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精选试题-多项选择题4
2013司法考试卷四真题

2013司法考试卷四真题2013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模拟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出版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财产权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D. 因自卫而伤害他人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关于民事责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民事责任可以采取赔偿损失的方式B. 民事责任可以采取恢复原状的方式C. 民事责任只能由行为人承担D. 民事责任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承担...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行为?A. 行政处罚B. 行政强制C. 行政指导D. 行政确认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A.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30分)1.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房屋租给李某使用,租期为一年。
在租期内,张某因急需用钱,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卖给了王某。
请问,张某的行为是否合法?李某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2. 某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转移资产的行为。
请问,该转移资产行为是否有效?债权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 论述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条件。
2. 论述我国民法中关于物权的基本原则及其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五、综合分析题(每题30分,共30分)1. 某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行人王某受伤。
事后,王某将肇事司机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审理过程中,王某提供了医疗证明和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
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试题-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哪一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 A.刘某向法院申请认定其丈夫吴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B.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资不抵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还债的案件C.因原审法院法官徇私枉法,当事人申请再审,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D.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与妻子董某的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2.甲、乙二人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审判员对此案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协议。
于是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
在送达判决书之前,甲又要求法院进行调解。
这时法院应当:( ) A.暂不送达判决书,恢复审理,主持双方再行调解B.撤回原判决,恢复审理,主持双方再行调解C.送达判决书D.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调解的时间是从案件受理之后到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因此本题中甲申请调解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调解的法定时间,法院不应支持,仍然应当送达判决书 3.甲因向乙借款2万元过期未还,被乙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延期偿还,并由丙为甲提供担保,双方签字盖章记入笔录,制作了调解书,但在送达时丙拒绝签收。
后乙因甲违反调解协议拒不还款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财产,法院应当:( ) A.不影响调解书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乙可以申请法院依法执行B.凋解书不发生效力,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C.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丙不履行调解书时,乙可诉丙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D.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但其中担保的约定不产生效力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调解规定》)第1 1条的规定,在案外人担保调解协议履行的情况下,案外人系依据调解协议以外的担保行为而承担担保责任,其不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书生效,同时当事人也不能直接基于调解书而诉请其承担责任 4.某商场与某厂签订购销合同,后双方闪合同发生争议,商场遂诉至人民法院。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及对照答案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一、(本题20分)材料: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指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
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
”周永康要求,“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更多理论上的真知灼见,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领导同志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繁荣法学事业的要求。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3.不少于400字。
跟大家分享一点经验:不知大家是否有跟我一样的“考霸”经历,司法、国考、省考、建筑、环境监测.....,不知大家是否也有过跟我一样的迷茫?在现在这个社会,确实是你不迷茫,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出来混的,其实好多考试相信大家都是报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做的,没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学习和复习策略,也没有一个势在必得的“目标”,我做事情是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绝,确定了,我会选择跪着也要走下去,相信大家都没有我这样的“疯狂”,并且我都是不报什么培训班的在,都是靠自己苦下功夫通过考试的,帖子中也有提到我的记忆理解都比较好,特别是阅读能力,我现在有将近3500字每分钟的阅读速读,所以复习效率自然是不用说,提醒一下大家,面对这么多的考试以及当今社会这么的压力,不提高学习的效率真的是步步维艰,给大家推荐个提高学习效率的方法,对于时间不够用,效率低的同学特别适用,本人切身体验,没用不会推荐,学习掌握了,基本上等于成功了一半,针对司考这样考点一千三百多个,基本上每个地方都需要详细记忆的考试来说再适合不过,建议练上30小时足矣。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A. 制定和修改宪法B.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C. 选举国家主席D. 解释法律2. 在民事诉讼中,以下哪项不是当事人可以行使的诉讼权利?A. 提起诉讼B. 提出上诉C. 申请回避D. 强制执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姓名D. 贪污公款4. 在行政诉讼中,以下哪项不是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A. 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B. 变更违法的行政行为C. 确认行政行为违法D. 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罚款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二、多项选择题6.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A.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D. 政府对某些行业实行专营7. 在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人员有权提出上诉?A. 被告人B. 被害人C. 辩护人D. 公诉机关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撤销?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C.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D. 当事人一方死亡的9. 在劳动争议中,以下哪些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A.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B. 因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C.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D. 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以下哪些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A. 土地所有权B.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C. 学校、幼儿园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的教育设施D. 交通运输工具三、案例分析题11.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李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10、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3、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与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卷四)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一、(本题20分)材料: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指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
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
”周永康要求,“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更多理论上的真知灼见,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领导同志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繁荣法学事业的要求。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3.不少于400字。
跟大家分享一点经验:不知大家是否有跟我一样的“考霸”经历,司法、国考、省考、建筑、环境监测.....,不知大家是否也有过跟我一样的迷茫?在现在这个社会,确实是你不迷茫,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出来混的,其实好多考试相信大家都是报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做的,没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学习和复习策略,也没有一个势在必得的“目标”,我做事情是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绝,确定了,我会选择跪着也要走下去,相信大家都没有我这样的“疯狂”,并且我都是不报什么培训班的在,都是靠自己苦下功夫通过考试的,帖子中也有提到我的记忆理解都比较好,特别是阅读能力,我现在有将近3500字每分钟的阅读速读,所以复习效率自然是不用说,提醒一下大家,面对这么多的考试以及当今社会这么的压力,不提高学习的效率真的是步步维艰,给大家推荐个提高学习效率的方法,对于时间不够用,效率低的同学特别适用,本人切身体验,没用不会推荐,学习掌握了,基本上等于成功了一半,针对司考这样考点一千三百多个,基本上每个地方都需要详细记忆的考试来说再适合不过,建议练上30小时足矣。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5、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答案】BC
8、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1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VIP专享]民诉2013年司考题
![[VIP专享]民诉2013年司考题](https://img.taocdn.com/s3/m/c935c735f524ccbff12184c4.png)
一、单选题 1.甲与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得知合议庭组成人员丙与乙有利害关系,于是申请回避。
已知丙不是法院院长。
对此,应由谁作出决定?( )A.庭长B.审判长C.院长D.审判委员会 2.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 ) 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按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C.协议管辖不可以变更级别管辖 D.涉外民事诉讼中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3.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 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4.司机孙某将其驾驶的货车停在某饭庄门前,突然,挂在树上的该饭庄的牌子掉下来,正砸在孙某的货车上,将部分货物砸坏,为损失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某饭庄赔偿损失5000元。
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 A.被砸坏的货物 B.砸坏货物的事实 C.孙某与某饭庄之间争议的侵权赔偿关系 D.孙某要求某饭庄赔偿5000元钱 5.下列关于诉的分类正确的是?( ) A.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 B.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其返还借款1万元,乙向法院辩称自己根本没有和甲签订过借款合同,乙的主张是消极的确认之诉 C.甲公司起诉乙建筑公司,要求其马上停止施工,降低噪音,这是形成之诉 D.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请求即形成之诉 6.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
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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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
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
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管辖恒定原则。
《民诉意见》第35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
本题中,虽然在案件受理后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但是该案件依然由甲县法院管辖,乙县法院没有管辖权,甲县法院将案件移送给乙县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
因此,AB项正确,D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据此可知,本案中虽然乙县法院没有管辖权,但是它接到移送的案件后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因此,C项正确。
2.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协议,涉外民事诉讼可协议管辖的范围不限于合同纠纷
B.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书面明示,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口头的方式
C.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范围广于非涉外民事诉讼
D.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不可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国内案件协议管辖只能是合同纠纷,而涉外案件协议管辖除了合同纠纷以外,其他财产纠纷也可以协议管辖。
因此,A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非涉外民事诉讼还是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选择法院。
因此,B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的规定可知,非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法院只能在5个法院中进行选择,而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法院不限于上述的5个法院,只要与案件
有实际联系的法院就可选。
因此,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非涉外民事诉讼还是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都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不动产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协议管辖。
因此,D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总结如下:
国内案件协议管辖与涉外案件协议管辖的区别:
(1)国内案件协议管辖只能是合同纠纷,而涉外案件协议管辖除了合同纠纷以外,其他财产纠纷也可以协议管辖;
(2)国内选管辖法院只能在5个法院中进行选择,而涉外案件的协议管辖不受限制,即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法院都可选,不限于5选1;
(3)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选择法院;
(4)都不能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
(5)选法院都不能选2个法院;
(6)协议管辖都不能违反级别的要求和专属管辖的要求。
3.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辩论原则。
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辩论权之行使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即贯穿于从当事人起诉到诉讼终结的整个过程,不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因此,A项错误。
辩论的表现形式及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辩论既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进行,也可以运用书面形式表达,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就是在行使其辩论权。
因此,B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据此可知,辩论权行使的主体是诉讼当事人,证人不是诉讼当事人,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在履行作证义务,而非是在行使辩论权。
因此,C项错误。
辩论原则是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进行对质和辩论的情况。
而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争议。
在整个程序过程中,没有双方当事人对质,不存在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的争议问题,也就没有辩论原则适用的余地。
因此,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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