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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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中医院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院门诊药房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药房的所有药品采购、储存、调配、发放等环节。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门诊药房设立药房主任一名,负责药房全面管理工作;设药房组长一名,协助药房主任工作;设药师、药剂士等岗位,负责具体药品管理工作。

第四条药房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药学专业学历,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2. 熟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具备药品专业知识;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药房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每年参加药学继续教育不少于20学时。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六条门诊药房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发放等环节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规定。

第七条药房药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第一,确保药品质量;2. 价格合理,符合市场行情;3. 供应稳定,满足临床需求。

第八条药房药品验收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1. 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确认无误;2. 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确保准确无误;3. 检查药品的外观、性状,确保无变质、污染等情况。

第九条药房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药房药品调配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2. 仔细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3. 对特殊药品、贵重药品进行单独存放,专人负责。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药房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对不合格药品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药房应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发现的不良反应及时上报。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四条门诊药房应制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五条药房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门诊药房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门诊药房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管理1. 人员配备:门诊药房应配备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确保药房工作正常开展。

2. 健康管理: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3. 培训与考核: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定期组织考核,确保药房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业务素质。

三、药品管理1. 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保证质量,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

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验收人员应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 保管与养护:门诊药房应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

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3. 药品调配:调配药品时应严格执行处方审查制度,确保药品调配准确无误。

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调配药品时,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药品销售: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销售过程合规、合法。

销售药品时,应向患者提供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等相关信息,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四、安全事件应急处理1. 应急预案:门诊药房应制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 应急处理: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门诊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门诊药房工作,保障医院医疗质量和药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管理1. 药品进货:门诊药房在进货之前,应严格按照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操作,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药品储存:门诊药房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储存管理规范,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各类药品的有效期限,防止过期药品混入使用。

3. 药品配发:门诊药房进行药品配发时应确保配药准确,按照医嘱要求,遵守药品使用说明书,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4. 药品核对:门诊药房在进行药品核对时,应进行严格的双人核对,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杜绝错误发药。

5. 废弃药品处理:门诊药房应建立废弃药品处理制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防止废弃药品被他人利用或流入市场。

6. 药品合理使用:门诊药房在提供药品咨询和服务时,应引导和教育患者合理使用药品,防止滥用和不当使用。

7. 药品盘点:门诊药房应定期进行药品盘点,确保药品库存清晰准确,及时补充和调整药品库存。

三、人员管理1. 人员配备:门诊药房应根据工作量和岗位需求,合理配置药师和医药人员,确保门诊药房工作的顺畅进行。

2. 岗位职责:门诊药房应对各个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每个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操作。

3. 培训考核:门诊药房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确保员工操作规范。

4. 岗位轮岗:门诊药房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员工的岗位轮岗,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5. 绩效考核:门诊药房应严格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6. 员工福利: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四、装备设备1. 药品检查设备:门诊药房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药品检查设备,确保对药品的检查和核对。

2. 药品存储设备:门诊药房应配备合适的药品存储设备,分区存放不同类型的药品,保障药品的质量与安全。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药房管理制度(一)药房工作制度1、药房工作人员凭本院医师处方配药,收方后应对处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变质、过期、包装不完整药品不得发出,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4、内含毒药、限剧药及麻。

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

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5、处方调配结束须严格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6、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

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7、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调配。

8、严格执行门诊用药量规定。

对超过用药量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应请医师修正后再调配。

9、加强药品管理,防止变质与失效。

毒麻药品,设专柜加锁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10、药房应定期清领药品,每日统计当天处方,并做好贵重药品逐日消耗登记。

12、普通处方保管一年,毒麻处方保管三年,到期报医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13、药房内应整齐、清洁,药品按类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处。

药房管理制度(二)驻店药师职责一、驻店药师务必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务必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务必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带给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推荐。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门诊药房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门诊药房的安全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房工作效率,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门诊药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门诊药房主任负责全面领导药房安全管理工作,对药房安全负总责。

2. 药房药师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销售、回收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对药品质量负责。

3. 药房保管员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盘点等工作,对药品储存安全负责。

4.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

三、药品采购与验收1.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和预算执行。

2. 采购药品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确保药品来源合法。

3. 药品验收时应严格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

4.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入库,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退回供应商。

四、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低温等不良环境。

2. 药品应分类存放,贵重药品、易燃易爆药品、有毒有害药品等应单独存放。

3.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4. 对易变质、易失效的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及时更换。

5. 药品养护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清洁、整理,确保药品整洁、有序。

五、药品调配与销售1. 药师在调配药品前应仔细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医嘱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 调配药品时,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即查药品、查规格、查批号、查有效期;对姓名、对年龄、对床号、对药名、对剂量、对用法、对时间、对途径、对部位、对数量。

3. 调配好的药品应立即进行复核,确保无误后交由患者或家属。

4. 药房工作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5. 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记录,详细记录药品销售时间、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门诊部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部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门诊部药房的管理,确保药品供应、用药安全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门诊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房组织结构1. 药房设主任一名,负责药房全面工作,对主任负责。

2. 药房设药师若干名,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药、咨询服务等工作。

3. 药房设护士若干名,协助药师进行药品的配药、发放等工作。

三、药品采购与验收1. 药房药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药房药品采购实行招标采购,由主任负责组织,药师参与。

3. 药房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4. 药房药品验收必须由药师负责,严格按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5. 验收合格的药品,由药师签字确认,入库储存。

四、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房药品储存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2. 药房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1)温度:一般药品储存温度为2-25℃,特殊药品按说明书要求储存。

(2)湿度:一般药品储存湿度为35%-75%。

(3)光线:避免直射阳光,保持通风。

3. 药房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4. 药房药品储存期限不得超过有效期,过期药品及时销毁。

五、药品调剂与配药1. 药房调剂工作由药师负责,护士协助。

2. 药师在调剂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处方要求,准确、迅速地调剂药品。

3. 药师在调剂过程中,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法、合理。

4. 药房配药实行一人一桌、一人一票制度,确保配药准确无误。

5. 药房配药后,药师需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

六、药品咨询服务1. 药房设咨询服务台,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药品信息查询等服务。

2. 药师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耐心解答患者疑问,提供合理用药建议。

3. 药师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现患者用药不当,及时提醒并指导正确用药。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药房管理,提高药品管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药房,包括处方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门诊药房管理应遵循“安全、合理、便捷、高效”的原则,积极服务医生和患者,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二章门诊药房的组织管理第四条门诊药房应设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确保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门诊药房应配备专业的药剂师和药品管理员,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负责药品管理工作。

第六条门诊药房应定期组织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药剂师和药品管理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七条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八条门诊药房应做好药品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存储和管理药品信息,便于查询和追溯。

第三章门诊药房的药品采购管理第九条门诊药房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购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可靠。

第十条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要求,保证采购合法、合理。

第十一条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选择可靠的供应商。

第十二条门诊药房应定期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考核,对不合格供应商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采购验收制度,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门诊药房的药品储存管理第十四条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对药品的存储条件和方式做出规定。

第十五条门诊药房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门诊药房应定期对药品库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药品的整洁和干净。

第十七条门诊药房应做好药品的包装和标示工作,确保药品的真实可信。

第五章门诊药房的药品配送管理第十八条门诊药房应建立有效的药品配送制度,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

第十九条门诊药房应及时配送医生开具的药品,确保患者用药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配送记录,做好配送的记录和追踪。

第二十一条门诊药房应定期对配送工作进行评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门诊药房的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的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门诊药房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药房管理的基本原则1. 遵循医疗规范:药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药房操作规程等相关法规,确保合理、准确地提供药品服务。

2. 保证药品质量:药房必须采购合格的药品,确保存储条件符合要求,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患者受到损害。

3. 严格管理记录:药房必须对药品的采购、销售、库存等进行详细记录,确保信息准确可靠,方便监管和追溯。

4. 提倡合理用药:药房工作人员应当向患者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引导患者科学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药物滥用。

5. 保护患者隐私:药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三、药房人员岗位责任1. 药房管理员:负责药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书记录、药品采购、库存管理、药品配给等。

2. 药剂师:负责开具处方药品的调配、审核和发放工作,确保处方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药房销售员:负责非处方药品的销售工作,包括顾客咨询、药品推荐、销售记录等。

4. 保洁人员:负责药房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药房环境整洁卫生。

四、药品采购管理1. 采购程序:药房必须按照程序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签订正规合同,保证药品质量。

2. 采购验收:药房接收到药品后必须进行验收,检查药品是否符合要求,如有问题应及时退货或要求更换。

3. 药品储存:药房必须设立专门存放药品的空间,保证药品存放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受潮、受损等情况。

五、药品销售管理1. 处方药品销售:药房必须对处方药品进行登记、调配、审核和发放,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非处方药品销售:药房销售员必须对患者提供的处方进行认真核对,保证患者购买的药品符合其需要,同时向患者介绍用药方式和注意事项。

3. 传染病防控:药房必须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不得销售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药品。

六、药房服务管理1. 服务态度:药房工作人员必须礼貌热情地对待患者,解答患者的疑问,提供专业的用药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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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科主任领导下,门诊药房组长负责组织实施门诊普通、急诊处方的药品调配和药品保障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和落实门诊药房药品的计划和请领工作,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经常与临床互通药品信息,加强与医护人员的多渠道和多形式交流与沟通,为医护工作提供及时周到的药学服务。

负责门诊药房处方管理和特殊药品的保管与使用管理。

负责落实每月药品盘点工作。

督促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安全工作。

负责门诊药房考勤、排班、日常考核工作。

根据科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和落实组内考核工作。

2、门诊药房调剂人员应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

佩戴胸卡,正确操作计算机的门诊药房发药程序,并做好计算机的日常养护工作。

3、门诊药房药品调配是直接服务于门诊病人,具有随机性,终端性,药品调配工作务必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时、准确调剂药品:收方、审方、调配、核对、发药。

应随时注意服务质量。

药品调剂实施后台配药,前台核对发药的管理模式。

4、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医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药品,处方不予调配。

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药品,严禁无凭证发药。

5、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

有抢救病人用药时,应积极主动配合。

为确保危重病人的及时用药,急救处方实行优先调配,简化程序,简化手续,保证急救药品及时供应,确保临床急救病人用药需求,必要时可以先发药,再补办收费手续。

定期检查急救备用药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6、门诊药房储存药品按分类合理摆放,并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工作。

药房药品储备必须做到品种、规格、数量符合临床和实际需要,在数量上必须适中,不
宜过多或过少。

根据实际情况,药品储存量应控制在1~2周;并及时补充药品。

特殊情况或病人需要时,应及时向药库领取,或向其它药房调拨。

7、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

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8、门诊药房拆零药品时,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
日期、有效期。

9、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

要每天认真清点,
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10、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药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做好药品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注意有效期1年内的药品和滞销药品的动态情况,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做好处方保管工作,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存2午,麻醉药
品处方保存3年。

11、每月盘点1次,保证帐物相符。

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经科主
任批准后方可作盘点处理。

12、工作期间保持肃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必须离开时,
应向组长请假,不能擅自离岗。

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对病人礼貌服务,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的提问,不和病人争吵。

在解决困难和处理问题的同时应避免产生新的问题。

13、严格执行配方制度、发药差错事故报告登记制度。

发生严重差错事故者应按性质如实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并进行分析讨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差错事故。

14、药房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做好室内卫生整洁工作。

15、非药房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药房。

药房内禁止吸烟,禁止会客、闲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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