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教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教师工作科(盟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全盟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全盟学校的编制配备情况。
负责全盟各级各类教师、校长、行政干部的培训、表彰奖励、职称评聘、教师补充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育名师等评审工作。
规划并指导全盟中小学教师队伍和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负责教师教育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盟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和教师建设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工作;负责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及所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出国(境)团组的申报。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盟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承办盟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拟订全盟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学校布局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设置标准;拟订直属学校基本建设计划;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化建设和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管理工作。
负责校舍安全档案及信息系统建设。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拔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教育专款经费、教育赠款、教育贷款、教育收费、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工作。
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指导全盟基础教育、民族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和扫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法制、劳动、共青团、少先队和校外教育;规范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技术、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和招生考试工作。
教育局内部门职责与工作分工

教育局内部门职责与工作分工一、绪论教育局作为地方教育事务的管理机构,内部分设多个部门,各个部门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育局内部门的职责与工作分工,旨在全面展示教育局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二、教育政策研究部门1. 职责:教育政策研究部门负责对教育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分析和评估制定的教育政策的实施效果,为教育局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工作分工:(1)收集和整理国内外教育政策文件,进行研究和解读,为教育局内部了解和把握教育政策动态提供参考。
(2)评估和分析教育政策的实施效果,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3)组织召开教育政策研讨会议,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共同研究和探讨教育改革政策。
三、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部门1. 职责: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部门负责对学校教育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同时,推动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工作分工:(1)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选取代表性样本进行监测和评估。
(2)分析监测数据,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确保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3)协助学校开展自评与互评工作,促进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经验的共享与互补。
四、教师培训与发展部门1. 职责:教师培训与发展部门负责教师的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资源整合,并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与成长。
2. 工作分工:(1)研究国内外先进的师资培养模式,制定适应本地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培训计划。
(2)组织和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建立教师成长档案,跟踪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和成果,并定期评估教师的专业发展。
五、学生综合管理部门1. 职责:学生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学籍管理、学生评价、学生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2. 工作分工:(1)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监督学生的入学、转学、调班等事务。
(2)组织开展学生评价工作,制定学生成长规划,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3)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协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确保他们能够平稳地完成学业。
教育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教育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教育局是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教育事务的行政部门。
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政策制定:教育局负责制定和完善教育政策,包括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教育方案和教育法规等,推进教育和发展。
2.教育投入与管理:教育局负责确定教育经费投入计划,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并进行严密的财务管理。
此外,教育局还要进行教育资源配置和管理,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3.学校管理与评估:教育局负责对学校进行管理和监督,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局还要组织开展学校评估工作,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为学校改进提供指导和支持。
4.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局负责统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包括制定培养计划、招聘政策和职称评审制度等。
同时,教育局还要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6.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局负责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推动教育教学。
7.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教育局负责推动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学生和教师的海外交流和留学项目,推动本地教育与国外教育机构的合作。
8.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教育局负责推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制定相应政策和规划,确保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质量和公平。
9.教育研究与信息发布: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研究工作,对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学进行研究分析。
同时,教育局还要负责教育信息的发布和宣传,向社会公众传达教育政策和教育发展动态。
10.社会协同与合作:教育局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协同合作,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以上是教育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教育局作为教育事务的主管部门,发挥着重要的统筹、协调和监督作用,旨在促进教育与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
教育局人员职责分工一览

教育局人员职责分工一览
姓名
部门
职务
分工
宋恩辰
教育局
局长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刘益国
教育局
副局长
分管职社科,基教科,负责统筹全区学校财务工作,担任教育工会领导。
王秀梅
教育局
副局长
分管综合科、教研室;负责教育局内部财务工作、小学语文教研工作。
综合科
科长
主持综合科全面工作。
韩红兵
基教科
科长
主持基教科全面工作,主抓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协调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责招生、学籍管理、校本课程建设工作。
赵士勇
职社科
科长
主持职社科全面工作,主抓职业教育、信访、技术装备、基建和学生资助等工作。
陈廷喜
督导室教研室
主任
副主任
主持督导室、教研室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负责中学政治教研工作。
2.有关会务安排,由综合科制作联系方式及流程。涉及各科室的会议自行联络安排。
2017年9月15日
郭红杰
教研室体卫艺教
副主任
协助教研室主任开展工作,主抓体卫艺工作;负责中小学音体美教研工作,负责教育工会、妇联工作。
刘彤
综合科教研室
教研员
协助综合科长工作,负责计划、新闻、干部、党建、群团、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中学语文教研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对接区党群部相关工作。
胡维艳
综合科教研室
教研员
协助综合科长工作,负责统计、文电、档案、人事等工作;负责小学英语、品德、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工作;对接市教育局办公室、区党政办相关工作。
教育局各股(室)职责

人事股:一、依法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二、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职工人事编制、档案管理、考核聘用、调配交流、招聘录用、师德教育、继续培训、评先评优等工作。三、负责本系统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及校长岗位培训工作。四、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考核评估、职务晋升及聘任手续的办理。五、负责本系统在职教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审批。六、掌握在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人才交流信息,妥善保管好大中专毕业生的个人档案及有关资料。七、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教育系统干部的统计资料和报表,为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监察室: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推进教育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二、协助局纪委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按时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付的任务。三、依法履行对机关事务的监督职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公平办事制度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四、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信访调查工作,畅通民意渠道。五、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以纪量罚、惩防并举”的办案原则。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维护纪检监察工作的形象和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教育机构职责分工明细表

教育机构职责分工明细表1. 职责概述此文档旨在明确教育机构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清晰,以提高教育机构的管理效率和运营质量。
2. 教务部门2.1 教学计划制定- 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优化和调整。
- 监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和调整建议。
2.2 师资队伍管理- 负责招聘、选拔、培训和管理教师队伍。
- 确保教师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并及时进行绩效评估和激励措施。
2.3 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 研究和制定适合教育机构特点和发展需要的课程设置方案。
- 评估并选择符合教学要求的教材,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2.4 教学质量监控- 确保教学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提供教学评估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3. 行政部门3.1 人事管理- 负责招聘、薪资福利、绩效考核和人事合同管理等工作。
- 维护员工档案,确保人事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3.2 财务管理- 负责教育机构的日常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
- 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并负责税务申报等事务。
3.3 合规管理- 监督教育机构的合规操作和法律遵循。
- 定期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合规要求的落实。
3.4 后勤保障- 负责教育机构的设施维护、采购管理和后勤支持。
- 确保教育机构的日常运营顺利进行。
4. 市场推广部门4.1 市场调研和分析- 进行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为机构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 监测市场变化和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市场推广策略。
4.2 品牌建设和推广- 负责教育机构品牌建设工作,打造机构形象和口碑。
- 制定并执行市场推广策略,提高机构知名度和影响力。
4.3 学生招生和咨询- 开展学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
- 提供学生咨询和服务,解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和需求。
4.4 外部合作与市场合作- 寻求与外部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机会,拓展市场渠道。
- 策划并组织市场推广活动,增加合作伙伴和客户资源。
市教育局责任事项登记表

市教育局责任事项登记表1 / 132 / 133 / 134 / 13表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表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5 / 13市教育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6 / 13(一)对经审批后的民办学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对审批后民办学校是否依照审批要求开展教学情况进行回访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遵纪守法。
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重点检查办学资质、校名规范、保障教职工权益的情况。
(二)办学条件。
办学场地、设施是否符合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安全要求;是否全面落实安稳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经费投入,配齐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定期进行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
重点检查租房协议、场地安全及相关预案、教职工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情况。
(三)学校章程。
章程完善及按照章程开展培训活动情况。
重点检查决策机构组成人员,重大决策及变更的审议,校长履职情况。
(四)内部管理。
内部机构的设置,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及效能发挥情况。
重点检查董(理)事会决策机构、校领导行政机构建设情况。
(五)财务状况。
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收费项目许可,收费支出、资金使用,财务机构、人员、会计制度,报表编制,年度审计情况。
重点检查缴纳风险保证金情况,有无随意抽逃、挪用资金,有无跨期收费、收取和变相收取教育储备金,使用发票,现金流动,收费备案及公示情况。
(六)教学质量。
招生宣传、专业设置、学籍管理及教学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招生简章广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家长、社会认可度。
(七)项目变动。
办学许可证及法人登记证等核定项目、变动情况。
重点检查法人代表,决策机构,校名,办学地址等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玉林市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建设教育事业暂行办法》精神,在每年月底前,对所审批的学校进行年度检查,通过成立专家组、审阅书面材料、现场汇报并察看、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
市教育局各处室岗位职责

市教育局各处室岗位职责(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重要文稿、文件;负责文件电报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市委教工委和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重要调研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重大工作任务的督办;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机要、档案、外事、保密、保卫、民调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管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法治宣传、培训,受理教育行政申诉,承办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参与组织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治教工作;协调与兄弟市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二)政治处(德育办公室、人事处)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群团工作;指导协调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指导大中专院校和负责局直中小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部管学校(单位)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保管干部档案、接转党组织关系、党员统计、党费收缴等党的事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及全市中小学综合性评估表彰;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改派工作和全市各类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扶贫支教的协调管理工作。
(三)师资处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督查和落实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制订全市中师招生计划;负责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在职教师的学历教育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师的技术职务评审和教师资格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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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科
负责厅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社政科
负责市直学校章程核准工作
社政科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社政科
负责教育类学术团体设立、年检、终止和变更事项的前置审查工作
社政科
负责是指民办中等学历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和变更的审批及年检等日常管理工作
社政科
承办国内外对教育的赠款、捐款工作;
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提出临时授权由市级教育部门提出分配意见的中央、省下达的教育专项资金初步使用计划;审核市直属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有关财务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的协调工作;核算教育成本,按照物价审批权限提出有关教育收费标准;
职成科
组织贯彻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实施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职成科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研究与竞赛活动
职成科
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承担继续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
职成科
7
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教育督导室
指导所辖县市区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教育督导室
对所辖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教育督导室
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教育督导室
6
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地方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组织协调市直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
教育工委组干科
10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
办公室(思政体卫安)
组织协调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室(思政体卫安)
协调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室(思政体卫安)
3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市属中等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负责直属学校的基建管理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计财科(发展规划)
市属中等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
计财科(发展规划)
负责直属学校的基建管理
计财科(发展规划)
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
计财科(发展规划)
4
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文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规定的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学用书、教辅用书的使用;拟订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的有关政策;指导、协调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和图书、仪器等装备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发放。
教育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备注
1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并拟订有关政策;起草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公室、计财科(发展规划)
起草地方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办公室、社政科
2
承办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事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学术团体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规划、指导高校党建、统战工作
教育工委组干科
负责市直科级学校和单位班子及成员的考察、任免、报备等事宜
教育工委组干科
管理直属科级学校(单位)发展党员的审批及党员转正工作
教育工委组干科
指导和监督直属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教育工委组干科
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初级专业政工职务评审工作
教育工委组干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基础教育科
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发放;
基础教育科
5
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对所辖县市区政府和中等及以下学校贯彻国家、省、是有关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向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拟订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
基础教育科
指导国家、省规定的基础教育学校的教学用书、教辅用书的使用;
基础教育科
拟订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有关政策;
基础教育科
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和图书、仪器等装备工作;
基பைடு நூலகம்教育科
拟订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基础教育科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宏观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协调大中学生参加省内的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9
指导市直学校的党建、统战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教育工委领导下负责直属科级学校和单位班子及成员考察、任免、报备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直属科级学校(单位)发展党员的审批及党员转正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维护稳定的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初级专业政工职务评审工作
计财科
负责有关财务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的协调工作;
计财科
审核市直属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
计财科
核算教育成本,按照物价审批权限提出有关教育收费标准;
计财科
8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以及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承担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基教科(思政体卫安)
统筹规划和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
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
计财科
负责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计财科
承办国内外对教育的赠款、捐款工作;
计财科
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计财科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政策、规定;
计财科
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
计财科
提出临时授权由市级教育部门提出分配意见的中央、省下达的教育专项资金初步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