗地号由00001号顺序预编。
9.宗地代码:填写本地籍子区调查完毕后统一编制的宗地代码。
10.所在图幅号:填写本宗地所在的地籍图编号。
11.宗地四至:填写本宗地四至的其他所有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名称;铁路、公路、河流等直接填写名称。
12.宗地地类:按照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填写本宗地包括的所有一级类名称。
13.共有情况:填写共有人名称。
独有的,本栏目划“/”。
14.说明: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不需说明的,本栏目划“/”。
15.界址点号:按顺序填写界址点编号,不得遗漏。
地籍调查表填写范本

地籍调查表填写范本
1.地籍调查表封面宗地代码填什么
地籍调查表封面宗地代码填13位宗地号。
根据宗地的划分情况,每个宗地编号共长13位,第1-10位为该宗地所属行政区划的代码。
其中:前6位即省、地市、县/区的代码可直接采用身份证的前6位编号方案;第7、8位为街道/镇/乡代码;第9、10位为街坊/村代码。
第11、12、13位为宗地所在街坊村范围内按Z型顺编的序号。
扩展资料国家为满足土地登记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的方法,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用途和等级等基本情况,并以图、簿表示,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调查工作。
依照国家的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数量、质量、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土地注册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一项技术性工作。
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为保证城镇(包括村庄)地籍调查工作规范、有序,符合土地登记的要求,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了《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籍调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宗地号。
1。
地籍调查表填写规范

地籍调查表填写说明本调查表所遇到的调查员与勘丈员姓名先不填。
日期:第一页下面的日期、宗地草图页的勘丈日期与最后一页前两个的日期填写一致。
一、第一页(封面)除日期外先不填二、第二页1、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单独宗:XXX村X组农民集体共有宗:XXX村X组、XX组农民集体争议宗:XXX村、XXX村农民集体争议宗地乡集体:XXXX(代号)乡集体2、所属行政村:单独宗、共有宗:XXX村(与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的村名相同)乡集体:XXX乡争议宗:先不填3、土地坐落:XXX村XX(如:禹王村西南)就近原则,与该土地最近的自然村(隶属本村)方位为准(可以不是土地所属自然村)若宗地本身就是自然村,则以相邻最近的自然村为参考,建立方位。
4、法定代表人:根据组长信息,将相应的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写到相应位置,若没有,先空着,用便签纸,记录并贴于封面5、预编宗地代码与宗地代码:先不填(预编宗地代码的格式:单独宗、共有宗:JA00XXX争议宗:ZA00XXX)6、所在图幅号:就是作图时遥感图像代码(如:I49G076072)7、宗地四至:应该详细写出一般情况:单独宗:XXX村XXX组农民集体共有宗:XXX村XXX组、XXX组农民集体村集体:XXX村农民集体如果一个方向有多个宗地如该宗地东侧有XXX村一组、二组农民集体和一块二、三组农民集体三块宗地,则应写为XXX村一组农民集体、XXX村二组农民集体、XXX村二组、三组农民集体国有的:有河流、公路、铁路等国有用地:写河流、公路、铁路的具体名称如(白河)。
若河流、公路没有名字,则用铅笔先写上“河流”、“公路”,并及时问询,确定名字后再写上名字四至:就是与该宗地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相邻的宗地8、宗地地类:XX,只写地类代码,如:012、013等只用写01就行9、共有情况:单独宗(行政村所有、单独组所有)、争议宗:划“/”共有宗:若多组共有则写详细(如:XX村XX组、XX组农民集体)9、说明:村以上集体用地如学校、公墓等:XX村学校或XX村公墓有争议的地:XX村XX组与XX村XX组争议地,有飞地也进行说明:异县:XX县XX乡XX村飞地异乡:XX乡XX村飞地异村:XX村飞地三、第三页1、界址标示栏:当纸质遥感图上标示为三角或圆圈符号则在该界址标号对应下面选择石灰桩画对号,没有标示的在其他栏画对号。
地籍调查表填写说明

编号:编号可以是流水号,也可以是预编宗地号,用自然数编制地籍调查表填写说明1.每宗地填写一份,所有宗地都应填写;2.本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3.表中各栏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确属不填的项目,使用“╱”符号填充;4.文字内容应填写工整,字迹清晰,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5.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宗地草图可以附贴,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6.对面积较大、界线复杂的集体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宜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并签字盖章,界线有争议的土地,填写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章。
宗地代码:宗地代码:地籍区(3位)+地籍子区(3位)+土地权属类型(2位)+宗地顺序号(5位)土地权属类型(2位):第一位表示土地所有权类型,用G、J、Z表示,“G”表示国家土地所有权,“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Z”表示土地所有权争议;第二位表示宗地特征码,用A、B、S、X、C、W、Y表示,“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B”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S”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X”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W”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Y”表示其他土地使用权宗地,用于宗地特征扩展;土地权利人:要与表内内容一致2013年月日平定县国土资源局印制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3.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分别填写“××村××组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乡农民集体”;本宗地权属界线或归属有争议的,填写“××(争议当事人)和××(争议当事人)争议宗地”。
地籍调查表(TD/T1001—2012规范-修改了“界址标示表”表格错误).doc

15)宗地面积。填写经测量得到的宗地土地面积。此项由测绘单位在测量完成时提供 ,由调查人员填写 ,小数点后保留2位。
编号:
地籍调查表
宗地代码:
土地权利人:
年 月 日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西峰分局印制
基 本 表
土地权利人
张三
单位性质
个人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编号
62050219665374
通讯地址
土地权属性质
宅基地使用权
使用权类型
批准拨用宅基地
土地坐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证件类型
电话
证件编号
代理人姓名
证件类型
电话
证件编号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8)宗地代码。填写方法见A.2.1中的2)。
9)所在图幅号。按下列方法填写。
比例尺:填写1:500、1:1000、1:2000、1:5000、1:1万或1:5万。
图幅号:填写宗地所在对应比例尺地籍图的图幅号。破宗时 ,填写宗地各部分地块所在地籍图的图幅号。
10)宗地四至。填写相邻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名称。与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相邻的应填写地物名称;与空地、荒山、荒滩等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相邻的 ,应准确描述相应地物、地貌的名称 ,不得空项。
A.1.5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确属不填的栏目 ,使用“/”符号填充。
A.1.6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A.1.7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宗地草图可以附贴。凡附页和附贴的 ,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地籍调查表(样例)

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
本宗地相关手续齐全、合法,界址设置齐全,四邻签字手续完备、无异议,成果合格。
审核人签章:朱曙光审核日期:2011年10月11日
所在图幅号
—
宗地四至
详见宗地草图
批准用途
实际用途
使用期限
住宅
住宅
共有使用权情况
唐兴福使用本宗地
说明
无
界址标示
界
址
点
号
界标种类
界址
间距/m
界址线类别
界址线位置
备
注
钢
钉
水
泥
桩
石
灰
桩
喷
漆
围
墙
墙
壁
界
址
线
内
中
外
1
√
√
√
2
√
√
√
3
√
√
4
√
√
√
5
√
√
√
6
√
√
√
7
√
√
√
1
界 址 线
邻 宗 地
本 宗 地
日
期
起点号
终点号
编号:
地籍调查表
_______区(县)_______乡、镇Leabharlann 街道_______号年月日
初始、变更
土地使用者
名称
唐兴福
性质
个人
上级主管部门
土地座落
凤阳县唐官镇大唐村唐圩
法人代表或户主
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唐兴福
地籍调查表

编号:
地籍调查表
区(县)乡(镇)街区(村)街坊(小组)
年月日
初始、变更单位:平方
共有使用权
情况
说明
3 2
宗地图
|
|
|
|
| 宗| 地| 图| 粘| 贴| 线|
|
地籍调查表使用及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1. 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
2. 一宗地有多个土地使用权人的,按各共有使用权人的土地情况分别填写地籍调查表。
3. 地籍调查表必须如实填写,确属不填的栏目用上斜线填充。
4. 界址标示、指界人签字盖章及界址点成果表不够填写时可另行加页。
5. 本表经地籍调查成果审核单位盖章有效。
、填写说明
v1.0 可编辑可修改
11。
地籍调查表填写范本

地籍调查表填写范本地籍调查表一、背景信息:1. 调查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调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调查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调查对象:1. 户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户口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土地信息:1. 土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土地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4. 土地使用权性质:_________________5.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建筑信息:1. 建筑物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2.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建筑物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4. 建筑物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五、权属信息:1. 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2. 不动产权证所在机构:_____________3. 不动产权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4. 不动产权登记机构:_______________六、其他信息:1. 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2. 周边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3. 附近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4. 学校、医院、商场等基础设施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七、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所填写的信息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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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1.1 地籍调查表由封面、基本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调查审核表和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等组成。
1.2 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每宗地填写一份。
所有宗地的地籍调查都应填写此表。
1.3 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1.4 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1.5 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
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1.6 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1.7 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宗地草图可以附贴。
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2 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2.1 封面2.1.1编号。
可以是流水号,也可以是预编宗地号,用自然数编制。
2.1.2宗地代码。
填写按照本细则3.1.4的规定预编宗地代码,其中县级行政区代码可省略。
2.1.3土地权利人。
填写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名称。
共用使用权宗地,填写任意共用人名称。
2.2 基本表2.2.1土地权利人。
填写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
2.2.2单位性质。
(1)宅基地填写个人。
(2)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使用单位的性质分别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
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
2.2.3证件类型。
(1)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2)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2.2.4证件编号。
(1)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2)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军官证号码、护照号码等。
2.2.5通讯地址:填写集体土地使用权人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2.2.6权属性质。
(1)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使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分别填写乡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2)宅基地填写宅基地使用权(3)设施农用地填写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2.2.7使用权类型。
(1)集体建设用地分别填写批准拨用、集体土地入股(联营)、无手续。
(2)宅基地填写批准拨用、无手续。
(3)设施农用地填写核准使用。
2.2.8土地坐落。
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土地坐落填写。
2.2.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1)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应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的内容一致。
(2)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为个人的,填写“/”。
2.2.10证件类型。
填写居民身份证等。
2.2.11证件编号。
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等。
2.2.12代理人姓名。
填写代理人名称,应与直接委托书的名称一致。
无代理的填写“/”。
2.2.13证件类型。
填写居民身份等。
2.2.14证件编号。
填写代理人的身份证号码等。
2.2.1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根据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大类标准,填写类别名称及编码;没有的填写“/”。
2.2.16预编宗地代码。
填写按照本细则3.1.4的规定预编宗地代码,其中县级行政区代码可省略。
2.2.17宗地代码。
填写确定的十九位宗地代码。
2.2.18所在图幅号。
(1)比例尺。
填写1:500。
(2)图幅号。
填写宗地所在的地籍图的图幅号;破宗时,填写宗地各部分地块所在地籍图的图幅号。
2.2.19宗地四至。
与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相邻的,填写相邻宗地的使用权人名称。
相邻土地未确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填写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名称。
与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相邻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填写地物名称。
与空地、荒山、荒滩等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相邻的,应准确描述相应地物、地貌的名称、不得空项。
2.2.20批准用途。
填写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或用地批准文件中经政府批准的土地用途,用汉字表示。
无批准文件或者批准文件批准用途不明确的,填写“/”。
2.2.21实际用途。
(1)集体建设用地。
填写经现场调查后按照GB/T21010 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类确定的宗地主要地类,用汉字表示。
地类编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宅基地。
填写“宅基地”,地类代码为“072”。
2.2.22批准面积。
填写用地批准文件中经政府批准的宗地面积。
无批准文件或者批准文件批准面积不明确的,填写“/”。
2.2.23宗地面积。
填写根据权属调查结果,经测量得到宗地土地面积。
此项由测绘单位在测量完成时提供,由调查人员填写,单位为平方米,小数点后保留2位。
2.2.24建筑占地面积。
填写宗地内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小数点后保留2位。
2.2.25建筑面积。
填写宗地内建筑总面积,单位为平方米,小数点后保留2位。
2.2.26使用期限。
填写政府批准的使用期限。
未明确土地使用期限的,填写“/”。
2.2.27共用权利人情况。
应全称填写共用权利人的名称。
无共用情况的,填写“/”。
如因权利人过多填写不下时,可填写一个共用人名称,后面加“等几人”,将详细情况填写至共用地面积分摊表。
2.2.28说明。
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况。
2.3 界址标示表2.3.1界址点号。
按顺序填写界址点编号,不得遗漏。
引用以往调查资料、批准文件、登记文件确定的界址点,调查人员应按顺序填写界址点编号,并在“签字”栏注明“×号至×号界址点资料见附件”。
从宗地某界址点开始按顺时针编列。
例如:1、2、…、23、1。
2.3.2界标种类。
根据实际埋设的界标种类在相应位置画“√”。
表中没有明示的界标种类,补充在界标种类栏空白格中。
2.3.3界址间距。
填写实地丈量的界址边长(间距),单位为米,小数点后保留2位。
2.3.4界址线类别。
相邻两界址点之间以实地地物为界,将实地地物的种类填入相应栏目。
可补充填写三种,超过三种的,两种填写具体名称,其他的填入其他。
界址线类别为路、沟、渠、田坎时,填写宽度,其他宽度不填。
2.3.5界址线位置。
按照本细则3.3.2.4的规定标记在对应位置标记“√”。
2.4 界址签章表2.4.1界址线起点号、终点号:按照相邻宗地界址线包括的界址点,逐点填写界址点号。
2.4.2邻宗地指界人宗地代码:本宗地与使用权宗地相邻的,填写相邻使用权宗地的宗地代码;无相邻使用权宗地的,填写所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代码。
邻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且线状地物单独划宗的,填写线状地物宗地代码;未单独划宗的,填写“/”。
2.4.3邻宗地指界人姓名(签章):邻宗地指界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2.4.4日期:填写外业调查指界日期。
2.5 宗地草图绘制方法见3.3的规定。
2.6 界址说明表如果界址标示表内容无法说明清楚全部或部分界址点线的情况,则需要填写此表对界址进行补充说明。
填写要求如下。
(1)界址点位说明。
利用工作底图和宗地草图,主要说明所依附标的物的类型及其位置(内、中、外、边),及其与周围明显地物地貌的关系。
如J3界址点位于××工厂围墙西北角处;J8界址点位于×××、×××两户房屋山墙的中间;J10界址点位于××承包田西南角等,J13位于××公路边。
(2)主要权属界线走向说明:说明权属界线的具体走向。
以两个相邻界址点为一节,叙述界线所依附的标的物的状况及其与周围宗地和地物地貌的关系。
例如:J1--J2,由J1沿×××、×××房屋山墙中间向南走向至J2;J4--J5,由J4沿沟边至J5;J9--J10,由J9沿××学校东侧围墙至J10;J12—J13,由J12沿公路宗地南边缘东向至J13等。
2.7 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2.7.1土地坐落。
同基本表土地坐落填写内容。
2.7.2权利人名称。
同基本表土地权利人名称。
2.7.3宗地代码。
填写确定的宗地代码。
2.7.4宗地面积。
宗地总面积。
同基本表宗地面积。
2.7.5共用面积情况(1)共用权利人名称。
填写与本表权利人共用集体土地的其他权利人的名称。
(2)集体土地使用权面积。
共用人集体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独用面积和分摊面积之和。
(3)独用面积。
共用权利人单独使用的面积。
(4)分摊面积。
共用权利人分摊的共用宗地面积。
2.8 调查审核表2.8.1权属调查记事。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记事方式,若有其他情况应参照上述内容,结合实际情况记载。
(1)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根据___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安排,组织本宗地指界人____和邻宗地指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了实地指界,指界中未发生争议。
需要记录的其他事项:(2)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根据___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安排,组织本宗地指界人____和邻宗地指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了实地指界。
指界时,__号界址点至__号界址点间的界址线,____与____指界结果不一致,调查人员和___乡(镇)国土资源所根据《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实地状况,已进行处理,结果见前页表格内容。
该工作结果不作为处理权属问题的依据。
待权属问题处理后,再按照处理文件确定权属界线。
需要记录的其他事项:(3)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根据___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安排,组织本宗地指界人____和邻宗地指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了实地指界。
指界时,______与_______指认的权属界线差距较大,南北相差_____米,东西相差_____米。
经与_______等指界人协商,将争议部分划出,单独设立宗地。
调查人员和___乡(镇)国土资源所根据《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实地状况,已进行处理,结果见前页表格内容。
待权属问题处理后,再按照处理文件确定宗地的实际所有者。
需要记录的其他事项:(4)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根据___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安排,组织本宗地指界人____和邻宗地指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了实地指界。
该宗地与相邻宗地实地界线清晰、无争议,但______等集体土地使用者同时主张权利。
根据《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的规定,该宗地确定为权利争议宗地,并进行了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