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8篇)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8篇)农村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3、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4、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5、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农村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堂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依法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食品供应商、进货记录、原料检验结果等信息,以便追踪、溯源。
第五条食堂管理人员及员工应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持相关证件上岗。
第六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存储第七条食堂应与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食品的供货渠道和质量标准。
第八条食堂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食品质量抽查,确保供应商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食堂接收食品时应核对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信息,并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查。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合理的食品存储区域,按照食品的特性、储存期限和储存条件分类存放。
第十一条食品存储区域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第十二条食堂应对食品存储区域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并保持存储区域的整洁。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三条食堂加工区域应具备合理的布局和流程,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食堂加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合格食品原料,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对加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十六条食堂加工过程中应采取卫生措施,保持操作环境的清洁和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十七条食堂应加强食品留样管理,留样期限应符合相关法规,以便风险溯源和检验。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配送第十八条食堂销售的食品应标明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信息,并在显眼位置张贴食品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食堂销售区域应保持整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二十条食堂配送食品时应对货物进行核对,确保货物符合订单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配送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掌握食品配送要求。
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6篇)

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6篇)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16篇)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一、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二、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四、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
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
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五、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六、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七、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八、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篇2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
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
留样食品必须保留____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
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指学校在供应、加工、制作和销售食品的过程中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旨在确保学校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食品供应商选择和审查:学校应选择正规、有资质的食品供应商,并评估其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能力。
最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一、学校食堂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二、学校小卖部小卖部主要是销售饮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一个重点部位。
学校要加强对小卖部承包者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小卖部依法经营,学校小卖部持证率100%(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并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台帐到工商分局购买)制度。
证照不齐全或者发现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要立即整顿,甚至停办。
三、学校饮用水(包括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建立定期的检测制度,发现水质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
购买饮用水的学校要建立台帐制度,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饮用水,并且要100%索证索票。
四、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要明确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教师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若管理缺位,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另外,在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1篇)

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1篇)学校食品平安的管理制度1一、商店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必需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商店从业人员(包括新参与和临时参与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平安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平安的工作岗位。
五、商店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平安病症的人员,应马上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并将有碍食品平安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一)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准时洗手。
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从业人员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每名从业人员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
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7篇)

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7篇)下面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7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7篇)学校食堂一般是指学校为学生或教职员工准备的吃饭的地方。
一般学校食堂都是主要是供应校内师生一日三餐的,以下是作者准备的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欢迎借鉴参考。
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1、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责任。
定期开展食品卫生自查,督办解决存在问题,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
2、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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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需要得到合理的管理,下面小编为大家就介绍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参考!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学校食堂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二、学校小卖部
小卖部主要是销售饮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一个重点部位.学校要加强对小卖部承包者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小卖部依法经营,学校小卖部持证率100%(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并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台帐到工商分局购买)制度.证照不齐全或者发现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要立即整顿,甚至停办.
三、学校饮用水(包括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建立定期的检测制度,发现水质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购买饮用水的学校要建立台帐制度,向有资质的供应
商购买饮用水,并且要100%索证索票.
四、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要明确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教师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若管理缺位,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另外,在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十必须、十不准:
1、必须做到:炊具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垃圾容器化、袋装化.不准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小于8平方米.
2、必须做到:餐饮具有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最好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若采用化学消毒的具备四个以上水池,
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净、消毒,并储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
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3、必须做到:各食堂的采购员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校外购买成品食品,要进行验收.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及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不准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必须做到:对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块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开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准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5、必须做到:配餐间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专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间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配餐间;加工荤素菜食的用具、容器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每餐的各种主副食各取100克样品加注标签后留
置于指定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备查验.食堂剩余食品做好
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
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不准在食品烹饪后至出售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
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6、必须做到:食堂炊管人员熟知食品卫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开学前,炊管人员要进行体检,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或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炊管人员严格按照卫生“五四”制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搞好
个人卫生.
不准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上岗.
7、必须做到:各校、园成立食品安全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堂和
学生集体用餐的检查监督工作.要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张贴上墙,接受就餐者的监督.还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不准开办未取得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食堂或餐饮经营摊点.
8、必须做到:通过橱窗、板报、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
不准学生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须做到:对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不准非食堂从业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存放间,以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10、必须做到:严格执行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不准瞒报、误报、迟报已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由法律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