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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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粉尘防爆标准(1)

中国粉尘防爆标准(1)

中国粉尘防爆规范标准介绍张小良博士副教授yyyzxl@ 135********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通风、除尘及爆炸防护实验室2014,10,150 防爆规程:1)行业分类粉尘防爆规程(6):GB 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9081-2008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440-200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8425-2000 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918-1999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9881-2005 亚麻纤维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2GB/T 17919-2008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 15605-2008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 12476.1(2)(3)(4)-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 GBT 25445-2010 抑制爆炸系统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防爆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AQ4232—2013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AQ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GBT 18154-2000 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上海应用术学院测试标准GB/T 16426 粉尘云最大爆炸压力和最大压力上升速率测定方法。

GB/T 16425-1996 粉尘云爆炸下限浓度测定方法。

GB/T 16428 1996 粉尘云最小着火能量测定方法。

GB/T 16430-1996 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测定方法。

GB/T 16429-1996 粉尘云最低着火温度测定方法。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一、总则
本安全规程适用于饲料加工系统,即包括饲料研磨、散装粉尘研发等涉及粉尘生产操作的环境中的所有火灾、爆炸危险现象。

二、定义
1.火灾与爆炸危险指的是生产现场中油、气两种易燃性介质以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危险现象。

2.粉尘爆炸指的是由于粉尘的存在,在固定的低温、某一范围的有害气体中存在,引发火灾或爆炸的危险现象。

三、安全防护措施
1.使用防爆电器,应在每一个生产区域内安装检测设备,定时检查,发现可燃性气体或者粉尘,应及时关闭电源。

2.除限制个体权利的外,任何未经认证的设备不得安装在粉尘生产现场,任何影响环境安全的活动应提前申请有关部门的认可,安装设备前应全面检查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使用。

3.设立明确的管理程序,定期检查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及时发现和处理及时发现的危险源,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4.做好应急处理,当发现可燃性气体或者粉尘爆炸,应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把人员疏散,关闭油气气源,将火势扑灭,使现场恢复正常。

四、责任范围
1. 生产经理:全权负责管理粉尘安全工作,做好各项及时性管理措施,保证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2.生产技术人员:负责检查粉尘气体等可燃因素,如发现有问题立即报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技术负责人: 负责监督技术人员的工作,定期检查设备,核实现场措施是否执行,及时发现和处理及时发现的危险源;
4.职工:遵守《安全规程》,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发现安全风险及时报告,积极配合管理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违规处理
当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火灾爆炸危险,责任人应马上发现和处理,否则按照《关于给予有关职工处分的规定》按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饲料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饲料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饲料生产过程中的粉尘防爆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饲料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包括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包装、运输等。

三、职责1.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本制度。

2.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粉尘防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组织制定和实施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督促、检查公司粉尘防爆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粉尘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5)及时、如实报告粉尘爆炸安全事故。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粉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粉尘防爆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开展粉尘防爆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2)负责粉尘防爆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组织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负责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四、粉尘防爆措施1. 饲料储存:原料仓库应采用封闭式设计,确保粉尘不外泄。

储存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库内湿度,避免粉尘吸湿结块。

2. 饲料加工:加工设备应选用防爆型,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加工过程中,应保持车间内空气流通,降低粉尘浓度。

3. 粉尘清理:加工车间应设置粉尘收集装置,及时清理粉尘。

粉尘清理时应采取湿式作业,避免粉尘飞扬。

4. 点火源控制:严禁在车间内吸烟、使用明火等,防止引发粉尘爆炸。

5. 静电防护:加工设备应接地,防止静电产生。

员工应穿着防静电服装,减少静电积累。

6. 应急预案:制定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教育与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饲料厂饲料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措施(正式)

饲料厂饲料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措施(正式)

饲料厂饲料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措施(正式)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500-23 饲料厂饲料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措施(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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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爆炸是饲料加工行业极易发生的、具有相当严重破坏能力的事故。

由于粉尘的比面积很大,粉尘漂游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时与空气中的氧气具有极大的接触表面,一旦发生燃烧,蔓延非常迅速。

由于强烈燃烧而产生的气体和热量不易散开,局部压力急剧增加而发生瀑炸。

粉尘爆炸的条件:尘源+空气+火源。

当 1 立方米的空气中悬浮有机粉尘15-20 克时,最易爆炸。

特别是10 微米左右的粒子,当浓度为20 克/米3 时危险性最大。

原料清理输送设备的粉尘矿物质多不易燃烧,但是粉尘的浓度达到 40 克/米 3 时也会发生粉尘爆炸。

粉尘爆炸除具有一定的含尘浓度外,还必需有足够的温度和热量的火种存在。

谷物和面粉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约 300-500℃。

因此,粉尘爆炸的预防:一要防止粉尘的浓度超过 10 克/米 3;二要消除火种,并防止产生温度高于 250℃的灼热物体。

根据《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规定,饲料加工厂必须在工艺设计、设备选型和生产管理方面消除和杜绝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饲料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饲料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饲料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饲料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饲料公司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粉尘防爆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组织,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五条粉尘防爆安全管理组织的职责:1. 负责公司粉尘防爆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制定和完善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3. 组织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定期组织粉尘防爆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演练。

5. 及时消除粉尘安全隐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或车间负责本部门或车间范围的粉尘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防爆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八条公司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各部门或车间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第九条公司应编制含有粉尘爆炸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十条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公司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公司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火源,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电气设备等。

第十二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配备的固定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非防爆型电气设备严禁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包括非防爆型的机动车辆。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防火、防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根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划分不同危险区域,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gb17440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资料

gb17440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资料

GB17440-200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目次前言 (II)1范围………………………………………………………………………………………l2规范性引用文件…………………………………………………………………………l3术语和定义………………………………………………………………………………l4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和范围 (2)5工艺设备 (3)6电气 (4)7建筑与结构 (6)8粉尘控制 (7)9积尘的清扫 (8)10气力输送 (8)11辐射设备使用的安全措施 (9)12超声波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措施 (9)13作业安全管理 (9)附录A(资料性附录)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装置设置一览表...................................................................................................ll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粮食粉尘特性表 (12)附录C(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条文的说明 (13)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近年总结我国粮食储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GB l7440—1998《粮食储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的修订。

本标准替代GB l7440—1998《粮食储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 l7440—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范围中增加了“不适用于粮食干燥装备”;——增加了粉尘释放源、爆炸性粉尘环境术语;——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分类变为20区、21区和22区;——增加了植物油厂的有关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分为A型设备和B型设备;——对建(构)筑物的要求根据相关防火规范进行了修改;——通风和除尘的有关内容改为“粉尘控制”一章;——增加了“气力输送”一章;——增加对辐射设备和超声波设备的要求;——原管理一章更改为“作业安全管理”;——原附录A“粮食粉尘特性表”改为附录B“粮食粉尘特性表”;——原附录B“其它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改为附录A“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设置一览表”;——增加了附录C。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对加工工艺设备、电气、建筑结构、通风、除尘、积尘清扫、气力输送及管理的粉尘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装卸、运输、储藏和加工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粮食生产、储运和管理的全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加工、储运系统,不适用于浸出油车间。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SBJ 03—89 粮食房式仓设计标准SBJ 06—93 小麦制粉厂工程设计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粮食grain人类食用农产品的总称。

主要指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油料及其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

3.2 粮食加工grain processing通过特定的工艺将粮食原粮制成成品粮或半成品粮的过程。

3.3 粮食储运grain storage & transportation通过输送机械和交通工具将粮食按特定的工艺、方式和路线,运输和储存。

3.4 粮食粉尘grain dust能悬浮在空气中的粮食微小颗粒,是一种不导电的可燃性粉尘。

3.5 粮食粉尘防爆 the protection for grain dust expIoslon预防粮食粉尘燃烧、爆炸并使粉尘燃烧、爆炸发生时损失减少的技术。

4 粮食粉尘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和范围4.1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4.1.1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列规定分区:a)10区:在正常作业时大量持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粮食爆炸性粉尘,其浓度能达到爆炸极限的密闭环境。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440—1998新思备科技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对加工工艺设备、电气、建筑结构、通风、除尘、积尘清扫、气力输送及管理的粉尘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装卸、运输、储藏和加工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粮食生产、储运和管理的全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加工、储运系统,不适用于浸出油车间。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SBJ 03—89 粮食房式仓设计标准SBJ 06—93 小麦制粉厂工程设计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粮食grain人类食用农产品的总称。

主要指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油料及其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

3.2 粮食加工grain processing通过特定的工艺将粮食原粮制成成品粮或半成品粮的过程。

3.3 粮食储运grain storage & transportation通过输送机械和交通工具将粮食按特定的工艺、方式和路线,运输和储存。

3.4 粮食粉尘grain dust能悬浮在空气中的粮食微小颗粒,是一种不导电的可燃性粉尘。

3.5 粮食粉尘防爆 the protection for grain dust expIoslon预防粮食粉尘燃烧、爆炸并使粉尘燃烧、爆炸发生时损失减少的技术。

4 粮食粉尘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和范围4.1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4.1.1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列规定分区:a)10区:在正常作业时大量持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粮食爆炸性粉尘,其浓度能达到爆炸极限的密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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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附件2:
GB 19081-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目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规定
5明火作业
6建(构)筑物的要求
7电气设计
8工艺设计和设备
9气力输送
10通风除尘系统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与美国防火协会NFPA61C-1987《饲料加工防火防爆》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粉尘防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正昌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科研设计院、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波、孔云生、侯雁、潘嘉亮、虞国忠、周豪、蒋蕴珍、曹康。

引言
在饲料加工系统中,由饲料粉尘引起的爆炸事故在国内发生过多起,危及了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饲料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将粉尘爆炸后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标准。

在本标准中提出了饲料粉尘防爆的经济、实用和先进的防护方法,从而保证了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15605-199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17440-199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500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饲料 feed
能提供饲养动物所需养分、保证健康、促进生长和生产,且在合理使用下不发生有害作用的可饲物质。

3.2
饲料加工 feed processing
经过特定的加工工艺和设备将饲料原料制成饲料成品或半成品的过程。

3.3
饲料加工系统 feed processing system
进行饲料加工作业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总称。

3.4
饲料粉尘 feed dust
在大气中依靠自身重量可沉降下来,但也可持续悬浮在空气中一段时间的固体饲料微小颗粒。

3.5
筒仓 silos
储存散装物料的立式筒形封闭构筑物。

3.6
饲料加工车间 feed processing workshops
用来将饲料原料加工成饲料产品的车间。

3.7
粉尘防爆 dust explosion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
预防粉尘爆炸的发生和粉尘爆炸发生后减小爆炸危害程度的措施。

4一般规定
4.1 企业负责人应明确系统所包括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同时应根据本标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规范。

4.2 系统作业人员应先接受粉尘防爆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3 应定期检查防火、防爆等相关设施,确保工作状态良好。

4.4 通风除尘、泄爆、防爆设施,未经安全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拆除、更改及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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