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定密和密级调整工作制度
公司定密管理制度

公司定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变更和解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防科工委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秘密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有关事项。
国家秘密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二)本公司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为“秘密级”。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密级确定、密级变更、解密的程序和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军工产品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和变更管理。
第四条定密依据:(一)依据协作单位的项目合同上标明的密级进行定密;(二)公司内部产生的文件、图纸资料密级的确定,根据《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范围规定》(科工安密[2009]1488号)的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范围目录”中所规定的密级;(三)上级或外来文件、图纸资料的密级确定,有既定密级的,按原定密级定密。
第五条对承接的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和在本公司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须及时确定和标明密级及保密期限,并适时进行密级变更和解密。
第六条定密程序(一)js质量部是公司涉密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承担涉密项目立项时,依据对方项目原始密级和有关保密范围,提出定密申请,填写《国家秘密密级确定(变更)审批表》(xxxxxx-BM14),经保密办审核、保密领导小组确认后生效,保密办备案(审批程序见附图5)。
(二)保密办负责将确定的涉密事项汇总至《涉密事项一览表》(xxxxxx-BM15),经保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存档备案。
第七条保密期限及涉密范围确定(一)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二)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制发之日起算(涉密文件自编写者完成编写签字之日起算)。
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三)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必须将涉密事项(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严格限制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四)秘密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一般以文字加以明确,书面形式的秘密载体及其电子文档用专门的书面文字加以明确;(五)对于非有形载体的秘密事项,如涉密讲话、活动等,应当事先确定接触和知悉范围,并在开始时将其密级和保密期限通知有关人员。
1.定密管理制度

北京xxx公司定密管理制度密级:内部文号:北京xxx公司页脚内容1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三条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在项目下达十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第二章定密范围第五条涉密科研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科研项目从立项到项目完成,其过程(调研、预研、可行性报告、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文件、总结、成果文件)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部分软件程序、试验数据等阶段成果。
第六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第七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甲方《合同书》及《技术协议书》标定的密级页脚内容2第八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工作责任部门定密小组、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
第九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程序(一)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技术协议书等标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定表》(附表1)、《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2)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3),一式二份,并附合同书,由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签署初审意见。
(二)部门应根据《任务书》、《合同书》、《技术协议书》,认真核对《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批表》、《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内容,由部门领导签署。
(三)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上报定密小组审核。
定密小组审核后报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依据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二、外来文件的密级三、项目承办过程中产生的文件依据项目的密级第十一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程序由公司文件、材料起草人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密级意见,分别填写《公司发文稿纸》(附表4)、《公司文件、材料密级审批表》(附表5),经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发文机关备案。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确定密级管理责任
1.本公司针对重要信息的秘密级别,由董事会负责确定,须由国务院
保密委员会核准,并由本公司保密管理责任人负责实施。
2.公司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的决策、负责和监督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安
全保密管理的责任由本公司保密管理责任人负责。
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具体管理,落实加密管理的要求,并负责为保密工作提供支持。
二、保密管理手续
1.保密管理内容:
(1)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处理;
(2)对重要信息进行定期盘查;
(3)定期对保密用户、计算机网络实施安全检查;
(4)建立完善的保密信息跟踪管理制度,以确保保密信息不被外泄;
(5)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传输、存储及访问;
(6)按照保密要求开展物品保密检查;
(7)确保保密信息按照要求在定期到期时销毁;
(8)按照要求组织实施保密资料审查;
(9)组织落实加密管理的各项规定;
(10)对保密信息应用中的安全漏洞进行识别、检查和消除;
(11)依法处理保密事故和保密违规行为。
2.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密工作,准确确定国家秘密,切实防范泄密事件发生,推进保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保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定密工作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重要任务,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三条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应当坚持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严格执行《保密法》,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准确划定密级。
第四条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应当坚持定密与管理相结合,凡列为国家秘密的事项,严格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定密范围和标准第五条拟定各类文电、资料时要依法定密。
具体承办科室要依据保密范围,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
第六条工作中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事项,属国家秘密事项。
第七条绝密级事项是指泄露可能导致特别严重后果的事项;机密级事项是指泄露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事项;秘密级事项是指泄露可能导致一般后果的事项。
第三章定密程序第八条对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文电、资料,应依据有关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除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
保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年记;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记。
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第九条定密工作应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定密工作应当进行记录,并保存有关资料,以便查阅和监督。
第四章定密责任第十一条定密工作应当明确定密责任人,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定密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熟悉保密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等。
第十三条定密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定密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定期对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事业单位定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定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定密工作,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部的定密工作,包括定密原则、定密权限、定密程序和定密责任等内容。
第三条事业单位定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国家秘密保密制度,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由事业单位定密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自觉执行。
第五条对于泄露国家秘密、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定密原则第六条定密工作必须坚持保密需要与知情范围相适应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秘密级别,确定不同的知情范围,确保秘密信息的合理控制。
第七条定密工作必须坚持最小知情原则,对于不需要知晓秘密信息的人员,不得进行泄露。
第八条定密工作必须坚持谁定谁保的原则,定密工作由管理人员负责,保密工作由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第九条定密工作必须坚持平衡安全与便利的原则,在保证秘密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定密权限第十条定密权限是指事业单位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工作职责,享有的定密管理权利。
第十一条定密权限分为一般定密权限和特殊定密权限两种,具体权限范围由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一般定密权限包括对涉密文件、资料进行定密、解密、复制、传输等操作。
第十三条特殊定密权限包括对涉及国家机密、军事机密等高级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安全培训等操作。
第十四条定密权限的行使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规定,不得超越权限范围进行操作。
第四章定密程序第十五条定密程序是指事业单位在进行定密工作时,按照一定的步骤和规定进行操作的程序。
第十六条定密程序包括文件起草、审核、定密、分发、利用和销毁等环节,具体步骤由事业单位定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定密程序应当根据保密等级的不同进行区分,对于不同级别的涉密文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八条定密程序应当由全体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对于违反程序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2定密、密级变更和解密管理办法

5.4密级项目调整
5.4.1变更密级的依据
5.4.1.1《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事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变更密级:知悉范围拟作较大改变的;
5.1.2 公司产生的向上级军工管理部门呈送的军工发展计划、军工改造计划、军工总结、军工生产统计报表等汇报资料按照秘密级定密,保密期一般为10年。
5.1.3 承担横向军工配套项目,其配套的产品和技术为公司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产生的协议书、合同、可行性报告等文件等同于配套项目的密级,其他内部派生文件如生产计划、工艺文件等按照重要资料进行管理不定密级,但不得涉及军工配套的工程名称、工程型号等内容。
(4)已经扩散而很难采取补救措施的;
(5)已在大范围试验推广,可保性较差的;
(6)可以从公开产品中获得的。国防科学技术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5.4.3.2.《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国家秘密的保密和解决办法》第十二条。
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秘密的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在保密期限内,国防科技成果秘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前解密:
2/3
5.1.7公司自行研发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的核心技术,按照秘密进行管理,保密期限定为10年。
5.1.8公司通过秘密途径引进的或通过正常途径引进的合同规定不得对第三国泄漏的一般军用和重要民用电子技术、设备、产品、样品及其渠道、来源,定为秘密。
5.2保密期限
5.2.1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密期限。
5.1.4 承担横向军工配套项目,其配套的产品和技术为本项目专门研究:除产生的协议书、合同、可行性报告等文件等同于配套项目的密级外,其他内部派生文件如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等同于配套项目的密级。
保密定密工作制度

保密定密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我国保密工作,规范保密定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密原则(一)根据事项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危害程度,准确确定国家秘密;(二)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开展;(三)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依法定密;(四)定密与管理相结合,确保国家秘密得到有效管理。
第三条定密范围(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可能损害国家政治、经济、国防、科技、外交等领域安全的事项;(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技术、产品等;(三)其他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
第四条定密主体(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二)公民个人。
第五条定密程序(一)拟定保密事项时,应当对涉及的国家秘密进行识别和判断;(二)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如需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级;(三)确定保密期限,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四)在保密文件、资料的显著位置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五)对确定为非密的事项,可适当标注,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定密责任(一)定密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领导和管理;(二)具体承办人负责对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进行识别、定级和标注;(三)定密审核人对定密工作进行审核,确保定密准确、合法;(四)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七条定密管理(一)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职责;(二)加强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储存、传输、处理、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三)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八条培训与宣传(一)定期开展定密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二)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保密意识;(三)利用各种渠道宣传保密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保密氛围。
第九条监督与检查(一)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二)上级机关、单位对下级机关、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三)机关、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保密单位定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保密单位定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密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依据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确定;3. 严格执行定密程序,确保定密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4. 坚持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三、定密范围1. 保密单位内部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2. 保密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3. 保密单位在对外交流、合作、培训、咨询等活动中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
四、定密程序1. 保密单位各部门在产生、使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时,应当立即进行定密;2. 定密责任人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定密意见;3. 保密单位定密委员会负责审核、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4. 定密责任人根据定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进行定密;5. 定密责任人将定密结果报保密单位定密委员会备案。
五、定密责任1. 定密责任人负责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技术等进行定密,确保定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 定密责任人应当熟悉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掌握定密标准;3. 定密责任人应当对定密结果负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六、定密监督1. 保密单位设立定密监督小组,负责对定密工作进行监督;2. 定密监督小组定期对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 定密监督小组有权对定密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保密单位定密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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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发现原定密级明显偏高的。
8.2.2 原定密级的秘密事项已有相应的替代技术,但仍有一定保密价值的。
8.2.3 因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需要,可以扩大知密范围的。
8.3 密级项目解密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解密)
8.3.1 国防技术装备已退出现役的。
8.3.2 已经有替代技术或已转为民用,原有技术已无保密价值的。
8.3.3 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
8.4 密级变更及解除密级的工作程序
密级变更及解除密级的工作程序按密级确定程序执行。
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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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附表一:
保密管理手册
承办部门 型号/代号 申报事项
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变更、解除)审批表
No:
承办人 姓名
秘密事项 名称
申报时间
6 秘密事项的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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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手册
6.1 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上级下达的带有秘密级标识的事项及围绕其再生的重要事项。
6.2 本公司研制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对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有一定影响的科技成果和
核心技术。
6.3 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及重点项目规划。
6.4 通过秘密途径收集或正常途径收集的但合同规定需保密的科研资料、来源等信息。
2 引用文件 《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199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电子工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1997 年 5 月 30 日起施行)
3 定义 对本公司业务活动和业务管理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进行依法定密的工作。
4 职责与权限 4.1 保密委员会
负责审核批准本公司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4.2 保密办公室
6.5 正在研制、试验、改进的军工电子装备及预研项目代号的真实名称。
6.6 国家下达的项目外汇计划。
6.7 军品外贸出口及对外谈判中产生的秘密事项。
6.8 重大合同和重大工程的构成内容、经费指标、项目进展情况等。
6.9 反映本公司综合情况的需要保密的事项。
7 密级确定程序 7.1 上级下达或外来的国家秘密事项或横向任务己标明密级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或收文部 门按照原密级下发执行。 7.2 围绕上级下达或外来的国家秘密事项再生的必须上报或外发的报告、报表、总结和汇 报等文件,承办部门按来文密级执行。 7.3 特殊情况下必须调整密级的,由承办部门提出申报意见,填写“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变 更、解除)审批表”(见附表一),经部门领导审核,定密小组审定,保密委员会审批确定密 级。 7.4 上级下达的未定密事项或本公司产生的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由国家秘密事项产生部 门及时提出并确定密级的申报意见,填写”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变更、解除)审批表”(见附表 一),经部门领导审核,定密小组审定,保密委员会审批确定密级。 7.5 保密期限,我公司只涉及国家秘密级事项,按《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执行,除 有特殊规定外,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7.6 密级确定后,由保密办公室通知相关涉密部门和人员。 7.7 本公司的秘密事项的密级经审批确定后,由国家秘密事项产生部门交保密办公室备 案。
负责本公司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确定、变更和解除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 4.3 定密小组
负责审定本公司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变更和解除。 4.4 部门领导 4.4.1 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界定初始意见的及时提出。 4.4.2 负责审核本部门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变更和解除。
5 秘密事项 5.1 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上级下达的带有密级的事项及围绕其再生的事项 5.2 本公司承担的指令性军工科研生产项目所涉及的密件、密品和场所。 5.3 本公司自主或合作开发研制的军工科研生产项目所涉及的密件、密品和场所。 5.4 其他需要保密的密件、密品和场所。
8 密级变更及解除 8.1 密级提高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相应提高密级) 8.1.1 发现原定密级明显偏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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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手册
8.1.2 在国防科技项目研制过程中取得新进展,对国防安全有重要意义的。
8.1.3 新发现原定密级的秘密事项对国防安全有更重要潜在作用的。
8. 2 密级降低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相应降低密级)
原定密级
确定、变更(提高、降低)解除密级 申报密级
原定 保密期限 申报 保密期限
项目内容 概要
申报依据 及理由
知悉范围
部门领导 审核意见
签字:
定密小组 审定意见
签字:
保密委员会 审批意见
签字:
附
注
1、本表由秘密事项产生部门的承办人填写。 2、本表完成审批后交保密办公室备案。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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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手册
定密和密级调整工作制度
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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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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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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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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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9 施行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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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定密和密级调整工作制度
保密管理手册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规定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实施办法。 本文适用于本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变更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