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权力运行相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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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警的合法执法和权力运行规范

基层民警的合法执法和权力运行规范

基层民警的合法执法和权力运行规范基层民警作为社会治安维护的第一线力量,承担着执行公安工作的重要责任。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执法,并遵循权力运行的规范。

本文将就基层民警的合法执法和权力运行规范展开讨论。

一、合法执法保护合法权益基层民警在履行执法职责时,必须始终以保护合法权益为宗旨。

他们要以人民利益为重,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随意侵犯他人权益。

武力适度合理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基层民警有时需要使用武器或者武力手段。

然而,该等措施要严格遵循“适度、合理”的原则。

即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才可根据情况适度使用武器。

严禁滥用武力手段或对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进行殴打、虐待等不当行为。

执法程序规范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法遵循正确的执法程序。

他们应该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依法进行询问、传唤和带走嫌疑人等。

对于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执行,也必须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权力运行规范自觉约束权力基层民警在运行权力时,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我约束。

他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权谋私。

要时刻坚守职业道德,不以个人感情、利益等因素干涉、滥用职权。

公正执法和司法公正基层民警要公正执法,不偏袒、不徇私。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打击,不以私情左右执法决策。

此外,他们还要尊重和维护司法公正,不得以非法手段干预司法活动。

配合监督和接受监督基层民警应积极配合监察机关的工作,接受监督。

他们要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授权、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等信息,接受上级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同时,也要接受群众的监督,保持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倾听民意,及时纠正错误。

提升执法素质基层民警应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不仅要熟悉各种执法规定和程序,还要了解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

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和学习,才能更加专业地履行执法职责。

结语基层民警的合法执法和权力运行规范是确保社会治安的重要保障。

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对政府的期望也越来越高。

与此同时,人们对政府权力的管理及运用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作为国家政府的代表,行政机关的权力分配和运行影响着整个国家的治理效能。

为了提高行政机关的管理效能和规范行政权力的运用,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已成为了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一、行政权力清单的概念行政权力清单,简称“权力清单”,是指国家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明确其行政权力的具体内容、条件、基本要求、程序以及行使效果等。

行政权力清单通过将政府的行政权力细化为具体的条目,公开政府权力的行使范围和方式,让公民了解政府权力的行使标准和限度,直观反映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换句话说,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要让政府用具体的条目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让公众对其行政行为产生信任感和认同感。

二、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的意义1、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要求政府在其权力范围内明确权力行使的内容、条件、程序及效果等,这就要求政府将其行政权力公之于众,让公众充分了解政府权力的行使标准和限度,提高政府的透明度。

2、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政府是市场经济的监管部门,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可规范政府在市场领域的行为,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形成健康的市场环境。

3、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权力清单将政府的行政权力明确的展示出来,公众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评估,有效减少政府的滥用权力。

我们要求政府权力行使的合法、合理和公正,透明度是最基本的要素,通过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能够让公民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4、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

通过权力清单制度的建立,政府需要把自己的权力进行逐项梳理,这使政府更好地认识其职责和作用,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能和需要转变的工作重心。

在工作过程中,不必考虑更多的权力,而将更多地精力集中到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上来,优化政府服务效能。

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

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

第一部分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图及风险防范一、责任单位洪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机构编制股二、责任人行政机构编制股实行股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股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股内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权利行使依据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洪江市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四、工作责任范围(1)拟定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方案;(2)审核市人大、市政协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其各委(室)的领导职数;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3)承办市直行政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编、出编手续等具体事项;指导、协调乡(镇)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市直党政群机关股级机构设置;拟定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乡镇行政编制分配方案;(4)承办党政群机构设置的具体审批和报批事项;负责全市政法专项编制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和有关情况综合工作。

机构编制事项工作流程图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无故不受理当事方申请。

风险②:在调查过程中,接受当事方好处。

防范措施:1、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对无故不受理的情况要严肃处理。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

3、设立监督岗,加大监督力度。

4、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一、责任单位洪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资审核统发审核股二、责任人工资审核统发审核股实行股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股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股内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工作责任范围负责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统发编制审核工作。

四、权力行使依据《湖南省财政统发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工资审核工作流程图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适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办案人员少于2名;风险②: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未给当事人陈述、申述的权利。

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方案

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方案

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权力是现代国家的核心,是国家行使职权的基础。

然而,权力也会存在滥用、腐败等问题,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人民利益。

因此,规范权力运行是每一个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

针对中国国情,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来监督权力运行,但各种形式的违法乱纪问题依然存在。

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尤为重要。

二、工作目标通过制定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方案,全面提升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权力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三、工作重点1.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范围、权限和责任,制定权力清单,及时公布权力运行情况,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和滥用。

2.加强权力监督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于失责、渎职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营造清廉政治环境。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全覆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布政府工作、决策、培训、评估等方面信息,避免权力运行不透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权力运行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隐患,需要建立相关的风险评估制度,在权力运行之前进行风险评估,避免出现可能的问题和失误。

5.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对公共资源的节约和管理,保障公共利益。

四、实施步骤1.制定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和工作要求。

2.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范围、权限和责任。

3.加强权力监督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4.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全覆盖。

5.建立风险评估制度,避免可能的风险和失误。

6.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五、工作保障1.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2.建立完善的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机制。

3.明确职责、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4.落实工作经费,确保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5.加强对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全新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全新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全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与进步,我们应该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立起一套全新的制度体系。

下面,将从加强法治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和提高公民参与度等方面,阐述如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

首先,加强法治建设是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

权力运行应该始终在法律的轨道上进行,法律应该成为权力运行的准绳和底线。

为此,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制定,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对权力滥用行为的震慑力和威慑力。

其次,完善监督机制是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关键一环。

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避免权力滥用的重要途径。

为了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我们需要建立独立的监察体系,明确监察权的行使范围和权限,并确保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监督,确保其依法行使监察权,防止滥用职权和权力寻租。

第三,加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是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透明度可以有效避免权力运行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此,应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务透明,让权力运行的每一步都能够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此外,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和新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公开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最后,提高公民参与度是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重要途径。

权力运行不应该是少数人的“专利”,而应该是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过程。

为此,应该加强公民教育和参与意识的培养,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公民参与的机制和渠道,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政府决策和公共管理,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综上所述,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是当代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涉及到法治建设、监督机制、透明度和公民参与等多个方面。

只有建立全新的规范制度,才能保障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能性,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持续进步。

单位权力运行管理制度

单位权力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权力运行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程序,防止权力滥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一般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行使的公正、公平、公开。

2. 规范有序原则:权力运行程序规范,确保权力行使的有序、高效。

3. 权责一致原则: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确保权力行使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依法依规原则:权力运行必须依法依规,确保权力行使的合法性。

第二章权力运行范围第四条本单位权力运行范围包括:1. 决策权力:包括重大决策、日常决策等。

2. 管理权力: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

3. 监督权力:包括对下级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等。

第三章权力运行程序第五条权力运行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向有权部门提出申请。

2. 审查批准:有权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形成审查意见。

3. 决策实施:有权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做出决策,并通知申请人。

4. 跟踪监督:有权部门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决策落实到位。

5. 反馈评价:决策实施完毕后,有权部门对决策效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

第四章权力运行监督第六条本单位设立权力运行监督机构,负责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

第七条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1. 监督权力运行程序是否符合本制度规定。

2. 监督权力行使者是否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3. 监督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

4.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九条责任追究方式:1. 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2. 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党委(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方案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方案
实施
实施与监督阶段
CHAPTER
05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保障与支持
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制定详细的人力资源计划,合理配置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工作原则与目标
工作范围: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涉及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涵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干部选拔任用等各个方面。
工作重点
1.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权力运行制度,明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强化权力监督与制约: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权力运行进行全过程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背景和目的
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以人民为中心,确保权力运行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实现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公信力,增强群众满意度。
投入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CHAPTER
06
制定制度
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制度的审核与修订,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权力运行原则

权力运行原则

权力运行原则以权力运行原则为标题,本文将从权力的定义、权力运行原则的意义、权力运行原则的具体内容以及权力运行原则的应用等方面来进行阐述。

一、权力的定义权力是指个人或组织在特定环境中能够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

权力通常包括决策、控制资源、分配任务、制定规则等方面的能力。

权力的产生可以来源于法律、地位、知识、财富等多种因素。

权力运行原则是指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应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则和规范。

它的目的是确保权力的行使公正、合理,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使。

权力运行原则的遵守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权力运行原则的具体内容1. 合法性原则:权力行使应基于合法的授权,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权力的行使应当得到授权,并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监督。

2. 公正原则:权力行使应公正无私,不偏不倚,不受私人利益的影响。

权力的行使应当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3. 透明原则:权力行使应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监督。

权力的行使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接受舆论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4. 限制原则:权力行使应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制约。

权力的行使应受到制约机制的约束,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和滥用。

5. 负责原则:权力行使者应对权力行使承担责任。

权力的行使者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和道德责任。

四、权力运行原则的应用1. 在政治领域,权力运行原则被应用于国家治理、政府机构的设置和权力的分立等方面,以保障政府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2. 在组织管理中,权力运行原则被应用于企业、学校等组织中,以确保组织内权力的合理分配和行使的公正性。

3. 在社会公共事务中,权力运行原则被应用于公共资源的分配、公共决策的制定等方面,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实现。

权力运行原则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在遵循权力运行原则的基础上,权力的行使才能得到合理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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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图及风险防范一、责任单位:洪江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二、责任人洪江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行队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

队长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5)、《失业保险条例》(6)、《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7)、《工伤保险条例》(8)、《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9)、《社会保险稽核办法》(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工作责任范围(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办理程序和时限立案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 个工作日。

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 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流程图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未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填写立案审批表;风险②:未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

防范措施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3、强化政务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4、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一、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二、责任人洪江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行队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

队长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1、《劳动法》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2、劳动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劳动保障部第22号令)第七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3、《湖南省集体合同规定》(省政府第193号令)第二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协商代表资格、集体协商程序、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审查。

四、办理期限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集体合同鉴证流程图二、责任人技能鉴定中心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职责岗位为:1、综合岗位;2、鉴定业务拓展岗位;3、鉴定考务管理岗位;4、鉴定命题与质量管理岗位;5、教材教研岗位。

鉴定中心具体负责组织考核鉴定工作。

三、权力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四、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许可流程图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未经考试直接发放证书;风险②:考试把关不严,不合格者发放证书;防范措施①:严格审查(报名条件的审查);②:质量监督(对申报鉴定者的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精心组织,从严要求,鉴定合格者方能发证)。

③:职业技能鉴定所、技能鉴定中心、职业能力建设科按各自职责相互制约,严格按程序办理发证。

一、责任单位就业与失业保险股二、责任人就业与失业保险股实行股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股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股室内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3、《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一款;4、《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三条。

四、工作职责范围(1)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划;(2)按分工对本市公民国(境)外就业和国(境)外人员来洪江就业进行管理;(3)对职业介绍机构进行规范、监督、管理和发证;(4)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办法;(5)指导和监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民办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当事人合伙做假材料,牟取私利。

防范措施1、依照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组织或委托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办学条件和办学可行性进行现场考察评审,提出客观、公正的书面评审意见。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省规定,依据专家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意见,在审批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一、责任单位就业与失业保险股二、责任人就业与失业保险股实行股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股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股室内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设定为行政许可项目;3、《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四、办理时限1、初审10个工作日;2、审核5个工作日;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12就业与失业保险股实行股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股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股室内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动部发[1996]29号);3、《湖南省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办法》(湘劳社发[2002]49号)四、办理时限1、初审10个工作日;3、决定5个工作日;外国人来湘就业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二、责任人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受理,劳动工资股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法制股复审,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权力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国家主席令第三十九号: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施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七条: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四、工作责任范围(一)、监督实施企业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二)、制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实施;(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

五、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办理特殊工时制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防范措施1、依照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审查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现场考察。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省规定,在办理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3、对给予企业行政许可的决定,进行公示。

一、责任单位工伤保险管理局、工伤保险股二、责任人工伤保险管理局初审、局机关工伤保险科复核三、权力行使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2、《怀化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征收比例的通知》四、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工伤保险费率审定流程图产业务不真实,骗取低档次行业费率参保;风险②:经办人员调查不深入,审核不细致,随意按低档次行业费率参保结算。

防范措施1、严格把握参保登记审核关,主要查审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等内容;2、严禁经办人员参加用人单位的宴请和收受他人好处的贿赂行为;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对参保登记的资料,及时录入业务系统,按照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

一、责任单位企业社保局、局机关社保股二、职责分工企业社保局初审拟退休人员参保情况,数据库与职工档案是否一致,社保股进行复审,复审审核报送省厅审批。

三、权力行使依据1、《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3、《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1997]43号);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湘政发[2006]7号)。

四、办理时限自接到申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审理完毕,上报省厅复核备案时间另行计算。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提前退休审批流程图15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权力运行风险风险①:企业劳资人员将不合格的档案材料整理上报,牟取私利。

风险②:对初审不合格的档案,在补充材料过程中经办人员与当事人合伙做假材料,牟取私利。

风险③:档案涂改。

防范措施1、认真仔细审阅档案,发现疑点,要求单位上报同类似人员档案进行对比。

2、核对年度调级表及同企业档案材料。

3、发现有档案被涂改、挖补,即视同该涂改、挖补无效,且该年度工种不予认定。

一、责任单位医疗和生育保险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二、责任人由社保股负责特殊病种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评审结果的统计、公布;医疗和生育保险管理局负责特殊病种待遇的审核、支付。

社保股负责定期组织特殊病种专家评审小组对特殊病种申请资料进行评定、审核。

三、权利行使依据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998]44号)2、《湖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0]15号)3、《怀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怀政办发[2000]13号)4、《怀化市市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和家庭病床管理办法》(怀劳社发[2007]50号)5、其他法规、规章四、办理时限1、申请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评审前完成;2、专家组评审:以社保股通知的评审时间为准;3、公布评审结果:专家组评审后的15个工作日以内(如遇节假日则往后延长);4、特殊病种待遇支付: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至医保年度结转期间;5、资料归档。

特殊病种核准流程图1、医疗和生育保险管理局经办人员只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而评审组专家只负责评审,分工明确,互不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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