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专家库管理办法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为规范评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一、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5、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进入评标专家库的专家按下列程序确定:评标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单位出具推荐证明;个人申请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职称、工作经历等),经综合部审查,符合条件的录入专家库。
三、评标专家的抽取评标专家的抽取应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在综合部现场监督下,由招标人通过专家库计算机管理系统随机抽取,按1:1比例抽取正选和备选专家,由抽取人员和监督人员、招标业务部门签字确认。
抽取评标专家后,招标人或招标业务部门立即通知专家具体地点和时间,正选专家不能参加的,由备选专家替补.评标专家正式评标前,招标人应当核验其身份,评标专家的身份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严格保密。
四、评标专家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专家,应当回避:1、与投标人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
2、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其它情形。
五、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1、收受招标人、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在评标活动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或出现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
2、不遵守评标回避制度,评标期间私自接触投标人、擅离职守的.3、不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评标的。
4、对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知情不报或不正常现象知情不报的.5、其他违反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专家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它评标活动结束后,业务部门要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进行评价(房屋建筑类工程招标、进口设备国际招标、政府采购招标除外),交综合部留存,以备有关部门审查。
专家库管理办法

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公司专家及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专家库制度,规范专家活动,提高专家质量,保证专家级指导工作活动的公平、公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公司专家评审委组会应当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专家评审委组的具体评审工作。
二、专家选拔及专家库的建立(一)、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副总、总工、人力资源部部长共同负责组建。
公司各二级单位、部门不再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应当公开,接受全公司员工监督。
(三)、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熟悉公司本专业业务,拥护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热心于公司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发展;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服从公司监督管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以上,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级指导工作;5、公司对于专家库中专家要求的其他条件;6、选拔专家、建立专家库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人员资料、专家库入选专家必备条件进行初始名单拟定,并予以公示。
如出现如下情况:(1)如出现遗漏人选,个人也可主动联系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查实。
(2)公示后,个人不愿入专家库情况,必须亲自联系专家评审委员会,说明情况。
7、入库专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各资格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布。
8、经审查通过的专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统一颁发聘任证书,正式聘为专家,纳入专家库管理。
三、专家及专家库的日常管理(一)、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包括专家的个人情况资料及实际进行专家级指导工作记录资料。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年度专家培训计划,对专家进行必要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化管控和专业化运营的发展需求,突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统筹推进集团公司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比较优势,整合人才资源,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中央有关人才工作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集团公司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蓄水池”,是服务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各级各类人才的重要资源。
第三条专家库建设是对“112人才工程”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对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理念和机制的不断完善。
第四条专家库建设坚持以下原则:(一)专业引领,突出能力。
专家库建设强调专家的专业水平及实际经验,注重专家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公认度,以及在各专业领域的影响力。
(二)以用为本,价值创造。
专家库建设旨在整合人才资源,使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各类业务,不断优化各项生产技术指标,提高效益,创造价值。
(三)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专家库建设按管理层级和专业类别设计,任期内根据专家的岗位、业绩等变化情况,对专家库实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
(四)标准统一,量化评价。
专家库建设采用量化手段,统一设置各级各类专家的积分标准,重业绩贡献和创新创效,通过积分排序,体现选拔过程的客观公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级企业。
专家库建设涉及的人员为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不含集团公司总师级领导人员)。
第二章专家库体系第六条专家库按照三级三类体系设计,即按照企业层级分为集团公司级、二级企业级、基层企业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内按照员工岗位又分为企业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生产技能类三个类别(各级企业员工对应的三级三类专家见附表1)。
公司安全生产外部专家库管理办法

XXXX公司外部安全生产外部专家库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部安全生产专家(以下简称外部专家)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外部专家作用,健全完善外部专家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外部专家的资格认定、聘用和管理,以及外部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维护等。
第三条外部专家库是指由公司合作央企施工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聘用后组建的专家库。
原则上库内专家成员不少于15 人。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外部专家库作用,并负责报销外部专家库日常运行管理的经费。
二、外部专家库的运行和管理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部门为外部专家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一)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相关评审审查等工作时,根据需要选取外部专家库中相应专业的外部专家参与;(二)对参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外部专家,做好相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三)向公司领导反馈有关外部专家工作信息,提出相关建议;(四)制定、修订安全生产外部专家库管理办法;(五)承担公司外部专家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六)负责公司外部专家库外部专家日常管理工作与联络服务,外部专家库外部专家的选聘、调整、审核、聘书发放、考核及换届等;(七)对外部专家提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或者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审阅;(八)其他有关事宜。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外部专家考核标准,实行定期考评,作为表彰外部专家的依据,表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对工作优秀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外部专家,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表彰证书;(二)对大力支持外部专家库及外部专家工作的合作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三、外部专家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外部专家主要工作任务:接受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的委托,开展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一)为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二)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分析安全事故技术原因及研究对策措施;(三)为公司安全监管以及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第八条外部专家主要权利:(一)提出外部专家意见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二)获得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的劳动报酬;(三)对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外部专家库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业务教育培训。
公司外部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公司外部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评标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外部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招标活动,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外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及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采办”),负责公司专家库的组建、管理、培训等工作。
公司总裁担任主任,招采办设办事员两名,协助主任具体负责招采办日常事务的开展。
公司各二级、三级单位(分子公司)、部门不再建立招标采购办公室。
第四条招采办应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公司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招采办的具体评审工作。
专家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专家选拔及专家库的建立第五条专家库应当依法公开组建,接受董事会、公司员工监督。
第六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转正的在职员工,熟悉公司及本专业业务,维护公司利益,热心于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学习;(二)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服从公司监督管理,无违法或违纪记录,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三)具备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持有工程或经济类高级职称),同时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级指导工作;(五)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要求的其他条件;(六)选拔专家、建立专家库由招采办根据人员资料、专家库入选专家必备条件进行初始名单拟定,并在公司内部公示后通过;(七)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进入公司专家库。
第七条如出现下列情况,专家库的专家可以进行调整或补充:(一)新入职员工符合加入专家库条件的,由办公室会同招采办,负责办理加入专家库手续;(二)离职人员,由办公室会同招采办,负责办理退出专家库手续;(三)符合公司专家库入库条件但不愿意加入的员工,必须在公示期截止前向公司招采办书面申请,并获得审批。
公司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公司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健全评审专家库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和使用评审专家资源,保证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审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结合XX 公司(以下简称“xx”)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评审专家的资格认定、取消和评审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矿评审专家及评审专家库的归口管理部门是经营管理部。
第四条矿采购工作领导组负责审批评审专家的资格认定、取消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评审专家资格认定、取消和考核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经营管理部在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制定、修订本办法;(二)负责矿评审专家库的组建、管理和调整;(三)负责矿评审专家的聘任、使用、管理、考核;(四)协助监督部门对评审专家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专家库由矿内专业人员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评审专家;(二)有满足评审需要的专业分类,专业分类;(三)能够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活动。
第八条评审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采购、应答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或经济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评审工作并具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业务水平;(三)从事采矿行业的专业技术工作、技术经济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者,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从事煤炭行业的专业技术工作、技术经济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五年以上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经部门及矿领导推荐者。
(四)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状况或发展动向。
第三章评选流程及日常管理第九条入选评审专家库的程序(一)专家库组建时由矿各部门推荐评审专家人选,经营管理部对推荐专家进行登记汇总、组织评审并报矿采购工作领导组批准后组成企业评审专家库。
股份公司外部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外部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有效管理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外部技术专家库,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结合股份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股份公司、股份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
股份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以下统称“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外部技术专家库是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通过规范招募、管理流程、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建立激励及退出机制,有效管理外部技术专家库,将为股份公司带来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促进股份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目的与原则第四条目的:外部技术专家库的建设旨在通过引入外部专家的力量,弥补股份公司内部技术人才的不足,推动技术创新和发展。
通过与外部专家合作,股份公司可以获取到前沿的技术信息和行业动态,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优化。
第五条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公开透明的专家招募和评价机制,确保专家的选择和使用公平公正。
(二)专业能力原则:选择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确保他们能够为股份公司提供准确、有效的技术咨询和支持。
(三)保密原则:明确专家对股份公司商业机密的保密义务,保护股份公司利益和技术安全。
(四)合作共赢原则:外部技术专家库的建设应当注重与专家的良好合作关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实现股份公司与专家的互利共赢。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六条专家招募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招募外部技术专家,如招聘网站、专业协会、高校合作等。
招募时,应明确专家的领域和技术要求,并对应聘专家进行初步筛选。
进入备选专家数据库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并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指导意见;(三)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开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的产品特点;(四)科技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五)身体健康,能够承当具体技术指导工作。
(完整版)专家库管理办法

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利用现有人力资源为公司战略研究和投资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为公司技术攻关和管理创新提供技术支持,以提高公司决策和运营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专家是指公司内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建等工作,在所属专业领域内有所建树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家库及人员的选拔、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专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下辖**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管理专业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设副主任一名,分管各专业委员会。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是专家库的直接组织和管理机构,负责:一、专家资格审查、人选确定;二、承接项目、选派专家;三、承接项目效果的评价和专家的年终考评;四、审核专家库开展工作方向,重点研究课题和主要工作计划;五、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培训、调研、讲座等技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是专家库组织和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一、组织专家初选、资格初审,组织专家建档入库;二、协助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专家建档、入库、工作记录;三、协助专家委员会对专家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四、负责专家日常工作记录,对专家进行考核及其资格的评定。
第七条财务处负责专家管理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专家库管理第八条专家库每个业务方向设专家2-4人,总编制不超过20人(含各委员会副主任),专家可同时身兼两个委员会专家。
第九条专家任职资格:一、基本任职资格:(一)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工作八年(含)以上,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三年(含)以上;(二)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工作十年(含)以上,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三年(含)以上;(三)大学专科以下学历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含)以上,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五年(含)以上。
二、不符合以上基本任职资格者,符合以下条件任意两条的,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聘任为专家:(一)荣获省、市、区表彰的青年专家等称号的;(二)获得省、市、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三)作为省、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二年以上;(四)在地级市以上相关专业报刊发表过专业技术论文或专著的;(五)直接主持企业或企业中型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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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通技招字〔2009〕154号
关于发布《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和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为满足公司资质维护和开展
业务活动聘用专家工作的需要,健全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企业管理发展部和集团风险管控与信息总部联合开发了可实现网上专家随机抽取、分类查询和信息管理功能的“公司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并制定了《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2. 《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所涉及人员的岗位职责;
3. 专家入库的条件;
4. 专家推荐控制流程;
5. 专家抽取流程;
6. 专家聘用管理。
本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现正式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抄送:存档(—
1)
公司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和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为满足公司资质维护和开展业务活动聘用专家工作的需要,公司建立自己的专家库,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推荐合格专家,为规范上述活动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实施中所需评标、标书审核、咨询等专家的推荐、选择、聘用,以及专家库的维护、管理和使用等活动。
3 岗位职责
3.1 主管业务员负责办理专家推荐,按规定程序办理专家推荐、信息和证件收集、评审、选取、联络、专家费支付、评价、记录归档等工作。
3.2 部门总经理/ 副总经理负责对本部门推荐的拟进入公司专家库的专家和业务活动拟聘用的、非指定网站抽取的专家进行资格评审。
3.3 企发部负责公司专家库的建立、维护、抽取与管理工作;协助业务部门联系外部专家库的管理者,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公司业务门推荐合格的专家。
3.4 财务部负责专家费的报销和专家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4 专家入库条件
4.1 推荐进入公司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应当满足如下条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能够认真、
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4.2 推荐进入中国国际招标网专家库的专家,应满足《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13号令)第12条的规定;
4.3 推荐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的专家应满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管理办法》(19号令)第8条的规定;
4.4 推荐进入外部其他专家库的专家也应满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专家推荐控制流程
5.1 推荐专家进入专家库流程图
5.2 专家提名: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和相关规定,业务部门可向公司专家库推荐合格专家,或以公司名义向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推荐合格专家。
拟新推荐专家获得提名,可由单位或已通过公司评审合格的专家推荐,也可由本人申请。
主管业务员
遵照拟进入专家库管理者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负责联系专家填写相关表格,收集相关证件复印件。
5.3 推荐专家进入公司专家库,请专家填写《专家信息表》(附件2),主管业务员负责填写《公司专家评审/ 聘用审批表》(附件1),按本办法第6 条规定提交评审。
5.4 推荐进入商务部中国国际招标网专家库的专家,应请专家填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3);由业务员在指定网站录入所推荐专家相关信息后, 下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审专家推荐表》,连同所推荐专家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相关资历、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推荐国家级专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资历证明(如:教授级职称、国家津贴、获奖证书),交公司企发部复核、加盖公司公章、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将相关专家资料存档。
5.5 推荐进入财政部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的专家,请专家填写《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附件4);由业务员在指定网站录入所推荐专家相关信息后, 下载《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加盖专家工作单位公章后,连同专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职称证复印件,交公司企发部复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将相关专家资料存档。
6 专家评审
6.1 相关责任人根据本办法第4 条的规定,进行专家评审, 评审合格的专家方可进入公司专家库或以公司的名义推荐进入外部专家库;未通过评审者,取消专家提名。
6.2 部门总经理/ 副总经理负责对本部门推荐的拟进入公司专家库的专家和业务活动拟聘用的、非指定网站抽取的专家进行资格评审,并签署《公司专家评审/ 聘用审批表》。
进入公司专家库的专家应提交5.3 款规定的审批表和身份证、职称证和学历证复印件;评审采取书面评审方式;部门应将通过审核的专家资料及时交企发部存档。
6.3企发部负责对拟以公司名义向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审批。
7专家选取流程
7.1确定专家需求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和业务活动的需要,主管业务员应和招标人协商,确定选择专家的途径,明确需聘用专家的数量和要求,向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通报。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五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2公司专家抽取控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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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专家
7.3确定选择专家途径并选择专家
7.3.1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专家一般应由招标人从指定的“外部专家库”或招标机构的“公司专家库”中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专家,特殊项目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7.3.2 需要从各“外部专家库”中选聘专家的,主管业务员根据对专家的实际需求,按照规定及程序,从“外部专家库”中选聘专家。
7.3.2.1 选聘出的专家经确认,执行本办法第8 条;
7.3.2.2 如果”外部专家库”中没有所需专家或不能满足顾客要求的,主管业务员
可按“外部专家库”管理者的要求和本办法第 5 条
规定推荐专家,经批准后按规定流程选取使用。
7.3.2.3 业务员应保留从“外部专家库”抽取专家的记录作为选聘专家的依据;7.3.2.4 经招标单位审核通过的专家,可由其出公函推荐作为选聘专家的依据;7.3.2.5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网抽取专家时间不得早于开标前48 小时,如抽取外省
专家不得早于开标前72 小时。
7.3.2.6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必须在开标前或竞争性谈判、询价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
抽取。
7.3.3 如特殊项目需要使用公司专家库,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企发部负责从公司“专家库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专家后,执行本办法第
8 条;若公司“专家库名单”中没有所需专家或不能满足顾客要求的,执行本办法第5 条。
7.3.4 若根据顾客要求并在国家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需要指定专家,执行本办法第5 条。
8 专家聘用实施
8.1 专家聘用实施
主管业务员根据专家需求和专家选择情况,经部门总经理/ 副总经理审批后,
与选定的专家联系。
业务员有义务提醒专家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对依法需回避的专家要及时更换。
8.2 专家工作
8.2.1 聘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开展工作; 专家的工作包括: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评审、评标、咨询等。
8.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8.2.3 按财务部制定的《公司劳务费支出管理规定》填报“劳务费支出单”支付专家劳务费。
8.3 评价与信息反馈
业务部门应在专家工作结束后,对专家的工作态度、能力、业务水平做出评价,对于个别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欠佳、身体状况不能满足评标工作要求的专家,业务员应将经部门总经理/ 副总经理审核后的书面情况反映提交企发部,由企发部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相关专家库,企发部根据收集的专家不良工作记录,在公司专家库管理系统中对入库专家进行甄别标记。
8.4 记录归档
8.4.1 主管业务员应将正本《中技招标专家评审/ 聘用审批表》(或提供“外部专家库”的抽取记录,或招标单位出具的推荐专家公函)、副本“专家费用支付清单”一起保存在标卷中。
8.4.2 企发部负责对整个公司专家库信息的维护和公司专家库档案保管。
本办法由企发部负责制订、解释并监督执行,修改亦同。
本办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1:
公司专家评审/聘用审批表
注:一次评标聘请的多个专家可填写在一张审批表上。
新推荐专家应详细填写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专家信息表
注:新推荐的专家或专家信息变化时请详细填写上表。
通过评审的专家可进入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专家库。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
公司劳务费支出单
附件5:
部门:日期:单位:元
附件6:
专家库名单
欢迎您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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