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文言文译本对比赏析
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译文

日前蒙《世界》杂志业主相告,两篇向公众推荐我所编纂的词典的文章是出自阁下之手。受此推崇,甚感荣幸;我素来不太习惯贵人之惠,故不知如何承接阁下之恩,不知以何言辞向阁下致谢。
When, upon some slight encouragement, I first visited your Lordship, I was overpowered, like the rest of mankind, by the enchantment of your address; and could not forbear to wish that I might boast myselfLe vainqueur duvainqueur de la terre;—that I might obtain that regard for which I saw the world contending; but I found my attendance so little encouraged, that neither pride nor modesty would suffer me to continue it When I had once addressed your Lordship in public, I had exhausted all the art of pleasing which a retired and uncourtly scholar can process. I had done all that I could; and no man is well pleased to have his all neglected, be it ever so little.
《致切斯菲尔德伯爵书》

英国著名学者和文学家本·约翰森的的名篇《致切斯菲尔德伯爵书》原文:My Lord(1),I have been lately informed, by the proprietor of The World(2), that two Papers, in which my Dictionary is recommended to the Public(3), were written by your Lordship. To be so distinguished, is an honour(4), which, being very little accustomed to(5)favours from the Great(6), I know not well how to receive, or in what terms to acknowledge(7).When, upon some slight encouragement(8), I first visited your Lordship, I was overpowered, like the rest of Mankind(9), by the enchantment of your address; and could not forbear(10) to wish that I might boast myself Levainqueur du vainqueur de la terre(11[2] The World:《世界报》,1753-1756在伦敦发行,属于娱乐性周报,颇有影响,销路也不错。
由Edward Moore主编,Chesterfield经常撰稿,这两篇文章分别发在1754年11月28日和12月5日的版面上。
[3] 注意这个关系从句的插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入。
相比之下were written by your Lordship比较重要,所以就放在后面了,在英语语法中叫“句尾重心”,也就是说一般把新的、重要的信息放在后面可以起到强调的作用。
从功能语言学角度分析《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的汉译

从功能语言学角度分析《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的汉译此前有学者认为,文学语言不同于日常语言的一大特征就是其多义性、不确定性,故而在作者与读者之间留下了不少意义的“空白点”。
这样一来,同一作品,不同的读者甚至于同一读者在不同的时期都会产生不同的理解。
同一原文,不同的译者来处理就会产生不同的译文(司显柱2006:112-113)。
《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这篇文章的汉译版本诸多,文言文,半文言,甚至是白话文版本都有不少出自大家之手。
多个版本之间的优劣让处于翻译学习阶段的人来评判并不容易,很容易陷入凭直觉判断的误区。
由于人们总是在特定的情景之下使用特定的语言,语域就是连接语言和情景的重要概念,韩礼德的语篇分析模式能立体的展示语篇和情景的关系,以此作为理论基础,可以有步骤地指导翻译批评、提供翻译批评思路。
一、原文创作的个人及社会背景塞缪尔约翰逊(1709–1784)是英国著名的学者、语言学家和文学家,英国古典主义代表人物之一。
1747年,那时贫困潦倒且知名度不高的约翰逊开始酝酿编撰一部英语词典,过程艰难,只好求助于当时英国显赫的达官贵人切斯菲尔德伯爵,希望获得他的支持与赞助,但却遭到拒绝。
约翰逊只好自力更生,历经7年苦楚,终于完成词典的编撰。
切斯菲尔德闻讯后抢先在当时流行的《世界报》上连续发表了两篇推崇约翰逊词典的文章。
此时,约翰逊口述了一封著名的书信,并亲自精心推敲修改后向切斯菲尔德发出,35年之后才公之于众。
信中明确指出切斯菲尔德的行为是在别人最不需要帮助时提出援助。
文章写于1755年的英国,正值英国古典主义文风盛行之时。
塞缪尔约翰逊也是英国期刊文学的代表作家之一。
期刊文学的语言在风趣幽默以及偶尔的讽刺中不乏典雅特质,并非纯粹的通俗语言。
因此,此类特色的英语篇章翻译成汉语需要仔细考量。
二、原文语篇分析从宏观角度来看,此文可以归纳为文学题材。
虽然是书信体,但是其话语范围属于文学性语言。
但仔细分析,一篇文章中可能兼有多个功能。
To the Right Honorable the Earl of Chesterfield

翻译 与尊者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 1775年2月7日 阁下 近日《世界》报馆馆主告知,向公众推 荐我的《词典》的两篇文章,出自您的 手笔。蒙如此殊遇,实属荣耀,然而我 不习惯大人们施恩,不知道如何接纳, 也不知以何种方式答谢。
想当初,我稍经鼓励首次造访阁下时,诚惶诚恐, 如众生一样,折服阁下谈吐的魅力,不禁奢望能炫 耀自己是世界征服者的征服者;——我见世人争相 获得阁下垂青,也望自己能得到惠顾;但我的努力 没有受到理睬,无论是自尊还是处世常识都不允许 我继续下去。我曾尽了一个卑微文人的力量,在公 众场合致 意阁下,奉承有加。我实在已竭尽所能; 一个人做了事情,虽然恩主的任何恩惠,我的 事业进展至此,如果大功告成时得到的 帮助更少,我不会因帮助更少而失望; 因为我早从希望的梦中醒来,虽然我自 己曾在梦中欣然自诩是,阁下, 您最为谦卑,最为顺从的仆人 撒•约翰逊
阁下,看到人在水中挣扎逃命,漠然置之, 等他到了岸边却不必要地伸出手,这就是 恩主吗?您欣然关注我的事业,假如早这 样做,就是出自好心;但这种关注,一再 地延耽,直到我不再介意,无法消受;直 到我鳏居独处,无人分享;直到我已经成 名,不需此举。我以为,没有受恩不必感 恩,也不愿意公众以为实质上是上苍帮助 我独力成就的事业是受惠于某一位恩主, 这些话不算是愤世嫉俗, 出言不逊。
阁下,自我等候在阁下的府上,已经七个 春秋,这期间我努力工作,所遇到的艰难, 怨之无益,现在终于大功告成,付梓待出, 这期间没有得到一点帮助,没有听到一句 鼓励的话,没有看到一个笑容。我从未想 到会有这样的待遇,实在因为我从来不曾 有过恩主 维吉尔的牧者终于认识了仁者,发现这位 仁者不过是岩穴土人罢了。
To the Right Honorable the Earl of Chesterfield
《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的及物性分析

《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的及物性分析作者:卢梅/张璐来源:《语文学刊》 2016年第11期[摘要] 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法是进行语篇分析的一个重要手段。
文章利用韩礼德的及物性理论对塞缪尔·约翰逊的《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进行分析,通过对这一封信的六大过程的分布的讨论来挖掘约翰逊在写这封信时的情感的变化,其研究既为《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解思路,也论证了及物性分析的可操作性和应用价值。
[关键词] 功能语法;及物性;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中图分类号]110 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610(2016)11-0001-03一、引言《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是英国著名作家、诗人、文学评论家和词典编纂家塞缪尔·约翰逊的作品。
约翰逊在编纂《英文词典》时曾向切斯特菲尔德伯爵寻求赞助,但却受到冷遇。
在同典编撰的艰苦岁月里,伯爵没有提供任何援助,甚至连一句鼓励的话也没有。
在词典即将出版时,这位贵人在著名的《世界》杂志上发表了两篇文章吹捧词典,并希望约翰逊把词典归功于他。
约翰逊被他虚伪的甜言蜜语所激怒,给这位沽名钓誉的伪君子写了这篇名垂千古的文人“独立宣言”。
根据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法,语言具有三大功能,即人际功能,语篇功能和概念功能。
概念功能由多个语义系统构成,其中重重要的是及物性系统。
过程是及物性系统的核心成分一个过程可以关系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参与者和环境。
人类活动和自然界的过程可以分为物质过程、心理过程、关系过程、行为过程、言语过程和存在过程。
本文以韩礼德的及物性理论为框架,从六大过程的角度对塞缪尔德《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进行分析,讨论了这六大过程在这篇文章中的分布情况及其表达效果,为对该文章的理解提供了新的角度,同时也进一步论证了及物性分析的可操作性和应用价值。
二、《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的及物性分析笔者对塞缪尔·约翰逊的《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的小句进行划分,而后对各小句以及物性过程类型予以分类,结果如下表所示:《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中共有66个小句。
试析《致切斯菲尔德伯爵书》的七项话语建构

的批评 。本文通过分析《 J 致切斯菲尔德伯 爵书》
中的话语建 构 , 图从 话 语 层 面来 展 现约 翰逊 的文 试
学 天赋及语 言力量 。
“ 七项话 语 建构 ” 由美 国语 言学 家 詹 姆 士 ・ 保 罗 ・ (a e al e ) 出。在 吉看 来 ,人 类 受 吉 Jm sPu G e 提 “ 语 言支配 ”3Ⅺ l( 。无 论 说真 话 还是 撒 谎 , J 我们 都 在 构建 错综复 杂 、 自成 格 局 的 口语或 书 面 文本 。通 过
人们 使用 的语 言 和他们 参加 的活 动总 是密 切联 系 的 。开 会 时 的说 话 及 活 动 与 闲谈 时 常 常 截 然 不
同,我们常使用语 言来使别 人明 白我们正进行 的 “ 活动”3H 。约翰逊计划编纂字典时 , I(¨ ] 遇到重重 困
难 , 常渴望 得到伯 爵的帮助 , 在 向后者 寻求 帮助 非 但
论说还是写 , 我们经常同时构建七种事物或者说是
七 个领域 的 ‘ 实 … [ “ 。这七种 事物被 称为“ 现 ] 七
项话语建构” 。反过来说, 一个话语分析者可以“ 对
任何 一 个 文 本 提 出 七 个 不 同 方 面 的 话 语 建 构 问 题 ”3(¨。本 文 试 图通 过这 样 的七 个 问题来 探 寻 lH ]
收 稿 日期 :09— 8— 6 2 0 0 2
表字典后 , 切斯菲尔德伯 爵立即写 了两封信在当时
一
家流行报纸——《 世界报》 上对约翰逊推崇备至。
般 来说 , 约翰逊 不 可 能毫 不关 注 公众 对 字 典 的反
一
应, 也不可能没见到伯 爵的评论。社会名流切斯菲
作者简介 : 贾新芬 (92一) 女 , 18 , 河南南阳人 , 硕士生 , 主要从事英美文学研究 。
致切斯特菲尔德的信

塞缪尔·约翰逊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的信1775年2月7日在所附的汉译中,我个人比较喜欢黄继忠先生的,当然,辜正坤、高健译得也很好。
罗珞珈翻译得就太率性而夸张了些,我以为是不妥的。
比如,把“I had done all that I could; and no man is well pleased to have his all neglected, be it ever so little.”译为“我已竭其所能,使尽浑身解数,仍然无法获得阁下垂青,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词锋毕露。
约翰逊确实不满伯爵,这封信也确实给他畅快地表达机会,但是这信,至少在形式上仍是节制有礼的,而不是怒骂式的。
黄先生汉译中以“人之竭尽绵薄,辱遭鄙夷而复能怡然自得者,鲜矣哉!”来译“I had done all that I could; and no man is well pleased to have his all neglected, be it ever so little.”变动似乎大了些。
难道“I had done all that I could”和“be it ever so little”都揉合在“人之竭尽绵薄”里了?“鲜矣”看来是译“no man is…”的,可分号的并列对照,和“be it ever so little”位置的补充侧重好像都没有了。
以“忆昔伫候于外室,见拒于侯门”译“since I waited in your outward rooms, or was repulsed from your door”原文中的“or”字改变了。
对照辜正坤先生白话汉译“从我第一次候立于贵府门下,或者说被您拒于门外时算起”可以看出来。
也许是文言为节奏所限而去掉了“或者”一词。
英语中的“or”字却有程度上更进一步的作用,直接点到“被拒”一事,尽管形式上放在了从句的次要位置。
最后一句,与结束语是连在一起的一句,似不宜结以句号。
lettertotheright...

letter to the right honorable the earl of chesterfield(致chesterfield爵爷书)原文及中文翻译(信尊敬的切斯特菲尔德伯爵(致切斯特菲尔德爵爷书)原文及中文翻译)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的一封信塞缪尔约翰逊于1755年2月7日阁下切斯特菲尔德伯爵我的主(1),1755年2月7日最近告诉我,世界的东主(2),这两篇论文,在我的字典里向公众推荐(3),是由大人写的。
如此出众,是一种荣誉(4),其中,很不习惯(5)从莫大的恩惠(6),我不知道该如何去接受,或以何种方式来确认(7)。
时,受到些许的鼓励(8),我第一次拜访阁下,我被制服了,像其他人一样(9),通过你的地址的魅力;而忍不住(10)希望我可以吹嘘自己乐范科尔杜范科尔de la Terre(11)-我可能获得这方面我所看见的世界(12)争;但我发现我的出勤率(13)很小的鼓励,既不骄傲也不谦虚会受影响(14)我继续下去。
(15)当我向爵爷您在公共场合,我已经用尽了所有的人,一个退休的和无礼的文人艺术(16)具有。
我做了所有我能;没有人很高兴有他的所有(17)被忽视的,它是如此的小。
七年来,我的主啊,现在已经过去了,自从我在您的接待室等着,或被拒之门外(18);在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进行着我的工作问题,这些抱怨是没有用的(19),并把它,最后出版的边缘,没有一个援助行动,一句鼓励的话,或一个赞许的微笑(20)。
这样的待遇我不指望,因为我从未有过一位赞助人。
维吉尔的牧人终于了解爱,并发现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岩(21)。
没有靠山,我的主,他看着一个人在水中挣扎,生活无忧无虑,当他到达地面,阻碍他帮助吗?(22)你很高兴把我的劳动的通知,(23)如果是早期,(24)有恩;但它已被延迟,直到我冷漠,不喜欢它;直到我是孤独的,(25)不能分享它;直到我知道,不去想它(26)?我希望它没有很愤世嫉俗的粗糙(27)不承认的义务(28)没有得到,不愿公众认为我应感激的守护神,普罗维登斯已经使我自己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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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文言文译本对比赏析摘要:塞缪尔·约翰逊的《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是英国散文史上的经典名篇。
这封信语言优雅精美,对仗工整,看上去彬彬有礼,实际却处处讽刺。
但对译者而言,原文越精彩,翻译就越困难。
作者对辜正坤教授和黄继忠先生译的文言文版本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认为两个译本虽不能说尽善尽美,但实属难得的佳作,且通过对比能更好地提高翻译水平。
关键词:《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写作特色文言文译本对比赏析一、作者及背景简介《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的作者塞缪尔·约翰逊(1907-1984)是十八世纪英国新古典主义启蒙文学家的代表,是著名的散文家、文艺批评家和词典编纂家。
尽管他是穷书商的儿子,但其少年时代受过良好的正规教育,这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拉丁文基础。
约翰逊精力充沛,多才多艺,涉足文学的各个领域,他所编纂的《英文大词典》是他花了八年时间独自完成的,该词典影响深远,并奠定了他在英国文坛的地位。
1747年,在一位书商的建议下,约翰逊决定编纂英文词典,为了获得赞助,他将自己的计划写信寄给了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一个著名的“文学赞助者”。
然而,在编纂词典的七年艰苦历程中,这位伯爵不仅没有出过一分钱资助,而且一句鼓励的话都没有。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贵族竟在词典出版前夕写了两封信给著名的《世界报》杂志,高度评价并向公众热情推荐了这部词典。
约翰逊被伯爵空洞虚伪的甜言蜜语激怒了,给这位沽名钓誉的人写了一封回信。
这封信简短流畅,语言优雅精美,看上去彬彬有礼,但字里行间都体现了作者因怒气和反抗而产生的讽刺。
他的这番举动同时也标志着文人不得不依附权贵的时代的结束。
约翰逊的文风极具古典主义特色,结构整齐匀称,文风高昂,用词精练典雅。
《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是英国历代散文作品中有名的篇章之一,长期以来备受翻译家和学者们的关注。
二、对比分析(一)文言文和白话文的对比在对于文言文和白话文的选择上,辜正坤教授认为若译文以达意为主,译成白话文就可以了,这样是符合多数读者层的要求的,但从文体角度出发,表现原作的古雅文风,则宜译成文言文,若想两者兼得,就两种译文并存。
从不同的翻译标准出发,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文本。
若以严复的“信、达、雅”为标准,虽然文言文和白话文都符合“信、达”的标准,但要更好地“忠实”于原文的话,典雅精致的文言文则更胜一筹,但如果以“读者”为主体,考虑到文言文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还有一定的理解难度,那么最好是译成通俗易懂的白话文。
但不管是文言文还是白话文,为满足不同层次读者的要求,其存在都是必要的。
(二)辜译和黄译文言文版本对比赏析本文选取的两个文言文译本都是非常出色的,从整体上来看,黄继忠先生和辜正坤教授译的文言文版本都深得原文的韵味,成功地再现了原文的风格,谦恭中藏着一股傲气,彬彬有礼中带着辛辣的讽刺。
在语言上,都比较精炼、流畅,体现了两位译者深厚的文学修养和古文功底。
从文体上来看,原文是一封书信,根据书信体的写作形式,辜译和黄译都符合书信的特点。
但在日期的处理上,黄译按照原文格式将日期置于信的开头,而辜译则放在书信的最后,这更符合中国书信的特点,但辜译将“7th february,1755”译为“一千七百五十五年二月初七日”事实上是不正确的,因为当时的英国是以公历纪年的,而“初七”是中国农历的说法,这样译来和原文的写作日期就不是同一天。
在称呼上,辜译为“大人阁下”,而黄译则为“伯爵大人阁下。
黄译比辜译多了两个字,不如辜译的简练,但从语气上来说,用“伯爵大人阁下”暗含了作者有意拉远自己和“伯爵”的距离,显得更为冷淡,综合来说,笔者认为最好译为“伯爵阁下”,既简洁又符合作者的原意。
先来看第一段,两个译本在这一段差别比较大。
原文是两个句子,黄译也是两个句子,而辜译为三个句子,可见黄译更为简洁。
“two papers,in which my dictionary is recommended to the public,were written by your lordship.”黄译为:“阁下曾二度撰文,将仆之辞典推荐于世。
”辜译为:”近日揭载二文,对拙编词典,颇有扬善褒荐之词,闻皆出阁下手笔。
”黄译是主动句,更符合汉语特点。
“two papers”黄译为“二度撰文”,即“写了两次”,事实上伯爵是写了两篇文章,因此辜译的“二文”更为准确。
“i know not well how to receive,or in what terms to acknowledge.”辜译为:“奈何在下不惯贵人垂青,茫然不知何以领受、何辞逊谢。
”两个“何”字更凸显了原文的气势。
第二段看似是作者不紧不慢的回忆,但自始至终都流露了作者的讽刺。
辜和黄都用了大量的四字格,如“初谒公门”、“语惊四座”、一登龙门”、“一介寒士”等。
从词语的选择上来看,辜译和黄译都符合约翰逊的语言特征。
在对原文中的法语引文“le vainqueur du vainqueur de la terre”的处理上,辜译为“吾乃天下征服者之征服者也”比起黄译的“实望一登龙门,身价十倍”要有所胜出。
且辜用引号,很清楚地告诉了读者,这里是作者的引用。
黄译将“a retired and uncourtly scholar”译为“一介寒士,不求闻达于世,木善逢迎之术”。
而辜译为“余本一介书生,不善谄辞,不尚交际”。
“寒士”一词更能凸显约翰逊的穷困潦倒,比起“书生”来更为得当,且辜译中的“不尚交际”在原文中并没有体现。
第三段,约翰逊一开头就用了一个复杂的长句,含有拉丁语的味道。
辜译和黄译也都各有特色,“seven years,my lord,have now passed”,黄译为“岁月茬再,春秋七易”比起辜译为“忽焉七载飞去”显得更为生动。
“during which time i have been pushingon my work through difficulties,of which it is useless to complain,and have brought it,at last,to the verge of publication,without one act of assistance,one word of encouragement,or one smile of favour.”辜译为:“斯年以来,吾力排艰辛,独撑大业,无援手相助,无片言相许,无一笑相期。
幸得终竟全功,付梓在即。
”黄译为:“七岁之间,仆励志孟晋,披荆斩棘,致力于辞书之编著;个中艰辛,今日言之何益?所幸功垂于成,刊行在即,其间未尝获君一臂之助,一言之励,一笑之惠。
”从句子结构来看,黄译顺应了原文的语序,而辜译调换了语序将“幸得终竟全功,付梓在即”放在最后,和前面的无助形成对比,更能强调“成功来之不易”。
约翰逊学识渊博,其谈吐、写作常常旁征博引,原文的第四段就是约翰逊引用的典故,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异,西方的很多典故中国的读者都无法体会,因而不得不加以注释,这一点,黄译和辜译都做得很好,“a native of the rocks”,黄译为“铁石心肠之辈也”,辜译为“草野之夫”,不如黄译直接,但相比之下“草野之夫”似乎更符合全文的整体特色。
第五段,黄译仍为一段而辜译拆分为两段,黄译符合原文的形式,显得紧凑自然,而辜译的第一句较长,并且是反问句,分为两段突出了作者的责问语气。
“the notice which you have been pleased to take of my labours,had it been early,had been kind;but it has been delayed till i am indifferent,and cannotenjoy it:till i am solitary,and cannot impart it;till i am known,and do not want it.”该句是原文的经典,排比与层递的结合运用不仅增加了语言的节奏感,使文章显得铿锵有力,而且在语意上层层推进、步步深入,气势恢弘,很容易使读者产生情感共鸣。
三个以“till”开头的从句与三个含有“not”的并列句不仅仅形成了结构上的对仗,而且使得每一个分句所表达的感情逐步加深,高潮迭起。
辜译的三个“我已”和原文结构一致,也形成了排比的气势,但将“i am known”译为“名播天下”似乎过于夸张,不符合原文似卑实亢的风格。
黄译的三个“仆已”比起“我已”来更掷地有声,传达出了作者谦卑的语气。
但黄译的“孑然一身”不如辜译的“鸳鸯失伴”准确,“鸳鸯失伴”出自北宋词人贺铸的《半死桐》“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约翰逊的妻子逝世于1752年,写这封信时,约翰逊已丧偶3年,辜译更能让读者清楚地了解到约翰逊心中确切的苦楚。
最后一段仅为一句,其中“i shall not be disappointed though i should conclude it,if less be possible,with less.”是该段的一个难点,辜译为:“亦使大业行将告竣,纵或杀青之际倍感艰难无助,余亦绝无失望之心。
”“杀青”一词源于先秦,意为定稿,现在多用于形容电影拍摄完毕,而此时约翰逊的词典已完成准备出版,故“杀青”一词用于此处似乎有些不当。
辜译将“boasted myself with so much exultation”译为“顾盼自雄”,是极富内涵的,该词出于《宋书》,有“得意洋洋”之意,可见其深厚的文学底蕴。
但辜将“have been long”译为“曾几何时”是不正确的,“曾几何时”常被人误以为是“曾经”的意思,而事实上是“没过多久”的意思。
纵观全文,在对“i”的处理上,辜译用了“拙”、“在下”、“余”、“吾”、“我”五种译法,风格多样,富于变化,避免了单调。
但从整体文风出发,“我”和“在下”所透露白话文气息太强,用得不够精准,而黄译将所有的第一人称都译为“仆”,虽有重复之嫌,但比起“余”和“吾”字,“仆”更凸显了作者的谦卑,讽刺效果较强。
三、结语从整体上来说,这两篇译文即使不是尽善尽美,也都属难得的佳作。
辜正坤教授和黄继忠先生都有着高超的翻译技能、精湛的语言技巧和浓厚的文学底蕴。
在风格上,两位译者的翻译也都再现了约翰逊典雅、雄健、简练的文风,传神地译出了作者似卑实亢的反讽韵味。
辜译较多地采用了“归化”的译法,且非常重视于遣词炼句。
而黄译则更重视与原文结构的对应,凸显原文的文体特征,可谓是各有千秋。
但笔者通过对比赏析发现辜译中偶有误译,黄译有时用词稍过,二者均有待改进之处。
以上均为笔者的见解,难免有偏颇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