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的相关程序?
(完整版)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2016年9月目录1关于 (3)1.1系统介绍 (3)1.2功能概述 (3)2系统运行环境及相关设置 (4)2.1系统运行环境 (4)2.2IE设置 (5)2.3相关涉税软件下载及安装 (7)3操作指南 (10)3.1系统登录 (10)3.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 (12)3.3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4)3.4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 (16)3.5增值税预缴税款 (19)3.6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25)3.7《外出经营管理活动证明》缴销 (27)1关于1.1系统介绍《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实现了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从外出经营证明的开具,到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以及报验地预缴申报,报验申报,直至外出经营证明的核销,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网上办理外出经营各项涉税手续。
而且针对建筑企业开具《外管证》业务需求量陡增的情况,系统涵盖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外出经营网上管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业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流转,减轻了办税服务厅办税压力,解放了企业人力资源,降低了征纳成本。
1.2功能概述《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的功能如下:1.登陆;系统提供两种登录方式:第一种是主体纳税人的登陆,主题纳税人需要输入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登录密码进行系统登陆。
第二种是针对外埠纳税人的登陆,外埠纳税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外管证号、登陆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方能登录系统。
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登陆《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必须提交的资料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扫描录入)。
提交的申请信息在业务查询模块可以查询到,主管税务机关未受理之前状态为受理中,主管机关已受理则状态为“已受理”。
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办理流程怎样

法律依据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
VS
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或个人在 离开注册地或常住地到其他地区开展临时 经营活动时,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外 出经营证明,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 行申请和办理。同时,外出经营证明的有 效期、使用范围等也有相应的规定。
01 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 ,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证明。
02 若企业停止外出经营活动或注销登记,应及时向 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证明。
03 注销证明后,企业不得再凭该证明在外地进行经 营活动。
证明的使用和保管
01
企业应妥善保管外出经营证明,不得涂改、转让或出
借。
02 在外出经营活动中,企业应随身携带证明以备查验。
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外出经营证明的重要性
1 2 3
合法经营凭证
外出经营证明是企业或个人在异地开展经营活动 的合法凭证,证明其具备在异地经营的资格和条 件。
便于行政管理
外出经营证明有利于税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 对企业或个人的异地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 确保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保障企业权益
持有外出经营证明的企业或个人在异地经营过程 中,可以依法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保障自身合 法权益。
展望外出经营证明的未来发展趋势
数字化管理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外出经营证明 有望实现数字化管理,提高办理效率和便捷性。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1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提醒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续。
税交清后:(1(2(3盖章;(4(5)以上邮件如有一份丢失重新交税押金不退。
备注:如有一份丢失从工程款内扣除第2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根据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办理要求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纳税人应提供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扩展阅读]一、业务概述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二、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无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外出经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须在10日内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手续。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1.受理审核(1)审核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手续,如逾期办理,则进行违法违章处罚;(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核准符合条件的依据《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信息,录入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还需要录入销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经办人、证明核销人和核销日期;办结核销。
工程合同怎么开外经证

工程合同怎么开外经证我们需要了解外经证的基本概念。
外经证是指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后,获得的一份证明文件。
它证明了企业具有从事跨国贸易的资格,是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通行证”。
在工程合同中开具外经证,通常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 确认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甲乙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是合同的基础,也是外经证上必须体现的内容。
2. 明确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质量标准、合同金额等。
这些条款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执行和结算,也是外经证审核的重点。
3. 注明支付方式和结算货币:由于涉及跨国交易,合同中应明确指出采用的支付方式(如信用证、汇款、托收等),以及结算所使用的货币类型(如人民币、美元等)。
4. 确定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些工程合同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生效,例如获得政府的批准、完成前期工作等。
这些条件应在合同中明确,并在开具外经证时予以体现。
5. 附加特殊条款:针对特定的工程项目,可能需要加入一些特殊条款,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保护、违约责任等。
这些条款也应在开具外经证时予以考虑。
6. 准备相关附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开具外经证时可能需要提供合同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7. 提交申请:将上述准备好的材料连同填写好的外经证申请表一并提交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指定机构。
8.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正式的外经证。
9. 领取外经证:企业在接到通知后,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外经证。
需要注意的是,外经证的开具是一个法律程序,要求企业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任何虚假申报都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因此,企业在开具外经证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管理办法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经证》)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的,向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营业税的,向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为兼营行为的,可向国税或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税局机关不得拒绝。
第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经证》,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条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经证》,未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将督促其限期补办;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将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基层单位,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
第五条根据施工生产的要求,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外经证》的开具工作,由税务管理员办理具体事务,各基层单位不得自行办理。
第六条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外经证》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应在本单位所属各工程项目开工前,及时督促项目经理将该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原件各一份送回本单位财务科室,由项目责任会计及时将以上资料报送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并协助税务管理员完善相关手续。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登报遗失声明流程及格式

登报格式:XXX公司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编号XXX地税外证【XXX】XXX号,现声明作废。
登报遗失是指遗失某物品进行登报声明,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我们丢失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类似的东西时,如果要补办一份,必须在法律上先确定遗失的证件已经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登报的具体流程:
1.打开支付宝,搜索“跑政通”,点击进入小程序
2.政通页面,点击进入“自助登报”,切换到您所在的城市,点击“进入登报”,进到自助登报页面
3.自助登报页面,搜索或选择您要登报的证件类型,如身份证丢失,就选个人证件或直接搜索身份证
4.择好登报的证件类型后,进入到登报内容填写页面,在此页面按照格式填写您的登报内容,点击“选择报纸”后,可以选择想要登报的报纸类型,在选完报纸后,再次点击“选择报纸”,页面下滑到收件人信息的填写,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就可以收到邮寄的报纸了。
下面是具体的操作流程图:。
外经证办理流程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流程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需准备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2、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企业自营业务承诺书4、公章5、若已过合同期,还需提供情况说明二、报验登记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开始前,持《外经证》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外经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为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需准备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2、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核销报验登记所需资料:未验旧、未使用完的发票(领取发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需在经营地缴纳税款的提供)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经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需准备的资料:1、原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2、在经营地已缴纳税款的,还应提供相关完税凭证、发票复印件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发票领购流程发票领购所需资料:1、月初初次领用:发票领购簿、金税盘(需先报税)2、发票增量:(1)普票:发票票种、票量、限额调整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及复印机(原件查验、复印机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专票:发票票种、票量、限额调整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及复印机(原件查验、复印机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增量流程:1、将上述资料交到国税综合服务岗,国税办税人员反馈两份税务文书传递卡2、待专管员审批通过之后,持税务文书传递卡、发票准购簿到改卡窗口(43、44号)对金税盘进行改卡3、持金税盘、发票准购簿回原窗口买票4、持发票准购簿到45号窗口领票注:以上窗口仅限高新南区国税局成都高新区国税局发票票种、票量、限额调整表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终审部门存档,一份交发票配售窗口。
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办理流程怎样

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办理流程怎样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办理流程怎样按照规定,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销售或提供劳务合同,确认货物名称、单价、起运数量、总值或者工程项目、工程地点、工程期限、工程预算款。
下面店铺就带大家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吧。
外出经营证明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三款。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
办理外出经营证明流程一、企业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2、申请单位在经营地签署的工程或服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合同首页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合同完全一致”,两页以上合同加盖骑缝章,合同贴足印花税或有税务机关的印花税核销章。
3、《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企业自己填写,并签字加盖公章。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办理外出经营证明流程二、审核程序企业上述资料齐备后,到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由审核人员签字并录入计算机,报所长审批,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字并盖“外出经营证明专用章”,两份都退还给企业。
办理外出经营证明流程三、核销外出经营证明程序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一份,企业自己填写清楚并签字盖单位公章。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一份,企业填写清楚,经营地税务机关必须加盖公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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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的相关程序?
我是一家建筑安装企业,现在要到外地施工,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不知道应该提供什么资料?
答:国税发[1995]227号文件规定:
一、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
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二、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标通知书;
(二)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三)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四)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
三、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
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施工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无误予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进行经营活动。
企业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向施工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外出经营证交原填发税务机关。
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建筑安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四份;
7、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提示:纳税人还应根据各地区主管局的要求不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具体的要求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
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