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备案证明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承诺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承诺书为了加强对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和谐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原则。
化学品领用教师作为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特签订本承诺书。
由于教学、科研实验需要,本人需要用到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名称、类别、数量)。
领用单号为:,化学品使用地点为,保存地点为:。
在使用上述化学品期间,愿承担如下安全责任:1、自愿接受公安机关、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使用所在实验室和保管所在实验室)、二级学院和学校的安全监管。
2、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3、所领取化学品完全在实验室使用,并保证合法用于教学和科研实验中。
如有违法行为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4、自觉遵守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使用所在实验室和保管所在实验室)和二级学院的管理要求,保管人在使用、保管上述化学品时有不规范之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二级学院有权终止其实验或保存化学品,拒绝其进入实验室。
5、严格遵守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人双锁的“五双”工作要求,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有专柜存储。
6、易制爆化学品及盐酸、硫酸、丙酮、高锰酸钾使用时,有2人在场,且至少1人为教师。
7、及时、规范做好在《**学院校重点监管危化品使用记录及动态台账》盘库及使用登记,化学品使用数量精确到ml或g,做到进出化学品的账目清楚、数据准确。
8、认真学习上述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做好危化品实验人员的安全培训,实验按操作规程进行,规范处置实验废弃物。
10.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完毕后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化学品结项工作。
11.定期检查本实验室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使用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领、误用等问题必须立即报告校保卫处和当地公安部门。
本责任书有效期至上述化学品完成结项工作。
化学品使用完毕后,《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承诺书》随《**学院校重点监管危化品使用记录及动态台账》复印件、化学品余量同时返还校危化品仓库。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备案目录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备案目录
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登记表。
2.易制爆化学品单位治安防范情况检查验收表。
3. 从业单位与县级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签订的职责明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和防止流失社会责任状(当
年有效)。
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
5、从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并有年检章)。
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产生、包装、保管、使用、值班巡查等从业人员花名册及(有效期内)上岗资质证书复印件。
7、供货单位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
8、从业单位治安防范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及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
9.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备案登记表
10.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备案登记表。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制度[1]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制度[1]](https://img.taocdn.com/s3/m/bf787c9e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fc.png)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行为,确保销售活动的安全和合法性。
凡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备案。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网络平台等。
2. 审核管理标准2.1 销售备案申请 2.1.1 销售单位在开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前,应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销售备案申请,包括以下必要信息: - 销售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 - 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种类、品牌、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 - 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 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2.1.2 销售备案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在备案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2.2 备案审核 2.2.1 相关管理部门收到销售备案申请后,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2.2.2 备案审核主要内容包括: - 销售单位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 销售单位是否具备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所需的从业人员和场所设施。
2.3 备案证书颁发 2.3.1 审核通过的销售单位将获得一个有效期为一年的备案证书,备案证书包括以下内容: - 销售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 -备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2.3.2 备案证书应由相关管理部门盖章并加盖防伪标志。
2.4 备案信息公示 2.4.1 审核通过的销售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将在指定的官方网站上公示备案信息,包括销售单位的名称、地址、备案证书编号等信息。
2.4.2 销售单位应确保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并配合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核查。
3. 考核标准3.1 安全生产标准 3.1.1 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存储、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
3.1.2 销售单位应确保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禁止销售过期或破损的产品。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
我单位因教学、科研需要向
单位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见附表);本单位保证所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只用于合法生产和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爆炸品,不操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自觉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采购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贵州大学(公章):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易制爆化学品合法购买证明

易制爆化学品合法用途购买证明
(单位)需购买易制爆化学品,品名:,合法用途:,购买联系人为,身份证号:;手机号:本单位承诺所购易制爆化学品只用于合法使用、生产,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爆炸物,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并自觉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
年月日
注:
1、此证明用于没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易制爆化学品时使用。
2、填写易制爆化学品用途必须如实、详尽。
3、此证明由购买单位填写,销售单位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以备公安机关核查。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公安备案需要的资料及工作内容

水合肼公安备案需要的资料及工作内容1、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2、法人相关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治安保卫科长任命文件;4、治安保卫科长相关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5、治安保卫机构成立文件及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保管员的设置情况;园区入住证明文件;6、当地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准购证明;7、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条件评价批复文件;设计批复文件等;8、项目环评批复文件;9、项目消防批复手续;10、厂区总平面布置图;11、监控平面布置图;12、供应商信息:营业执照、许可证;13、运输方资质:营业执照、运输许可证、司机相关信息、押运员相关信息、运输车辆信息等;1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发生故障等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15、检查、整改记录;16、建立监控系统平台。
17、购买合同。
关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水合肼的有关工作除了以上功过作以外,还需要做以下工作。
1、安装防护栅栏:栅栏的离地高度应大于等于 2.5m,储存场所使用的钢筋栅栏应采用直径大于等于12mm的实心钢筋;钢管栅栏应采用直径大于等于20mm,壁厚大于等于2mm的钢管;钢板栅栏应采用单根横截面大于等于8mm×20mm的钢筋(钢管、钢板)。
相邻钢筋(钢管、钢板)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高度每超过800mm的应在中点处再加一道横向钢筋(钢管、钢板)。
储存场所周界设置的栅栏应与地面牢固固定。
2、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储存场所周边的现场情况。
3、出入口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储存场所周边的现场情况。
4、罐区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情况。
5、周界、出入口等安装电子巡查装置:6、安防监控中心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7、保卫值班室、安防监控中心内部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8、购买:备用电源(UPS)。
9、建立治安保卫机构。
浙江理工大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专用备案登记表

领用 单位 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 年 月 日
发放人
发放日期
注:本表除“出库单编号” 、 “核发数量”及签名、盖章栏目外,其它栏请用计算机填写打印,不得涂改。
浙江理工大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专用备案登记表
填表日期 : 领用单位 使用(存放)地点 品 名 规 格 年 月 日 学院 出库单编号: 实验室 房间安全责任人 用途(注 明实验 或项目 名称) 申领数量 核发数量 室(所)
第 二 联 领 用 单 位 备 案 联
领用人1( 教工) 领用人 2
电话 电话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 证件号
领 用 人 承 诺
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 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 申领、存贮、使用、处置等工作,保证合法用 于教学或科研实验中,坚决杜绝被盗、丢失、 误领、误用等事件发生,确保安全。 领用人 1(教工签名) : 领用人 2(签 名) :
电话 电话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 证件号
领 用 人 承 诺
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 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 申领、存贮、使用、处置等工作,保证合法用 于教学或科研实验中,坚决杜绝被盗、丢失、 误领、误用等事件发生,确保安全。 领用人 1(教工签名) : 领用人 2(签 名) :
浙江理工大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专用备案登记表
填表日期 : 领用单位 使用(存放)地点 品 名 规 格 年 月 日 学院 出库单编号: 实验室 房间安全责任人 用途(注 明实验 或项目 名称) 申领数量 核发数量 室(所)
第 一 联 实 验 室 与 设 备 管 理 处 备 案 联
领用人1( 教工) 领人 2
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备案登记表

所属县(市、区):所属派出所:
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备案登记表
销售单位:
注:1、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销售单位存档,一份由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存档。
销售单位应在销售后的5日内将此表上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2、销售单位要留存每次销售的购买单位的购买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合法用途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此表及相关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所属县(市、区):所属派出所:
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备案登记表
销售单位:
注:1、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销售单位存档,一份由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存档。
销售单位应在销售后的5日内将此表上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2、销售单位要留存每次销售的购买单位的购买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合法用途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此表及相关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注:1、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销售单位存档,一份由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存档。
销售单位应在销售后的5日内将此表上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2、销售单位要留存每次销售的购买单位的购买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合法用途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此表及相关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注:1、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销售单位存档,一份由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存档。
销售单位应在销售后的5日内将此表上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2、销售单位要留存每次销售的购买单位的购买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合法用途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此表及相关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