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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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

新土地管理法

新土地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

土地的所有权不得侵犯,土地的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抵押权、转让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三条在土地管理中,坚持统筹规划、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土地的用途、功能和地位等因素,实行各分类土地分别管理,做到合理布局、保护优先。

第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长效,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五条国家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促进农民增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遵守法律和章程,按照规定制定经营计划,发挥组织作用,促进土地经营、林业经营、草原利用、水利管理等经济活动。

第六条国家加强土地资源监测监控,推进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土地统计和监管机制,加强土地资源调查和监测。

第七条国家加强对农村宅基地、林地、草原等土地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土地资源安全。

第二章土地出让第八条土地市场化机制是国家实行土地出让的重要方式。

土地出让应当公开、透明、公正,依法进行。

第九条土地出让应当严格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出让土地用途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超出批准的规划范围。

第十条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公开拍卖、竞标、招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方式进行,不得实行行政指定、非法转让、强制要求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土地出让应当确定合理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容积率和建筑高度等规划参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第十二条荒地出让应当按照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和荒地改良的要求,组织开发利用,进行种植、养殖等经济活动。

第十三条土地出让应当签订合法有效的土地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出让费。

土地出让费应当用于土地征用补偿、土地整理、土地监管等土地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土地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对土地使用的限制。

1988土地管理法

1988土地管理法

1988土地管理法1988年土地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一部法律,也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法规。

下面本人将阐述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

该法律全文分为11章,共计101条,包括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多个方面的规定。

第一章定义了土地和土地利用。

其中,土地包括地壳、土石体、水域、草地、沼泽及其他土地和地物,土地利用则包括种植、养殖、林业、矿产、水利、房屋建设、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堤防等领域。

第二章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个人土地所有权。

国有土地所有权属于全民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个人土地所有权属于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

第三章规定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流转权。

自1983年以来,在中国农村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该法律也对其进行了规范和补充。

该章节表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分配土地承包经营权,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成员可以租用或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四章规定了土地利用计划。

土地利用计划是指政府制定的土地利用的指导性计划,其目的在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该法规定了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和审核程序。

第五章规定了土地利用方式。

土地利用方式包括农业用地、林业用地、建设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

其规定了各种用途下对土地的要求和限制,以及土地的审批程序和管理方式。

第六章规定了土地的抵押和赠与。

该章节明确了土地抵押和赠与的程序和限制条件,并强调了土地的公益属性,土地的抵押和赠与不得损害国家或集体以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规定了土地出让和收回。

该章节明确了土地出让程序和标准,并规定了出让土地后对其使用的监督管理方式。

同时,该章节也规定了土地收回程序和标准,以保障国家同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规定了国有土地的使用与管理。

国有土地和国有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管理,在审批、出租和收回方面拥有专有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1.08•【文号】国务院令第588号•【施行日期】2011.01.08•【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3年)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3年)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3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1.30•【字号】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1月30日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3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第三章耕地保护第四章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五章建设用地管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和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持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控制标准,依法制定地方用地控制标准,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管理和监督等相关工作。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维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条例。

第二条本实施条例规定了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的有关实施办法,适用于土地管理行政机关的工作,适用于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征收、补偿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行政机关在执行本实施条例的时候,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法行政,保护土地资源和农民利益。

第四条国家保护土地资源,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并保障耕地保有量、质量不降低,保障环境质量。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或者个人。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或者个人。

第七条国家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对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通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保护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土地使用权档案,记录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出租、转让等情况,并及时予以修整。

第三章土地征收第九条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必须有合法、充分、公正的补偿。

第十条土地征收应当经过征收决定、设计方案、公告告知、补偿安置等程序。

第十一条土地征收涉及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听取土地使用权人的意见,做好协商工作,保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土地征收应当依照下列规定采取补偿措施:(一)补偿土地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和被征收的建筑物、附着设施等财产损失。

(二)补偿土地被征收人因重建、搬迁而产生的费用。

(三)补偿土地被征收人因征收而失去的收益。

(四)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义务。

第十三条已经使用的土地,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合法经营活动,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不属于征收范围。

第十四条土地征收涉及农村土地,应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照法定程序协商,保障农民的权利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基本内容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基本内容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基本内容中国土地管理法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

为了更好地落实和实施土地管理法,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概述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明确了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目的和原则。

其中,适用范围包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土地,目的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原则包括合法、公平、公正、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等。

第二章:土地征收和补偿第二章主要内容是土地征收和补偿。

根据实施细则,政府采取征收前征询、公告和听证等方式,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对于征收的土地,政府应当根据农民的意愿以及土地的市场价值给予合理补偿。

第三章:土地转让和租赁第三章主要内容是土地转让和租赁。

政府鼓励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化利用,但必须遵循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自愿原则,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及其转让第四章主要内容是土地使用权及其转让。

政府制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各项规定,包括土地出让、建设用地、红线划定等。

此外,政府还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和方式,保障土地流转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第五章:土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五章主要内容是土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政府支持和鼓励农民个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与土地经营,推行以农民为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

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还规定了其管理和运营的各项规定。

第六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第六章主要内容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政府规定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程序和要求,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体的合法利益。

第七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七章主要内容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政府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项规定,包括他用和他借、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第八章:土地利用审批和监管第八章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审批和监管。

政府规定了土地利用审批的流程和要求,以及对土地利用的监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目录第一部分绪论第二部分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四章耕地保护第五章建设用地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部分绪论土地管理的基本规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经过三次审议,于1998年8月29日郑重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在通过这部法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有141人参加投票,其中139人投赞成票,2人弃权,无人反对。

这样一部涉及面很广,反映着复杂的利益关系的法律,能够获得如此广泛的关注与赞同,也是很难得的。

新的土地管理法总结和反映了近十几年来社会发展、经济改革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新情况、新经验、新的需要,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突出了耕地保护,强化了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完善了调整土地关系的一系列行为规则,将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

在这篇绪论中,着重分析土地管理立法的意义及其特点、介绍新的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及主要问题,以求有助于了解这部法律条文的确切含义,有助于法律的正确运用。

一、土地管理立法的重大意义土地管理立法所以有重大意义,直接决定于土地对人类社会所具有的特别重要的作用,或者说,土地资源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土地管理法的特殊重要性.对于这种重要性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和考察,包括自然因素所决定的,也包括社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

1、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对于人类来说,土地十分重要。

首先,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地,只有它的存在人类才能有立足之地,人类凭借着土地栖息繁衍,土地是人类最珍贵的自然资源;第二,在人类生活中,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人们在土地上从事生产,直接或间接地获取大量的财富,土地成为财富之母;第三,土地是为人类提供食物和其他生活资料的重要源泉,一切动植物繁殖滋生的营养物质皆取自土地,由而产生出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各类生活资料,土地养育着人类。

土地作为人类可利用的一切自然资源中最基本、最宝贵的资源,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这就决定了必须采用最有权威的、最具普遍约束力的形式来保护土地、管理土地、规范土地的利用,这种形式就是法律形式,在中国从古至今的历史上,在许多外国的历史上,都曾制定过一件件土地法律,发挥过重要作用,这种历史事实,既说明了土地资源的重要,又说明了法律手段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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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土地所有权
• 1 定义:国务院代表国家形式对国有土地 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2 国有土地的范围:
三、国有土地所有权
• 1 定义:国务院代表国家形式对国有土地 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2 国有土地的范围:
四、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 1 来源: • 2 基本特征 : • (1)权利主体多样化 • (2)所有权客体限制性 • 3 范围

提出各类用地指标;

划的审批
• 1 特点:二级审批 • 2 国务院审批:全国、省市自治区政府所
在地、100万以上人口和国务院指定的城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3省市自治区政府审批:上述规定以外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 1 耕地现状:人均耕地严重短缺 • 2 基本国策的保障制度 :
• 1)耕地总量平衡 • 2)土地用途管制 • 3)占用耕地补偿 • 4)实行基本农田保护 • 5)禁止闲置和荒芜耕地
• 2005年8月,国土资源部禁止以租代征。 • 强化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监督 • 建立查处协调机制 • 主动参与宏观调控
第七章 土地管理法
• 一、土地法律关系
• 1土地财产关系: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使用 权转让、出租、抵押 、承包经营等关系。涉及的主体 处于平等地位。以平等互利、等价有偿为原则。
• 2 土地行政管理关系:一方为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另一 方为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是一种强制性关系。
二、1998年《土地法》修订主要内容
• 1 土地用途管制 •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用途 • (2)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 (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 (4)农用土地转用审批全集中在中央和省两

二、1998年《土地法》修订主要内容
• 2 加强耕地保护 • (1)强调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 (2)占多少,恳多少 • (3)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 (4)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办法“三七分配”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
• 1 定义: • 2 出让人与受让人 • 3 出让的有期性和有限性 • 4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 (1)拍卖 • (2)招标 • (3)协议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
• 1 定义: • 2 出让与转让 : • 3 转让的方式: • 买卖、赠予和交换 • 4 转让的条件: • 5 禁止转让的条件
十三、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
• 1 基本农田: • 2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
十四、土地开发
• 1 涵义: • 2 开发的基本原则:
十五、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 1 条件:国有土地,国家拥有使用权 • 2 农用地的审批: • 3 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权: • 4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法律特征 • 唯一性、行政性、补偿性
十六、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使用
• 1 基本原则:不能用于非农建设用地 • 2 例外情形:破产 兼并。
• 200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2倍。并扩大 到外商和我国企业
作业三| 、列举身边土地利用存在 的问题
• 说明: • 请勿照搬网络等资料 • 身边,指亲身经历或家乡熟悉的一个案例。
• (1)合同是否有效? • (2)县政府批准70年是否合法? • (3)该工厂应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
• (1)无效 • (2)工业用地最高50年 • (3)先征用国有,再由土地管理局与工
厂签定合同
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1 定义:
• 2 意义 :实行用途管制
• 3 规划期限:15年
• 4 任务:提出利用目标和基本方针;
二、1998年《土地法》修订主要内容
• 3 提高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
• 项目
基本依据
• 土地补偿费 三年平均产值
• 安置补偿费 三年平均产值
修订前 3-6 2-3
修订后 6-10 4-6
二、1998年《土地法》修订主要内容
• 4 加大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力度: • 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 查处的必要手段和法律保障。
七、土地使用权出租
• 1 定义: • 2 出租与出让 : • 3 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关系
八、土地使用权抵押
• 1 定义: • 2 使用权抵押生效的条件 : • 3 附着物的抵押
九、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 1 定义: • 2 特征 : • 3 划拨范围:
案例分析
• 某工厂向某县政府申请用地2亩,县政府批准使用辖区 内A村集体土地2亩,该工厂与A村签定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试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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