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市社区为民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关于解决完美社区建设资金缺口和运行经费保障的建议

关于解决完美社区建设资金缺口和运行经费的建议2019年,常德市紧紧闱绕“能力建设、体系重构、治理创新、回归自治”的16字构架和以人为本、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一本三化”的原则要求,着力推行社区网格化、信息化建设,着力完善社会化服务,着力构建“天上一片云(信息化)、地上一张网(治理网络)、中间一个人(以人为本)”的新型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强力推进完美社区建设,全市社区整体形象、治理水平、社区活力及居民获得感都得到大幅提升,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获得中央综治委肯定,被全省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推介经验,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探索了有益的经验。
一、完美社区建设取得了可喜成效三年来,市、县(区)两级累计投入近10亿,在全市305个城市社区中全面建成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形象1e)Go的“一站一园一场七室”(即社区工作站、幼儿园、室外文体活动场所、警务室、议事室、卫生计生健康服务室、文体活动室、档案室、网格员工作室、民情恳谈室),平均公共服务面积610平方米。
全面提升了社区服务功能,实现“基层情况掌握在网格、问题解决在网格、工作推动在网格、感情融洽在网格”的工作局面。
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公共服务,能够实实在在的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居民群众纷纷交口称赞。
二、完美社区建设面临资金缺口和运行经费困难由于完美社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无论是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还是后续工作的日常运转都需要•定的经费作保障。
虽然市县(区)两级在完美社区建设初期集中投入了基础建设专项资金,但是部分经济基础薄弱和区划调整后的新建社区仍有较大的资金缺口,有的负债几百万元,甚至面临日常工作难以维系运转,这一现象必须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给予专项扶持。
1、配套资金缺口较大社区无力解决根据《常德市完美社区建设总体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社区党建推进“3+N”社会治理模式的意见》,为了理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职能,武陵区97个社区先行试点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探索“3+N”社会治理模式,要求社区办公楼面积必须在300Of以上,配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及服务平台,且要打造1-2个专业化服务品牌。
服务群众经费使用计划报告

服务群众经费使用计划报告《服务群众经费使用计划报告》一、背景及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为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制定了本经费使用计划报告。
本报告旨在合理安排和使用服务群众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二、经费使用计划1. 服务群众活动经费:用于组织各类服务群众活动,如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丰富群众业余生活,提高群众综合素质。
拟安排经费10万元。
2. 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经费:用于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如购置新的设备、维修维护现有设施等,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拟安排经费15万元。
3. 人员培训经费:用于培训公共服务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服务质量。
拟安排经费5万元。
4. 宣传推广经费:用于制作宣传材料,开展公共服务宣传推广活动,提高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认知度和利用率。
拟安排经费3万元。
5. 项目管理经费:用于项目申报、评审、监督等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拟安排经费2万元。
三、经费使用原则1. 公开透明:经费使用过程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2. 重点突出:重点支持群众需求量大、受益面广的服务项目,确保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3.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安全、高效。
四、经费使用进度及监督1. 经费使用进度: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2. 监督机制:设立监督小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
本经费使用计划报告旨在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在使用过程中,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0xx]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资金分配情况1、20xx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2、20xx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1.20xx年专项资金: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共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1000元,合计8000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镇,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2、20xx年专项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经费自查自纠通知

经费自查自纠通知为加强经费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和透明,特制定本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严格执行有关经费管理规定,杜绝违规行为。
一、自查内容1.收支数据核对:各单位要认真核对收支数据,确保各项经费支出凭证真实、完整、准确,防止出现虚假或变造凭证的情况。
2.经费使用情况核查:各单位要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于经费使用不当、不合理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3.经费使用规定遵守情况检查:各单位要检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经费使用行为严肃处理,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4.经费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情况自查:各单位要检查自身经费监督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是否有效,对监督管理机制存在不足的地方及时完善,保障经费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自查要求1.自查时间:各单位应当在本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完成自查工作。
2.自查程序:各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自查方案和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自查报告: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4.整改落实:各单位应当认真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经费管理工作的合规和透明。
三、自查指导1.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开展经费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员工对经费管理规定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2.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加大惩戒力度:对于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各单位应当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自查纠正处罚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和纠正,对经费管理不当、不合理的行为要进行处理,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的意义经费自查自纠工作是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防范经费管理风险的重要手段。
工作制度: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作制度: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强化社区党组织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党组织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能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X〕6号)和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意见》(X委发〔201X〕16号)精神,现就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定如下办法:一、经费安排从201X年起,按每个社区每年20万元标准,设立“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原有社区工作经费保持不变)。
姑苏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二、使用范围(一)支持项目类型专项经费面向社区党员和居民,解决党员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实际需求,主要包括4大类:1.党建工作类。
主要用于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如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培训、社区党建项目,开展在职党员、党代表进社区活动以及各类党员志愿服务,选树和推广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强化党内关爱帮扶,关心关爱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开展区域化党建,对辖区群团组织以及“两新”组织开展党建活动进行项目资助等。
2.公共服务类。
主要用于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开展社区惠民公益活动、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如公共设施维护、小区楼道美化亮化、举办社区特色文化和传统节庆活动、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3.自治管理类。
主要用于推动社区协商、居民自治,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如完善民情信箱、议事恳谈、民主评议等自治平台,实施“三社联动”项目,开展志愿服务、无物业小区自助服务等。
4.其它类。
主要用于社区党员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
(二)不得支出的范围1.应由办公经费开支的相关费用;2.工资、津补贴、奖金、加班费等社区工作人员经费;3.办公场所建设、维修及办公条件改善等;4.集体资产经营性生产投入,偿还债务;5.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如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维护等;6.应由居民自行承担的服务项目,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卫生清洁等;7.已有财政资金安排的服务项目。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9.03•【文号】财农改[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9.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财农改[2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局)、民政厅(局)、农业厅(局、办、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1号,以下简称中办发[2009]21号)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神,决定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目的深入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进展情况,分析当前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出现的新情况及存在的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地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
二、督查主要内容各地贯彻落实中办发[2009]21号文件精神进展情况;各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现状、经费来源、支出标准和范围等;各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账户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使用情况未定期公示等问题;各地保障村级组织运转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政策建议。
三、督查工作实施步骤此次专项督查工作采取县乡全面自查、省级抽查与中央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9月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县乡全面自查阶段(9月15日-30日)。
各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组织、民政、农业部门要按照专项督查的内容和要求,指导县乡政府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全面自查工作。
社区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社区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尊敬的社区居民:本报告旨在向您详细汇报社区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增进居民对社区财务管理的理解和信任。
我们将逐项介绍经费来源、使用情况以及对社区的影响,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一、经费来源社区的经费主要有三个来源:政府拨款、居民缴纳的物业费、以及与社区合作的赞助商。
其中,政府拨款用于满足社区基本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改进,居民缴纳的物业费用于社区日常开支(如保洁、安保等)以及社区公共服务项目,赞助商资助主要用于特定社区活动的举办。
二、经费使用情况1. 基本设施维护和改进社区经费的一大部分用于维护社区的基本设施,如修补道路、清理排水系统、维修公园绿化、修缮社区建筑等。
我们深知良好的基础设施对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至关重要。
因此,我们不断投入经费以确保社区设施的良好状态。
2. 社区公共服务项目为了提供更多的福利和便利给社区居民,我们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公共服务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健康体检活动、儿童才艺培养、老年人活动中心、志愿者活动等。
经费被用于组织和维持这些项目的顺利运行,以增进社区居民的健康和幸福感。
3. 社区活动组织社区经费也被广泛用于组织各种社区活动,如庆祝节日活动、文化艺术展览、体育比赛等。
通过这些活动,社区居民可以享受到多样化的文化娱乐,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经费用于活动场地租赁、物资采购、演出费用等方面。
4. 社区安保和环境卫生社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是我们最重视的问题之一。
我们合理使用经费,投入到安保人员的招聘和培训上,以确保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我们也注重社区的环境卫生,增加了定期的保洁和垃圾清理频率,为居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三、经费使用效果通过社区经费的合理运用,我们取得了显著成效。
社区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持续改善和维护,道路更加平整,公园更加绿化,建筑更加整洁;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居民的健康状况得到改善;社区活动的举办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文化娱乐选择,增进了社区居民之间的友谊;社区的安保水平和环境卫生得到了显著提升,居民生活更加安全和舒适。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2〕19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区城市社区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健全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社区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
随着我区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基层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口进入社区,社区群众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服务居民群众、搞好城市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社区组织建设显著加强,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已进入深入发展阶段。
但也要看到,一些社区居民委员会还存在组织不健全、工作关系不顺、工作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设施薄弱、工作经费难以落实等问题,影响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功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社区建设的整体推进。
我们要站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全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我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正确把握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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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昌府区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城市社区为民服务经费使用情况专项
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党委、城市社区党总支:
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于年底前普遍开展一次城市社区为民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并做好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根据《东昌府区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东昌组发【2014】1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区委组织部将会同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拟于近期对全区城市社区为民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2月10日-2月12日,共三天。
二、检查内容
1、账目。
重点查看是否有专门账簿,收支情况是否一致,经费账目是否清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情况等。
2、发票。
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虚假发票,发票与支出是否一致,是否有具体明细等。
3、项目。
重点查看为民服务项目是否属实,档案资料是否真实规范,与实际开销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套资金
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实地查看和开展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街道、各社区普遍检查一遍,查看账目及档案资料;分别与街道有关人员、各社区书记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听取汇报。
四、有关要求
请各街道党委、社区党总支高度重视,认真配合,确保社区为民服务经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凡违反规定虚套、挪用、私分、侵占专项经费的,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
区委组织部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