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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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要点及措施

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要点及措施

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要点及措施
一、政策保障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定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的政策和法规,保障特殊
人群的基本权益,例如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流浪乞讨人员收容救助管理办
法等。

同时,要加大对特殊人群的社会救助和福利保障力度,确保他们的
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二、信息登记
三、分类管理
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要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残疾人、孤儿、低保户、流浪者等。

不同群体的管理需求和服务方式各有不同,因
此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例如残疾人康复服务、孤儿教育保障、低保户经济援助和流浪者收容救助等。

四、社区化服务
五、专业人才培养
特殊人群管理工作需要专业的人才来开展,因此需要加大对特殊人群
管理岗位的培训和招募力度。

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提高
其服务质量和水平。

同时,建立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评估和考核机制,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特殊人群是社会的一部分,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对特殊人
群的认知和理解。

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特殊人群的生活、
成就和需求,增强社会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和支持。

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促使社会形成关爱特殊人群、尊重特殊人群的良好氛围。

总之,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政府、社区、专业人才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政策保障、信息登记、分类管理、社区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多方面的工作,才能更好地保障特殊人群的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全面准确掌握全镇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建立长效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为重点,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集中化解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社会矛盾,切实解决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消除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进京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1、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建设。

强化司法所与家庭、单位、村之间的对接联系,完善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衔接管控。

在建立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基础上,强化对重点人员管控,建立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数据库,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

(1)社保所牵头,农技、农经、财政等部门配合,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劳动技能培训绿色通道,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收策、普惠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

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降低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认定标准;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2)民政办牵头,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加强对生活困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

( 3)司法所牵头,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二)矫正工作1、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在镇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

学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保障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服务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内的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精神障碍患者;2. 残疾人;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 学习困难学生;5. 留守儿童;6. 孤儿;7. 其他需要特殊关照的学生。

三、服务原则1. 尊重人格:尊重特殊人群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关心其身心健康。

2. 全程服务:对特殊人群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关爱与帮助。

3. 分类管理:根据特殊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实施分类管理和个性化服务。

4. 预防为主:加强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

四、服务措施1. 建立特殊人群档案:详细记录特殊人群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家庭背景、学习状况等,以便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2. 开展心理辅导:为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3. 设立专项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资助,减轻其家庭负担。

4. 加强家校沟通: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特殊人群的成长,共同解决困难。

5. 优化教学环境:为特殊人群提供适宜的学习环境,如无障碍设施、特殊教育课程等。

6.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特殊人群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五、责任与分工1. 学校成立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各班级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3. 特殊人群所在班级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特殊人群的日常管理工作。

4. 学校心理咨询室、学生资助中心等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为特殊人群提供优质服务。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定期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学校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特殊人群管理实施方案

特殊人群管理实施方案

特殊人群管理实施方案1. 简介特殊人群管理是指针对一些特定人群进行专门管理和服务的一种方式。

这些特殊人群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孕妇等,他们在生活、工作和社会参与方面存在着一些特殊需求和困难。

为了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特殊人群管理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2. 目标特殊人群管理实施方案的目标是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帮助特殊人群获得平等的权益和机会,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融入。

3. 实施步骤3.1 了解目标人群首先,需要对特殊人群有一个全面了解。

这包括他们的人口统计数据、需求和困难、已有的支持和服务等。

可以通过人口普查数据、相关研究报告、专业机构的统计数据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3.2 制定政策和措施根据对特殊人群的了解,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政策和措施应该旨在保障特殊人群的权益和福利,提供适合他们特殊需求的服务。

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应该兼顾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和专业建议等。

3.3 建立服务网络建立特殊人群服务网络,包括建立专门服务机构和建立相关的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

服务网络应该覆盖到社区、学校、医疗机构、公共交通等各个领域,以方便特殊人群获得所需服务。

3.4 提供专业培训和支持为从事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的人员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支持。

培训内容包括对特殊人群的了解、沟通技巧、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等。

支持可以包括咨询服务、交流平台和专业指导等,以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3.5 宣传和教育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特殊人群的认识和理解。

宣传和教育的内容可以包括特殊人群的权益、需求和困难,以及公众应该如何支持和帮助他们等。

宣传和教育活动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渠道、社区活动、学校教育等途径进行。

3.6 监测和评估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特殊人群管理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改进。

监测和评估可以通过定期调研、数据分析和评估报告等方式进行,以了解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4. 保障措施为确保特殊人群管理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需要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障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殊人群,是指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烈士家属、卒中患者、急危重症患者、离休干部、消防救援人员、扶贫对象、计生特殊家庭等需要特别关照的人群。

第三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全面协调、分类指导、创新驱动的原则,全面提升特殊人群服务水平。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

第五条各级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措施第六条特殊人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教育救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交通出行、文化娱乐、法律援助等。

第七条特殊人群服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提供优先服务,如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二)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提供轮椅、担架、推车等辅助设备,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代挂号、陪诊、陪检、代交费、代取药等服务;(三)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危急重病人实行先救治,后收费原则;(四)提供便利化服务,如设置优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五)提供心理关爱服务,如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

第八条针对不同类别特殊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如对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对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和服务,对未成年人提供教育和关爱,对军人、军属提供优先和优质服务等。

第三章服务流程与规范第九条服务流程主要包括:服务申请、服务评估、服务提供、服务跟踪、服务反馈等环节。

第十条服务申请:特殊人群可以向相关部门或者服务机构提出服务申请,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

第十一条服务评估:相关部门或者服务机构应当对特殊人群的服务需求进行评估,确定服务内容和方式。

特殊人群工作服务方案

特殊人群工作服务方案

特殊人群工作服务方案一、服务对象。

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残障人士、孤寡老人、贫困家庭儿童、精神病患者等在生活、社交、心理或经济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或需求的人群。

二、服务目标。

1. 提升特殊人群的生活质量,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如衣食住行、医疗保健等。

2. 增强特殊人群的社交能力和社会融入感,减少他们的孤独感和被边缘化的情况。

3. 促进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建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三、服务内容。

# (一)生活帮扶。

1. 物质援助。

对于贫困家庭,定期发放生活必需品,像米、面、油、衣服、被子啥的。

可以建立一个需求清单,挨家挨户去了解,就像串门儿似的,看看他们缺啥,咱就送啥。

针对残障人士,根据他们的残疾类型提供辅助器具。

比如说,腿脚不方便的就给他们送轮椅或者拐杖;视力不好的就送盲人杖、辅助视力的设备。

2. 家居改善。

组织志愿者去孤寡老人家里,帮忙打扫卫生、修理家具电器。

这就好比是给他们的小窝来个大变身,让他们住得更舒心。

要是发现有安全隐患,像电线老化之类的,赶紧找专业人员来修好,可不能让老人们住得提心吊胆的。

# (二)社交与社会融入。

1. 社交活动组织。

为特殊人群举办各种社交活动,像小型的聚会、野餐啥的。

把他们聚在一起,让他们有机会认识新朋友,互相交流、分享经验。

对于残障人士,可以专门组织一些适合他们参与的活动,比如残障人士运动会,让他们在比赛中找到乐趣,还能增强自信心。

开展社区融合活动,鼓励特殊人群参与社区的日常事务,像社区的文艺表演、环保活动等。

让社区里的其他人也能更好地了解特殊人群,减少偏见和歧视。

2. 志愿者陪伴。

招募志愿者与特殊人群一对一结对子,陪他们聊天、逛街、看电影啥的。

志愿者就像他们的好朋友一样,随时陪伴在身边。

特别是对于孤寡老人和精神病患者,这种陪伴能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 (三)心理支持。

1. 心理咨询服务。

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特殊人群提供定期的心理咨询服务。

心理咨询师可以用简单易懂的方式和他们沟通,就像拉家常一样,了解他们内心的烦恼和困惑,然后给予专业的建议和疏导。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全面准确掌握全镇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建立长效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为重点,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集中化解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社会矛盾,切实解决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消除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进京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1、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建设。

强化司法所与家庭、单位、村之间的对接联系,完善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衔接管控。

在建立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基础上,强化对重点人员管控,建立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数据库,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

(1)社保所牵头,农技、农经、财政等部门配合,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劳动技能培训绿色通道,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收策、普惠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

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降低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认定标准;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2)民政办牵头,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加强对生活困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

(3)司法所牵头,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二)矫正工作1、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在镇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健全完善矫正工作制度。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特殊人群的数量逐渐增加,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少数民族、经济困难群体等。

为了更好地满足这些特殊人群的需求,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提高特殊人群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2. 原则:a. 平等原则:特殊人群和一般人群享有同等的权益和机会。

b. 优先原则:特殊人群的需求和权益应得到优先满足。

c. 综合原则: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应该综合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并提供全面的服务。

d. 个性原则:根据不同特殊人群的需求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三、服务内容1. 残疾人服务管理工作:a. 社会福利制度的完善:建立完善的残疾人福利制度,包括医疗保障、教育支持、就业援助等。

b. 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无障碍设施和服务,如无障碍交通、无障碍建筑等。

c. 日常生活照料: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如居家护理、康复训练等。

2. 老年人服务管理工作:a.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包括养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

b. 社区关怀:开展老年人关爱活动,提供社区服务和社交活动。

c. 健康管理: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检查、疾病防治等。

3. 儿童服务管理工作:a. 教育保障: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支持,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

b. 儿童保护:建立儿童保护机制,保障儿童的安全和权益。

c. 健康成长:提供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疫苗接种、健康咨询等。

4.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a. 语言文化保护: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化,开展相关教育和培训。

b. 少数民族关怀:为少数民族提供充分的社区关怀和支持,解决少数民族的实际问题。

c. 少数民族脱贫:制定特殊的脱贫方案,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5. 经济困难群体服务管理:a. 社会救助:提供经济救助和救济物资,解决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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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措施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措施一、基本情况本方案所指吸毒人员是指吸毒成瘾人员。

我镇目前排查有吸毒人员3 名。

二、工作目标搭建完善的救防体系,创新服务管理措施,落实服务管理责任,确保吸毒人员不漏管、不失控,有效防止吸毒现象滋生传播。

三、服务管理措施一是搭建救治防范体系。

按照“综治牵头、公安指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建立集打击、求助和关怀于一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吸毒人员救助防范体系。

镇一级成立由镇综治办牵头,公安、司法、卫生、民政等单位参与的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全面负责全镇的禁毒和戒毒工作。

村(居)委会一级,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社区民警、社区医疗人员和禁毒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和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负责具体开展吸毒人员帮教工作。

全镇上下构建起以镇禁毒办为龙头,以村(社区)戒毒帮教小组为基础的救助防范工作网络。

二是推行分类管理模式。

根据吸毒人员的综合表现,按照“严格管理对象”、“重点管理对象”和“一般管理对象”三种类型实施分类管理。

严格管理对象是指抗拒社区戒毒和帮教,无正当职业,随时可能复吸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社区医疗人员包保,实行严密控制、即时尿检,发生复吸的,实行强制隔离戒毒;重点管理对象是指吸毒时间较长,毒瘾较深,有复吸倾向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社区民警包保,做好帮教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控制;一般管理对象是指吸毒时间较短,毒瘾较轻,日常表现较好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禁毒志愿者在做好帮教的同时,做好谈心、鼓励等工作,帮助其改掉陋习。

通过实行分类管理,从根本上增强对吸毒人员管理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由镇派出所负责健全完善吸毒人员的档案,建档建卡,实行“一人一档”,并动态管理,即:为全镇所有吸毒人员逐人建立档案,既包含吸毒人员基本情况,又包含吸毒人员定期、不定期尿检的影像资料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尿检报告,实现档案全面、规范、客观、公正管理。

三是强化人文关怀服务。

建立跟踪帮教综合工作机制,全面作好服务管理工作。

第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吸毒人员前来参加文体活动,帮助其恢复身心健康;第二,对吸毒人员的家庭成员和相关社区人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帮助其掌握后续照管必要的知识技能,促使吸毒人员更好地、尽快适应社会家庭生活环境;第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第四,组织社区工作者、民警和吸毒人员家属定期开展亲情、爱心帮教活动,巩固戒毒成果。

同时,在办理低保、就业创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措施一、基本情况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就是对在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管理、教育和帮扶,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犯罪。

社区服刑人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五种(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安置帮教对象分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

我镇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名,其中,判处缓刑的3名,裁定假释的 1名,剥夺政治权利的2名,暂予监外执行的名,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有 2 人(假释的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不能离开社区)。

矫正工作社会自愿者名。

5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共有49名(其中刑释人员45名、解教人员4名),到目前为止,我镇没有一例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百分之零点二以内。

二、工作目标全面使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管、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管,通过管理、教育和帮扶让他们不再危害社会,使社区服刑人员即能保持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又能改造自己所犯的罪行,让他们能够顺利回归并融入社区;使释解教人员不至于重新违法犯罪,为宜城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服务管理措施一是帮教工作提前介入。

镇社区矫正办与法院、公安局协调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庭后收集判决文书等工作,做到不漏登、不重登。

利用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各监狱内宜城小河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和他们取得联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政策,提前进入矫正帮教程序。

二是落实安置帮扶责任。

按照司发文件规定,对于矫正帮教对象中愿意经商的,工商部门为他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为他们办理税收优惠证,金融部门按政策给予小额资金扶持;对于矫正帮教对象中无资金、无技术、无耕地的困难人员,户口所在地村组尽力为其解决承包荒地、荒水、荒山;对于矫正对象中的特困户,经本人申请,所在社区证明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抓好培训,最大限度促就业。

我镇社区服刑人员中45岁以下的有3人,占 50 %,刑释解教人员中45岁以下的有40人,占82%。

积极组织本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市组织的义务培训,参加市组织的各种活动,镇综治办与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对心理不太健康、有厌世情绪的对象上门进行专门心理疏导。

四是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

镇矫正办在灰沙砖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不论有无技术,只要身体健康都要尽力帮助他们找到临时性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第一时间享受到社会的关爱及温暖。

五是提供法律援助。

对回归社会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若有权益被侵害,司法所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和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七是建立“一助一”帮教制度。

镇直各单位和各村(社区)要组建对固定的社会帮扶队伍,建立“一助一”帮教制度,在镇服务管理人员协助下与刑释解教人员结对子,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工作。

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措施社会闲散青少年是指初、高中辍学及初中毕业既不读高中、中职,又无固定职业的社会青少年。

其主要包括三个群体:一、应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但又劝返无效流入社会的中小学生;二、完成了义务教育,初中毕业既不上高中又不上中职进入社会的青少年;三、高中辍学流入社会的青少年。

上述群体的共同特点是无相对固定职业,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管。

一、基本情况1、“十一五”期间全镇初中学生辍学情况。

“十一五”全镇小学无辍学现象,初中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3%以内,共计辍学学生人,初中辍学生中农村占 %,城镇占 %;初中辍学生中外出打工 %,学技术 %,务农 %,无相对固定职业 %。

2、近三年初中毕业社会闲散青少年情况。

据统计,2011年初中毕业既不上高中又不上中职进入社会无固定职业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有人,2012年有人,2013年有人。

随着高中教育、社会就业渠道的不断发展和拓展,初中毕业社会闲散青少年人数逐年递减;二、工作目标1、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巩固率保持99%以上,高中阶段学生巩固率保持98%以上。

2、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重点学生的基本信息统计和建档达到100%。

3、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综合监管和包保帮教达到100%。

4、社会闲散青少年继续教育技能培训达到100%,服务推荐就业达到200%。

三、服务管理措施一是狠抓源头防辍,实施政策支持。

1、落实义务教育“双线”包保责任制。

建立政府、村、学交联动机制,落实乡镇党政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的劝学包保责任制,把义务教育劝学保学任务,落实到镇、村、学校的每一名干部和教师。

2、开展义务教育执法劝返活动。

对拒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法宝监护人,由当地政府、派出所、村委会、中心学校等组成义务教育执法监督小组,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完善教师家访制度。

组织学校教师逐生逐户走访,准确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家庭情况和个性特点,确定专人重点走访有流失倾向的学生家庭。

4、实施学生辍学监控制度。

全镇学校坚持每天清点学生人数,每周汇总一次学生到校情况,每月向中心学校报告一次在校学生情况;中心学校一季度通报一次就学情况,对学生劝返不力、辍学严重的学校实行挂牌督办。

5、健全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学生一天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家方,摸清学生未到原因和去向,并向学校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教师进行劝返并如实填写《辍学生劝返情况记载表》,经三次以上劝返仍不到校的,学校填写《学生流失报告书》并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向乡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到辍学学生基本情况清楚,报告及时。

6、加强学生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法律咨询等活动,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让监护人知法、懂法、守法,保证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7、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管理。

对留守学生、单亲学生、学困生、贫困生、问题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学校要做到建档、建卡、建制,班主任做到多走访、多观察、多沟通,科任教师做到心到、口到、点到、谈到。

健全完善爱心家长学校建设,提升对特殊群体学生厚爱一层的教育管理,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心有人爱、情有人诉、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8、落实防辍控流奖惩制度。

坚持防辍控流失与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表模、职称晋升挂钩。

并从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1%进行奖惩。

当年班级辍学率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年度评先表模、职称晋升资格,按照比例扣除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辍学严重的学校实行“黑名单”管理和责任追究。

9、实施政策支持。

(1)积极实施市职业高中春秋两季招生,解决初中即将毕业的学生因“怕考”而流失的问题。

(2)畅通入学通道,实行无门槛进入、免试即时入学,对已流入社会的辍学生,可随时到市职业高中就读,解决劝返后因无法“插班”而流失的问题。

(3)对辍学的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市职业高中的,在校一、二年级享受国家每人每年1500元助学金政策,涉农专业全部免费,插班就读学生减免学费,解决劝返后因“无钱”上学而流失的问题。

(4)对既想读职高又想上普高的学生实行职高、普高双学籍,发放高中毕业证和技能等级证,解决劝返学生升学和就业“所需”问题。

(5)与市人武部联合举办国防班,市职高建立国家兵源基地,就读市职高的学生可优先入伍,解决学生“有志报国、应征入伍”问题。

(6)市职业高中面向市和特殊群体需求,培植优质学科,拓展市场对接能力,提高就业率,解决劝返学生“毕业即就业”问题。

二是强化综合监管,落实包保责任。

1、健全信息档案。

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流入社会青少年情况由教育部门负责登记,教育部门要于每年9月中旬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提供初中毕业后既不升学也不读中职的毕业生名单,镇政府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名单,组织村(居)委会,认真做好实地排查登记,并逐人建档,档案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流入社会原因、有何愿望或打算、监护人或父母从事职业等。

工作纳入镇综治维稳信访联动中心进行管理。

2、落实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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